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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
曾鲤打开冰箱,发现是一盅排骨汤,她倒在锅里烧开后,端了出去。
曾鲤说:“我妈做的,她做东西挺好吃的,你试试。”
艾景初开始不喝,后来听曾鲤这么说,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
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等肉吃得差不多,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
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排骨加了山药,汤汁十分鲜美,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很小心,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他一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
1
第二天,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屋里没有床,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折叠那种,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
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
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
“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你们就不信,现在信了吧?”老王又说。
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替他点上火,抽了几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老王,说说怎么回事。”
老王抽了几口烟,原地蹲了下去。
宁峰陪着他也蹲着。
老王眯着眼睛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以前这姑娘和你,”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给他们捐衣服捐书,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
“村里穷,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学也没人管他,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还给饭钱吃,就让大娃去了。”
老王说这些的时候,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王又说:“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据说老马是个哑巴,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他打小有点疯癫,有时候好好的,有时候见人就骂,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现在年纪一大把,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翻翻垃圾箱,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
“你们见过马小兵了?”老王抬头问。
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见过。”而艾景初不置可否。
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孩子是个兔唇,鼻子也缺一块,喝水都呛,差点就死了,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你们别看他那样,脑子精灵的很,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急忙打发老马走了。”
“回你们村了?”宁峰问。
老王愣了下,随即敏感地问:“你们找马小兵干吗?”
“不是说了帮他吗?”宁峰说。
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表情冷漠的艾景初,“你……你们俩我认识,他不认识,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
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忙解释:“不是,不是,他是医生,就是他在找马小兵,替他治病的。”
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真的治得好吗?”
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答:“治得好。”他没有过多地解释,仅仅说了三个字,简简单单,配着他脸上的表情,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
“他们家可没钱。”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又补充了一句,也是对艾景初说的。
“我会想办法。”艾景初答。
曾鲤说:“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越早治疗越好。”
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问道:“这是他们的电环?”
“是老马他外侄的。”老王站起来,跺了跺脚,又说,“他们挨得近,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
从老马的住处出来,宁峰先走了,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
车到了咖啡馆门口,艾景初说:“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不用了,马依依会送我的,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曾鲤一边说,一边扭过身,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
那包正好放在驾驶座身后的位子上,她的手伸过去短了一截,她便只能使劲偏着头,往艾景初那边凑。她的头发没有扎上去,长长的一大把散在背后,而此刻,发梢半数都搭在他的身上。
“曾鲤。”他说。
“恩?”她闻声抬头,发现了他近在咫尺的脸。
只见他半侧着头,手指还缠着她的发,她突然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躲也不是,回应也不是,只得愣愣僵在那里任由他吻她的唇。
曾鲤心神不定地下了车,走到咖啡馆门口,才想起自己的包仍旧在他车里,又回身去拿,却不想,他已经拎着它站在车前等她。
她走过去,接过包,见他转身上车,又有些不舍。
“哎--”她叫住他。
他回身。
她咬了下嘴唇,迟疑地问一句:“你可不可以进去陪我?”
他怔了下,抬眼看了下对面咖啡馆的那个招牌,随后唇角微微一抿,往后扬起,浅浅的笑了。
“以后要我做什么事情,不用加‘可不可以’这四个字,直接说就行了。”他含笑道。
到了店里,曾鲤忙着磨咖啡豆,打果汁,而艾景初则坐在前台收银。虽说他从来没用过收银机,但是在窦窦简单地给他演示了一遍后,他就完全明白了。
开始还相安无事,后来有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一推门看到前台的艾景初,愣在原地,半响才吐出一句“艾老师好。”
Carol’s本来就在A大附近,来往的A大学生很多。
他点点头,算是示意。
然后,两个人又撤了回去,接着,是不是有人在街上隔着玻璃往里面张望,还有人直接进咖啡馆点些喝的看热闹。
过了一个小时,窦窦收到短信,急急忙忙跑去想曾鲤和马依依汇报:“男神上论坛了。”说完,将手机上那个贴着艾景初收银照片阿德帖子给曾鲤看。
马依依欣慰地说:“以后生意不怕不红火了。”接着又转向曾鲤,“你告诉艾景初,我开三倍工资,让他每天在门口站一会儿。”
曾鲤一个头两个大,急忙将艾景初拉上了楼,藏起来。
她刚安抚艾景初,一下楼就遇见了全医学院最难缠之人--周纹。
“嘿。”曾鲤硬着头皮上了,她当时怎么就一时头脑发热,答应马依依叫艾景初去收银算账了呢?”
“师母--”周纹张嘴就是这两个字,立刻引得周围的人一起侧目。
曾鲤差点膝盖一软,给她跪了。
2
第二个周末,打探到马小兵已经回到老家延场,艾景初决定和曾鲤亲自去一趟。
延场这个地方因为海拔高,路难走,出入不便,是出了名的穷地方,但是最近却被一些喜欢另辟蹊径的年轻人看上了,它的区域内有高海拔的草甸和湿地,生态环境处于很原始的状态,是候鸟迁徙的聚居地。
不过,艾景初和曾鲤却不是千里迢迢去自驾游的。
他们先在高速走了四个多小时,中午才到县城里。他们在县城里吃过饭,休整了下,继续沿着呈S形的省道盘旋而上。山路狭窄,弯道也多,只见右边峭壁,左边悬崖,时不时还有货车迎面而来。开始还是两个人换着开车,过了会儿,艾景初见曾鲤掌着方向盘的手紧绷绷的,也不太放心,便一个人把活儿圈揽了。
等上了山,省道也没有了,连导航上也是空白一片。幸亏曾鲤去过延场,自己还有点印象,于是自己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边认路,一边打听,指引着车又上了另一条乡村公路。
接下来,路况便差了许多,水泥路面很多地方已经被压得支离破碎。
等到了村上,一问起来,才知道那里离马小兵所在的大队还有一截泥泞的路,幸亏他们车的底盘高,摇摇摆摆地开到队上已经日落了。
他们先前和老马的那个侄子马富贵联系过,就约在马富贵家里见面,等艾景初和曾鲤到的时候,马富贵的堂屋里早就黑压压地等了一堆人,而那个叫马小兵的孩子,正躲在一个老大娘的身后。
艾景初不爱拐弯抹角,一坐下就言简意赅地将该说的话说了一遍,最后突然想起监护权的事情,问了一句:“谁是老马,孩子他爸?”他没见过老马,看不出来屋子里的谁才是。
其他人默不作声,最后马富贵才说:“我叔老毛病又犯了,让我们给捆了。”
艾景初迟疑了下,说:“手术的时候,要直系家属签字。”
马富贵四十多岁,在城里呆过不少时间,知道这些医疗程序,急忙解释:“我叔也不是总犯病,一般没几天就好了,而且……”他指了下旁边的中年男子,“这是我们大队的吴队长,我们生产队的大事小事他都可以做主,你们前几天刚打电话,他就跟村里的领导汇报了。”
这里海拔高,日照强,白天的时候太阳出来觉得热,一到傍晚就开始冷飕飕的,眼见天黑,屋里也没人提议点灯。
这么晚了,他俩也回不去了,只得按照马富贵的安排在他家吃饭歇息一晚,明天再去看看老马,然后带着孩子去A城医院。
等正事谈妥了,马富贵全家一边摆碗筷,一边留周边看热闹的吃饭。菜刚摆齐,马小兵便自告奋勇的去拉了墙边的绳子,挂在屋子正中央的灯泡终于亮了。只不过,小小的橘色的灯光却亮得不稳当,一会儿强,一会儿又弱下去,忽明忽暗的。
马小兵穿着曾鲤给他买的小T恤,又拿了她不少巧克力,渐渐不那么怕生了。他看到曾鲤盯着灯瞧,便说:“它是这样的,他们说是什么电压不稳。”这是曾鲤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因为兔唇的原因,他口吃不清,发音含糊,讲的话很难听懂。曾鲤怕伤了他自尊心,没有再问只笑着点点头,算是表示自己明白了。
夜里安排住宿,马富贵媳妇儿试探性地问了问曾鲤:“你们是两口子吗?”
曾鲤连忙摆手。
于是,马富贵和艾景初睡一间房,曾鲤和老大娘睡一间,马富贵媳妇带着两岁的孩子还有马小兵睡一间。
老大娘是马富贵的老母亲,七十多岁了,身体健硕,一口好牙。
马富贵媳妇怕曾鲤不乐意挨着老人家睡,便对曾鲤解释:“你别看孩子他奶奶年岁大可讲卫生了,而且知道你们要来,我们把所有的被套床单都洗过了,你别嫌弃啊。”
曾鲤倒是不介意这些,洗了脸和脚,便跟着老大娘进了房门,等她在床前坐下,简单地环视了下屋子时,差点没把她惊得背过气去。
床旁边有三个木头的条凳,条凳上居然摆着一口黑色的棺材!
是真是的棺材,一头大一头小,漆成黑色,棺盖是盖着的。
这下子,一切都变得诡异起来。
老大娘眼神不好,也没察觉曾鲤的恐惧,完全当旁边的棺材是隐形的一样,连连招呼着曾鲤上床睡觉。
曾鲤只要硬着头皮照做。
刚要躺下,马富贵媳妇敲门进来,问曾鲤明天早上想吃什么,寒暄了几句后,又替她们拉了灯,关门而去,从头到尾,她也好像没有看到那口棺材似的。
老大娘水里面,她睡外面。被子枕套果然是洗过,虽说睡起来硬邦邦的,却是真的干干净净。厚厚的蚊帐将外面一切隔绝开来,可是她仍然忍不住想象着刚才那个东西。她盖着被子越想越害怕,甚至不敢闭眼,甚至不敢让自己背对着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睡着了。
3
梦里,她似乎回到十多岁时那个 总是办丧事的小院,昏暗大的光线,还有就是孤零零地摆在那里的尸体,有的直接放在板子上只盖着白布,有的则放在棺材里。
转而,她又梦见父母吵架,双方两句不合又打起来,爸爸一巴掌朝妈妈拍过去,结果却落在她的脸上,一下一下,她却没觉得疼。
后来,她还梦见她拿着通知书去新学校报名,却发现一路上都有人指指点点,自己纳闷地垂头一看,才发现出门居然没有穿衣服,全身赤裸着。
到了半夜,她再也睡不着,偷偷地下床溜了出去。
马富贵的家其实很简陋,屋子的墙没砌砖,而是用木头、篱笆、石灰和泥土夯的,屋顶再盖瓦。中间是堂屋,左右两边的几间偏房有的住人,有的放东西,后面是厨房、猪圈和茅厕。房子年久失修,很多地方的墙面已经脱落,里面支撑墙面的竹片裸露在外面。
屋外是一块平地,却没有院墙。
此刻,月亮从云里突然露出脸来,院子里比屋里亮很多。
她不敢走出去,只敢站在屋檐下朝来路张望,他们来的时候将车放在了下面,然后顺着田坎的小径爬上来的。
而月色下,能看到艾景初的车安静地停在远处的路边。忽然,她的眼睛捕捉到车旁边有个东西飞快地闪了一下,像是火苗,又像是萤火虫,消失地很快,几乎让人无法辨别。迅速地,它又亮了第二下,这次不像刚才只是短短的一瞬,这次好像真的是火苗,摇摆了几下,立在了风里。
她看着那朵微弱的光,心像被稳稳地接住一样,竟然比这半空的满月还要让人觉得明亮。
那火光是艾景初的打火机。
她的脚下顿时轻快起来,借着月光走到院子里,下了几乎参差不齐的石梯,走到田埂上,伴着虫鸣,踩着青草一路向下。月光落在她的身上,又将影子映在田间。她的脚上穿的是运动鞋,走得那样快,又那样轻,但是路还没走到一半,艾景初仍然发现了她。
“曾鲤?”
她没应他,反而回了一声:“艾景初!”她本是用平常的音量来说的这三个字却不想在这样静谧的夜里,显得如此响亮持久。她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须臾后,又觉得新鲜,于是提高了些嗓音,重复了一遍:“艾景初。”
擦觉她的贪玩,他也回了她一声:“曾鲤。”
“艾景初。”
“曾鲤。”
“艾景初。”
“曾鲤。”
“艾景初。”
“曾鲤。”
两人的距离渐渐拉近。最后,她站在一米多高的田坎上面,他等在下面,夜色中,他仰着头,满身月华,眉目如画。
曾鲤看着他,不禁展开笑容,声音弱下去,浅浅软软地又唤道:“艾景初。”
他这回没有答她,而是张开手臂说:“我爱你。”
话音刚落,曾和她的心一并重重落在他的怀里。
“你不睡觉干什么呢?”曾鲤问。
“那你又干什么呢?”他反问她。
“我睡不着。”她答。
“我也睡不着。”他依葫芦画瓢还给她。
“你开始贫嘴了。”她说。
他笑。
夜里的温度降了许多,艾景初怕她着凉,一起坐回了车上。
“等我们这次回去,约个时间请你妈妈来家里吃个饭。”他说。
“家里?”
“我家里。”他答。
“不好吧?”曾鲤心里打退堂鼓。
“怎么不好?”
“我妈那脾气,你也知道……”
“我哪知道,我知道她老人家煲的汤不错。”他可不敢背地里说丈母娘的坏话。
“好喝吗?我怎么觉得一般般?”
“好喝。”说到这里,他好像在回味,突然又说了一句,“是妈妈的味道。”
蓦然之间,曾鲤明白艾景初当时那些奇怪的举动,以及这话底下一层又一层的含义了。她心中微酸,伸出手去握住他的手。她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于是只是这么安静地紧紧地握住他。
艾景初的母亲,并非天人相隔,而是真真实实地抛弃了他。他直说自己是个遗腹子,也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他同情马小兵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不是没有自己的原因在里面。
“我想听你小时候的事情。”曾鲤说。
“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要是我什么都做到最好最出色,她也许会很后悔,然后就来把我接走。但是没有,从来没有,没有任何消息。我也不敢问其他人她在哪里,她去了哪里。后来,我为了她去费城念书,我迫不及待地去找过她。彼时她已经和人结了婚,生了孩子,开了个小首饰店。我进了她的店里,发现她不认识我,几乎没有多看我一眼。我和她长得那么像,她居然都没认出来。”
听他说这些话,她突然明白那种感觉,自己使劲地想要证明自己给一个人看,但是最后才发现,你是那么微不足道,在她的生命里好像你就从没有出现过一样,是沮丧、绝望,还是恨?
他说:“这些话,我还是第一次跟人说。家里不敢提,怕一提就伤他们的心,其他同事和朋友,更没有什么可说的。”
“那你以后都要对我说,不要憋在心里。”曾鲤凝视着他。
“恩。”
“好不好?”
“好。”
过了片刻,他又回忆:“后来我不死心又去过,她问我是不是要挑礼物,我说想要买个首饰送给我生命中很重要的女性,然后她替我选了一枚戒指,付完钱我就把盒子留在柜台上,没有拿走。她以为我忘带了,还追到大街上,把东西还给了我。”
“后来呢?”曾鲤问。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他说。
说完,他拿起打火机,从盒子里抽出一支烟,推开车门,独自下车,走到一侧准备点上。曾鲤见他心情不好,于是也从那个烟盒里拿了一支烟,下车走近他。
他刚点上烟,曾鲤也凑过去轻轻说:“我也要火。”
艾景初见状,有些恼,“说了不许你抽烟。”
“那你也不准抽。”她据理力争。
“我是男人。”
“男女平等。”她反驳。
“这事能平等吗?”男权主义思想开始暴露无遗。
“怎么不能?”说着,她一把将打火机抢过去,给自己点上。
她这一生从未如此大胆地展露过自己的陋习,可是,真让她点燃了烟,在艾景初那双眼睛的直视下,她却继续不下去。
艾景初没有在说话,也没有拦她。
她也安静下来,看着指尖那明暗不定的火光突然说:“以前觉得心里难受的时候,就想找点事情分散下精力,所以就想着是不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抽支烟,喝点酒就会不一样。”
“戒了吧,我们一起。”他将她手上的烟拿了过去,和自己的那支放在一起,捻灭。
“你也不抽了。”
“不抽了。”
“想抽的时候怎么办?嗑瓜子?”
“我想抽的时候,你就亲我一下。”
“我想抽呢?”
“那换我亲你。”他正经地答。
曾鲤真想对他翻白眼,这小子其实还挺会占人便宜。
两人再外面站了好一会儿,又被冻回了车上。
“你刚才为什么不睡觉?”曾鲤拾回了自己的好奇心。
“马富贵的呼噜声太大了。”艾景初说,“我本来准备到车上自己眯一会儿。”
“不是因为屋子里有奇怪的东西?”她试探着问。
“什么奇怪的东西?”他纳闷。
“没什么。”她说。
“你记得跟你妈约时间。”艾景初又回到原来的话题。
“你是认真的?”她问。
“你不是?”
“我不是这个意思。”曾鲤解释。
他没有再说哈,曾鲤以为他闹脾气了,谁知稍许后,他却说:“因为我父母的关系,我一直对感情非常谨慎,”他顿了顿,“在我知道你和于易的关系后,我有过退缩,但是后我发现,无论如何我都阻挡不了自己的真心,所以我选择了顺从这份心意。曾鲤,记不记得我说我要取走你的心?”说着,他用之间指了指她心脏的位置,又指了指自己,“那是因为我的真心已经不在这里了,如果你不能把你的那颗心换给我,我会像个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我这人不太会说好话听,也不知道怎么哄人,怎么送花送礼物。我也一直是一个不信鬼怪神佛的人,但是此时此刻我发誓,我这辈子永远对你好,不让你受一丁点委屈。”
艾景初静静地将一番言语说出来,朴实有平淡,但是字句下面蕴含的感情却将曾鲤激出了眼泪,她的泪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掉,禁不住侧过身去,用双臂圈住他的脖子,紧紧地抱住他,“我爱上一个人会缠他,会粘他,会想要二十四小时都和他在一起,那 以后你会不会嫌我烦?”
“我不介意你每天来医院陪着我,或者,”他说,“你考我的研究生,然后退休前我都不让你毕业。”
“讨厌!”
4
到了快天明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俩回到马富贵的院子里,发现除了孩子其他人都起来了,又是打水又是做饭的。他们也没觉得曾鲤和艾景初是在车上待了半宿,只是以为是两个人起得早,出去溜达了一圈,见着下雨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