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去了高校,莱姆并不感到吃惊。
“他本来可以继续当助教的,可是他辞职了。他很生气。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新工作,可是未能如愿。他失业了一段时间,最后在一家私营医疗器械制造公司找了份工作。”她又无意识地瞥了一眼设计精巧的轮椅。她脸红了,好像自己犯了著名电台主持人唐·伊姆斯式的错误,“那不是他理想的工作,他一直都不是很快乐。我确信他想来看你。可能他觉得自己混得不好,没脸来见你。我是说,你现在是个名人,那么风光。”
她终于呷了一口咖啡,“你们俩有那么多共同之处,像亲兄弟一样。我还记得你在波士顿讲的那些故事。我们半夜醒来,笑个不停。关于他的那些事我都不知道。还有我的公公亨利。他在世的时候,老是提起你。”
“是吗?我们通过不少信。我在他去世的前几天还收到了一封他的来信呢。”
莱姆对他的伯伯有许多不可磨灭的记忆,但是其中一个形象印象最深。在平安夜的餐桌前,一个面色红润、头顶变秃的高个子男人站立着仰天大笑,把一家子十来个人都弄得窘迫不安。当然,这里的所有人并不包括亨利·莱姆和他宽容的妻子,还有年轻的林肯,他也跟着笑个不停。莱姆非常喜欢他的伯伯,经常去看望亚瑟一家。他们住在伊利诺伊州的埃文斯通,紧临密歇根湖,约30英里的路程。
不过,莱姆现在可没心情怀旧。这时,房门开了,一阵稳健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他不由得松了口气。一听到这样的大踏步声,莱姆就知道来者是谁。不一会儿,一个身材修长的红发女人走进了实验室。她穿着牛仔裤,紫红色的上衣里套着一件黑T恤。宽松的T恤衫凸现出一支高高地别在胯上的黑色格洛克手枪冷峻的棱角。
当艾米莉亚·萨克斯微笑着亲吻莱姆的嘴唇时,刑事专家凭直觉意识到朱迪的肢体语言反应。传达出的信息很明显,莱姆猜测让她不安的是什么。是有意不去过问他是否有交往的对象呢,还是她觉得像他这样的瘸子不该有这么浪漫的情人呢?至少也不应该是像萨克斯这样富有亲和力的漂亮女人吧。她在进警校前还当过模特呢。
他为两人做了介绍。萨克斯关切地倾听着亚瑟·莱姆被逮捕的事,还问朱迪怎么应对这一事件,然后问:“你们有孩子吗?”
莱姆这才意识到,他一直都在注意朱迪的失态,想不到自己也失态了,居然忘了问候他们的儿子,连他的名字也记不得了。原来他们家新添了人口。除了已经上高中的小亚瑟外,又生了两个孩子。“一个9岁,叫亨利。还有个女儿,叫麦兜,6岁。”
“麦兜?”萨克斯惊讶地问。个中原因莱姆也不清楚。
朱迪尴尬地一笑,“我们住在新泽西。但是这个名字和电视剧没有关系。我看到那部电视剧之前她就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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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打破了短暂的沉默,“我知道你在想我为什么会给警官打电话要你的号码。首先我要告诉你,亚瑟不知道我来找你。”
“他不知道?”
“说实话,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一直心烦意乱,睡不着觉,脑子里乱糟糟的。几天前我在扣留处和亚瑟谈话时,他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别给林肯打电话。这件事是弄错了人。我们会摆平的。答应我别打电话。’他不想给你添麻烦……你也知道亚瑟的为人。他就是那么善良,总是为别人着想。”
莱姆点点头。
“可是我越想就越觉得应该这样做。我不会求你去拉关系或者干不正当的事,我只是想你或许能打一两个电话。告诉我你的想法。”
莱姆能料到警局大楼的人会怎样看待这一点。作为纽约警局的法医顾问,他的工作就是弄清真相,不管调查的结果如何。但是那些高级警官更乐意他帮助证明某人有罪,而不是为被告洗脱罪名。
“我看了一遍关于你的剪贴报——”
“剪贴报?”
“亚瑟做了几册家人的剪贴簿。他把关于你破案的几个报道从报纸上剪了下来。有十来个呢!你做得很出色。”
莱姆说:“哦,我只不过是个公务员。”
朱迪终于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感情。她凝视着莱姆的双眼,露出了微笑,“亚瑟说他从来不觉得你是在谦虚。”
“是吗?”
“就是因为你自己也从不觉得。”
萨克斯吃吃地笑了。
莱姆自嘲地笑笑。他觉得这样的笑声会被人认为是由衷的。接着他严肃起来,“我也不知道能帮多少忙。你先说说发生了什么事。”
“那是一周前的星期四,12日。亚瑟每周四都会提前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会到州立公园跑上一大圈。他喜欢跑步。”
他们的生日前后只差几个月。那时他们的家在美国的中西部。莱姆还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沿着人行道赛跑,也会一路飞奔着穿过离家不远的黄绿色田野,惊起一群蚱蜢。停下来喘气时,汗津津的皮肤上粘满了小飞虫。亚瑟看上去一直都比林肯健壮,但是林肯却入选了大学的田径代表队。他的堂兄对参加选拔一向不感兴趣。
莱姆甩掉了对往事的回忆,专注地听朱迪的话。
“他3点40分离开公司去跑步,7点,哦,不,7点半回到家。他看上去和往常一样,举止没什么异样。他冲了冲澡。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但是第二天警察就来到家里,其中两个是纽约的警察,另一个是新泽西的州警察。他们询问了他,检查了他的车,发现了一些血迹,我也不知道……”从她的声音里听得出,那个难挨的早上依然令她余悸未消。“他们把房子搜了一遍,带走了几样东西。然后又折回来,逮捕了他。是谋杀罪。”她艰难地说出了那个字眼。
“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获罪的?”萨克斯问。
“他们说他杀了一个女人,从她那里偷走了一幅珍贵的油画。”她轻蔑地说,“怎么可能偷一幅画?还杀了人?怎么会?亚瑟一生中没有伤害过一个人。他不会伤人的。”
“他们发现的血迹有没有经过DNA检测?”
“检测过了。好像和受害者的一致。但是这些检测有时候是不准的,对吗?”
“有时候是。”莱姆说。心里却想,那样的几率微乎其微。
“也许是真凶把血迹涂在里面的。”
“亚瑟对那幅画有特殊的兴趣吗?”萨克斯问。
朱迪摆弄着左手腕上戴着的黑白相间的塑料粗手镯,“是。他以前有一幅画,是同一个画家的。他很喜欢它,但是失业后不得不卖掉了。”
“那幅画在哪儿找到的?”
“没找到。”
“那他们怎么知道被人偷去了?”
“有个目击者说,他看见一个男人在案发时间前后,从那个女人的公寓里把那幅画拿走了。噢,这件事被弄得一团糟。纯属巧合……只能这样解释,只是一系列不可思议的偶然事件。”她的嗓音变哑了。
“他认识她吗?”
“起初亚瑟说不认识她,后来,嗯,他又说或许在一个他偶尔去的画廊见过。但是他说,他不记得和她说过话。”这时,她注意到了白板上的示意图,那是为了抓捕潜逃英国的洛根而绘制的。
莱姆又想起了他和亚瑟共度的其他时光。
跑到那棵树前……不是那棵,笨蛋……是那边的枫树。摸一下树干!我数三下。一、二,跑!
你没数三!
“朱迪,你还有话没说,对吗?说吧。”莱姆猜想,萨克斯从这个女人的眼中看出了点什么。
“我只是觉得心烦意乱,也为孩子们着急。对他们来说,这简直是一场噩梦。邻居们都把我们当成了恐怖分子。”
“很抱歉催着你。但是对我们来说,掌握所有的实情是很重要的。请说吧!”
她的脸又红了,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膝盖。莱姆和萨克斯有一位朋友是加利福尼亚调查局的探员,名叫凯瑟琳·丹斯。她是研究人体动作学,即肢体语言的专家。莱姆认为这样的技能次于法庭科学,但是他逐渐对丹斯生出了敬意,并从她的专长中学到了一些技巧。现在他很容易就能看出朱迪·莱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继续说。”萨克斯鼓励她。
“警察还找到了其他一些证据,其实也并不是什么证据。不像线索。但是……他们由此认为亚瑟和那个女人一直在交往。”
“你怎么看?”萨克斯问。
“我觉得他没有和她交往。”
莱姆注意到,她说“觉得”时语气变弱了,不像否认谋杀和盗窃时那么坚决。她迫切地希望答案是否定的。或许她也得出了莱姆刚得出的结论:那个女人是亚瑟的情人反而对他有利,因为偷陌生人的东西总比偷情人的东西可能性更大些。尽管如此,身为妻子和孩子的母亲,朱迪更希望是另一个答案。
她往上瞟了一眼。现在她看着莱姆和他坐的精巧轮椅以及供瘫痪病人使用的设备时,不像刚才那么小心翼翼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女人也不会是他杀的。他不可能杀人。不是他,我感觉得到……你能帮帮我吗?”
莱姆和萨克斯交换了一下眼色。他说:“朱迪,很抱歉,我们正在破一个大案子,马上就要抓住一个非常危险的杀手了。我不能放弃。”
“我也不是要你放弃,只求你帮我一下。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她的嘴唇哆嗦着。
他说:“我们会打电话,努力查明真相。你从律师那里得不到的信息,我也不能提供给你。但是我如果知道检察官的成功几率有多大,就会坦率地告诉你。”
“哦,谢谢,林肯。”
“律师是谁?” 棒槌学堂·出品
她把姓名和电话号码留给他们。莱姆认识这个刑事辩护律师。他相当高调,收费也很高。可是他接手的案子很多,较之暴力犯罪,他在经济犯罪方面的经验更足。
萨克斯问她检察官是哪位。
“伯恩哈德·格罗斯曼。我可以帮你查到他的电话号码。”
“不用了。”萨克斯说,“我有他的号码。我以前和他共事过。他很讲理的。我想他应该给你丈夫提供辩诉交易了吧?”
“嗯。我们的律师想接受辩诉交易,但是亚瑟拒绝了。他一直说这是个误会,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的。但是也不一定,对吧?就算是无辜的人也有可能坐牢,对吗?”
莱姆想,对,确实。然后他说:“我们会打几个电话问问的。”
她站起身,“当初我们听任事态发展,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真是不能原谅。”说完,朱迪·莱姆径直走到轮椅前,弯下腰,碰了碰他的脸颊,这让他吃了一惊。莱姆闻到她身上因紧张而冒出的汗味和两种不同的香气,可能是香体喷雾和发胶的气味。没有香水味。她不像是爱洒香水的女人。“谢谢你,林肯。”她走到门口,又站住,回头对他俩说,“我不在乎亚瑟和那个女人之间有没有关系,只要他不进监狱就行。”
“我会尽力的。我们一有实证就给你打电话。”
萨克斯送她出门。
她回来后,莱姆说:“我们先和律师交涉一下。”
“莱姆,我很抱歉。”看着他皱起了眉头,她继续说,“我是说,这件事会让你很为难。”
“你说什么?”
“想到自己的近亲因谋杀罪被捕。”
莱姆耸了耸肩,这是他所能做的少数几个动作之一,“泰德·邦迪是某人的儿子。可能也是个堂兄弟。”
“不管怎样……”萨克斯拿起了电话听筒。她最终找到了那位辩护律师,在他的代接电话服务站留了一条信息。莱姆想,这会儿他也不知道在哪个高尔夫球场的哪个球洞旁站着呢。
然后她和助理检察官格罗斯曼取得了联系。星期天他也没休息,还在市区的办公室里。他只知道凶手和刑事专家是同一个姓,却没想到两人会有什么关系。“嘿,林肯,我很抱歉,”他真诚地说,“但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理由。我不是说空话蒙混你。要是有空子,我就给你说。但是没有空子可钻。一个陪审团要查出并揭露这件事。要是你能说服他进行申诉,你就是帮了他大忙了。也许我能把刑期缩短为12年。”
莱姆想,12年啊,还没有假释期。亚瑟会被毁了的。
“非常感谢。”萨克斯说。
助理检察官补充说,他手上有个复杂的案子,明天开庭审理,不能再陪他们谈话了。如果可以的话,本周内给他们回电话。
不过,他还是说出了受理此案的领头警探的名字——博比·拉格朗日。
“我认识他。”萨克斯一边说,一边往他家里打电话。她收到了他的语音邮件,但是她刚一拨他的手机,他立刻就接了。
“拉格朗日。”
听到咝咝的风声和水波拍打的响声,她就知道在这个碧空如洗、温暖宜人的日子里,这位警探正在做什么。
萨克斯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哦,是你。艾米莉亚,最近怎么样?我正在等一个告发人的电话。现在红钩区随时都会出事儿。”
这么说来,他不是在钓鱼船上了。
“我可能很快就要挂电话了。”
“明白。我们用了扬声器。”
“警探先生,我是林肯·莱姆。”
瞬间延迟。“噢,是你。”林肯·莱姆打来的电话总是能很快就赢得全部注意力。
莱姆解释了一下他堂兄的事。
“你等等……‘莱姆’,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我是说,不同寻常。可是没把它和你联系起来,他也从来没有提过你,讯问的时候一次也没说过。原来是你的堂兄。很抱歉,老兄。”
“警探先生,我不想干预这个案子。但是我说过会打电话,查明事情的真相。助理检察官已经知道了。我刚和他谈过。”
“我觉得这次逮捕没有错。我处理谋杀案已经有五年了,除了巡警亲眼目睹团体抢劫外,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公正的抓捕。”
“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亚瑟的妻子只给我说了大概。”
他用警察叙述犯罪事实时所特有的丝毫不带感情的冰冷口吻说:“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后,去了一个女人的公寓。她叫爱丽丝·桑德森,就住在格林威治村。她也提前下了班。我们不能确定他在那儿呆了多久,但是6点左右,她被刺杀,一幅油画也被偷走了。”
“据说是件珍品?”
“是,但也不像梵·高的画那么名贵。”
“画家是谁?”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对了,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直销邮件,就是广告传单,是几个画廊发给你堂兄的关于普雷斯科特的介绍。看上去不怎样。”
“你再给我说说5月12日发生的事。”莱姆说。
“6点左右,有个目击者听到了惨叫声,几分钟后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幅画出来,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辆浅蓝色奔驰车,匆匆逃离了现场。目击者只看清楚了车牌号的前三个字母,说不上来是哪个州的。但是我们在市区进行了彻底搜查。一点点缩小范围,审查了几个车主。其中一个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档一起去新泽西找他。按照惯例,还带上了一名州警察。我们发现车的后门和后座上有血迹一样的东西,车座下面还有一块血污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里的一套亚麻织物是一个系列。”
“DNA检测证实了吗?”
“对,是她的血。”
“目击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认出来了吗?”
“不,他打的是匿名电话,用的是投币电话。他不愿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牵连。但是我们不需要目击证人。犯罪现场有重要线索。他们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处提取了一个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还发现了一些可靠的痕迹。”
“同类证据?”
“对。剃须膏、零食碎屑、车库里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迹,这些和受害人公寓里的完全一致。”
莱姆沉思,不,并不一致。证据可以分成几个类别。“个别”证据只有唯一的来源,如DNA和指纹。“同类”证据与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们并不一定出自同一来源。比如地毯纤维。对犯罪现场的血迹做的DNA检测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现场的地毯纤维只是与嫌疑犯家中发现的纤维“有关联”,能让陪审团由此推断他当时在现场。
“你觉得他认不认识她?”
“他自称不认识,但是我们发现了她写的两张便条。一张在办公室,另一张在家里。一张上写着‘亚瑟——喝酒。’另一张上只写着‘亚瑟’,没有别的内容。哦,对了,我们在她的电话簿上找到了他的名字。”
“有他的电话号码?”莱姆皱起了眉头。
“没有。是预付费手机,没有记录。”
“所以你认为他们不只是普通朋友?”
“有过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只给她一个预付费手机号,而不是家庭或办公室电话呢?”他笑了笑,“很明显她不介意。人们接受东西时连问都不问,真是奇怪。”
莱姆想,也没那么奇怪。
“那手机呢?”
“消失了。一直没找到。”
“你觉得他之所以杀了她,是因为她逼着他和老婆离婚?”
“检察官是这样认为的。差不多是吧。”
莱姆把这些信息和他所知道的堂兄对比了一下。他们已经十来年没见过面了,这样的辩解他既无法确认,又不能反驳。
萨克斯问:“其他人有杀人的动机吗?”
“没有。她的亲友说,她和几个人约会过,但都是泛泛之交,没有不愉快的分手。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他老婆朱迪干的,但是她没有作案时间。”
“亚瑟有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没有。他说去跑步了,但是没有人能证实。克林顿州立公园很大,没什么人。”
萨克斯问:“我很想知道他在审讯过程中的表现如何。”
拉格朗日笑了,“想不到你会问起这个。整个案子怪就怪在这儿了。他看上去像是吓懵了,一看到我们就晕了。我年轻时逮捕过很多罪犯,有些也是专家。我是说,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可是他,毫无疑问,最会假装无辜。演得真像。莱姆侦探,你记不记得他有这样的本事?”
刑事专家没有回答,“那幅画呢?”
他顿了顿,“这件事也很奇怪。一直没找到。屋里没有,车库里也没有。但是犯罪现场的调查人员在汽车的后座和车库里发现了泥土,和他每晚在家附近慢跑的公园里的泥土一致。我们由此猜测他把画埋在什么地方了。”
“警探先生,我有个问题。”莱姆说。
电话线那端停顿了一下。期间,他含混不清地说了些什么,风又开始呼啸了。“你说。”
“我能看看档案吗?”
“档案?”他不是在反问,而是在迟疑,“这是个大案子。我们是记录在册的。”
萨克斯说:“对此我们丝毫也不怀疑。不过,我们听说他拒绝了辩诉交易。”
“哦,你想说服他接受辩诉?我懂了。这对他来说再好不过了。不过,我有的只是副本,其他所有资料和证据都在助理检察官那儿。但是我能给你弄来审判记录,等一两天可以吗?”
莱姆摇摇头。于是萨克斯对侦探说:“如果你能和档案部说好,我就亲自过去取。”
风声又灌进了听筒,然后又突然停止了。拉格朗日肯定进了屋。
“那好吧,我这就给他们打电话。”
“谢谢。”
“不用谢。祝你好运。”
挂断电话后,莱姆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辩诉交易这个小伎俩用得不错。”
“要了解对方嘛。”萨克斯说着,把手提包甩到肩上,出了门。
第四章
萨克斯很快就从警察局广场回来了。要是挤公交车或者见红灯就停的话,她的速度会慢得多。莱姆知道她在自己的1969雪佛兰卡玛洛SS的仪表板上装了一个闪光灯。几年前,她把这辆车漆成了火红色,来搭配莱姆轮椅的颜色。她仍然像青少年一样伺机让笨重的引擎起火,把轮胎的橡胶烤焦。
“所有的资料都抄来了。”她抱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走进来。往检查台上放时,她疼得直跳。
“你没事吧?”
艾米莉亚·萨克斯一直都有关节炎,吃氨基葡萄糖、软骨素和雅维镇痛药或萘普生消痛灵就像吃软糖豆似的。但是她极少承认自己的病情。她怕被那些高级警官发现了,会逼着她做体检。即使和莱姆独处时,她也对自己的病痛轻描淡写。不过今天她承认了,“有时候疼起来特别凶。”
“要不要坐下来?”
她摇摇头。
“那么,都有什么资料?”
“审判记录、证据目录和复印的照片。没有录像带。录像带在检察官手里。”
“把所有的东西都写到白板上吧。我想看看原始犯罪现场和亚瑟家的情况。”
她走向一块白色书写板,这样的白板实验室里有十几块。在莱姆的注视下,她把资料抄写到白板上。
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
爱丽丝·桑德森的公寓: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的痕迹
·碎屑,已确定是品客薯片,无脂,烤肉味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号)
·TruGro化肥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
·乳胶手套的微粒
·“亚瑟”的名字被提及,电话簿里有一个预付费手机号码,现在已经作废了。无法追查(可能有婚外情?)
·两张便条:“亚瑟——喝酒”(办公室)和“亚瑟”(家里)
·目击者看到一辆浅蓝色奔驰车,部分的车牌号NLP
亚瑟·莱姆的汽车:
·浅蓝色2004奔驰私家轿车,C级,新泽西驾照NLP 745,车主是亚瑟·莱姆
·车门、后底部板上有血迹(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着血迹的毛巾,与受害人的公寓里的那套是一个系列(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一致
亚瑟·莱姆的住宅: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相关
·无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车库)
·带有泥土的铁铲,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类似(车库)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号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鞋底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类似
·波士顿的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的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发送的直邮广告传单,介绍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展
·护手牌乳胶手套,橡胶成分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橡胶微粒类似(车库)
“嘿,莱姆,还真像是有罪呢!”萨克斯退后几步,一手叉着腰说。
“还使用预付费手机?还提到了‘亚瑟’。但是没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这些是有婚外恋之嫌……还有别的细节吗?”
“没有,只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来。”他一边吩咐,一边浏览着示意图。他为没能亲自勘查现场感到遗憾。更确切地说,是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由艾米莉亚·萨克斯代理,通过她携带的麦克风/头戴式耳机或高清晰度摄像机联系。乍一看这次犯罪现场调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并不出色。没有非犯罪现场房间的照片。还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发现的、沾着血迹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员拉起了床单防尘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尘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说罪犯仓皇逃逸时忘了拿,这也在情理之中。还是罪犯有意留下来捏造证据?
有一张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装纸。他仔细地察看着。显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画是有包装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站在白色书写板旁的萨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画。”他继续说。
“怎么了?”
“拉格朗日说有两个动机。其一,亚瑟偷这幅画只是个幌子,他是想杀了爱丽丝,把她摆脱掉。”
“对。” 棒槌学堂·出品
莱姆接着说:“可是,为了让谋杀看上去像是入室抢劫后的附带行为,一个聪明的罪犯不会从公寓里偷走一样可能和他有牵连的东西。别忘了,亚瑟自己也有过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还收到过介绍那些画的广告邮件。”
“你说得对,莱姆,可这没什么意义。”
“又说什么他很想得到那幅画,可是买不起。他要是趁着画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机,入室盗窃后用车运走,远比把她杀了来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现也让他困惑不已,虽说这并不是他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也许他真是无辜的,而不是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你刚才说‘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