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甜宠文古言推荐上一章:首辅宠妻录(重生)沈沅免费阅读
- 甜宠文古言推荐下一章:乌鸦少女
第32章 炸年糕片
吃过早饭,唐来福就出门干活了,三兄弟都跟着去帮忙,今天要赶三场,因为等过了惊蛰后,农民要开始播种了,没闲工夫办喜事,所以都赶在现在办,这个时候唐来福一天赶两三场是常有的事。
杀一头猪他一个人绰绰有余,赶两三场就需要儿子帮忙,但唐来福绝对不会让儿子接他的班,这种杀孽重的营生,他一个人干就够了,不能再害了儿子。
家里只剩下许金凤和唐小囡,许金凤开始炸年糕片,过年时炸的都吃完了,在吃食上,许金凤向来是大手大脚的,从来不抠缩。
炸年糕片很简单,将年糕切成薄片,滤干水后下油锅炸,洁白的年糕片炸得酥酥脆脆,还有大米的清香,口感和后世的米老头有些像。
这种零食过十几年不稀奇,可现在全民缺油,炸年糕片就是奢侈品了,许金凤也舍不得多炸,只炸了一盆子年糕片,一盆子番薯干,够吃上一个月了。
唐小囡馋得直流口水,迫不及待地拿了片啃,只可惜牙齿不争气,费了老大劲儿才啃了一片,腮帮子都啃酸了。
“好吃。”
唐小囡不吝赞美,许金凤眉开眼笑的,拿了个干净的小布袋,是她专门给唐小囡缝的零食袋,盛了些年糕片和番薯干,挂在唐小囡脖子上,能磨一天牙。
“姆妈,我出去玩啦!”
唐小囡满意地拍了拍零食袋,鼓鼓囊囊的。
“别去找那灾星了,听见了没!”许金凤再三叮嘱。
“姆妈,人家有名字,叫霍谨之。”唐小囡不高兴地扭着小肥腰。
“行了行了,出去玩吧!”
许金凤不耐烦地摆手,反正女儿总是三分钟热度,也许明天就厌了呢。
“姆妈再见!”
唐小囡蹦蹦跳跳地走了,小辫子一甩一甩的,许金凤还扎了红色的头花,看着特别喜庆,许金凤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干活。
煮猪食,拌鸡鸭的食物,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得准备中饭,每天都有成堆的活要干呢!
村民现在都很悠闲,还没到出工的时候,大家都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女人去村头的河边洗衣服,顺便八卦下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男人则在自留地里干活,锄几下就歇会儿,也在侃大山。
大家说得最多的就是昨天唐家婆媳的那三碗菜,而且还衍生了其他话题,比如唐来贵媳妇石兰的不孕症,唐来金当年做的翘脚椅子,还有唐来福青涩少年时的初恋
当然也有唐家远房亲戚霍谨之母子,村民虽瞧不上母子俩,可对他们的来历还是十分好奇,尤其是美丽柔弱的苏婉柔,可真是村里所有男人心里的白月光,做梦都想多看几眼。
霍谨之也在干活,他没有自留地,但他在山坡上开垦了几块荒地,种些番薯土豆玉米蔬菜,只不过未来大佬样样都聪明,唯独农活不拿手,种出来的作物都瘦巴巴的。
齐老爷子也在帮忙,爷俩一边干活一边聊时事,在山里关着,唯一能了解外面时事的工具,只有村里的广播。
“广播好久没报新闻了,也不知道外头怎么样了。”齐老爷子微皱着眉,心情有些不安。
第33章 变神经病的诱发事件
齐老爷子担心局势会更紧张,如果把他弄去其他地方,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过去。
他才六十出头,一腔报负还没报效国家,如果就这样死了,他真的不能瞑目。
他也舍不得国外的妻儿们,但老爷子也庆幸,幸亏妻儿没跟着一道回来,他一人吃苦就够了。
霍谨之俊秀的脸上满是汗,锄头比他的人还高一些,也幸亏昨晚吃了不少肉,现在身上有劲,只一个早上就开垦了不少荒地。
他朝茫茫的山外看了眼,只要翻过这座山,就能到邻县乌城,可他这四年也只出去过两回,这两回都差点出事。
那些二流子见他不在家,就跑过来纠缠他娘,幸好他及时赶回来了,但之后他便再不敢出去了。
他答应过父亲,要护着母亲的。
男子汉一言九鼎,他会做到的。
“应该没有大事,否则广播会说,而且帮已经粉碎了,齐爷爷,您的春天快来了。”霍谨之眼神坚定。
齐老爷子轻叹口气,没有霍谨之乐观,“我现在只希望不再严重下去,能保持现在的安稳,我就知足了。”
虽然生活清贫,但不用每天挨打挨骂,这样的生活对于饱受磨难的齐老爷子来说,已经是天堂了。
“会好起来的,只可惜我出不去,这破村连份报纸都看不到。”霍谨之十分懊恼。
他真的很想去县城一趟,可不放心苏婉柔。
“要不你出去,我在家里看着。”
“再等等吧。”
霍谨之摇了摇头,那些二流子根本没把老爷子放在眼里,弄得不好老爷子都会受伤。
心里生出了些烦躁,霍谨之用力挥着锄头,发泄地锄地,齐老爷子怜惜地看着他,真不明白霍谨之的父亲,怎么就放心把娇妻幼儿留在这个穷山村?
虽然大部分村民都很纯朴,可总有些无赖混混,美丽柔弱的苏婉柔,就好比是刚出锅的红烧肉,肉香四溢,吸引着附近的二流子,霍谨之小小年纪却承担了不该他承担的重担,霍父真的太狠心了!
“霍哥哥”
甜美的叫声远远传来,驱散了空气中的阴霾,霍谨之眉心突突地跳了起来,唐小胖肯定是来搞事的。
唐小囡一蹦一跳地跑过来了,霍谨之就在屋后的山坡上干活,老远就看见了。
“齐爷爷好。”
唐小囡笑眯眯地打招呼,这位老爷子可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国际知名的经济学家,而且他的儿女也都很有出息,只可惜
她心里一咯噔,沉到了底,突然想起来重要的事。
霍谨之之所以变成神经病,齐老爷子是非常重要的诱发因素,大概一两年后,齐老爷子被几个所谓进步青年,按着打了一顿,当时霍谨之不在家,等他回来时,老爷子已经半死不活了,之后没多久就去世了。
因为老爷子是走派,磨盘山大队上报了这事,上面只派了个工作人员下来应付地查了下,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但霍谨之却受了刺激,当时书上对他的描写
第34章 重度营养不良
“眼睛赤红的霍谨之,死死咬着牙,双拳紧紧攥着,额头青筋直爆,眼角竟流下了殷红的泪,没有人敢直视这个才十几岁的少年。”
伤心到极致才会流下血泪,可见霍谨之受刺激之深,得神经病真的很正常。
书上还说,没过多久,那三个欺负齐老爷子的愤青,都先后出了事,一个掉水里淹死了,一个被疯狗咬得面目全非,还有个则被吓得精神失常,每天都说有人要害她,见人就脱衣服,最后被嫁给了个老光棍。
唐小囡还想起来,那三个愤青都是唐爱华的同学,一个是磨盘山村的,其他两个则是隔壁村的,他们和唐爱华的关系还不错,那天来找唐爱华玩,听说村里还有个走派,这三个愤青就来事了。
唐爱华没参加,但也没阻止,以霍谨之睚眦必报的性格,他却放过了唐爱华,可见他在那时还没对唐家彻底寒心。
唐小囡默默记下了,这件事她必须阻止。
所有不好的事,唐家都得摘出来,而且她也不想霍谨之再得神经病了,这个未来大佬真的很可怜的,身边相依为命的亲人先后出事,大人都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更何况他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你来干什么?”霍谨之没好脸色。
他要干活,没时间陪这胖丫头玩。
“霍哥哥你要种番薯吗?种南瓜番薯吧,那个好吃,白番薯干巴巴的不好吃”
唐小囡没话找话,叽哩咕噜的,跟小麻雀一样,齐老爷子微微笑着,对唐小囡的印象好了不少,这样的小丫头才可爱嘛!
“我种什么不关你事。”
霍谨之不耐烦了,番薯得下半年种,上半年种的是土豆,这胖丫头蠢的要死。
“种土豆。”齐老爷子笑着解释。
唐小囡眨了眨眼,有些脸红,番薯和土豆的季节她还真分不清,从小在城里长大,她连韭菜和蒜苗都分不出来。
“齐爷爷,给。”
唐小囡打开了零食袋,拿出了油浸浸的报纸,许金凤把年糕片和番薯干用报纸裹了,再放进零食袋里,唐小囡连同报纸一道递给齐老爷子。
这位老爷子太瘦了,重度营养不良,得好好补补。
而且直接给霍谨之的话,这家伙肯定不会接受,她这叫迂回战术。
油炸食物独有的香气散发开来,钻进了霍谨之和齐老爷子的鼻子,勾得肚子咕咕叫,匮乏了太久的肚子,仅一顿肉是滋润不够的,闻到食物的香气,身体就会有本能反应。
齐老爷子使劲咽了下口水,强忍下了,他可不能吃小孩子的零食。
“小囡自己吃,爷爷不饿。”
霍谨之却两眼发直,死死盯着唐小囡的手,跟狼一样,唐小囡有些慌,还以为惹这大佬生气了,要和她翻旧账,怯怯地躲到齐老爷子身后。
“谨之。”
齐老爷子叫了声,让他收敛情绪,别吓着小丫头了。
霍谨之上前一个箭步,快速闪到了唐小囡身前,唐小囡吓得抱紧了脑袋,报纸连同零食都落在了地上。
第35章 香江电影
霍谨之拾起了报纸,将年糕片和番薯干也捡了起来,放在干净的草丛上,看到报纸上的日期后,他更激动了,竟是三天前的。
是Z省发行量最大的政经报纸Z省日报,虽然只有半张,可也足够让霍谨之激动万分了。
齐老爷子也反应过来了,更加激动,爷孙俩头挨着头,聚精会神地看着报纸,把唐小囡给忘了。
唐小囡扁了扁嘴,一张报纸而已,至于这么激动吗?
不过既然霍谨之喜欢报纸,那她就多弄些来,家里并没有多少报纸,但唐百山那儿有。
唐百山是大队的赤脚医生,兼职兽医,经常去镇上,每次都会带来些报纸,还有唐绍正老爷子,他最关心时事,家里的报纸从来没断过,因为大队长和他关系极好,一领到报纸就送给了唐绍正。
霍谨之一目十行,饥渴地搜寻着重要的消息,头版基本上是歌颂一类的章,他并不感兴趣,他想知道的是民生和政治,齐老爷子也一样,两人的眼睛像雷达一样,没多时就将一面浏览完了,并没有想看的消息。
虽有些失望,但能看到报纸已经聊胜于无了,霍谨之翻到背面,又忘我地看了起来,两人都把唐小囡给忘了。
“看这儿!”
霍谨之激动地叫了起来,手指着报纸边边角角的一篇报道,眼睛放着光,齐老爷子凑过去看,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太好了,竟引进香江电影了,去年就引进了,谨之,这说明了什么,你知道吗?”
老爷子声音都在颤抖,眼角隐有泪花,他等得太久了,终于在他活着的时候等到了。
唐小囡心跳了跳,现在是78年,去年就是77年,这么早就引进香江那边的电影了?
不是说那边的东西都是毒草吗?
这些小细节书里也不知道有没有描写过,唐小囡看书太糙了,就算描写过,估计她也不会记得,不过报纸上既然有报道,那就是真的了,至少在这个书里的世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唐小囡明白这一老一小为什会这么激动,既然引进了香江电影,那就说明政策渐渐放松了,她又想起来,77年恢复了高考,78年年底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会的春风很快就会吹遍全国。
现在可是大浪淘金的好年代,只要抓住机会,成为一方富豪并不难,她要不要也努力把?
唐小囡平静不下来了,决定给自己增加一个目标
努力进步,争取成为富一代。
“香江是哪里?有好吃的吗?”唐小囡歪着脑袋很傻很天真地问。
“就知道吃的,快成小肥猪了。”
霍谨之心情极好,看她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还手痒痒地揪了下她的小辫子,这胖丫头带来了这么重要的报纸,就算她搞事,他也不在乎了。
唐小囡一下子垮了脸,扁紧了嘴,没好气地白了眼,最烦说她胖了。
未来大佬也不可以。
齐老爷子笑着说:“小丫头胖点才可爱,多有福气,小囡,香江是一座很美丽的城市,有很多好吃的,也有很多机会,还是亚洲的金融中心和电影工厂。”
第36章 明信片
老爷子神情充满怀念,他以前是香江大学的客座教授,一年总要去住几回,非常喜欢那儿的早茶,但也有十来年没吃到了。
唐小囡咽了下口水,她也怀念香江的早茶了。
“可以去那儿玩吗?远不远?”唐小囡故意装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老爷子摇头,“现在还不可以,但很快就可以了,如果我能出去,就给你带那边的糖果。”
“最爱吃糖糖了,谢谢齐爷爷!”
唐小囡十分开心,也暗下决心要护住老爷子,书里老爷子出事后没两年便平反了,而且他的儿女也回国找他了,只要好好活着,老爷子一定能和家人团圆的。
一老一小都被唐小囡的快乐感染了,今天对他们来说是个极好的日子,因为不仅引进了香江电影,更重要的是,一些小摊贩如同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国家的处罚也不是太严厉,这才是让他们最激动的。
唐小囡偷偷瞄了眼,看到了那篇巴掌大的报道,标题是
近日又抓获了十几位私自销售明信片和小吃的小商贩
她心中一动,继续看了下去,邻县乌城,本市越城,还有其他一些城市,因为引进了香江电影,于是电影院门口出现了不少售卖瓜子花生等小吃的商贩,还有一些是兜售明信片的。
明信片算是电影最早的周边衍生产品了,唐小囡小时候还流行呢,九十年代香江影视特别兴盛,内陆大量引进,大街小巷都播放那边的电视剧,楚留香传奇,陆小凤,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等等武侠剧是最热门的。
还有小虎队,四大天王等明星的写真明信片,一本十来张,小孩子可喜欢了,买回来互相赠送,最喜欢的是印着明星剧照的一种彩色粘纸,一版有好几十张,买回来粘在课本上。
每本书都贴满了花花绿绿的,还有作业本也是,老师看到都头痛,但严厉的批评,也阻止不了学生追星的热情。
没想到七十年代竟已经有明信片了,唐小囡也有些激动,她也想看看现在的明信片是怎么样的呢。
“齐爷爷,我想带我妈进城一趟。”霍谨之和老爷子商量。
“马上要上工了,你们母子都不上工,队长不会同意的,而且你妈她吃得消走这么的路吗?”老爷子不是太乐观,就算队长同意,苏婉柔也走不了几十里山路。
霍谨之皱紧了眉,懊恼地捶了下地。
唐小囡感觉到了他强烈的愿望,不明白只是进城而已,随时都可以去,为什么搞得这么隆重?
老爷子说道:“我在家守着,放心,我拼了老命都会护住你妈,你就放心进城,回来和我说说。”
霍谨之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摇头,轻叹了口气,“以后再找机会吧。”
他不敢试。
老爷子和母亲,他一个都不想出事。
唐小囡明白了,这是担心苏婉柔呢,她心里咯噔了下,又想到了压垮霍谨之神经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苏婉柔出事了,而且和唐家人也有关系。
这件事后,霍谨之是真的疯了,也真的对唐家寒心了。
第37章 很想很想进城(薏婕打赏+)
唐小囡后背有些寒,每根压垮霍谨之神经的稻草,都和唐家人脱不了干系。
她这一家子可真是霍谨之的孽缘啊!
“霍哥哥,吃年糕哎呀都脏了!”
唐小囡懊恼地看着散落在地上的炸年糕和番薯片,沾了不少泥土,没法吃了。
老爷子捡起几片,掸去了尘土,又吹了吹,让唐小囡吃。
唐小囡嫌弃摇头,“脏”
老爷子笑了笑,这小丫头果然是唐家的宝贝心肝,从小不缺吃的,换了其他孩子,别说掉泥土里,就是沾了鸡粪,也一样捡起来塞嘴里呢。
“回家了,齐爷爷,霍哥哥,再见!”
唐小囡挥了挥手,一蹦一跳地走了,她要去找爷爷唐百山,还要想办法让霍谨之安心进城一趟,事情多着呢!
齐老爷子捡起了地上的吃食,用报纸兜了起来,这么精贵的吃食可不能浪费了。
霍谨之心里却有些别扭,唐小胖居然没搞事,还又留下了一堆吃食,他都不适应这么安分守己的唐小胖了。
“以后别对小丫头板着脸了,以前这丫头是有些调皮,但最近挺懂事的,还有礼貌,是个不错的孩子。”老爷子劝道。
“您别被这唐小胖骗了,她变脸比六月天还快,您就看着吧!”
霍谨之冷哼了声,继续锄地。
唐小胖的真面目他早看穿了,哼!
老爷子笑了笑,才六岁的小丫头能有多少心计,谨之也是孩子心,偏生和那小丫头不太对付。
他吃了块年糕片,酥脆的年糕片真好吃,好久都没吃到油炸食品了,现在的油金贵的很,炒菜都舍不得放油,也只有唐家才有条件做这种奢侈食品了。
唐百山没在家,张满月和许金凤也不在,唐小囡没钥匙,便去了村口,奶奶和娘亲肯定是去村口小河洗衣服了。
果然,许金凤和张满月都在,十几个女人排排蹲在河边,梆梆梆地敲打声,混和着淙淙的溪水声,形成欢快的节奏曲。
还有女人们的说话声和大笑声,河里嬉戏的鸭子嘎嘎叫着,几个小孩在岸边玩耍
处处都是人间烟火的气息,就像一副动态的画。
“三阿嬷,昨天的肉好吃不?”有人大声问。
张满月和许金凤隔着好几人,她朝许金凤看了过去,凑巧许金凤也看了过来,婆媳俩的目光僵持了几秒,迅速撇过头,神情都有些尴尬。
许金凤的耳朵竖的尖尖的,这老太婆要是敢说不好吃,哼,她可不会客气!
那么大两碗肉,她现在心肝还疼着呢。
“肉当然好吃,你傻不傻,问这种蠢话!”张满月呛了句,引起了哄堂大笑。
许金凤却不满意这样的回答,明明是她的厨艺好,老太婆可做不出来这么好吃的菜,不过张满月没说难吃,她就大度地不计较了。
“还是三阿嬷你有福气,儿子是杀猪佬,顿顿都能吃上肉,我看你家来福的院子里都挂满肉了,能吃上一年呢!”
于来娣的声音很尖,唐小囡老远就听见了,这女人真是个搅屎棍,又挑拨离间了。
第38章 江湖规矩(薏婕宝贝打赏+)
果然,张满月刚缓和了些的脸又黑了,能吃上一年的肉,过年时却只送过来一刀肉,大儿子娶了媳妇忘了老娘,她哪来的福?
两碗菜稍微缓和了婆媳紧张的关系,又被于来娣轻飘飘的一句话给破坏了,许金凤还没察觉,她虽然打架骂街厉害,心思却不深,耍阴从来没赢过于来娣。
“呜呜来娣婶婶家的狗跑我家偷肉,还要咬我!”
唐小囡酝酿了下情绪,一脸惊惶地跑了过去,她也没撒谎,刚才回家时,隔壁养的狗凶的很,在她家院子不安好心地徘徊,绿油油的眼睛盯着挂着的一排排肉,她想赶走这恶狗,差点被咬了,还摔了一跤。
“咬哪了?”
许金凤紧张地搂住唐小囡,在她身上检查,张满月也过来了。
“没咬到,摔疼了。”
唐小囡伸出沾满土的手,衣服也脏了。
许金凤和张满月都松了口气,没咬到就好,许金凤重重地拍了几下,唐小囡被拍得骨头都要断了,这力道巾帼不让须眉啊!
“什么人养什么狗,主人手脚不干净,狗也一样,我说肉怎么少了,原来都让你家给偷了!”
许金凤骂骂咧咧地冲向于来娣,撸起袖子就干,她今早还数了肉,确实少了两块,还以为数错了,敢情让这臭表子给偷了。
“放屁,你亲眼看见老娘偷了,老娘可不怕你!”于来娣底气不足,一脸心虚的模样,其他人都看明白了,绝对偷了,这女人手脚向来不干净。
“揍死你个表子养的,敢偷我家的肉”
许金凤懒得废话,一把揪住于来娣的头发,按在河滩上就开干,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热闹,也没个来拉架的。
唐小囡吓了一大跳,天地良心,她只是想转移娘亲和奶奶的注意力,真没想到娘亲会这么火爆,这可咋办?
不会出人命吧?
“阿嬷”
唐小囡拽了下张满月的衣服,希望她能出面阻止。
“别怕,你娘输不了。”
张满月一脸淡定,唐小囡哭笑不得,她当然知道许金凤不会输,她是怕于来娣出事。
但看其他人一点都不紧张,顾自聊着天,张满月也是,继续洗衣服,唐小囡也淡定了,或许这就是村里的江湖规矩吧?
“许金凤你个老表子,你给我等着!”
十来分钟后,披头散发的于来娣,抱了一木盆衣服仓惶而逃,走了几步又返回来,穿上落下的鞋,飞快地跑了,不时还扭头骂几声。
“表子养的,老娘现在就弄死你,你别跑啊!”
许金凤双手叉腰,比凯旋归来的将军还神气,不过她只是叫,没追上去,于来娣跑得更快了,一溜烟就没了影。
唐小囡安心了,还能跑这么快,肯定没啥事。
许金凤拍了拍手,回来继续洗衣服,路过张满月时,老太太嗡声嗡气地说道:“以后养条狗。”
老大家那么多肉,得弄条狗看家,否则大儿媳蠢的要死,哪里守得住。
第39章 白月光女主
许金凤顿了下,面有所思,养狗确实有必要,她要养条更凶的,咬死隔壁家的恶狗!
“嗯!”
许金凤从鼻子里挤了声,虽然只是应了声,但也算对过话了,其他人暗自惊讶,看来这对婆媳俩还真和好了呢!
张满月先洗完了衣服,抱着木盆回家,唐小囡紧跟着她,张满月脸上多了一丝丝慈祥,其实她和许金凤一样,都是一脸横肉的凶相,但张满月比许金凤为人处事圆滑些。
“姆妈,我去阿嬷家了。”
唐小囡和许金凤说了声,许金凤点了下头,心里也奇怪,女儿怎么突然和她婆婆这么好了,吃肉想着,现在又粘着。
张满月脸上更慈祥了,一手抱着木盆,一手牵着唐小囡,她其实很喜欢小孙女,只是以前孙女不爱和她玩,她以为是许金凤教唆的,这也是她和大儿媳闹僵的原因之一。
现在唐小囡肯粘着她,张满月自然高兴,又以为是许金凤教了孙女,对许金凤的不满也少了些。
“阿嬷那里有饼干。”
张满月想起了压箱底的一包饼干,准备拿出来给孙女吃,唐小囡心不在焉的,她对饼干没兴趣,她想去找报纸。
“三阿嬷,小囡。”
轻轻柔柔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是个身量修长亭亭玉立的女孩,大约十来岁,两条羊角辫分垂在前面,穿着洗得有些白的桃红棉袄,还打了几个补丁。
但女孩从头到脚都收拾得特别干净,头发也整整齐齐的,相貌清秀,皮肤白皙,一看就和村里的女孩不一样。
唐小囡知道她是谁了,正是书里自带光环的女主沈玉竹,今年十岁,作者对她极尽赞美,用了所有美好的词汇形容她。
温柔善良,美丽大方,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所有的美好都集中在了沈玉竹身上,男女老少都爱她,就连霍谨之对沈玉竹也极有好感,尽管他和沈玉竹的丈夫,也就是书里的男主顾云川是死对头,但霍谨之对沈玉竹却很不错。
总而言之,沈玉竹是个美好得连女人都嫉妒不起来的小仙女。
只不过,现在的沈玉竹情况也不是太好,她父亲沈立夏是滞留的知青,因为成分不好,其他知青陆续返城了,他却留了下来,干最苦最累的活,分的粮食却是最少的。
为了生存,沈书海娶了村里的姑娘黄凤仙,日子才稍微好过些,但依然吃不饱穿不暖,而且黄凤仙重男轻女,对大女儿沈玉竹并不好,沈立夏却很喜欢女儿,只是他在家里没发言权。
不过黄凤仙为人处事十分圆滑,在村里人缘很好,没人说她重男轻女,提起她都是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