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穿着浅灰色浴袍出来时,看见床上多了个女人,那侧躺在床的不是莫紫璇又是谁?
莫紫璇正侧躺着,伸手把玩灯罩下的一条缨络,指甲轻扣,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到宋域出来的动静,她缓缓转过身,脸颊有些微红,眼眸里都是醉意,显然是刚喝过酒。
宋域平静地看着她,系好自己的腰带,坐在沙发上,叠腿,声音没什么波澜起伏:“你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别搞错了。”
莫紫璇起身,赤着脚走到他身后,伸手轻轻环住他的脖子:“你真的要结婚了?我怎么觉得是假的。”说着,手贴着他冰冷的浴袍一点点的下滑,来到他精壮的腰间,勾了勾他浴袍的腰带,解开,手如小蛇一样滑下去,往那灼热的源泉探去,试图逗弄…
却被他及时扣住手腕,力道大得像是要捏碎她的骨头,她吃痛,笑着说痛死了,快松开,不弄你了。
他抓着她的手,连带她的身子,往后一甩,她一个踉跄,贴在了落地窗的窗幔上,歪了歪头,看他:“宋域,你是想彻底否认我们的以前?带着新娘子到我面前,亲亲热热的,对我熟视无睹?你就这么狠心?”
宋域起身,轻晃了一下头,随手将自己浴袍的腰带系好,然后躺上床,拿过床柜上的那本杂志,慢慢翻起来,杂志掩住了他的脸,看不见他的神情,只有他沉沉的声音:“出去,别再有下一次。”
莫紫璇狡黠的笑容停在嘴角,眼眸的光一下子消失了。
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宋域的房间,慢慢回到自己的房间,梳妆台上还颠倒着两只玻璃杯,雪白的羊绒毯上有大团大团酒殷红的酒渍,触目惊心,她看了看,勾嘴一笑。
浴室里热气氤氲,她躺在半月形的浴缸里,被细腻的泡沫包围。缓缓地伸出修长的玉腿搁在两边,对着面前的大镜子,打量自己。
无疑,她的身材是完美的,每一部分都禁得起考量,但这般诱人风情,无人欣赏,和空谷鲜花一样,孤芳自赏。
手沿着自己雪白的胸口一直往下,流连过自己平坦的腹部,最后来到腿间最寂寞的地方,一点点地逗弄,自己给自己愉悦。
宋昊病逝,她才二十五岁就成了寡妇,她甚至比那个穆飒还小两岁,竟然要被叫做大嫂。她知道自己后半辈子是走不出宋家大宅,那无尽的苍茫,荒凉,怎么办?她会被逼疯的。
寂寞太久,情动涌得太厉害,脑海里源源不断地浮现宋域的身影,他的低笑,他挑眉,他认真地工作,他在篮球场挥汗如雨,他修长的手指,他的气味…她就一边想着宋域,一边自己给自己欢愉,攀上了高峰。
呼吸急促,雪白的脸上浮现红霞,镜子里的她眼眸妩媚如水,咬着的唇色泽如血,小腿被拉成直线,脚背绷紧而发颤,此时此刻,她恨不能宋域可以贴上来粗暴地撕扯自己,狠狠地宣泄怒意,将自己完全撕裂至碎,而不是刚才那副清冷,淡然的无视。
那样的无视和忽略让她胆战心惊。
结束后,莫紫璇整个人软了下来,气喘吁吁,然后慢慢沉浸到水面下,泪水消融在水里。

 

chapter11

婚期将近,两人约会的次数也多起来,因为宋域的工作很忙,连续工作□日后才有一天的休息日,所以一般都是穆飒凑他的时间。她去宋域的公司次数多了,那帮没规矩的“才子”开玩笑叫她老板娘,有一次他们起哄问宋域是怎么认识穆飒的。
宋域想了想后,微笑地说:“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站在西冷桥边看梅花,隔天清晨我赶去西冷桥,就看见她站在那里,于是上前搭讪。”
众人一怔后,觉得后颈有些凉凉的,这段子真不符合大老板的风格。
穆飒背对着大家,用手擦了擦鼻尖,觉得有些热热的。
晚上,宋域开车载她去江边的大排档吃海鲜,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伴随着舒爽的江风,大厨热炒,起锅,盛盘声,隔壁桌的喧嚣声,活鱼在木桶里时不时翻腾的动静,穆飒觉得这氛围好极了。
她向来不喜欢那种神圣到肃穆的西餐厅,中意的是这样充满人间烟火味道的地方,热热闹闹的,喝一口热汤,连脚丫子都暖起来。
因为特别喜欢吃盐焗虾,穆飒吃了很多,慢慢的,盘子里叠了一堆的壳。
宋域伸手轻轻挪开她面前的盘子,瞧见她的脑袋,莞尔:“怎么一个劲地吃虾,其他的东西都不动?”
“我特别喜欢吃这个虾。”穆飒伸手戳了戳盘子里,未开动的一条盐焗虾的虾背,“这里炸得太香太脆了,肉又嫩,吃一个后就停不下来。”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带着十分容易满足的神情,突然间,宋域拿纸巾轻轻在她鼻尖上一擦:“沾在鼻子上了。”
穆飒笑了笑,亲自剥了盘子里的那只虾,放在宋域碗里:“你吃吃看,也许会觉得好吃呢,就像我以前不喜欢吃苦瓜,后来在一家饭馆子里吃到了苦瓜炒蛋,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苦瓜不一样,不怎么苦,还嫩嫩脆脆的很爽口,结果整盘都吃完了。”
宋域看了看碗里那只被剥得干干净净,肉质雪白的虾,优雅地用筷子夹起,尝了一口。
“怎么样?”她急着问。
“味道不错。”
“我说嘛,一定好吃的。”
人来人往的电瓶车,勾肩搭背的小年轻,吆喝声不断的邻桌,穆飒倒是吃得很乐,宋域弯了弯唇角,喝了口热茶,轻抬袖管,避免碰到桌子上堆得满满的贝类。
“你今天很开心?”
穆飒点头:“我从小就喜欢吃海鲜,尤其是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吃海鲜。”
“不嫌太吵?”
“不会啊,我喜欢热闹。”穆飒想了想后,自己纠正自己,“当然也不是一直喜欢热闹劲的,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发呆一下午,有时候喜欢去人多的地方,随心情而定。”
“喜欢的话,以后我再带你来。”他搁下筷子,修长如玉石的手在白炽灯下真的如同一件艺术品,半点瑕疵都没有,连一点油渍都没沾到。
穆飒本能地拆开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手指。
两人继续闲聊,不知不觉中,话题被带到了读书时代,宋域提及那会笔记本电脑刚出来,他和宋昊骑车去电脑城买,回来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打湿了后座的纸箱,两兄弟互相指责,一个说是你骑车太快,一个说是你偏要选今天来买,等都等不了。

穆飒听得很认真,脑海里浮现那日在宋宅,宋母给她看的相册,里头有宋昊和宋域的不少照片,好奇道:“我想起来了,你大哥的皮肤很白。”
宋域的手漫不经心地转着小茶杯,声音不紧不缓:“他从小身体就差,有一次跑三千米后晕厥过去,幸好被及时送往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从那之后,我妈就不允许他参加户外运动了,他整日待在屋子里,不见外头的阳光,所以皮肤很白。”
“你们常吵架吗?”穆飒笑问。
宋域放下杯子,后仰身子,靠在椅背上,笑着点头:“算是吵得比较多。”
“为什么事情吵架?”
“很多,小事有,大事也有。”宋域说,“我们都不是会退让的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性格差异很大,骨子里都一样,喜欢竞争,喜欢追逐,坚守自己的,不会轻易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