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05-08-04 22:59

发表: 2006-01-25 16:39:21 第398楼

他的估计一毫不差。

安维分析了我的情势,终于放心接洽我。

业界最好的那只看家狗。准备改换门庭。

向司马汇报完毕,他按铃招呼服务员进来,取一只干净杯子,问我:“喝一点?”

我摇头:“永远都不想再喝了。”

既然不喝,在这里撑着就是傻。我略坐了坐,告辞离去,临走习惯性交代司马:“莫喝太多,回去太座要问罪。”

他倒多一杯,举起来向我摇晃一下,杯子里的冰块叮当响,在光影寥乱的空间里分外清脆,淡淡说:“她回加拿大去了。”

我一怔,要再问又忍了。轻轻走出去。

已经十一点过,这个城市的夜生活刚刚开始。夜总会门口流水般络绎车来,咨客夸张的笑语四处洒落,将生张熟魏迎入。我站在台阶上把手插进口袋里,一时间茫然不知何处去。

然后,我就看到一台有点旧的沃尔沃经过我身边,在两米外停下,驾驶者按落窗,问保安哪里还有泊车位。脸圆圆的。车窗里露出一角花格子衬衣。

几乎全是出于一时冲动,我扬手大叫一声:“沈,沈庆平!”

他把头伸出来,到处看,眼神真不好啊,瞄半天还瞄不到,我干脆走过去,怦怦怦敲他车顶,心情莫名其妙的,终于有一点点振奋。

“啊,你啊。”

他这才看到我,打量我身上牛仔裤和七分袖衬衣,作沉思状望向我身后门庭富丽的夜总会。纳闷的说:“你在这里干吗?”

我一时恶作剧,答:“我来应聘妈妈桑,人家说我不合格。”

他居然和我一起胡闹,摇摇头应和:“是不合格,人家妈妈桑都穿套装,你穿牛仔裤,太不专业了。”

接着问我罪:“怎么没给我打电话。”

这倒奇怪,我和你又没一腿,干吗要给你打电话。何况,回手一摸,巧啊,今天穿的也是那条“miss sixty”,那张名片居然还在裤袋里,不过已经在干洗店里蹂躏过数轮,基本上变成了一团纸浆。。。。我捏在手心里干笑两声,亮给他看看:“不好意思。。。”

沈氏嗤嗤发笑,叫我:“等我一下。”

发动车子,跟随保安的指点开去了停车场,很快小跑过来,果然穿花格子衬衣,一本正经的黑色西裤。我闲闲看着他:“这身打扮去泡妞?”

他好似给我问到了伤心处,耸肩:“是我泡就好了,是陪人泡啊。”

哦哦,我会意点头:“应酬?”

不但应酬,而且是应酬几个斯文人。本城最知名大学中专攻企业咨询管理的两个教授。名字报出来,我差点捧腹大笑,忍得无比辛苦――――娘的,这两老头我可熟了,过去几年可没少打过交道。一个抠门,一个好色。要不是术业有专攻,那就是一对烂人。

沈庆平邀请我:“要不一起上去坐坐?”

挠挠头:“有小姐来你当没看到就行。”

我忙摇手,倒不是怕看到小姐,而是怕那两个老头看到我。那场相见欢就太杀人家风景了。还是识趣的好。

当下告辞:“你忙你忙,我到处去逛逛”。

谁知他不准:“不行不行,难得遇到你。”

两个意见不一致,大眼瞪小眼竖在夜总会前,不知如何是好。我晓得自己万万是不能上去的,却没料到他的架势是万万不可给我走掉,甚至提出了给我在隔壁找个小房间喝东西看电视,他没事就溜过来和我聊天的建议。我啼笑皆非,叫道:“我们又不是偷情,这么隆重干吗。”

心一动,自投罗网:“这样吧,我先回家,你如果应酬完了还想聊天,就给我打电话。”

他拗我不过,只好拿出电话里来,记了号码,还打一个过来确认,一步三回头的进去了。

那个留在我手机上的未接号码,我一瞥总觉有点眼熟,一面走一面想,随手翻到通话记录,吓一跳,明明只响一声,为什么留下的记录是七个。中国移动圈钱再疯狂,不至于在系统中设置自动拨号健吧。

看时间记录,原来他给我打过电话。

每隔一两周一个,在我闭关守房,不言不动的那两个月,每一两周,这号码便拨进来一次。

既然是他,为什么适才又重新要我号码。多奇怪。

为个萍水相逢的人,既不愿意等待,亦不愿意猜测,私心又觉得,他这样找我,当然是想接我电话的。

于是立刻拨过去。响了许久,大抵夜总会的包厢里,莺歌燕舞,灯红酒绿,电话放在桌上,醉眼却看不到轰鸣。我摇摇头,正要收线,意外的那边通了,沈庆平稳稳的声音传来:“您好。”

我忍不住笑,回一句:“您也好。”

他很紧张的样子:“怎么打电话给我?你等下没空吗。”

这么着紧我有没有空,真是多年不见的际遇,印象里都是我苦苦去迁就人:“今晚吃饭好吗,今晚加班?那明天中午呢?下午四点喝茶?”一直约到明年中秋,不晓得自己是被人烦。

我笑:“不是,才看你号码,发现你之前打过好多电话给我。”

他大惊:“你的号码没变吗?怎么打一两个月都没人接?我才记了电话还在嘀咕,说你是怎么回事。”

这么解释,合情合理,我一下子身心松快,原来做了让人误会猜疑懊恼的主角,是很开心的。快快活活打发他:“好啦,就问这个,你去玩啦,我再走走。”

他却不依了:“不要了,我马上去签了单就出来,你在哪里,等我。十分钟。”

十分钟。

有时候我很怕这个等待的刻度。听起来很短,却异常难挨,不够找就近的星巴克喝杯摩卡,看本八卦,又足以让穿了九寸高跟鞋的脚疼到失去耐心,还有来来往往人的打量眼神,倘若可以把那些随意掠过的猜测和含意收集起来,简直可以写一本书。

我今天没有穿高跟鞋,真是万幸。把玩着手机在那里发愣,我对自己下禁令,倘若对方迟到,就永不相见。

女孩子第一次出来约会,绝对不要迟到,迟到是没教养。

可是也不要接受对方迟到,如果就是赤裸裸的迟到,一个预警道歉的电话也无。

最爱的时候都不珍惜你的感受和时间,还奢望后来?

谁都只是跟自己有最长的后来。

道理都说得这么明朗了。

可是开始等的时候,我已经发现自己多年积习的影响。简直无药可救。

十分钟,只要抱了对方会来的希望,就可以自动延长去半小时,然后是一小时。腿断了接接,鞋坏了换换。苟且得自觉。

运气好不好,有些人会献出自己的一辈子,去等人。

盯着手表上的秒钟表盘,一圈圈的过,第九分钟的时候,我忍不住在习习风里打个寒噤,忽然莫名恐惧。

幸好,沈庆平没有迟到。

他在正好十分钟的时候,兴高采烈在街对面,头伸出车子来叫我,满面笑容。

我忍不住笑,故意慢慢走过去,上车第一句话是说:“以为你走不开。”

不会的。

不会?怎么不会,刚刚还急急忙忙跑进去。

他侧过脸来看看我,并不答话。仿佛知道我在迂回曲折地,要一个男人说,他想见我,比想在陌生漂亮女孩里盘旋,来得多。

这是女人的邪性,再不靠谱也压不住的虚荣。自己暗地吃一惊,忙转了话题:“我们去哪里?”

跟一只古董表一般,看起来寻常,估价矜贵,低调又保值。倘若要比,林秦便是一只金色劳力士,戴在腕上出门,一街的人都在看,欣羡者眼光固然很满足虚荣心,亦有不良分子意图打劫,时刻可能给你当头一棍―――甚至都不确认真假!

想起前夫,什么女人都要叹口气。不晓得三数月过去没音讯,他有没有重新拟过离婚合同,或者报警,申请失踪人口调查―――倘若找过司马问我下落便不会,方才居然忘记问多一声。

忽然听到沈庆平轻轻说:“你想什么。”

我微微笑:“没什么,看雨点下落,街道空空的好舒服。”

他觉得有趣:“真容易满足。”

还说:“其他女孩子这个时候通常问,我们去哪里啊,我们到底去哪里啊,这条街我没来过,或者这条街我来过。”

他摇着头,嘴角带一点点的笑,那种冷面笑匠的风度,几乎算是与生俱来。

没有错,我的确容易满足,年轻的时候,眼光都放在结果上,出来玩,最紧要是去哪里,玩什么,热切切,扑火一样冲杀来去。过得几岁,什么都不过如此,能够享受的反而是等待选择那个过程。

我这番感慨,不隽永也清新,不读过几本书,说出来也有点难度吧。谁知惹得沈庆平大笑:“小女孩子,伤什么春秋?那天我看你睡觉的样子,十足天真,谁见了都要笑。”

顿时大惊:“我睡觉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旋即醒起来,那天跑去酒吧,醉得跟只土狗一般,连自家是谁都不记得,给人家拖去莫名其妙的地方,真是卖进屠场都不知。如此冒失轻率,还敢倚老卖老?最惨是,给人尽看在眼啊。我顿时耳根红彻。自家傻笑几声,忙忙地去玩人家车上的音响,自言自语:“你听什么音乐,看看看看。”

耳边听他嗤嗤地笑。真是头都不敢抬,按出一张CD,装模作样的看,咿,经典曲目哦,“敖包相会”“何日君再来”“再见战友”。

我敲敲那CD碟面,叹气:“喏,中国正版市场的最后一支生力军,就是阁下你们这种人了。”

那天我们兜到很晚,真的很晚。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街道上匀速奔驰,路过数十家SEVEN-ELEVEN.我下车吃了两回鱼蛋,路过我住的地方若干次,每次我说:“好了,我到了。”他就不声不响加速跑将过去,然后对我很无辜的说:“哎呀,我好像有点饿,去找点吃的。”

这么年纪的人,玩这样的把戏。到得最后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一面笑,一面拉他手臂:“好了好了,我真的到了,停下来啦。”

他呵呵呵呵,也不勉强,将车靠了边,我兀自笑,良久才忍住,摆摆手:“晚安晚安,开那么远路的车回去,注意安全。”

沈庆平“哦”了一声,随即讲:“明天见。”

我两条腿已经踏出车门,诧异得回过头来:“明天?干什么?”

伊耸耸肩:“干什么都好,我打电话给你。”

关上门,车子不走。我忍不住又转回头敲他玻璃:“又干吗?”

他不耐烦地催我:“快走快走,我看着你进大堂。”

一边走我一边偷偷扭头看,他的车子真的在那里不动,进了大堂,藏在里面和保安聊了一会闲天,我悄悄跑出去,还看得到那部车的影子。我摇摇头,忽然莫名其妙问人家保安:“你看我像不像在做梦?”

那憨厚的中年男子觉得十分奇怪,但仍老老实实答:“你都没有在睡觉,怎么做梦。”

所谓禅意无处不在,就是这样了,我愣住想了一想,觉得这句话实在很有意思,琢磨着正要去坐电梯,保安喊住我:“李小姐,你有邮件,今天帮你收下来的。”

邮件?哪里来的?拿来一看,哎,天远地远,英国伦敦的国际邮件,我哪一个旧认识发达了,居然心心念念,要破费一笔英镑,给我捎个念想?看寄件人,英文名字不熟悉,地址是一家酒店,捏一捏,里面物事平整,厚而硬,不晓得是什么。

嘀咕着按了电梯,一面看楼层一面撕,国际邮件封得好不结实,撕到我手痛也不过一个小口子,眼看到了,我摸出房卡来准备开门,一面往那小口子中张望,仿佛是好多卡片。

卡片?

开了灯换了鞋喝了水,坐定先看一眼墙上的钟,乖乖,临晨三点半,当真是老夫聊发少年狂。我心思一动,将邮件丢下,拿出电话来刚要找号码,居然那瞬间有电话进来,正是我要找的人。

“你到了?”

“刚停了车,正在进门。”

沈庆平稳稳的声音传在耳里,和彼此四周的静谧氛围,十分合衬。我心里喜悦非常,问:“打电话做什么。”

他那边传来开门的声音,换鞋的声音,关上柜子的声音。忙着这些有的没的,他一直没有说话,但是电话该是贴在耳边的,因为我听得到他呼吸的声音,缓缓的,又开了一次门,应当是卧室了,才接一句:“跟你说晚安。晚安。”

挂了,好不干脆。我愣了半天,忙又打过去:“你知道吗,我才接那么快,是因为正要打给你。”

他隐约带笑意:“难怪。好了,赶快睡。”

哎,笨了笨了,不打这个电话过去,今晚便占尽上风,做了一回掌心明珠,眼中苹果。骄矜回朝,蒙头大梦。结果,一着不慎啊。

哼哼着跌进沙发里,坐在那邮件上,说不得,再晚也不差这几分钟,剪了开头,取出来看,果然是明信片,伦敦风光,大笨钟,是大师级的作品,一看也有思古之幽情。我欣赏了一下,无意中翻过来,看到后面两行熟悉的钢笔字体。

很多年来,我发现有几样东西在我生活中渐渐绝迹。

首先是熬夜的精力,其次是天然的好皮肤,如同日本枕草子作者清少纳言所说,驶过去的帆船一样,去了便去了,不要说唤不回,就是想多看一眼加以缅怀,也是求之不得。

同样情形的事物还有,习惯用钢笔写字的人。

很多人,很多时候,除了在信用卡帐单或合同上签字,随身带的那支笔,简直没有见生天的时候。要是有人为了追女孩子,还愿意亲笔写一封情书,我觉得等级可以去到一克拉钻石那里,值得永久珍藏,不时回味。

但是,我也的确认识一个人,很喜欢写字。在手提电脑全天候随身,打印机无处不在,电子邮件快捷到你不用会觉得好浪费的时候,他还是会很认真的写便条,一个字一个字,外加工整署名,告诉我早餐在厨房。

林秦,是林秦。

我腾的跳起来,跪在地上,明信片在身边床上丢了一片,全部是欧洲风光,凯旋门,多瑙河,米兰街头一景。每张的背后,都有我熟悉的那个字迹,规整而精致,结构谨严。

伦敦那张写着:

这里的街道,细密得像蜘蛛网。

不过我走了一次的地方,以后都不会忘记。

我们的导游对此非常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