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ouholdmysweatinghand.Ilongtoseetheboringband,becauseI’myoursuperfan.
蒙蒙细雨根本用不着打伞,但我陪他去。
新东方租了很多放假空置的小学校作为临时教室,我们去的这一间离半分利不远,但并不好找,至少我自己从没来过。“莴苣”轻车熟路,时不时招手示意我快跟上。
门前已经围聚了不少接孩子的家长。
“莴苣”站在路灯下,戴上了外套的帽子,细雨霏霏像绒毛一样包裹住了他的脑袋。他突然问了一个他早就该问的问题。
“你和小周,怎么认识的?——哦,我忘了你们是高中同学。”“我们高中不认识。大学才认识的。”“那是怎么认识的?”他一脸好奇。
因为你。
看着他,知道这个答案会让他难过。“就是选了同一门课,就这样。”“哦,那一点都不浪漫啊
。”他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满意。
我也有问题想问他。我想问他究竟为什么每天找我聊天打屁,如果我在舞台上跑调他会不会很开心,那么多聊到午夜都不想睡的话题,他是真心共鸣,还是只想从我的一百句废话里找到缝隙窥探一秒Z的踪迹?
可是我把你当朋友啊。就当我无法忍受这种沉默,准备要和他聊聊真心话,他猛地转过来看我。
“谢谢你。”
我被他吓到了,冷不防他把伞塞到我手里,从背后大力狠推了我一把。
正是大门敞开的刹那。Z和他的同学们最先走出来,壮观高大的一整排,刚要抬步下楼梯,就看见我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踉跄着冲上台阶,举着的伞也甩在一旁,几乎要当众跪倒。
Z连忙扶住我,高兴地问:“你怎么来啦?”“这么点雨你就来送伞啊,秀恩爱分得快,知不知道啊!”
我被男生们的哄笑声包围,急得想骂娘,焦躁与难过沸腾着漫过喉咙,烧得我半个字都发不出来。
我来不及理会他们,匆忙向上跑了几级台阶,朝远处张望。“莴苣”已经冲出重围,背离我们跑远了,他回头的视线刚好对上我的,
可我的眼镜被雨淋湿了,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张开手,像一只飞不起来的鸟,冲进一盏一盏路灯光里,消失在黑夜的尽头。
我和Z的恋情维持了小半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上自习、吃饭、看电影……
我去了日本之后,共同话题寥寥,Skype上越来越沉默,大家都还年轻,海阔凭鱼跃,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农历新年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都聚在公共厨房里一起包饺子。我和唱FirstLove的女孩居然报名了同一个交换生项目,又被分到同一桌。寒暄
了几句,她突然问我认不认识“莴苣姑娘”。
当然,“莴苣”在她那边,有着不一样的昵称。“一度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后来渐渐就不联系了,”我含糊地说,
“他叫我去十佳给你加油来着。”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唱砸了。”“谁让你选那么难的歌。”她沉吟片刻,说,是“莴苣”鼓励她唱那一首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女孩用力地捏合了一个饺子,馅儿不小心从肚子那里爆开了,她连忙找纸巾去擦,边擦边笑,眼神明亮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也一定明白的吧。”我点头。
很多年后,和我一起目睹了“莴苣”与Z深夜散步的男生告诉我,他原本想追我的。
“早知道就不嘴贱了,拉着你看热闹,煮熟的鸭子都看飞了。”我们大笑之后便不再提。我突然想起了“莴苣”。
就在他险些把我推了个跟头的当晚,12点,“莴苣”在校内上更新了一篇日志。
他说我提起心爱的歌激动不已,在火锅店当众唱完了整首《最爱演唱会》。放屁。
他说我提起Z一
脸娇羞。放屁。他说我看到下雨便急着说要去接Z,饭都不吃了。放屁。他洋洋洒洒放了三四千字的屁。我突然懂得了他写这些荒诞日志的理由。
“莴苣”爱上了他的男主角,而我,只是他写出来的女主角。这个女主角,会唱《最爱演唱会》,喜欢吃脆脆的莴苣条,看到窗外下雨,
会紧张地拿起伞,向着爱人飞奔。
这个女主角,和男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大早上打着哈欠,彼此依偎去城楼上最美的日出。
把世间爱情都当成戏来演。是戏就会散场。
[1]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莴苣”写的结局,比人世间发生的要美一点,疯一点,难过少一点。在那篇日志的最后,“莴苣”空了好几行,写下了一句话。
“粤语歌已经唱得够好啦。不用再练了。你唱什么都好听。”
这句话我没有转告过Z。苦练粤语歌的什么的,全都是我编的。
[1]引用自褚明宇文章,已获得原作者授权。
宠
我是她的家乡。
2010年的冬天,我第一次领教上海的冷。
和许多北方人常常挂在嘴边并引以为豪的那种彻骨的严寒不同,上海的冬季的冷是不急不缓的,将人与环境湿漉漉贴在一起,无处可逃,室内室外一样令人绝望。
记不清究竟是十一月的哪一天,我照旧从办公楼走出来,汇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面无表情地踏上地铁,在苍白的灯光下和满车厢同样漠然的乘客一起被这个城市错综复杂的地下血管输送到各个角落,爬上地面,没入夜色,饿着肚子打开房门——
玄关的射灯洒下橙色的暖光,然而眼前宽广空荡的客厅里弥漫着和室外一样清冷的气息,甚至因为空关幽闭了一整天,透出几许怨气。
我不知道别人的概念中,“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于我而言,这无关房子的归属权,屋子的大小,异乡还是故乡——至少,在你疲惫不堪地穿过冷冰冰的城市,打开房门的一刹那,扑面而来至少该是暖意,至少该有人问候说,回来啦?饿不饿?想不想家?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一条狗。
一条可以依偎取暖的狗;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甚至是电梯爬行的声音时就早早守候在门口,眼神热烈、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狗。
“你回来啦?”——倒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才算数。
萝卜是20
11年春天才来到我身边的,我已经自己度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冬天。
在朋友的帮助下,她从重庆跋涉千里来到上海,一路上的颠簸让这个大块头吃尽了苦头。当她的笼子从车上被抬下来,结结实实落在我楼下的草坪上时,我几乎不敢去亲自把笼门打开。
她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电视上常常出现的、陪伴在警察叔叔身边协助缉毒追踪等安保工作的“黑背”。虽然尚未成年,可是体型已经过于庞大。她咧开嘴巴伸出舌头“呼哧呼哧”散热,大大方方地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齿獠牙。
司机早就绝尘而去,上午十点钟暖暖的阳光下,我傻站在笼子边,迟迟不敢伸出手去解开笼子口简单的一道锁。
在买她之前,我已经看过她拍摄的训练视频,乖巧敏捷,帅气却又流露着憨劲,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大眼妹,有一双其他德牧脸上少见的美丽眼睛。德国牧羊犬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对人对狗都偏冷淡,从他们的眼神中可见一斑。然而视频中萝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科目训练中做错动作时,会怯怯地抬眼去偷瞄训练员的表情,看到对方佯装发怒,就讨好地摇尾巴耍无赖,眨着眼睛求饶——满操场英姿勃发的警犬里,她像个误入其中的邻家小姑娘。
然而面对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小姑娘生在巨人国,耍无赖是XXXL号的无赖,卖萌是X
XXL号萌,嘴巴和牙齿自然也是XXXL号的凶,我没想过自己受不受得起。
我的手指搭在笼子边,第一次觉得这双因为练琴而比其他女孩子大出好几圈的手,在她的大黑脸衬托之下,竟然如此白皙小巧。
那种感觉很奇异,因为这个不相干的念头,我强烈地预感到,我的世界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就在这时候她结束了在笼中的困兽之斗,抬起眼睛看我。
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小警花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眼中略带戒备的哀求就像温水,刷地冲散了我心里郁积一整个冬天的阴冷。
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打开了笼子门,眼疾手快拉住牵引绳,将她带了出来。
正在暗自庆幸一切顺利的时候,她忽然发足狂奔,我毫无准备,被直接拽了个狗啃屎,摔倒在草坪上。她拖了我两步之后才发觉,转回头,用软塌
塌的舌头热情地舔我的脸。像一匹马。
相处之初,还是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发生的。
第一次带她出门遛弯,我们绕开楼梯口,直奔电梯。第二次再出门,她就已经知道乖乖地直奔电梯间而去了。我兴奋地讲给朋友听,以证实我养了一条多么聪明伶俐的狗,朋友凉凉的一句话就浇灭了我所有的热情:
“你还是带着她走走楼梯吧,上海去年刚有过一场大火,万一有什么意外,你家忠心护主的狗好不容易把你拖出房门,然后你们俩一
起静静地——死在电梯门口。”
于是后来我还是带她乖乖地走楼梯了。
萝卜很喜欢水,带她去宠物店洗澡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店员一开始都有些畏惧她彪悍的品种和相貌,几分钟之后就发现这是一只可以随意蹂躏的狗,洗澡吹风修理指甲,她都安安静静地坐在台子上享受,歪着头,善良的眼睛一直望着玻璃门外的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去参加中学生乐团的训练,我爸也是这样,背着手站在训练室的玻璃门外,笑呵呵地看着我。
那种心情也许会有些差别吧——爸爸看我的神态里应该包含着更多的期待和希望,而我对萝卜却没有过什么期待,也从没想过她未来会长大成才远离家乡什么的。
然而,殷殷的注视中,总有什么是相通的吧。
当然萝卜对水的喜爱不只是这样。每天晚上我泡澡她都会站在旁边看,下巴搭在浴缸边,硕大的脑袋一动不动,紧盯着水面的泡泡。我一度觉得难堪,阻止了几次之后也就坦然了。
某天晚上,正在书房整理东西的我听到浴室那边有奇怪的声响,走过去一看,萝卜不知怎么就跳进了空浴缸,正在里面摇头摆尾地撒欢。
可能,是在,学我吧?
但有时候我也疑心自己是不是被骗了,萝卜根本不是视频上那只狗。她又馋,又懒,疯起来像打了两吨兴奋剂,理应精通的“坐、卧、随行”
等科目口令一
个都听不懂,半小时就把我给她买的玩具撕咬成了碎片,喝水吃东西的时候非要趴在地上,伸出前爪把食盆搂在怀里,像个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把地板都弄得脏兮兮……
我无助地打电话给她曾经的训练员,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刚刚相处,你要给她立规矩啊立规矩,我QQ空间有好多犬类训导的文章和视频,你自己去看一看。
一个月以后,回家后见到满地狼藉,六神无主的我又打电话给他。训导员不胜其烦,终于说了实话。“什么人养什么狗。她可能随你。”
是的,她变得和我越来越像。又或者说,是和真正的、独处的我越来越像。
我们常说动物是有灵性的,却没有人能说清楚究竟灵性是什么。我们也常说,人和人之间的相处需要时间,需要磨合,需要包容,需要……
然而条件再多,也未必能够心意相通。少年时代的热情是不可再生的,成年人相见,第一件事是彼此设防。
但这些障碍对萝卜来说都不存在。她只需要一两天就能找到和我相处的诀窍,惹怒了我之后要怎么去讨好,
我对她容忍的底线在哪里,甚至我的喜怒哀乐,在她眼中都如此分明。
虽然她无法出言安慰,甚至连最基本的理解也做不到。只是对我们来说,有时候最单纯的“知道”已然足够。
说得简单。她可以轻易地摸透我的脾气,我们两个建立信任却不是
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一面就摇尾巴、舔脸、允许摸头……并不代表亲近,只是天性温柔。要做她的主人,获得这些肤浅的友好是远远不够的。
萝卜刚到新家,四处嗅来嗅去,接受了她的新狗窝、新玩具、新食盆和新牵引绳,我天真地以为她也接受了崭新的我。
是的,她在我抚摸她的头顶的时候会耷拉下耳朵,露出圆滚滚的头顶,见到我笑就会自动摇尾巴,四脚朝天露肚皮(这一动作代表臣服)——然而其实这一切只因为她是只足够聪明的狗。
识时务。
遥远的重庆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狗天生的敏感和她聪明的脑瓜结合在一起,让萝卜清楚地认识到,从此我就是她的老大了,她必须接受。
所以她甚至没有表现出驯狗教程中所提及的那些认生的举动,包括刚到新家的第一个夜晚时由于不习惯而发出的呜呜哀诉。
这种表面的平静迷惑了我。
直到半个月后的下雨天,我冒雨带她出去玩,她在草坪里踩得四肢爪子满是泥巴,我突发奇想要在自己家里给她洗澡。
不知怎么她被我的举动吓到了,在我费劲地抱起她的上半身想要将她带进浴缸里时,几乎从不吠叫的萝卜“汪”地低吼一声就挣扎逃跑了,我一个不稳坐进浴缸,浑身湿透,而她早已经没了踪影。
我刚刚哄骗她的温柔和耐心消耗殆尽,在浴缸中气鼓鼓地坐了半天才爬出来,整
理了一下才气冲冲地走出浴室去寻她。
萝卜藏在沙发下,只露出小半个鼻子。
那天我因为公司的事情疲惫不堪。熬夜写的尽调报告老板看都不看就打回来,既然决定了裙带关系的公司无论如何都要投,为什么还让我们像狗一样加班?对,狗,我累成这样还冒雨带狗出去玩,狗领情吗?狗不领情!
我居然对一条狗发起了火,嗷嗷咆哮。
现在我当然记不清我对她吼了什么。恐怕吼着吼着,抱怨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了吧。
她一动不动藏在沙发下,我吼累了,也就不再理她,转身回了卧室,留下客厅地板上一串泥爪子印记,懒得管。
这时候才发现语言有多么糟糕。我说我不会伤害你,她听不懂;她在沙发下想什么,我也永远不会知道。
但也好。没有语言也好。连误会都是赤裸裸的。
狗不记仇,可是我记仇。她饿了,消停了,就怯生生地看我,继而死皮赖脸地用自己的方式哄我。
萝卜的心思很单纯,我却是个复杂的人类。我开始反省自己——她不信任我,我又何尝信任她。
我摸她的头也总是轻柔的,从来不勉强,更不会肆无忌惮地和她闹;她开心的时候会咧开大嘴妄图含住我的手,我却总会条件反射地往后一缩。
萝卜这种体型和品种的狗,具有惊人的攻击力和强大的咬合力。她可以选择不伤害我,但是只要她愿意,她永远有伤
害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