大刺杀

小引
写“焦点推理小说”,是将时局新闻中较令人注目与关心的事件作为小说的题材,加上大量的联想与幻想。提供新的观点与角度,发挥而成趣味性小说。所以,故事里并没有太多的真实性,甚至可以说以虚构为主,但事件本身所带给人们的意义,仍是真实而深刻的。
大引
历史上所有的事件,都在在用各种不同的形式重复着。太阳底下的新鲜事,都在万变不离其宗的人性上变化出来的,所以只有从历史事件的潮流里把握人性,历史才不是过去的记录而已。人性里有很多本性古今以来都未曾“文明化”的,譬如:好权、贪婪、乐淫、嗜杀……
除了像希特勒对犹太人这等大屠杀事件乃始自于一个或一小撮过于自卑复自负人的心理变态是“常有的事”外,两上交兵杀个你死我活老早在进行防止人口爆炸的“战争”,死尸遍野,可怜焦土,也屡见不鲜;难怪有人说人类史就是一部斗争史。“战争”只是人类用各种欲望与借口,从民族、宗教到宝马、美人,无一不可启战,用今日香港人的口吻来说:咐都可以“打餐懵”的。相较起来,个人与个人的械斗,在整个历史中,“死亡率”太低,不足道也,但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却是例外。
话说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项羽,自楚歌声、虞姬死后的最后一回冲杀中,据史书所载,两趟所杀,俱杀毙汉兵数百十人,如果属实并非武侠小说的夸张,那加上九次冲杀山头,打得汉兵四处溃散,这霸王手上怕没染了近千人的血?说此人平生转战无数,当时虽无现代武器,但其杀人毫不逊后人。直至他自己甘愿死才死,在战场中像他这种人物,实少之又少,可惜大好头颅(价值当时千金万邑——金价和地产,这颗头比中六合彩好得太多),送给了出卖他的朋友,实在是送错了人。
英雄对决,死的是一两个人的事,似西方刚发明手枪不久后,不知哪个聪明人又发明了背对背走十步开枪看谁中弹身亡的“决斗”,他们的最需要的条件是信任而不是勇气,胜负的凭借是运气而不是枪法。以藉藉无名之辈,或身怀绝技异人,获起发难搏杀叱咤万夫的人物,这些“异人”也往往因事件而著名,通常都叫“刺客”。刺客古已有之,已成传统,终身吞炭不惜身的“死士”作风,创了日本的武士道,不仅讲究杀人,连自杀的方式“切腹”也有讲究,多一寸、少一寸、死得太快太慢都不行,一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实在不只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事。刺客有的为了崇高理想而进行“暗杀”以达目的,如2200年前的燕太子丹说服了怀州河内的庶人荆柯,进行一场“暴政必亡”的“政治谋杀”,带了樊大将军的头颅作为献札,致使在九天之禀的咸阳殿上、图穷匕现的刺客“追斩”威震六合的秦王。可怜赢政命不该绝,做皇帝的端委(礼服)长得适当,做刺客的匕首短而无当,结果只割断了袖子,匕首掷入了龙柱,并没有刺入龙身,反教赢政的长剑当众表演以天子之尊“搏杀”刺客之威风,事后难免大吹大擂一番,文武大臣更稽首不起,所谓“俯首称臣”。武侠小说里的“一寸短、一寸险”在该次暗杀中道尽。荆轲未完的事业,有张良来承继,结果搏浪沙天外飞来大铁椎。比徐夫人替荆轲造的匕首更失准头,只击碎了“御轼”。这是几千年前中国刺客可能因武器未够精良而致谋刺独裁的国家元首不遂,而今21世纪将近,以自由民主为立国精神的西方国家领袖——美国总统——也一样遭受暗杀,不过,这暗杀每况愈下,更缺乏了正当和正义的理想和理由。
华盛顿时间下午1时30分  离刺杀现场半里路上
1981年3月30日,一个金发青年欣克利从国心酒店走向希尔顿酒店途中。他怀里有一柄手枪,他的心情既紧张又刺激,但又有极大的惊恐与不安。他不喜欢这种心情,他一直反复的告诉自己欣克利,你下一刻起,就是一个举世闻名,人所皆知的英雄了,欣克利,你是20世纪末最伟大的悲剧英雄之一,你完全不是为了私仇,而是为了使这衰败沉寂、不公平不美丽的世界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谋杀总统!
想到这件事的名号,今日人造卫星争相传播电视的新闻,明日变成皆知巷闻的标题:
神秘男子枪击总统
列根遇刺中弹身亡
他想:最好,“神秘男子”间还加“金发”,他一直对他一头金发很荣耀,金发显示出高贵,纯粹的民族血统,是太阳的眷顾、神的荣耀,不像列根总统那一头不银不灰的稀发,怎有资格当国家领袖!
他自小就觉得,有一种激荡不安,因为他生下来就是上帝赋予他要干一番大事业的;而这番大事业,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干不出来的。可是他一直没有机会,他家庭那么安稳,那么富裕,越南战争又结束得那么快,苏美核子战又始终没打起来,谁都不敢先去按那公事袋里的核战纽扣。也许……也许在他枪击成功之后,波兰局势无法控制,掀起世界大战,这无趣的地球才又活泼热闹起来,他倒还居功不少哩。……若苏俄入侵美国,他仍在监禁之中,那定必获得释放,而且还是万民敬仰的英雄……
想到这里,他不禁得意地微笑起来。
枪杀,好一场枪杀!
手枪真是精彩的东西!
他要用这柄点二二卡轮证明给别人看,他约翰·欣克利,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勇气和成就都是超人的,不是昔日那些嘲笑他无所事事,一无所成连苦都念不下去的同学所能达到的,他那时没有表现,是因为他不要表现而已,现在他表现了,哪个不感到震讶,哪个不觉到惊骇。
“瞧,我们的总统遇刺身亡!上帝啊!”
“凶手竟是欣克利!”(好一个“竟是”!)
“看不出欣克利……”
看不出吧?我欣克利的才华和目的,在一夕间成名,而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如蚂蚁般无聊又无谓地努力,那在世界上而言,只不过是徒劳无功而已。看!我只要一个人,一支枪,就举世闻名,这就是勇气,这就是胆魄,你们所不了解的。以前你们言语中有意无意的表露,说我是仗着家族的钱势才能活得那么好,今天我就会让你们看到,我没有靠任何人,就成了世界著名的人。
我只靠我自己!
他迎着希尔敦酒店的路上走去,有很多车辆、行人、行人的脸也是木然的,匆匆的低头赶路,或与同伴高声谈笑着走,车子一部接一部,像火车厢一节紧接一节。这世界沉寂,枯燥,没有新鲜的事。为什么不来一场战争,改变这一切?永远只是几次小型暴动,流点血,焚烧几部车子就了事,要是他领导的“暴动”,就是“革命”,才不会这样子!革命是要流血的,要牺牲的,要出人命的,如果列根像林肯像华盛顿,来场英美战争,南北战争的话,他才不杀总统!那个杀林肯的人太傻了。一个使平静安详变成大时代的总统,我都找不到,杀了太愚蠢!要是他,他才不杀,他会支持他!他深信如果他生长在那个时代,他会是英雄。现在他也是英雄,因为他的枪声会结束了这个时代的静默。他想到枪,不禁又摸摸袋里的手枪:幸好:还在。
欣克利,你是个冷静的杀手,你不去害怕的。
害怕的是那些猪猡的事!
不久之后,连总统也会怕我,那些警察也敬畏我,保安人员和特工,更佩服我!我是什么人:我才不隐瞒,我会大声说。
我是欣克利!
我要改变这世界!为什么街上老是那么规矩?为什么不走着些坦克?让飞机到这些花钱的马路上来降落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穿衣服笔挺才走在街上?脱光衣服吧!如果我当总统,我要这样呼吁,不管震动了全世界所有的道学家!为什么一部车子稍微超速,警车就来干涉?这是民主、自由吗?为什么警车总是“呜呜”的声音,为什么不改变一下,改放的士高音乐?为什么荷李活的女星,交的总是那一小撮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
想到这里,他有些痛心,马上禁止自己再想下去。但那大眼小嘴性感的腰身还是在他的眼前晃了一阵。噢,茱迪,他心里哀痛地喊了一声。
他停下来,手插在裤袋里,挺胸,深呼吸了一口气,再走。
有几个行人,大概看到他脸上疯狂的脸色,有些诧异的看看他。看吧!他心里残酷地喊着:很快我就是个大人物,大英雄了!看看要成为英雄前一刻的我吧!看到是你们的幸运……
大概是因为在华盛顿的街头上,常有疯狂的人,但很少有他脸上的焦灼,残狠、毒辣、不安、紧张、彷徨的综合成的脸容,所以有几个迎面而来的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忽然一惊醒:看什么!我杀了你!他的手抓住了手枪,可是马上又想到:
不,我是大人物,杀你们太没意思,我杀的是总统!
他马上又抑制下来了:太冲动。会让保安人员发现的,情形更不好,事情没干成,反而被逮捕,那时他可以抵口不认,家里自然有办法把他保释出去,但他是个未来的英雄,怎能有被捕的丢人记录?
他冷静了下来,尽量装得沉着。
这时一个步履已紧跟他的身后,愈来愈响,他心中很紧张,奇怪那紧张倒类似他跟女人造爱时他要射精而对方才刚有快感时一般……他不晓得自己为何想到这种窝囊的臭事!
那步履很响亮,很明健,已到了他背后;他抓紧了手枪,因为抓得太紧,手心冒汗,使得枪身有些湿滑。
如果他来查探,我要不要掏出手枪,杀了他!
砰!
杀了他!
不会的,没有人知道我要杀总统,又怎么来查询。我事先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有的。对,就是他们俩…可是,他们也不知道我动手的时间和地点,况且,他们也不会出卖我的,出卖我干什么?……啊,对了,难道是我留在酒店房间里的那封未寄的信……?
他心中一阵懊侮,那人已越过了他,他的手已将枪嘴顶着裤袋,对着那人。那是一个穿笔挺西装的高大年轻人,只倒头看了他一眼,就越他而去。
他好像被一盆热水当头淋下去后,慢慢又能适应了,在等待那热水在身上转冷。他抓枪的手慢慢放松了,在心里转成了一个狠毒的咒语:
操他的!一会儿教你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大人物!
他当然不知道那相貌堂堂、步履快速的年青人是谁。可是他被那曾锐利浮沉的眼神看得很有一种不舒服。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不久之后就再面对这个人。那时候他也是拿着枪,但没有隔着衣裤。
下午1时45分,离刺杀现场1/4里路上
那高大英俊的男于叫莫加泰。他是美国总统的特工保镖,隶属于“白宫安全组”40名队员之一。
由于美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国家首长多与民众直接接触,所以“保镖”是必须的事。英国皇室家族虽更为开放,出外时通常只有两个便衣护卫,但在美国枪火是自由贩卖的,十元美金左右就可以买到手枪,而且手续简便,平均每四人就有一柄枪的情形下,这四十名保安特工,责任就更形重要。
诸如西德总理的保安人员,除经过严格训练外,执行任务时还佩备手枪及轻机关枪,甚至手榴弹,苏联主席的保安工作更严密,他所有出外的行程绝对保密,而且坐在避弹车内行走在专供高层人士使用的行车线上,至于日本首相所任用的保安警察成员,除了神射手外,还精通中国功夫、柔道、空中道及剑道与忍术。
“白宫安全组”的四十名特工,是直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秘密工作局”,每个队员要品格高尚、身手不凡,并要符合八个条件:(一)待人温文有礼;(二)外表英俊堂皇;(三)学历大学以上;(四)射击技巧出色;(五)搏击,游泳皆能;(六)懂得驾驶各种陆、海,空代步工具,(七)要有舍命护主,视死如归的精神;(八)行动要敏捷,反应要快速,随时准备以血肉之躯,抵挡刺客的刀枪。
莫加泰都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具备了作为总统护卫的两种心理特点:(一)作为总统保镖,要是一直太平无事,那他们所学的就无所用,徒具保卫安全的名称,但一身所学,不能发挥,如此度过了他们陪衬的岁月。(二)万一发生的事情,对方的目标就算是总统,但他们既然身为总统的护卫,刺客对他们也绝不会客气,他们随时可能因而殉职,受伤,遭遇危险,也许他们本来是没有树敌或遇险的理由的,一切都是为了总统——如果总统70岁,他们才27岁,在发生情况的一刹那,都是应该倒转来,27的该尽本份殉职,只要能保卫7o岁老人的安全——而且,当他们保护失败时,还会遭受到人们和有关单位的遣责和处罚。
当然,如果保驾成功,任务顺利。就是英国情报员007的故事,身价大增,如果失败,死了活该。
所以作为“总统护卫”,实是一件看似光荣,轻松,但负担沉重,没有什么指定的工作——除非他们希望总统遇刺,而又能让他们完满发挥,化险为夷。
在现代的枪械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莫加泰等头痛的不是刺客、杀手、滋事及恐怖份子,他们最头痛的是总统。
因为通常作为一个众望所归的总统,都常在群众喝彩声中失去了理性——至少在特工的眼中看来是如此——他们会走向群众,伸出了友谊之手,握着热情和欢腾,但也可能换来是一枪或一颗手榴弹。
但是作为一个总统,往往忽视了他们自身的安全,这在一个民主的领袖来说,是必需具备的勇气,胆色和风度,固然谁也不喜欢一个整天关在避弹车里穿避弹衣的政要,他们会把他当作一个暴发富石油商来唾骂。他们喜欢一个英朗、明快且与群众不分离的总统,至少他们所选举出来的候选人本来是这样想的,现在当选的总统不能一反常态:不管他还要不要争取连任这职位。
故此作为一个总统而言,不听保安人员的话,在危险处闯,争回来热诚的支持,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全接近人们的好总统才做的事。
因此总统常有理由觉得太多的护卫是多余的。
而且特工的身材,总要能遮挡总统身躯才算,这更是在群众中能显示出力量和光芒的领袖所不喜欢的。
然而总统的话,又不能不听。
当一个总统在群众面前,握拳大声呼喊口号,人们如痴如醉时,正是莫加泰这些特工们最头痛的时刻:他们忙于兼顾,甚至脸部表情不及来调整总统“伟大的讲话”,这会使总统,人民都感到他们的存在碍手碍脚——可是当这时刻,他们都深知,群众喧嚣中难以辩认一声现代文明中微弱的枪声,但如果他们听得到,作鸟兽散的场面远比枪声所造成的流血更可怖。
莫加泰想着事,一面匆匆到希尔顿酒店,来接另一伙伴的班;他本可以驾车子去,但心血来潮,想一路看着有什么可疑的,一面思索着一个问题,所以一路行将过去。
他是在想:他在保护总统,总统是个“人权至尚”的可敬的人,可是他也是人,年轻、有为,未来无可限量。但他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这维持“人权”的人而活的,这就他的任务,站在这一点上,他自己的“人格”是可笑的。他也有妻儿,有父母,抚养他长大,为他艰辛流汗,而今在电视前在指点着。
“那,他是吾儿.”
别人是在看总统的伟大,他老爸老妈是看站在总统身边随时准备替人挨子弹的他。还有他的五岁小孩子,由于他妻子常指给他看,那是爸爸,他也学会问一句:为什么常常说话那个不是?
他不享有些微苦笑。他妻子后来跟他说,就因为不是,所以你爱我,而我爱你。这就是答案了。有一部流行的电影,一个大企业的老板,不喜欢公司的烦闷、无生气的办公室工作,而喜欢赛跑,结果他就去跑马拉松了,他妻子反对他,他父母反对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也,但他意志坚定,努力不辍,凭了过人的毅力和决心,长久的训练和尝试,甚至牺牲了公司,但他终于成功了,马拉松跑出骄人的成绩来。去他的——他看完后心里想:我要的就是那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