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她,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在内心深处,我始终觉得自己流淌着游牧民族的血液——不是草原游牧民族,而是当代游牧民族。这样的人总是不停移动,从世界的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缺乏归属感,家只不过是当下的落脚之处。对他们来说,旅行不是为了去任何地方,只是为了旅行。最重要的事情是移动。
“当代游牧民族。”佐伊深吸了一口气,“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
我们喝完酒,晚风正吹着路边的杨树叶,发出哗哗的海浪声。我们离开酒吧,穿过阿拉套广场。路边有很多做生意的小贩,也有很多无所事事的青年。
走过射气球的摊位时,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冲我喊道:“叔叔,你要是能打爆六只气球,我就送你一只泰迪熊!”佐伊把男孩的话翻译给我,然后笑起来。
另一个摊位上,一群吉尔吉斯年轻人正围着一只沙袋拳打脚踢,与沙袋连通的音箱,随之发出人的哀嚎。
在沙袋的砰砰声和哀嚎声中,佐伊挑起眉毛:“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跟这里的年轻人一起玩了吧?”
我发现那种略带讥讽的笑容,完全是美国式的。在比什凯克,这让她与众不同,也令她倍感孤独。
5
来比什凯克之前,我在莫斯科的一家旅馆里,碰到了一位吉尔吉斯姑娘。当时,我不知道她正遭遇不幸。
我花了一个月时间,沿着西伯利亚大铁路,从海参崴到达莫斯科。当我找到这家位于特维尔大街上的旅馆,把行李塞进房间,走到公共厨房,想弄杯袋泡茶喝时,我看到一个亚洲脸的姑娘,正在做白汁鸡肉。
厨房不大,我们聊起来。
姑娘叫阿丽莎,来自比什凯克。我告诉她,我正打算去吉尔吉斯斯坦旅行:比什凯克、伊塞克湖、天山,然后南下奥什。
阿丽莎不理解我为何要去奥什。虽然奥什是吉尔吉斯的第二大城市,但她从来没去过。
“奥什有很多乌兹别克人,”阿丽莎警告我,“那里很危险。”
“比什凯克危险吗?”
“比什凯克都是吉尔吉斯人,很安全。”
我告诉阿丽莎,我之所以要去奥什,是打算从那里出发,沿着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狭长边境线,绕过几块飞地,前往塔吉克斯坦。
“你要去塔吉克斯坦?为什么?”
“旅行。”
“塔吉克斯坦有什么?”
“帕米尔高原和瓦罕走廊。”
“有朋友在那边?”
“没有。”
“一个人去?”
“对。”
“塔吉克人都是疯子!你到那儿会被人杀死的!”阿丽莎此刻真的在惊呼了,仿佛旅馆里正有一个塔吉克疯子,挥舞着砍刀冲过来。
“不要去奥什!更不要去什么塔吉克斯坦!”阿丽莎认真地说。“如果你非去不可,至少找个朋友一起。”
“那会不会把朋友也害了?”
阿丽莎噗嗤一笑,继而怜悯地望着我。从那眼神中,我看出自己大概命在旦夕。阿丽莎认为,只有去欧洲才叫旅行。除了伊塞克湖,她甚至从没想过在自己的国家旅行。她对几个斯坦邻居更是充满隔阂,毫无兴趣。这倒是让我觉得,或许只有外来者,才能超越偏见地观察这片土地。
阿丽莎盛了一份白汁鸡肉,又盛了一份米饭,端到我面前,说是给我吃的。她坐在我对面,依然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不知道她自己也有烦心事。
阿丽莎说,她有个好朋友住在比什凯克,叫拉克希米。她会跟拉克希米说一下我的事,让她好好关照我。
“拉克希米这个名字怎么听上去像是印度人?印度教中有个女神就叫拉克希米。”我说。
“拉克希米是吉尔吉斯人,但信奉印度教。”阿丽莎说,“她还是素食主义者。”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在吉尔吉斯有人信奉印度教,而且吃素。我一边吃着白汁鸡肉一边想,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如果吃素的话,究竟能吃些什么?
到了比什凯克,我与拉克希米取得联系。她邀请我第二天中午去她家里做客。第二天,我在住所楼下的蛋糕店买了一个十寸的蛋糕,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拉克希米的小区。
那是一片苏联时代的高层住宅区,位于一条还算宽阔、干净的巷子里。巷口停着一辆报废的拉达轿车,漆面锈迹斑斑,像得了皮肤病,车厢里堆满杂物。我在骄阳下寻找着单元入口。和所有苏联时代的住宅区一样,这片住宅区也像一座巨大的迷宫。经过岁月的磨损,单元门牌号已经模糊不清。
我正站在明亮的、满是尘土的院子里不知所措,楼上突然传来一声呼叫。我抬头,看到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姑娘站在阳台上——这片住宅楼全是那样的阳台,从我的位置看上去,就像一排排俄式剧院的包厢。阳光照在那个姑娘的脸上。她不说话,只是微笑着,向我招手。
我上了楼,找到拉克希米家的房门。刚才那位黑头发的姑娘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笑容。房间是一套一室公寓,墙边摆着一张玻璃餐桌,两边各有一把黑色椅子。拉克希米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套头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破洞牛仔裤,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她刚才正在做饭,平底锅里冒出饭菜的热气。现在,她走过去把电磁炉关掉,把蛋糕放进冰箱里。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显得有些空旷,但摆在四处的小装饰,还是多少透露出一点主人的品味。一面墙上挂着一张拉克希米童年时期的黑白照片,梳着童花头,露出两个小酒窝。梳妆台上还有一张拉克希米母亲小时候的照片——同样的发型,同样的神态——可以看出母女二人在童年时期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房间出乎意料的凉爽,窗户向外敞开着。风轻轻吹动淡紫色的窗帘,阴影随之舞动。我发现窗户旁边有一个小小的神龛,上面摆着香炉,还有象头神迦尼萨的雕塑纪念品。
拉克希米端上饭菜。她特意为我做了鸡肉,自己吃蘑菇炒蛋。此外,我们还共享一盘番茄黄瓜沙拉和一些朝鲜泡菜。
为了打破僵局,我率先谈起阿丽莎,谈起我们在莫斯科旅馆的相遇,以及阿丽莎说去奥什有多危险,去塔吉克斯坦会被杀。拉克希米笑得眯起眼睛,眼角露出两条很深的鱼尾纹。她告诉我,其实阿丽莎那时正伤心欲绝。她去莫斯科,是因为丈夫要和她离婚。阿丽莎的丈夫常年在莫斯科打工,认识了别的女人。那个女人怀上了孩子,丈夫便提出离婚。
“阿丽莎还好吗?”我问。
“她还在莫斯科,想在那边找个工作。”拉克希米说,“可能是不甘心放弃她的丈夫,也可能只是不想一个人回来。”
“这种事多吗?听上去有点像小说里的情节。”
“不是小说,”拉克希米说,“这样的事很多很多。吉尔吉斯有三分之一的男人去俄罗斯打工,妻子就留在国内。很多男人在那边认识别的女人,又成了家,之后就不再联系国内的妻子。妻子去俄罗斯找丈夫,发现丈夫早已不在原先的城市。俄罗斯那么大,想在另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真的太容易了。”
我想起我在俄罗斯旅行时碰到的那些吉尔吉斯人:有出租车司机,有建筑工人,有餐馆服务员,有开小卖部的……也许每个人背后都有类似的故事。
“相比那些突然失踪的丈夫,阿丽莎的丈夫是不是还算好的?至少他没有不辞而别。”
“也不尽然,”拉克希米说,“有的妻子会骗自己,宁愿相信失踪的丈夫是在俄罗斯死了,这会让她们的心里好受一些。就像战争年代,丈夫上了前线,没有回来一样——你感到伤心,但不会感到背叛。对有些女人来说,背叛和抛弃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更难愈合。”
“可怜的阿丽莎!”
“她会好起来的,我相信这点。昨天我们通了电话,她说她已经好多了。她还问你有没有联系我。”拉克希米下意识地撸起袖子。我发现她的左手腕上戴着两个细细的银镯。
“这是从印度买的吗?”我问。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笑着说是的。她告诉我,她去过好几次印度。上一次在瑞诗凯诗待了三个月,学习瑜伽和冥想。
“你真的是印度教徒,还是只是喜欢那种生活方式?”
“我真的是印度教徒,”拉克希米说,“从两岁开始。”
“你的父母也信印度教吗?”
“我母亲信。因为这个,父亲后来和她离婚了。”
年轻时,拉克希米的母亲在莫斯科上大学。有一天,她在图书馆读到一本介绍印度教的书,被其中的哲理深深吸引,埋下了信仰的种子。大学毕业后,她母亲回到比什凯克,在医院工作,认识了一个在报社上班的吉尔吉斯男人。两人相爱,结婚,生下拉克希米。
拉克希米本名叫“艾格丽姆”,在吉尔吉斯语里是“满月”的意思。我后来查到,“艾格丽姆”源自19世纪的一首哈萨克诗歌。诗人用“艾格丽姆”一词形容妻子的美貌。
“那你是怎么变成拉克希米的?”
“两岁那年,比什凯克来了一位印度上师。母亲抱着我去听上师的讲座。大学时代埋下的种子,此时再度发芽。讲座结束后,母亲找到上师,想让我和她一起皈依印度教。上师问了我的名字。母亲回答,艾格丽姆。”
“不,从今天开始,她应该叫拉克希米。”上师说。然后在母女俩的额头上点上吉祥痣。
从此,比什凯克多了两个印度教徒。母亲在家里供奉起印度教的神灵,并且开始吃素。拉克希米的父亲不能理解妻子的行为。在他看来,在吉尔吉斯斯坦信奉印度教,绝对不够理智。更过分的是,妻子不仅自己不吃肉,也拒绝给他做肉。这意味着,他每天下班回家后只能自己下厨,而且也没法带朋友回家做客。对于吉尔吉斯男人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
拉克希米的母亲非常坚定。她对丈夫说:“你不能理解我,是我们之间的业力所致。如果我阻碍了你的幸福,你就去另寻他人吧。”这话颇有印度气息。一气之下,拉克希米的父亲选择了离婚。
“不过,除了信仰方面的原因,父亲其实很爱母亲。离婚之后,两人仍然是朋友,仍然不时见面,而且都没有再次组建家庭。”
“他们现在在哪儿?”
“十五年后,他们复婚了。现在他们一起生活在伊塞克湖畔的小镇。”
说到这里,拉克希米笑了。父母一生的情感纠葛,听起来充满了浪漫的回响。不过,我内心的好奇还没有完全得到解答。
拉克希米是由母亲带大的,这是否意味着她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肉?在印度,或许这不是问题,但吉尔吉斯并不以食物的丰富性著称,更缺乏素食的传统。和其他游牧民族一样,吉尔吉斯人只是把有限的几样菜(全是肉菜)尽量发挥到极致。
“我没吃过肉,”拉克希米笑着回答,“也许两岁前吃过,但完全忘了。”
“这么说,像烤肉、纳仁、抓饭、羊肉包子这些吉尔吉斯食物,你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肯定会闻到。毕竟大街小巷,走过任何一家餐馆,都会有烤肉之类的味道飘出来,然后你就大致明白是这个味道。但我自己从来没尝过。”
我表达了钦佩之情。
拉克希米告诉我,中亚的素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少。“比如,比什凯克有很多朝鲜人,是苏联时代从远东地区迁徙过来的。他们的泡菜都是素食。”
午饭后,拉克希米泡了红茶,我们一起分享蛋糕。这是星期五下午,外面非常安静,只有知了不停地叫着。我问拉克希米,会不会耽误了她的工作。她说不会。她在给一个美国艺术家做私人助理。这位艺术家长期住在吉尔吉斯,经常跑到山里写生,不过他目前正在哈萨克斯坦办展。
“等他回来,我才开始工作。”拉克希米说。
这份工作为她带来每月一千美元的收入,而公寓的租金不到两百五十美元。拉克希米正打算买一辆雪佛兰轿车。在我们交谈期间,她接到车商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我,整个吉尔吉斯都没有雪佛兰的官方经销商,买车需要经过一套较为复杂的“运作”。
我问拉克希米是怎么找到这份工作的。
“是我的前男友介绍的,”拉克希米说,“他是一个美国大兵。”
我想到了比什凯克曾经的美军基地——为美军提供配套服务,一度构成这个国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很长一段时间里,吉尔吉斯的国民经济就是靠赴俄打工者寄回来的卢布和从美军基地赚取的美元支撑起来的。
我问拉克希米,怎么认识的美国大兵。拉克希米说,要想讲清楚这些,她必须从最开始讲起:
“我八岁开始学习小提琴,梦想去俄罗斯做一名小提琴演奏家。可是直到十七岁那年,我才意识到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没有难过,反而感到巨大的解脱。以前,我总是觉得世界上只有成为演奏家这一条路。放弃之后,我才发现,道路其实有千万条。因为学琴,我没有考上大学。十八岁那年,我去美国空军基地里当餐厅服务员。”
在那里,拉克希米认识了一个二十三岁的美国大兵。接下来的事,拉克希米不说,我也可以猜到。一个身在中亚的美国大男孩,遇到一个不戴头巾、素食主义、会拉小提琴、又有灵性追求的年轻姑娘,他会做什么?
“我们在一起五年,直到他要退役回国。”拉克希米说,“他想让我和他一起去美国,但我拒绝了。”
“为什么?”
“二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印度。在玛亚普尔的节日上,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他是澳大利亚籍的孟加拉人。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爱一个人的滋味。自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无时无刻不在想他。我发疯似的想见他,但是我们不能约会,甚至不能长时间交谈。因为他已经结婚,而且是带着家人一起来的。”
拉克希米失魂落魄地回到比什凯克。就是在那时,美国大兵说想带她一起回美国。然而,她无法答应他。
“我心里装的全是另外一个男人。”拉克希米说,“我告诉他,我在印度爱上了别的男人。他问我,是不是他做错了什么。可他越是这样追问,我就越不爱他,甚至开始鄙视他。我知道我们的关系没办法维持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和一个不再爱的人远走他乡。”
美国大兵一个人回了美国。他们还会联系,像普通朋友那样。有一次,美国大兵说他有一个回来工作的机会。他离开了军队,但仍然在一个为军队服务的公司工作。这个公司承包了比什凯克美军基地的一些项目。他问拉克希米,他是否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我知道,如果他回来,我们可能重新开始。我也知道,他期待我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但我只是说,我真的不知道,这取决于你。于是,他留在了美国。后来有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认识的一个艺术家要来吉尔吉斯斯坦,需要一个懂英语的人当助理。他推荐了我。这是我们最近的一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