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蔚子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慢慢起身,走到床边随意脱下自己的外套仍在一边,躺在床上,拉好被子,侧过身去背对叶斯承,用行动告诉他,我睡了,你可以出去了。
叶斯承将室内的温度调低了一度,放下遥控器后转身出去了,轻轻带上门。
何蔚子的鼻腔涌上一阵酸意,随即感觉到自己鼻梁上凉凉的,用手一摸,湿湿的。
她想起那年骑自行车撞到了一辆迎面冲过来的电瓶车,整个人摔在了地上,在前面骑车的叶斯承听到动静后立刻转头,下了车冲过来将她抱起,朝那个落跑的肇事者吼了一句后迅疾拨电话叫了救护车,等救护车的同时,她面色苍白,冷汗沁满了全身,双手紧紧拽住叶斯承身上那件薄薄的T恤,断断续续地说:“我腿真痛,快痛死了。”当时叶斯承根本不敢用手去碰她的腿,只是不停地安慰鼓励她:“没事的,救护车一会就来了,放心,我会陪你去医院的。”
或许因为剧痛,或许是因为他的承诺,她的眼泪哗地流下来,眼眸里的他越来越模糊。
他本能地用大拇指帮她擦了擦眼泪:“别哭,不会有事的。”却越擦越多。
后来救护车来了,她被担架抬上车,他跟上去,陪着她去了医院,医生鉴定她是左小腿胫骨和踝关节骨折。在她住院的那段时间里,他隔三差五来看她,还常常捧着一只西瓜来,她边吃西瓜边看他,心里挺开心的。
“我那天哭得很丢脸吧。”她问。
他直言:“哪里丢脸了,你是女孩子,痛了当然会哭。”
“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弱啊?这么点痛就哭得死去活来的?”
“不会,我当时看得挺心疼的,一向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哭得稀里哗啦的。”他的表情很认真,微笑如春风般迷人。
记忆里,她在他面前好像就哭了一次。
叶斯承一夜无眠,大约六点多的时候听到主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起身打开门一看,何蔚子已经穿好衣服,拿着包下楼了,他站在楼梯口,问了一句:“这么早起来?想吃什么东西?”
何蔚子没有理会他,下了楼径直走到玄关处,换上鞋子出了门。
叶斯承怔在原地,好半天才转身,回到主卧室,伸出脚踢开虚掩的门,进去换自己的衬衣和西服,从衣橱里拿出自己的衬衣却狠狠甩在地上。
何蔚子没有去公司,她漫无目的地开车,脑子里一片空茫,最后绕来绕去绕到了大学城。
S市的财经大学,全国知名学府,是她和叶斯承读了四年的地方。
此刻,已经有不少学生陆陆续续地走向校门口。何蔚子看了看表,还不到七点。
她停了车,下车走进去,瞬间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氛围。两道都是高高的水杉,夏日的时候可以有不错的遮阳效果,此刻她抬起头看了看郁郁葱葱的水杉,树枝树叶迎风微微摇曳,带来一阵凉意。
一阵笑声从背后传来,她转身一看,是一个男学生骑车载女学生进来,女学生背上背了一只大包,怀里抱着一只大包,正笑着说:“快点!食堂里的炒面要卖完了!”
这一幕似曾相似,当年,她也看见叶斯承骑车载着一个女孩进来,不过那个女孩不是她。
章泽凌总是文文静静的,穿着很朴素,手里拿着一袋牛奶和一只面包,坐在后座,小心翼翼地抬起自己的脚尖,一边吃一边和叶斯承说话。他们两人都很用功,几年如一日的参加早自习,完全不像她,她是很懒得参加早自习的,她宁愿熬夜通宵背单词也不愿意牺牲自己早上的睡眠。
叶斯承是用功的,他有很明确的目标,有很强的毅力和克制力,虽然身兼学生会主席,但将职务和学习的平衡掌握得很好,他聪明,领悟力强,很擅长抓考试重点,成绩名列前茅,还时常写论文给校内的学报,独辟蹊径的观点引发很多人的议论。
章泽凌也是用功的,但用她的话说:“我不用功对不起父母,更对不起我自己。”她不是那种天资聪颖的人,但胜在会做计划定目标,做事认真,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的筹划,不会浪费时间浑浑噩噩,因此她的成绩在英语系也是名列前茅。
他们是有共同点的。
何蔚子漫步在校园内,双手抄着口袋,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回放。
她走到校园里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一罐红茶和一个肉包子,付钱的时候立刻被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搭讪了:“请问你也是财经大学的学生吗?”
何蔚子侧头看了他一眼,说:“对。”
“你是读大几的?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啊?”男孩子眼睛一亮。
“我已经毕业了。”何蔚子微笑,又加了一句,“毕业很久了。”
她说完拿着东西出去了。
拿着东西走到校内的人工湖旁,往椅子上一坐,草草地把包子吃掉,喝了一半红茶,静静地看着这个还算漂亮的人工湖,她记得这个人工湖上以前养着不少黑鸭子,现在一只都不见了,有些时过境迁的味道。
未料刚才那个搭讪的男孩子又走到她面前,有些腼腆道:“说起来我们也是校友,能不能交个朋友?”
何蔚子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直接说:“我结婚了啊。”
说完她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突兀,对方还没开口表示什么,自己完全将他当成以前读书时候那些穷追不舍的男孩子了。算了,说出口就不收回了。
男孩显然有些尴尬,点了点头说:“是吗?哦,你看上去很年轻,那那我不打扰你了。”说完他就走了。
何蔚子意识到自己觉得怪异的原因了,因为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搭讪过了,在公司和社交场合大家都知道她是叶董事长的太太,出去逛街喝茶她无名指上一定会戴着一枚素圈表明自己身份,而今天她没有戴戒指,穿得还很随意,也许让人感受不到她是已婚身份。
想起自己以前也有过“风光史”,那些追求者源源不断地来到她的面前,或直接或含蓄地表达自己的爱意,没钱的在她楼下弹吉他点蜡烛,一副以情动人的样子,有钱的直接开车跑车杀来,后箱装满玫瑰,一副以利诱人的样子。
她好像只是答应过其中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孩出去吃过一吃饭,其他的都拒绝了。之所以答应那个文质彬彬的男孩出去吃饭原因很恶俗,因为他和叶斯承的气质有点像,笑起来很温和,说话一字字地很清晰,身上有一股干净的淡香,她有些心动便答应他的约会,和他出去吃饭。
也不算是将他当成叶斯承的替身吧,大概她就是喜欢那类型的。
却好巧不巧的,在茶餐厅遇到了叶斯承。
叶斯承和好几个朋友一起进来,其中有章泽凌,他们坐在离她有些远的距离,热热闹闹地点餐。何蔚子时不时地往他们那桌看看,不一会后,有服务员端上一只奶油蛋糕,众人开始唱生日歌,她才意识到原来是章泽凌的生日。叶斯承从随身包里拿出了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章泽凌,章泽凌显得很兴奋,提声道:“天,这个很贵的啦,你干嘛花这个钱啊!”
何蔚子和文质彬彬男的约会进行地不顺利,最后那男生微笑道:“你好像有些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