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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佳正在窗下的榻上坐着,手里拎着一本书,进入二月,天气转暖了一些,许多人家都已经不烧炭盘了,公孙佳身边却还用熏笼罩着一个,人倚在熏笼上。整个人闲散又舒适。
“坐。”
余盛爬到她身边坐下了:“嘿嘿,阿姨,你看,我写的!”
公孙佳扫了一眼,说:“丑。”
余盛蔫儿了:“我、我才学写嘛。”
公孙佳道:“你与先生淘气了?”
“啊?”
“人人平等?”公孙佳吐出四个字,炸在了余盛耳边。
坏了!当时口嗨没注意,说秃噜嘴了!余盛想补救,赶紧说:“人和人的灵魂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比如毅力,比如情操。其实,旁的方面也一样嘛,比如时间,谁的一天也不比别人多出一刻来……”
公孙佳耐心地听着,心里分析着“余盛”的理论,偶尔问一句:“所以呢?”
两人说了一长串儿,开始阿姜等人还很惊讶,后来渐渐听不明白了。就能听得半懂的这一点,她们也没觉得余盛这话有道理。平什么等呀?她们跟主人平等?那人家投胎好咱们有什么办?咱们干活比外头粗使的丫头上心用力才有这待遇,您要我们这干得多的跟干得少的拿一样的月钱?凭什么呀?阿姜等人当余盛是个傻货。
最难过的是碧桃,几乎就想问“您都知道谁的一天都是一样长的,怎么不用功?弄到学业还不如阿静?你们在这上头都快不平等了!”
元峥比他们多跟了一阵儿,接下来也跟不上趟了。总觉得这小郎君说的昏话挺多的,越讲越没溜儿。就不说别的了,这蠢货自己使奴唤婢,然后说“平等”?要老子给你平等的跪下吗?他要不是有这层身份约束着,早把余盛打一顿了!
于是丫环们翻白眼看天,元峥垂下眼看地,都在掩饰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算了,他是主人的外甥,是小郎君,是个小傻子。能口头甜哄人开心,也不怎么作践人,足够了。旁的人,咱们得自己有点主心骨。
公孙佳不动声色扫了一眼,就知道他们没把余盛的话放在心里。说话想让人当真,就先得有点真本事。余盛这货,他有什么?他说的这些,一点可行性都没有。公孙佳说,好好做事,达标给你升职,就真能升。余盛说的这些,简直就像在说“你造反,造反成了就能当皇帝了”,真能当皇帝的,不用你说他也会这么干、他还知道需要怎么干才能成功,当不上的,你这么撺掇他们、又不给他们办法,就是让他们去送死,还是全家出殡的死法。
“哎……”公孙佳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还是当着她的面,没避开奴婢就说平等。这是当着皇帝的面,怂恿宦官造反呀……
余盛说得特别酣畅淋漓,自从穿越以来,他从来没有与人聊得这么痛快过。平等、自由、关系、个性,权利义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等。金大腿好像都听懂了!而且问的问题都很深奥,像是他的政治老师在发问一样。
果然,小姨妈就是小姨妈,哪怕是个魔改剧,她也依然是智商的天花板,战斗力的计量器!余盛到最后搜肠刮肚也说不出新词儿来了,他离中考太久了,五六年来完全没有巩固知识,全是在忘。
心里恨恨地骂,不是说只有高考过后进入大学的老年人才会开始健忘的吗?他一个正在壮年的十五岁美少年,居然忘了好多东西,真是见鬼了!可恶!耽误了他跟小姨妈展现自己的才学,进而影响历史进程!
公孙佳心道:十五岁,不能再多了。这些玩艺儿像是从哪本书里读来的,不,他不大读得进书,应该是被师长硬灌进脑子里的,还学忘了好些东西,且学得很浅,背后的微言大义这小傻子都还没理解,自然也无法说出来给我听。心智顶多是八郎现在的程度,绝不超过八郎。能学这么些东西,年纪不应该太小,至少是元峥的年纪。九到十五岁之间。不对,他学得不如元峥用心,应该再多花几年,十二、三岁到十五岁之间吧。
能学这许多东西,都是成套的,虽然有昏悖狂乱之语,其中也不乏有亮点的观点,这套理论应该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并且可以自洽。如果照他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的生活的条件应该不错,生活在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里。只有天下大同,才能养出这样的傻子。
佛说,三千世界,他应该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他的那个世界应该是很平和的吧。
对经史并不通晓,可见他那个世界与我这个世界并不很一样。还是书读得少了!让他多背经史,对他有好处!
对我又没有戒心,可见周围的人都很友善,将他惯成了傻子。没挨过现实的教训。
说的话有些很新鲜,也很有启发,只可惜这货上辈子一定也不是个好学生,上课也是打瞌睡,下课也是不认真背书写作业的,以致现在想让他多说一点,多点启发,他都说不出来!废物!
好的,这货不是威胁。
公孙佳道:“还有呢?”
没了,真没了,肚里的货都倒完了,再也没啥好显摆的了。再显摆就是显摆火药配方烧玻璃了!那个等他今晚回去回忆回忆,看能不能从记忆的角落里把初中化学给搞出来!初三好像有烧水泥的反应?化学方程式是什么来着?
公孙佳看着愚蠢的外甥,心中一叹。看来姐姐是指望不上这个傻子了,也罢,只要他能继续逗姐姐开心,就留着吧。不过——
“认真背书。”公孙佳敏锐地感觉到,余盛在讨好她,这种讨好很奇怪,联系起他对虞清的反应等等,公孙佳不得不有另外的猜测。在猜测成形之前,她不介意好好利用余盛对自己的讨好和畏惧。
余盛没想到说了这么多,还得背书,苦兮兮地抬起头想抗议。公孙佳平静地回望,也没有生气,也不像要打他,但他就是怂了,怂怂地说:“好。”
公孙佳道:“要听先生的话,他是很好的人。”
“是!我知道的!”余盛忘了虞清是个忠臣孝子,课本里背的作者简介又回来了,“我会好好上学的。”
“乖,明天我去看你。回去背书吧。”
“好!”小姨妈好声好气跟他说两句话,余盛又忘了之前的沮丧,跳起来保证,自己一定好好读书。之后小声说,自己不是不努力,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小姨妈温柔极了,对他说:“这个我来想办法,你做好你自己就行啦。”
妈妈!她对我真的太好了!
余盛开心地要回去,临走前看了一眼元峥,还是希望漂亮小姐姐能够一起走的。公孙佳道:“他还有差使,你先回去。”
“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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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元峥就觉得公孙佳现在的心情比刚才稍好了一点,这是一种奇怪的直觉,且无迹可循,但是莫名的,就觉得公孙佳没有刚才绷得紧了。
他垂手站着,等着公孙佳的吩咐。他有时也会猜公孙佳的想法,以期更好的完全任务,但是对公孙佳的信任却是越来越坚定,无法动摇。她有事要吩咐,他做就好了,一定没错的。
公孙佳对阿姜道:“把昨天收的黑盒子拿来。”
阿姜去取了只黑色的盒子来,拿到公孙佳面前,打开了,亮给她看。元峥就站在旁边,瞄了一眼,里面是两排六只造型各异的小银冠。下面每季都定期给公孙佳进上来种种衣饰配件、日常所需,不管她用不用,该供奉的还得供奉,都做工精美。
近来守孝,饰品里银器就多了些。公孙佳左右看看元峥,招招手:“过来。”随手挑了一顶錾着莲花纹的小银冠在他头上比划了一下。元峥低着头,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公孙佳道:“就这个了,明天戴它。”
“啊?”
“唔,衣服就不衬了,把我那件衣裳给他。”
那是一件公孙佳挺喜欢的男装,就穿了一次,因为太喜欢,就留下来闲着没事儿看看。银冠配奴仆的衣服就违和,配公孙佳小时候的旧衣就比较搭了。
元峥的耳朵慢慢慢慢地红了。阿青在背后戳了一下,她有点羡慕嫉妒,恨倒是还没有,只是觉得阿静这货运气也太好了!怎么就能入了主人的法眼了呢?
阿姜隐约能猜到一点儿,因为元峥这些日子读书也不错,表现也很好,也不多事,他还是个男孩子。又曾做过公孙家的家奴,道义上不能背主,以后扶植他出仕也不是没有可能。谁家主人遇到这样合适的人,都会顺手栽培一二。
这么一想,对元峥这样优待就很有道理了。
她轻轻推了元峥一下:“谢赏啊。”
元峥居然跪下来结结实实地磕了一个头,公孙佳道:“又不贵重,不必大礼,起来吧。明天上课,穿衣戴冠,带上你的针线包。”
元峥整张脸都红了起来,他在公孙佳面前是个男孩子呀,让她知道自己学针线,这个,那个,虽然是为了搪塞余盛的借口,可也有些不太好意思。
回到西厢,元峥红着脸,将衣服穿在身上试了一下。照了照镜子,他的镜子不大,只有小小一方,只能照着小半个身形。看起来真是个俏姑娘。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长大,能有点男子汉的样子就好了。
元峥胡思乱想了一阵儿,将衣服收好,把针线包翻了出来,与书本文具一起打了一个大大的包。
第二天,穿好衣服拿着包,出了西厢跟余盛一起去上课。公孙佳的衣服,即便是旧款,比余盛现在穿的也不差,这一身穿戴出来,两人站在一起,余盛像个傻乎乎的小跟班,元峥好似一个极秀气的小公子了。
看得碧桃要皱眉。
她昨天回来之后跟余盛叨唠了很久,终于让余盛的脑子降了降温。不过余盛还是认为,他有小姨妈罩着,不会有大问题。“我只在我阿姨面前说,又不在外人面前讲,你别急,顶多我以后不说了嘛!”
碧桃也只能等他的表现了,实在不行,再跟乔灵蕙告状。
到了前院旧时书堂,虞清也到了,看了两人这个样子,也吃了一惊:“你们这是做什么?是东主的吩咐吗?”他知道,元峥不是个会造次的小姑娘,这么做一定是东主的吩咐。可是东主真的不知道她外甥不大成个样子,这样会显得蠢吗?
说人人到,师生见过礼,还没坐下,公孙佳就坐着肩舆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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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几人各有心思,一齐迎接。
肩舆一直抬进房里,公孙佳扶着阿姜下了肩舆,对虞清道:“先生说的,我想过了,普贤奴是需要好好管教的。只是这孩子还小,管得要轻些。”
余盛感动极了,真不愧是他甜甜的小姨妈,管教也要这么的体贴!他看了一眼虞清,虞清不免有点失望,家长护孩子,老师就不好教,天下至理。不过公孙佳肯管,比那等对老师说“你教你的,他学他的,你们井水不犯河水”的,要好一些。虞清勉强地拱了拱手。
公孙佳道:“阿静。”
“在。”
“包袱带了?”
“是。”
“尺子拿出来。”
元峥依言,从包袱里拿出一柄竹尺,一尺长,刻着十寸的刻度,泛着淡黄色,极韧且直的一根竹条。
公孙佳道:“以后先生说普贤奴淘气,你就打。”
公孙家里没有戒尺,公孙佳便想到了竹尺,直接给了元峥这个权利。
余盛整个人都懵逼了,结结巴巴地说:“阿阿阿姨,阿静姐姐,打打打打我?”错了吧?她管教我?他的心里,是自己有常识,教导未来老婆的。现在让未来老婆揍他?不!我不能接受!
公孙佳道:“对。”一锤定音。
公孙佳对元峥道:“不必怜惜他,你不是成人,力气也不大,放手去做。手,打左手,右手留着写字。淘气,打屁股,肉厚。”很是关爱外甥,不能把外甥打坏了。
元峥大为惊异,这给自己的权利有些大了。公孙佳却只是点点头,表示自己说的是真的。那行吧就这么干,元峥攥紧了竹尺。
余盛几乎要崩溃,以为金大腿不爱他了。金大腿很疼爱地对他说:“从今以后,叫他兄长,你们是同学。他会关爱你的。”
余盛咽了口唾沫。
虞清倒是接受得很好,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自家仆人执行命令惩罚小郎君,是代表长辈的意志,实际上比他这个老师更有威严。女仆男装,给男性称呼,虽罕见却也有,是代表一种权威。是代长辈行权。
看“方静”的样子,是入了公孙佳的眼的,也不致被余盛报复。富贵人家里,仆人称呼上自认比主人低一辈是常态,公孙佳视“方静”作子侄辈,与外甥余盛算作同学,也还凑合了。优秀的仆人,通常会得到一些特殊待遇。
最主要的是,这家是公孙佳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虞清觉得不太违背他的做人原则,也就欣然接受了。
公孙佳也很满意:“你们以后就是同学了。”蠢外甥有什么用处还得费心发掘,元峥不是,元峥的天赋摆着呢,人品也可以,旁的也可以,还没有别的牵挂。这样的人不捏在手里,好好的笼络养成心腹,要什么样的人才行?
慢慢来,先给元峥一个这样的称呼,再过一段时间,庄上那批童子养熟了,弄过来替换,“方静”就可以消失。从一个不知道哪里的地方,就可以出现一个培养好了的、叫“元峥”的少年来投靠她。将这两个身份拆解开来,让人联想不到。
至于余盛的想法,他有想法也没用。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余盛就很惨,阿静姐姐变成了小姨妈的打手,还是专打他的打手。
这两个人,一个他不敢惹,一个他舍不得惹。所有人都觉得这样的安排没什么问题,侍女们觉得他昏话连篇,需要教训。连最疼他的外婆也觉得公孙佳很疼外甥了,难道真要让虞清一个成年男子打他吗?
余盛有心用自己的新鲜理论来诱拐金大腿,让金大腿放弃对他的严格教学。可他仅存的理论知识都被金大腿套得差不多了,再回忆不出什么新理论来了,金大腿的理解还比他深,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余盛好容易捱到亲娘过来看外婆、小姨兼看他,小小声说了一下挨打的事儿。
乔灵蕙居然也很赞成:“哎哟,不打你不老实,打重了我又心疼。还是阿静动手好!阿静啊,你也别留着力气,让你打就是因为你打不坏他!”很满意哒!
完了,亲娘都不向着他了。
更惨的是,乔灵蕙检查了一下他的功课,认为他确实不太用功,然后就咬牙离开了。离开之前特意给了元峥许多赏钱,还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给元峥:“好好管着他。好孩子,我知道你学得好,先生也喜欢,你多给他讲讲,我管管他,他不听话你只管打!我不会忘记你的功劳的。管好了他,往后你要出嫁,我给你一份嫁妆!”
元峥接了簪子,忽略了“出嫁”,想到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的殷殷期盼,想起如果自己的母亲还活着,一定也是这样关爱自己的。当天晚上,他握着余盛的左手,听余盛背书。
余盛被小姐姐拉着手,还有点心猿意马,然后就是一声“啪”!他给打傻了,简直不敢相信,过了一阵儿才:“嗷!”
“继续。”元峥握着他的手说。
毕竟大上四岁,余盛力气还没有她大,手也挣脱不掉。有长辈发话,碧桃也觉得余盛是需要用功,小丫环们更不敢打断,眼睁睁看着阿静好好一个娇媚的小女孩儿变成个母夜叉,打得余盛嗷嗷叫。
余盛抽抽噎噎背完了书,元峥收了竹尺,很温柔地鼓励道:“小郎君这不是背出来了吗?你不笨的,要努力呀。你的母亲、姨母、外婆对你多大的期望呀。”
余盛泪眼汪汪的,看元峥一点嘲讽他的意思也没有,呆呆地捧着手,点了点头。
元峥临走前还对碧桃说:“我没有很用力,给小郎君泡一泡手,用活血的药给他揉一揉,好得快些。”
好了才能打下一轮,不然就只能打屁股了。打屁股是很累的,不用力根本打不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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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盛嗷嗷地学习,嗷嗷地被打,再也没了那些奇谈怪论,虞清舒服极了。
自从有了阿静执掌戒尺,阿静也不当着他的面打余盛,总是在课后给余盛算总账。虞清虽没见着,但是从余盛的猪蹄,以及坐垫的厚度,完全可以猜出来他受了多大的教训。
如此一顺利地度过了二月,时间迈入了三月。
三月三日上巳节,虞清放了一天的假,学生们也得以休息。余盛被送回了余府,在余府里,他被亲娘薅过去背书。他爹余威是读过书的,不能说精通,但是课业还可以。听他背书还挺流畅,赞道:“还是药王有办法。”
乔灵蕙道:“我也觉得是。”
不,不是,我挨打了!
余威道:“哪个上学不挨打?打你哪儿了?”
乔灵蕙道:“一个九岁的小丫头拿裁缝的尺子,打手心打屁股,这也叫打?”
全家都嘲笑了起来。都说一定是外婆拦着不让管教,小姨心软不忍心让他疼。
不,你们不知道,阿静打人可凶了QAQ
小姨妈,你快醒醒啊!别这么对待我,不是说好了当我的金大腿吗?
不幸金大腿觉得这样对他就挺好,也不指望了有什么出息了,就当个闲人养着,能识字写字充个门面就行。现在的规划里,连未来重要的事情都不能让他做了,金大腿都被迫培养元峥来代替本来计划让亲外甥担当的重责了。
这也与风俗有关,战乱之时,各种收义子的风气是很盛行的,尤其是武将武人,收的义子多的能有几百上千号够凑一个先锋营的了。
公孙家武将出身,就很有一点这个风气。
公孙佳觉得元峥很不错,也很让她满意,三月三日流行出游,她在外婆家晃了一圈之后,看钟秀娥有意与娘家人多玩一会儿,推说自己想回家了。回来却换了便服,带着元峥、阿姜等人,与单、荣二人,在方保、简义的陪同之下,先往城外那个新建的坊里去看看。
昨天,方保来报:“地基已经打完了,四壁也立起来,就差上房顶了。”
公孙佳没想到有这么快,方保解说:“不算很快了,是比照着营房建的,行军驻扎,就是要一个快字。建房的经验足的。若是用的是烈侯手下的兵士,这会儿都该能住人了!就这些做工的手慢,唉,多付半月工钱呢。”
公孙佳来了兴致,她还没见过军营呢!哪怕这是个改造版的,她也想看看。于是带着“亲信”们,浩浩荡荡杀到了城郊。
第46章 义子
城郊里游玩的人很多, 游人如织、仕女如云,公孙佳这一队也不显得突出。
公孙佳对游玩一向兴致很淡,甭管多么热闹的玩艺儿, 只要不能亲自下场, 它的快乐就顿时锐减。不沉浸其中,情绪上不来, 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期待。
她还是坐车,一些人骑马围随着。公孙佳将元峥与阿姜一道带到了车上, 阿姜是有些忌讳的, 觉得元峥到底是个男孩子。公孙佳却觉得无所谓,只是问元峥:“会骑马吗?”
元峥摇了摇头。
公孙佳道:“唔,今年安排上吧。”
元峥道:“虞先生建言,给小郎君也学一学骑射。”
“他不急。”
这个话题就算结束了。单良坐在一边,什么意见也没有发表, 不过多看了元峥一眼。
到了工地外面, 公孙佳透过车帘往外看,眼神中有些好奇,她手上有方保他们拿过来的图纸,坊内房舍布局她是知道的,看到实物还是觉得有点奇怪。房屋、街道都显得狭小, 果然是便宜货。
公孙佳问:“结实吗?”
方保道:“用料都是验过的,够住了。您往那边看, 那是他们自家搭建的房子,一比, 您就知道了。”
公孙佳的车转到了附近自然形成的那处聚居点,在外面张望着。这里烟火气十足,小孩子四处跑着, 但是小巷歪七扭八,房舍杂乱无章,地上积了好些垃圾之类。相较而言,自家建的这个民坊,横平竖直,很有点京城坊市的模样,上相多了。
公孙佳放心了,也有心情说笑了,问方保:“京里那些,办得怎么样了?”
“已经置换出一处地来了。等这里房顶上好,熏完虫子,再将这群工人挪到城里建房。用了这么久,他们也算熟手了,比另招人划算。”
公孙佳又问了几个问题,方保都一一解答了,又说:“还得准备一个心细的管事,再几个能干的伙计来管理收租事宜,须得能写会算。”
此时有“与民争利”这个说法,即官员不能自己经营生意,但是把房子、铺子出租收息就不算与民争利,也就是府里账上随便一个小管事,拿着本子把几处房产的房租一收就完事儿。建房出租,从来没有人有公孙佳搞的这么大的手笔,这是一项很大的收入了。等城内的三处出租的房子建完,这摊子就更大了,方保估计,起码得个一、二十人,其中还需要有能写会算的。
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业务,方保需要多多请示,以免后续有纰漏。
公孙佳道:“你忙吗?”
“还……还可以。”
“你先兼着。”用个生手她也不太放心,毕竟是新开发的事项,需要有个老练老成的老狐狸来趟路。
方保躬了躬身:“是。”他随即又有了新的想法,指着那片乱七八糟、窝棚比正经房子多的地方说,“您看,等咱们这儿搬进了人,咱们是不是把那边儿也能整顿一下?那儿是他们自己聚到一处的,必然有比在这儿生活更方便的理由。”
单良忍不住咳嗽一声:“老方,你怎么总想抠穷鬼的钱?”
方保冷笑一声:“留着那块地儿,总是能比咱们这儿便宜的,总会有人往那里住的。”
公孙佳皱了皱眉,看看单良,单良说:“不住那儿,真的穷鬼也没钱住这儿。”
正吵着,公孙佳忽然问元峥:“你说呢?”
元峥没想到公孙佳会问他,张口答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
单良惊讶了:“你在读《易》?我怎么记得你是与余小郎君一道正在学经的?”
元峥有点小忐忑又有些小矜持地说:“书都给我了,我就闲着翻一翻。”余盛的功课实在是太慢了,他对接受这个时代的思想是有心结的,只是在元峥的竹尺下背下来一些而已,论理解就差很多。他的字进步也不大,很耗时。
虞清虽然更喜欢元峥这个学生,但是余盛是主业,进度得按着余盛来。好在公孙家准备东西上面很大方,那书都是一整套的拿过来。元峥温习完了余盛的进度,就自己再看点别的。他心里有点数,看虞清对他态度不错,读到不太明白的,也找机会问一问虞清。
虞清人虽迂直,学问见识有的,看出来他在抢进度,也是看破不说破,私下也指点一二。
公孙佳道:“看得懂?”
“有些不懂。”
“可以问虞清。”
元峥飞快地说:“是!”
公孙佳对方保道:“那就让他们遁了吧。”
方保有些遗憾:“那也是一注钱。”
单良不耐烦了:“他们身处能刮多少钱?你就让人家吃顿饱饭吧,京里冤大头多着呢!”
方保还在说:“可惜可惜,京里的冤大头的钱本来就是我的!”
单良冷笑道:“我看你是三天没挨军棍,皮痒了!”
方保才老实闭嘴了。
回到的路上,公孙佳问单良:“军棍,是怎么一回事?”
单良道:“烈侯让你向他请教经济营生的时候,没有提醒过你,要小心他的市侩吗?此人很有些商人习性,锱铢必较,以前闯过祸的。用他办事,又省又快,石头里都能榨出油来,好用!就是招御史。御史虽然讨厌,参他却是不冤的。他恨不得一个人一天干十二个时辰,还要说,我付了十二个时辰的钱了。走投无路的人倒乐意跟他干,因为他不管别的,能干活就行,干活就给钱。小人喻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