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两”人。
——“两”个断了的人!
一个人,给斩为两截,可是一时未死,所以,也勉强可以称之为“两”个人:
至少,是两截仍在活动的躯体。
这次,中刀的是周升冲。
他走避不及,还是雷怖特别找上他,不得而知,但雷怖一刀所落,就把他自腰斩为两截!
刀快。
刀法更快。
因为太快了,所以着了刀的周升冲,一时还不知自己已给“斩断”了!
他的下身仍在走:
还在走避。
但他上身却“叭”地跌在地上。
他跟布拉格的遭遇很近似,但他却有布拉格的前车之鉴:
布拉格头断,却依然以为自己活着。
——难道他自己也……!?
忽然,雷怖扶住了他,递给了他一张纸、一支笔。
“想证明你是不是仍然活着吧?”雷怖鬼怪般的笑着,催促他道:“写几个字吧,要是你能写到第十三个字,当然就是活着的了。”
笔尖上的墨汁未干。
周升冲也想证实自己没死。
他用力抓着笔,正要写字……
可是感觉便来了。
痛的感觉很可怕,痛得让人虚脱的感觉更可怖,但痛得令人巴不得虚脱的死去好了的感觉,那就更可畏了。
可是周升冲仍想活下去。
他本来远赴京师就是为了寻回他老爹建立“三周庄”时那笔宝藏的,可是,而今,出师未捷,他怎可死在这里……
他拼命写字,尽力集中神智:
写字。
终于写了一个“活”字。
“活”是他的希望。
他的一切。
人说友情虽然重要,爱情价更高,但若为了自由,两者皆可抛,可见自由是何等重要——可是,如果没有了生命,“自由”又有什么意义?
一定要“活”下去。
“活”下来。
他本来要一口气写十三个“活”字,可惜才写了第一个,他已气衰、力竭,好像五脏六腑,全空掉了,流出去了,泄光光了。
随后的字,笔划愈简。
他再写了个“不”字。
之后,他只能收笔一撩,追了个“了”字。
“活不了”。
“活不了”便是死。
所以他死了。
——死的甚惨,身断二截,血流一地,肠肚外泄,一时却仍未气绝!
局升冲是活不了。
其他仍在活着的人,则是“受不了”。
剩下的是三十一人。
三十一个惊弓之鸟。
雷怖横刀站在桌子上,拭刀舔血。
“今天真过瘾。”雷怖全身都发出一种鬼怪般的神采来,“我要血洗名利圈。”
然后他遥对鱼姑娘道:“我至少还要杀四十四个人,才轮到老子来俞你——你不要急,一定会等到这一刻的!”
鱼天凉听得寒了眼,寒了脸,也寒了心,但心头却不油升上了一个疑点,逐渐扩展为一个疑团:
——四十四人?
这儿不是剩下三十一人吗?哪来的四十四——加上自己,四十五人呢?
这老狂魔是杀昏了头,计错数了不成!?
其实当然不只是鱼姑娘这么想,孟将旅跟好些在场的人,都生起同样的疑惑。
可是,就算他们生了疑惑,有了警惕,也都没有,至少,不能改变惨案的发生,以及流血的事实。
有时候,有些人的确能及时省觉危险的发生,憬悟危机的存在,不过,一样没有用,就像马车冲得太急,要往山崖跌堕一样;又似大火冲天,人却给困在高楼;或者持有强大兵器的劫匪入屋一般——你除了知道形势不妙,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就只有等死。
——等事情的发生。
与其如此,还不如完全懵然不知还不那么痛苦、煎熬。
能够改变结果的,也许只有命运。
天意。
——当敌人太强大而自己又太荏弱的时候,除了逆来顺受,还可以怎样?
所以自己一定要够强、够大、有足够的强大,来应付任何变化打击。
只是,当变得够强大的时候,人,偏偏又喜欢去打杀比他们弱小的东西。
是以,无休止的斗争,弱肉强食,物竟天择,就成了生存下来的铁律。
可悲的铁律,制造出来的,当然就是悲剧的结果。
雷怖的活一说完,就出刀。
外面天色大变,风涌云卷,山雨欲来。
刀光满楼。
一闪而逝。
——这次谁死?
谁中刀?
剩下的三十一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仍活着,谁都没事。
——至少,这一刹间,谁都没有死,仍然活着。
大家随即又忙着审视自己,看自己到底是不是像布拉格和周升冲一样,断开了几截,而自己仍浑然不觉?
当发现自己没事,顿时舒了一口气,又去打量别人,看对方是不是着了刀依然不知?
一干武林人物、江湖好手,只面对一个拿着刀的敌人,居然仍如此惶恐,这般慌乱,这样惊惧,真是一件狼狈、尴尬的事。
遇上“杀戮王”那样的敌人,他们还没吓得跪下来求饶,已经算是有些胆色、要有相当勇气的了。
——雷怖的刀,足以杀戮任何人作战的勇气。
一声惨呼。
惨呼一声接一声,此起彼落。
不在屋内。
在屋外。
木板墙像豆腐一般被切开,划破了一道七至九尺长的缝,风雨在这空隙间倒灌进来。
血雨喷溅而入。
人在外头,本来隔着板墙,突然中刀,哀号横死。
一杀三人。
一刀三命。
雷怖不仅杀屋里的人,也杀店外的人。
里里外外.都是死人。
——看来,“名利圈”的灾难还没完。
第八章 无胆英雄传
1.不死传说
楼下杀戮苦斗,楼上也诡异残酷。
刚杀了他弟弟文随汉的天下第七,一脚把他上半身踹到楼下去,然后就低下了头,仿佛有点悲伤,好像在沉思。
“嗒嗒嗒嗒……”
血在滴落,愈积愈多,形成了一瘫半液半固的血糊。
血是自屋顶上淌落下来的。
有几点,还滴落到陈日月身上。
陈日月身上穿大红的衣衫,血滴在他的衣服上,只红得更深了些,并没有太显眼的分别。
但也有几点血,滴到他脸上,颊上、额上、颧上……那效果就很怵目惊心了。
由于他身上的衣也是鲜红色的,加上他脸、颈、额上的血,让不知就里的人乍看之下,还以为他伤得很重,伤得连身上的衣服都染红了。
可是陈日月没有动。
他没有移开。
他心中只狠狠诅咒:天杀的!为啥今天偏要穿红色的衣服!
——公子曾用高妙的术数跟他算过:红对他不利,九字对他也不祥!
正好这是第“十九”房!
恰好他今天穿的是红衫!
——他今天之所以穿起红衫红裤来,其实都是为了那该杀的叶老四!
无情替他算出不利红也不合“九”,他平时留心,察觉也确如是。譬如他有次穿红色衣衫,便无故的给一个女子掴了一巴掌。一回攻破匪党,这头才搞下对方的红色风筝,那头就给风筝的线划伤了手,之后整只手肿得猪蹄似的,才知道线是玻璃片造的。且淬了唐门的毒——幸好公子有解毒之法,不然,那只手算是废了。
“九”的数目不利,也一样灵验。
有次他住“九”字房,才睡了一吨,给虱子咬得全身又痒又肿,后来还发现阴虱在他体毛己生蛋罕卵,搞得他足足痒了九天,才把虱子彻底消除。一次是随公子跤案追迹,遇上巨盗“九大鬼”,他差点命丧当堂。
就连赌博:遇上九或三个三点的骰子,他也一样败的,全军尽墨。
可见今天他穿红色衣衫,是故意的。
故意跟叶告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