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一名行为艺术家与骡子结婚。
2003年,一名行为艺术家用铁链把自己捆吊在房梁上,在医生的帮助下,他身体流出的血,滴落在加热的盘中,人们看着他的血液沸腾、烧焦、蒸发。
还有一名行为艺术家,吃掉了一名婴儿,用相机拍照,记录下整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过程。
这些骇人听闻难以理解的行为艺术都发生在中国,引发了公共舆论的震惊和批评,文化部曾发出通知,禁止各地表演或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的行为艺术。
送庄作为一个艺术群体,除了有很多画家之外,还有雕塑家和行为艺术家。
黄副书记介绍说,送庄目前从事行为艺术创作的职业艺术家数量约在近百人左右,是一个松散的群体,绝大部分艺术家都是架上绘画出身,其中还有少数从事地下摇滚的音乐人。
梁教授部署安排工作,查明尸源是侦破无名尸案的重点。
同州警方立即向各分局发布协查通报,下辖的派出所和警务室统计出近期失踪的一岁男童名单,与死者进行比对,让家属进行辨认。
特案组进驻送庄,对从事行为艺术的人员进行逐一摸排,重点寻找制作人工琥珀的模具和原材料。
送庄在十年前还是个偏僻的村镇,现在却饭馆林立,甚至已经有了商业街,路边店铺装修风格各异,透着艺术气息,街上还能看到很多挂着相机的外国人。
黄副书记带着一队刑警和特案组驱车前往送庄,刚到送庄警务室,一个光头男人闯了进来,他拿出一副手铐将自己铐上,嚷嚷着要见领导。
光头男子喊道:我要见你们这里最大的官。
黄副书记不解的问警务室的负责人:这人是小偷?
警务室负责人说:不是我们抓的,你看那手铐,是他自己铐上去的嘛。
苏眉问道:这人想干嘛呀,是想报案吗?
画龙警告说:别闹事啊。
光头男子说:我不报案,我要自首。
梁教授问道:你犯了什么事啊?
光头男子说:我知道你们在桥底下挖出来一个琥珀,我要和领导对话。
黄副书记指着梁教授说:这位是特案组组长,他的职务最高。
梁教授说:看你确实挺有诚意的,自己都把手铐戴上了,说吧。
光头男子说:琥珀里面有个小孩,那是我创作的艺术作品,叫做——《冰封之夏》。
第十二章 冰封之夏(1)
光头男子三十岁左右,肥头大耳,右边耳朵戴着耳钉,时值夏季,居然穿着一件羽绒服。
警方做笔录的时候,他热得大汗淋漓,极力要求警方写下他的英文艺名,然后讲述了自己是怎样购买死婴又怎样制作成琥珀的过程,埋在土里,是想给人一个惊喜,等过几天艺术节开幕的时候,他会邀请记者,一起去把琥珀童尸挖掘出来。
苏眉说:你为什么要穿羽绒服啊?
光头男子说:无论绘画,文学,还是影视,对中国艺术来说,现在是冬季,是冰封期。这也是我的作品最想表达的主题。
画龙说:哥们儿,我们想听的是,你怎么杀的人。
光头男子说:我是一名行为艺术家,谢谢。
梁教授说:夏天穿棉袄,就是行为艺术?
光头男子说:林黛玉葬花,姜子牙钓鱼,李太白邀月,都是行为艺术。行为艺术是一种动态的综合艺术,集合了表演、视觉、造型、语言等形式。
包斩问道:你从谁那里买的死婴,制作琥珀的模具现在哪里,你留下的那句话什么意思?
光头男子煞有介事的编织了一套谎言,自称从医院买来的死婴,在家制作成琥珀,他无法说出更多的细节,对琥珀童尸身上的不干胶贴纸一事毫不知情。特案组看出此人只是想借助警方达到出名的目的,在他的住处也没有找到相关物证,将其批评教育一顿就释放了。
光头男子不情愿的打开手铐,他央求道:拘留我半个月行不,求你们了,然后和外界说那是我干的。你们怎么能这样,我要告你们,那是我的作品,你们侵犯了我的权利,把我的作品还给我。
画龙没收了手铐,粗暴的将他推出警务室,光头男子居然要求把手铐还给他。
画龙乐了,说道:你要不就去抢点东西啥的,我们会再把你铐上的。
光头男子说:手铐是我的道具,我想找个女人,和我用手铐拴在一起一年且互不接触。
苏眉也笑了,问道:那你找到了吗?
光头男子说:没有,你愿意和我铐在一起吗,我保证不碰你,美女,为了艺术,咱们商量一下怎么样,这作品叫做《阴阳两隔》,或者叫《同床异梦》,哎幺,天真热,我先把这羽绒服脱了…
特案组走访时发现,送庄的很多农家院子就是画家的工作室,众多主流画家对行为艺术持不屑的态度。行为艺术处于一种半地下的状态,表演的地方一般在私人场所,或者荒郊野外,以拍照或者摄像的方式流传。因为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即将开幕,行为艺术家也云集于此,他们对自己的作品缄口不言,事先保密,期待着在国内外众多记者面前一鸣惊人。
特案组在送庄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但是他们坚信,制造琥珀童尸案的凶手就是一名行为艺术家,大家隐隐约约觉得这名凶手会在艺术节出现。
行为艺术家常把警察当作动态事件要素设计在内,他们并不惧怕警察,只是把警察当做特殊的观众。
琥珀童尸贴着的不干胶贴纸上有一句话:我腐烂成大便的时候,我的文字还栩栩如生呢!
苏眉用电脑搜索这句话,网络上没有找到结果,说明这句话是凶手原创,而不是引用自别人。她灵机一动,登陆公安内网,再次搜索,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去年十月份的时候,王府井大街的一家新华书店发生了一起治安案件。
每年十月份,瑞典文学院会评选出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很多书店都会顺势销售历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图书。这家书店也是如此,他们专门弄了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获奖作品。
有一天,一个邋遢青年走进书店,工作人员注意到,此人很瘦,留着山羊胡子,眼窝深陷,上身穿着一身破旧的牛仔夹克,下身是同样破旧的牛仔裤。他的衣服上写着几句标语“大诗人刘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觉醒吧,文学!”。
这三句标语用黄色油漆写在衣服上,非常醒目,书店工作人员看着这个怪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他站在书架前,翻看着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一边看,一边摇头苦笑。
有位工作人员,怀疑他会偷书,悄悄地观察,结果发现,这个怪人趁人不注意,把一张贴纸贴到了书页上面,然后把书放回书架。
就在他往书里贴第三张不干胶贴纸的时候,工作人员上前阻止了他,翻开书,那些不干胶贴纸上都有一首手写的小诗。
此人自称诗人,名叫刘明,他指着衣服上的“大诗人刘明”字样给工作人员看。
刘明边走边说:三年后,我会获得诺奖,我的诗集会摆在这个书架上。
工作人员说:对不起,先生,请您等一下。
刘明继续往门口走,说:怎么,要找我签名,改天吧。
工作人员说:先生,这几本书,我们怎么卖?
刘明说:即使我获得诺奖,我也拒绝领奖,我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工作人员在门口拦住刘明,说:这几本书被你损毁了,你贴的胶纸,都撕不下来,按照规定,你得买下。
刘明说:我没钱。
书店领导走过来询问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这个人——乱丢垃圾。
“乱丢垃圾”四个字使得刘明火冒三丈,他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那些贴在文学名著上的小诗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当成垃圾。大诗人刘明愤怒了,争吵过后,大打出手,最终被扭送进公安机关。
两名店员拧着他的胳膊,他脖子里青筋毕露,对街上的围观群众喊道:我是大诗人刘明,我腐烂成大便的时候,我的文字还栩栩如生呢!
当时,处理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这件事当做奇闻发布到了公安内网上面,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