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读心术 作者:金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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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读心术:美国中情局决胜全球的秘密武器》是一本让你明白一个人内心世界的书。CIA,与美国FBI齐名的一个情报组织。是一个颇受争议的组织,更是一个必须存在的组织。它无时无刻不在搜集着全世界各种各样的情报,维护着美国的安全。

而《CIA读心术:美国中情局决胜全球的秘密武器》便是介绍CIA如何通过言行举止、表情衣着等来判断人的性格特征,以及心中真实的想法。要知道CIA就是靠这个来确定一些人是否会对美国造成威胁,从而为美国的下一步计划提供帮助。

在《CIA读心术:美国中情局决胜全球的秘密武器》里,人心不再隔着肚皮,也不再难以揣测。让你体会到日常不会存在,但是却确实存在;那些我们想要知道,却无从知道的;让你身临CIA办案或执行任务的场景,感受CIA的生活、工作之道。让您既满足了好奇心,同时也为以后生活、人际交往中提供一些帮助,同时还可以提升自我的洞察力、意志力等。让我们能够看穿各种各样的谎言,不再受骗。除此之外,还能让我们轻易地明白人们的语言、表情、动作以及他的装束所要表达的想法,然后对症下药,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的人际关系迈出一大步。相信您读完会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一切问题都会在面前都变得清晰、简单起来。同时更有一种在生活中升华,想要把握生活的感觉。

CIA特工瞬间攻克人心的超级心理战术,最简单易学的窥探人心的实用技巧,知人知面知心的权威策略秘笈。

对于大名鼎鼎的CIA特工来说,准确识别一个人的肢体语言是非常必要的-很多时候,肢体语言可以先一步进入人们的视线。也就是说,即便是没有任何语言上的交流,CIA特工也可以了解一个人的内心想法,而这个辨认渠道就是肢体语言。

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战中,CIA特工们总是牢记“读人先读心”的策略,这样就可以将犯罪防范于萌芽之中,实时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CIA特工可以通过你的表情读懂你心中的真实想法。你不经意的微笑,不经意的头部动作,轻微的嘴部动作都难以逃脱CIA特工的眼睛。CIA特工都是面部表情的专家,即使你想要伪装也难以逃避他们对于你内心密码的破译、解读。

CIA特工通过对方的穿着打扮便可以看出其性格特点和生活规律,并通过对方细微的衣着搭配和佩饰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能够更好地发现潜在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内容推荐

本书讲述了CIA特工通过面部表情、肢体动作、言谈举止、衣着打扮等各个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解读、分析、研究,从而探听内心深处的秘密,最后达到洞悉嫌疑人心理变化的目的,并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的强大力量结合案件。

中央情报局(CIA)作为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有着遍布世界各地、细密如蛛网的情报系统。CIA在招募特工的时候精挑细选,有着严格的标准:往往会选择那些上层社会出身的人,举止高雅,学问广博,身手不凡,冷酷无情…

CIA在实战中总能及时收集到对美国有价值的信息和情报,以便为美国政府实施下一步行动提供必要保证。这一点给美国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安慰。无论在美国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很多人都很自然地将中央情报局视为美国收集情报与进行间谍任务的“先头部队”,这种说法恰如其分。从美国与敌对势力的斗争中可以看出,美国每一次采取行动之前都是由CIA事先收集到有效情报后才出击。CIA之所以能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不仅仅与特工掌握的过硬军事技能有关,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具备一种潜藏在背后的强大力量。所以嫌疑人见到CIA特工时,就会心生恐惧,不自然的紧张等等;即使伪装的再好,在CIA面前也无所遁形。

作者在论述过程中,穿插了大量生动的侦破案件的实例,读者可以随着案件的发展锻炼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也能从中轻松掌握一些读心术的方法和技巧,并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从而更好地把握身边的人的心理,让我们知道该怎么说、怎么做,从而在社交中做到游刃有余。

前言

国中央情报局作为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一支特殊力量正发挥其无以伦比的作用。曾任CIA局长数十年之久的艾伦·杜勒斯这样描述:“CIA犹如一把保护伞,为美国的国家安全撑起一片安全的领空。它所收集到的情报和信息大多都是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很难想象,如果缺少CIA,美国其他职权部门将如何运行下去。”

从艾伦·杜勒斯的言语间不难看出,中央情报局作为美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情报机构,在情报收集、渗透、间谍活动等方面都发挥出无人能取代的作用。他们凭借过人的智慧和高超的分析能力,将情报工作做到极致。

CIA在实战中总能及时收集到对美国有价值的信息和情报,以便为美国政府实施下一步行动提供必要保证。这一点给美国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安慰。无论在美国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很多人都很自然地将中央情报局视为美国收集情报与进行间谍任务的“先头部队”,这种说法恰如其分。从美国与敌对势力的斗争中可以看出,美国每一次采取行动之前都是由CIA事先收集到有效情报后才出击。2011年美国将策划9·11事件的头目本·拉登击毙,充分证明了CIA收集情报的有效性及准备性。人们在对这支庞大的情报机构有了进一步了解后,不难发现,CIA之所以能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不仅仅与特工掌握的过硬军事技能有关,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具备一种潜藏在背后的强大力量。

CIA到底藏有哪些惊人的力量?答案是,他们掌握了解读人心的技巧。很多人会不由地发出这样的感慨:“人心如此复杂,CIA凭借什么技巧解读人心?”在CIA看来,要想全面了解一个人,必须要对其心理进行解读,只要解读出他们的心理,其他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战中,CIA特工们总是牢记“读人先读心”的策略,这样不仅有效地打击了犯罪,还维护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在实战中,CIA的特工们总能以宽广的视角对一个人进行读心。比如,他们从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中发现隐藏于内心深处的想法,从一个人的着装中分析其所具备的心理特征,更能从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准确地解读出对方的心理特征。这些读心方面的技巧并不是一天两天所能掌握的,因此,CIA不断地对此进行反复训练和运用,最终找到了这套破解一个人心理密码的“钥匙”。

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CIA,但却可以通过阅读本书总结出的读心策略,学会如何分析他人的内心世界。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对一个人的心理进行全面解读与分析是占据心理优势地位所不可或缺的因素,而CIA从多年的实战中总结出的这些读心术为想要读懂人心的读者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借鉴作用。

本书全面总结了CIA从实战中积累出的读心术,相信当读者深入进行学习后定能从中得到感悟,并惊叹读心的重要性。

第一章 特工的强势读心术——CIA独特的心理技巧

引言

和名动天下的FBI一样,CIA特工在人们心目中也占据着很高的地位。和主要从事打击联邦内部犯罪的FBI不同,CIA工作人员的主要阵地是在国际战场,作为世界级的特工机构,从CIA当中走出来的人都目光如炬,只要稍稍一搭话就能推断出对方的心中所想。这一点不光是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适用,在面对那些勾心斗角的政治家、不明真相的家人朋友,亦或是自己的上下级时,CIA特工也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收到对方传出的各种信号,据此做出下一步反应。

1 CIA为何能一眼看穿对方的内心世界

CIA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简称,它的英文拼写是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始创于1947年。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CIA屡建奇功,逐渐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型情报组织成长为情报界的巨头,探其原因,中央情报局高超的心理战术不可不谈。

和FBI有所区别的是,CIA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情报获取之上。有资深评论家说,CIA的工作就是提前获得有用信息,将那些还在谋划当中的敌意都统统消灭掉。正是这样的工作性质,要求每一位CIA工作人员时时刻刻注意研究目标对象的心理变化,以便顺利完成任务。

很多时候,人们诧异地发现,自己在CIA特工眼里,几乎是呈一种透明状的,没有半点隐私可言。这一点在美国民众乃至整个世界眼中都形成了固定看法。实际上大多数人并没有和CIA发生直接接触,但是在阵阵风传之中,CIA特工就有了“超人”的影子。其实这一切都基于CIA特工们的详实调查。人们常常说FBI局长办公室里面的那个人是世界上掌控信息最多的人,CIA局长和他们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的。拥有海量的信息资料,是完成探寻对方内心世界的第一步。

比如在盯上了纳粹头子阿道夫·希特勒之后,美国间谍使出各种招数,从他异乎常人的身世到与众不同的性取向,都成为CIA特工的攻击目标。被称为“美国中央情报机构之父”的威廉·约瑟夫·多诺万就得到了这样一个可靠的消息,他的线人报告希特勒在性取向上表现得极其不正常,他的一些怪异癖好都被美国间谍记录了下来。多诺万根据这一份报告推断:希特勒是一个色情狂,他建议总统将这一个角度作为打击希特勒的辅助方向,总统看过报告之后,同意了这个提议。于是美国军方出动了大批飞机,将大量色情传单投到德国人的驻地,以此来扰乱希特勒。

阿道夫·希特勒,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轴心国的龙头人物,他的保护措施可以说是密不透风的,就像其他所有的重要人物一样,他的一举一动都被许多保镖或明或暗地保护着。为了避开对手的眼线,这个疑心颇重的家伙还专门为自己挑选了替身,从外貌上看,替身要求和希特勒本人的身高接近,并且在走路、说话方式上也必须和希特勒无二。替身由德国高级情报官马格达·泽特非德负责挑选,一共有4个,必要的时候他们就出现在幕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希特勒死亡的消息传遍世界,但实际上,就连斯大林都不知道希特勒是否真的毙命,要知道,对外公布希特勒死讯的,可是前苏联人!到了2009年,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研究组在提取了希特勒头盖骨样品进行DNA分析时,发现这只头盖骨的主人是一名20~40岁之间的女性!

自然,越是能挖掘出不容易得到的情报,越是能体现出CIA特工的过人之处,在信息挖掘这一点上,CIA特工们毫无疑问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他们的“作案”工具可谓是五花八门、巧之又巧。比如安装在手表里的照相机、隐藏在项链上的窃听器等,这一切都使得CIA特工在收集信息时得心应手,水到渠成。

当然,单单是对一个人的情报有了完整详尽的收集,并不能代表这些情报人员就可以读懂目标对象的内心世界了,在人员培训上面,CIA高层也做了很多工作,每一年,美国国会批给CIA的预算都在80亿美元左右,有了这样一笔巨款,他们在人员招募、特工培训方面也就有了很大的活动空间。

CIA特工的选取非常具有针对性,他们大多是一些名牌高校毕业的理科生,包括计算机科学和信息专业的毕业生等。在CIA高层看来,这一部分人逻辑思维能力很强,思辨性要优于常人,办事讲求效率和实证,不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也就是说,在进行心理分析上,这些人是占有基础优势的。在选拔人才的考试项目当中,CIA工作人员也有一套成熟的摘选办法,其中有两道必须经过的程序就是“心理测试”和“精神病测试”。这两道检验可以保证入选的新成员在心智上不存在什么缺陷,并且,这些能够通过心理测试题的人,思辨能力都很严密。

CIA在公开招募之后,会有一部分人得到考官的青睐,顺利进入心理测试阶段,这些考题非常诡异,很多是基于犯罪心理学制作出的,当这些应试者能够顺利地阐述自己独到的见解时,考官会认为,眼前这个人是可以捕捉到对手的心理变化,从而顺利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的。

在挑选了一大批资质出众的年轻人之后,CIA的特工培训就开始了。这些新手们不会马上被派出去执行任务,管理者将他们集中起来,安排为期一年的特训。这里的培训是全方位的,并不是单单只教会新特工如何看穿对手的内心还有格斗、伪装、收发秘密情报等都是上课内容。我们所说的那一部分被派去执行特殊任务的特工,往往还要在间谍训练中心和反间谍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学习,通过这样不断的提高,他们才能真正做到于无声之中悄然洞悉另一个人的心理波澜。

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说,CIA特工们神乎其神的心理窥探手段,并不是一种偶然,而是建立在各个综合因素的基础之上的。第一,作为特工,他们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心理识别能力,是有天赋的;第二,作为老牌的情报机构,CIA为新丁们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经过专业化的培训,被录用的新手在能力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第三,CIA本身作为一个情报机构,它手中拥有每一个目标主体的详细资料,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在充分了解对手的情况下看穿对方的心思,就不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任务了。

2 置身血腥现场找到杀人凶手:CIA的区分法则

作为第一流的特工组织,CIA在犯罪行为研究上有很大的成绩,他们一般依据犯罪现场遗留的大量痕迹进行调查、研究,更多时候,他们一步入血腥的现场,就能把罪犯划分类别,看他们是属于哪一个群体。

按照以往的经验,警察把那些犯罪分子分为三个群体,一个是“有组织犯罪”,一个是“无组织犯罪”,第三种就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犯罪分子。其中那些“有组织犯罪”的凶手,会在案发之前进行周密的计划,作案过程按部就班,条理清晰。这些罪犯的显著特征就是,他们在犯罪现场会安全地将有可能暴露自己身份、信息的线索一一抹去;与之相反的就是“无组织犯罪”,这一类罪犯在作案的时候显得杂乱无章,他们将现场搞得一团糟,从主观上讲,这一类犯罪是临时起意、随机行事的。而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性犯罪”,则是兼有双方的共同特点。

从精神层面分析,“有组织犯罪”的成员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或者是心理异常。他们在对被害人的精心挑选之中,非常具有目标性,比如他喜欢装扮成熟的目标,那么这一部分人遭到攻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他喜欢长着一张娃娃脸的人,那么那些小女孩就很有可能被挑选出来,实施犯罪计划。

这些“有组织犯罪者”喜欢使用相同的作案工具,比如绳子、手帕等。这反倒会为警察破案提供一定的线索,大多时候,他们的作案工具是被清除了的,但是细心的警察也会在井井有条的犯罪现场找出他们想要的东西。

杰若米·布鲁多斯在他13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典型的“有组织犯罪者”了,他会刻意挑选一些和他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作为犯罪对象。每一次,布鲁多斯都会手持一把尖刀,将那些女孩子挟持到农场的谷仓里面去,强令对方脱光衣服,然后拍摄照片。当然,那个时候布鲁多斯年龄还比较小,没有实施强奸。之后,布鲁多斯会把可怜的受害人锁在谷仓里,自己赶紧跑回家去换另外一身衣服,整一个新的发型,过一会儿又亲自打开谷仓的大门,告诉受害人说:“我是杰若米的孪生兄弟艾德,他没有对你怎么样吧?”在“艾德”的满怀关切下,被布鲁多斯吓得瑟瑟发抖的女孩渐渐平静了下来,那个“艾德”还会把相机拿出来,当着受害人的面销毁相片,以示诚意:“这么跟你说吧,杰若米的精神有一点不正常,最近他的情况非常不稳定…但是他这些天正在接受治疗,所以我恳求你不要对其他人提起这件事,好吗?”

在联邦警察眼中,布鲁多斯就是一个“有组织犯罪者”,他精心设计每一个作案计划,从作案开始的人员选取上就非常讲究,年龄大一点的人往往不会受到他的威胁,所以他下手的对象大多是一些和自己差不多大或者是比自己小的女孩。另外,他的作案过程也是一成不变、提前预谋好的:带进谷仓、拍照、锁住被害人、乔装打扮后以“艾德”的身份安慰受害者,使其免于报案…后来布鲁多斯真地犯下一连串的命案、并因此被捕之后,对警方供述出了自己的童年经历,当年的那些案子,都是他在经过了长期的计划和安排之后做的,从这一点讲,他属于“有组织犯罪”无疑。

还有一名叫做约翰·加西的杀人狂魔,他在20世纪70年代非常活跃,8年时间里杀害了33人,其中有29具尸体被他藏在了自己家里。最后那几件案子的受害人,因为在他家中找不到可以存放尸体的地方了,加西就将那几具尸体丢进了河里。当警察找到加西的家时,发现这个丧失人性的家伙收藏了很多关于被害人的“纪念品”,包括一些受害人使用的皮包、佩戴的项链等,甚至有一次,加西还将一辆从被害人手里夺来的汽车都藏匿了起来,最后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员工。在作案的过程当中,加西一直享受着这样的一个过程:他习惯将被害者骗到自己家中之后,用各种语言博得对方的好感,然后就开始诱惑受害人,当这些人丧失了防线之后,他就说服对方,玩起变态的“手铐游戏”和“强暴游戏”,将这个人捆绑在椅子上面。这个时候,加西的一切准备工作也就就绪了,他开始疯狂地攻击失去抵抗能力的受害者,等到对方不省人事的时候,他就找来一个塑料袋,蒙在对方的脑袋上,站在一旁欣赏这一个任人摆布的生命体。如果受害人清醒过来,他就又展开新一轮的攻击。最后,这个魔鬼会把自己的俘虏处死,尸体则埋藏在他自己的家中。一开始他把他们挂在衣橱里面,之后某一天,他趁着家里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找来水泥,残忍地将尸体拖到合适的地方,用水泥封闭起来。

约翰·加西作为一个“有组织犯罪者”,他不光是在杀人过程中“有章可循”,每一次有条不紊地干掉自己的“猎物”之后,他还喜欢跑到自家居住的那个小区去做点好事。比如穿上一套自制的小丑外套去医院里面探望病童、为社区里的街坊组织大型派对等。时不时地,加西还帮助自己的邻居们免费修理门窗、擦洗社区的玻璃,用当地一位民主党党员的话来说:“这里没有人不喜欢他的。”

实际上,区分这种“有组织犯罪”和“无组织犯罪”对警察办案是非常重要的,一位“有组织犯罪”的主角,大多是身背多起命案的恶魔,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看起来和其他人一样,甚至还会是一个好公民、好榜样。相比较而言,“无组织犯罪”的罪犯,大多都生活混乱,仪容不整,马虎大意,精神分裂表现得非常突出。可以说,一来到犯罪现场,警方就需要确定自己面对的对手是一名惯犯还是初犯、其他的案件是否和眼下这起案子系同一个人所为、以前的卷宗是否能对侦破这起案子有所帮助等。

此外,“无组织犯罪”的凶手,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初犯,他们会把现场搞得一团糟,整个犯罪的实施过程也显得毫无逻辑可言。1983年9月,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贝尔维尤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叫做丹尼·乔·伊伯里的13岁男孩,身高不到1.6米,体重只有45公斤。

警方很快赶到了命案发生的现场,他们发现,弃尸点附近有一条小路,但是没有出口,再往远处走走,发现还有一个十字路口,其中一端指向一条小河,尸体的周围堆满了啤酒瓶。伊伯里被人绑住了手脚,嘴巴被胶带封住了,只穿着一条内裤,全身上下有很多处刀伤,凶手仿佛在玩游戏一样,将他的脸划得血肉模糊,验尸官还在死者的嘴里找到了一颗石子。弃尸地点离公路很近,人们甚至在公路上就可以看到这个可怜孩子的尸体。

这在联邦特工看来,就是一起典型的“无组织犯罪”,凶手在杀人前后,表现得非常混乱,他甚至不知道如何销毁这些罪证,既然这附近有一条河,那么将尸体丢进河里才是最安全的,因为距离公路太近,人们稍微一抬眼就可以看见伊伯里的尸体。从死者身上的刀伤,警方也可以断定,凶手在作案时完全丧失了理智,根本没有考虑到如何避免自己不被警察揪出来。

没过多久,附近又发生了一件令人惶恐不安的案子,这一个案子和伊伯里的案件非常相似,受害者也是一名男孩,他的名字叫做克里斯多夫·保罗·瓦尔登,年龄和身高都和伊伯里相似,只是稍微胖了一点,他有52公斤。虽然警察及时赶到了现场,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还是破坏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警方只找到一些脚印,但就是这些脚印告诉特工,有两个人走进了这片森林,只有一个人走了出去,也就是说,凶手是单独行动的。

根据受害者的体貌特征以及年龄来看,特工认为,凶手的胆子很小,他只会挑选一些小男孩来下手,他对付不了那些强壮的成年男子。或者说,凶手本人也是一个瘦弱的人。

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线索,警方最后找出了杀害男孩的凶手,他确实像特工推断的那样,文弱秀气,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这名凶犯叫做约翰·约瑟夫·裘伯特四世,在他最后的供述当中,警察发现,伊伯里死亡确实是他第一次作案,这个丧失了理智的家伙将伊伯里骗走之后成功挟持了对方,最后在严重的精神错乱之中杀害了男孩。他在作案之前没有考虑过如何处置对方,也没有想过该何时收手,甚至在杀死被害人之后,连尸体怎么处理都没有考虑过,于是他选择就近将尸体抛弃在了公路边,然后扬长而去。如果说裘伯特在杀害伊伯里的时候是属于“无组织犯罪”,那么杀死瓦尔登就可以说是“混合型犯罪”了。CIA特工也发现,很多犯人在初次攻击被害人的时候,都是处于一种“无组织犯罪”的状态,很多情况他们没有事先预谋,但是这种行为如果没有立即被制止,那么扭曲的人格就会使他更进一步,继续疯狂地寻找目标猎物,这意味着,凶手开始有预谋地进行犯罪了,到了最后,这就会演化成一种“有组织犯罪”,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威胁。裘伯特的例子也正好符合了这一定点,他在1983年9月杀害伊伯里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恐惧与不安,在新奇感的驱使之下,那种可以支配别人生死的荣耀感又让他蠢蠢欲动,心中的魔鬼又跳了出来,最后,在这一年的12月,他又找到了同样弱小的瓦尔登,残忍地夺走了对方的生命。

一到案件发生的现场,就能快速辨别这是一起什么类别的犯罪是非常重要的,大体说来,CIA特工认为,那些“有组织犯罪”的主角,在现实中是井井有条、生活合理的,他们的智商都不会太低,这体现在他们清晰合理的语言交流和逻辑缜密的思辨能力上,在日常生活中,这些人往往衣着光鲜、乐于助人,甚至还是邻家小孩心中的榜样呢!至于“无组织犯罪”的凶手,很多都患有心理疾病,在外人看来,他们离经叛道、遗世索居,不交朋友,也没有人会喜欢他,因为孤僻怪诞的性格,他们大多数没有正经营生,或者干脆就没有工作。以上这些成果都是犯罪心理学专家们长期研究所得来的,有了这些理论依据,联邦特工们一赶到犯罪现场,就能够对凶手进行分类,明白他们是什么性格的人,有没有精神病史、是否服用违禁药物,是劫财、劫色,还是一时兴起,在作案的过程中心理波动情况如何,会不会再次回到案发地点、是否藏有相关的新闻报道,等等。在掌握了这些资料之后,等到他们和真正的凶犯正面交锋时,只要凶犯一开口,他们就对这个人了解得差不多了。

3 国际战场上的“警察”

严格说来,CIA并不算是真正的美国警察,这个机构和警察有着严格的划分。在美国的每一个州、城市都有自己的警察,他们负责处理本地区出现的犯罪问题;当丧心病狂的罪犯开始流窜到不同的州作案时,FBI才会出手;而CIA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是起到一个情报收集的作用。有人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描述三者之间的关系:“一头灰熊攻击了人类之后藏进了大森林之中,CIA特工坐在办公室,用精密的计算机查出了这头熊的所有资料;FBI的人闯入了森林,对里面的所有住户,像兔子、狐狸、野狼等逐一进行了审讯;而美国警察对森林进行了直接性的拉网排查,从广袤的森林中找出了灰熊。”在分工上,FBI和正式的地方警察有很大的区别,只有当一个案件上升到联邦高度之后他们才会出手,而CIA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说是又退了一步,但是这并不妨碍在实际办案当中,一些优秀的CIA特工被请去参与侦破、调查。可以说,CIA在保护国家安全这一点上,和FBI以及地方警署是没有区别的。换句话说,地方警察是保护一小片地区的美国公民的权利,而FBI为整个联邦公民的安全负责,CIA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维护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安全,它的保护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USA。

就像它严格的入门考试一样,CIA从各地招募来的特工们并不是立刻投入一线战斗的,这些新手们会被派到各个分部进行实习培训。没有经验的年轻人是非常可怕的,在美国职业男子篮球联赛中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看那些新秀打球是一种煎熬。”不论在哪个领域,人们都需要积累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对那些新入选的CIA特工们来说,这个实习期通常为3年,没有3年的工作经验,上级是不会让他们去执行一些特殊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