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的事。
四根琴弦细细的,早期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的时候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上被汗水浇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都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连那里都磨出了一个狭长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才渐渐淡褪。
还有一些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比如指甲长度从不超过指肚的最上沿,因为会敲在指板上。
但最苦的不是这些,是枯燥。
当初李老师拉琴的姿态,或者说是她本人的气质与相貌和提琴发生的化学作用蛊惑了我,但我很快发现,抱着琴的我自己只是一个木匠。新鲜感退潮,我只想扔下它,继续去和小伙伴和泥巴,而不是坐在那里心算,音阶第一遍,音阶第二遍……音阶倒数第五遍……
决定让我学琴的是我妈妈,但每周接送我去上课,平日在家看着我练习的,是我爸。我恨他仅次于琴。
上小学后,我们俩每天放学都会重复一段让人发疯的对话。“留作业了吗?”
“留了。”
“多吗?”“不
多。”——“正好赶紧写完去练琴。”
“多。”——“那也得练琴!”累不累啊!您都多余问啊!
当然也有愉快的时光。暑假我八点钟起床,吃完早饭就开始练琴,中午十二点休息,吃个午饭,
我爸会带我步行去家附近的租书屋——这个时候他是好爸爸。我还了前一天的漫画,然后挑选一本新的带回家,继续练琴直到五点钟,太阳还没落下,我们会去江边的斯大林公园,那里有个简陋的游乐场,我很喜欢他们家的蹦床,会把白袜子蹦黑才肯下来。刚好日落,残阳斜斜地依偎着江对面的太阳岛,最后融化在黑色的林海中。
晚上外婆家里的人都回来了,不方便练琴,我可以在小房间尽情看漫画。大家还都只知道机器猫(哆啦A梦)的时候,我已经看完了藤子不二雄
的《叮当猫》和《宇宙猫》全系列,后来又读完了超长的《阿拉蕾》与《七龙珠》,为孙悟空没有娶阿拉蕾而难过。
《哆啦A梦》所有的超长篇我都看完了,合上《大雄与日本诞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热爱的是画画,我从小就喜欢画画,爱用连环画讲故事,我为什么没有去学画画?!
我语无伦次地跟我妈剖白内心,我妈说,你以前也喜欢大提琴,你想一出是一出,你可给我拉倒吧。
当然她也安抚我说,画画什么时候都能学,十五六岁都可以,练琴必须从小
时候开始,等你把大提琴学好了,我们就去学画画!
大骗子。
后来租书屋倒闭了。我又把大舅妈的父亲所出版的《血火八年》看完了,上下册分别有《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共计一百六十万字,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晋察冀根据地的故事。
小学三年级,连这个题材我都啃得下去,还觉得开心,可见练琴究竟有多么恐怖。
我因为练琴的事挨过很多打。
第一次记忆尤深。拆迁后我们在顾乡租住过一段时间,爸妈白天都要工作,就把我自己扔在家里,嘱咐(恐吓)我好好练琴。他们一走,我就展开谱架,将琴谱翻到中间的某一页,摆好椅子,给琴弓上松香,煞有介事地拉两下——这样才会在琴码上面自然地散落松香,像是真的练习过似的。
然后,打开电视。我那时候每天雷打不动地在电视机前,准时收看——健美操。
一群笑容灿烂的美国人,带领观众跳健美操,每个人都带着浓浓的译制片口音。有一期还在搭建的甲板上跳,布景板是大海和蓝天中一动不动的海
鸥,中途一个只穿了运动内衣的女人扮作美人鱼跳过来,领操的男人夸张地说:“看啊!美人鱼都来和我们一起跳!观众朋友,你不加入我们吗?”
加入啊!当然加入!我跳得可起劲了。
因为跳得太起劲了,连我爸回来的脚步声都没听到,被当场抓包,揍得我灵魂
出窍。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李老师都说,这孩子好像没练琴。
这成了我的原罪,我爸妈再也不相信我。每次上课我都要把上一堂学过的曲子演奏给老师听,只要她说我练得不好,回家轻则挨骂重则挨揍。
我那时候对金钱没概念,是略大一些才想通的。每周六一堂课,一个小时,100元,一个月要400到500元,而1996年黑龙江省的职工人均月工资
是390块。我家里不富裕,而我在烧钱玩。
大学我读的是商学院,毕业后有朋友去了香港做trader,和我抱怨上班时候连口水都不敢喝,每一秒钟都是钱。
我说我懂。我五六岁就懂。我被打怕了。
坐113路到兆麟公园站下车,绕过公园,转入地段街,路过兆麟小学后门,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哈尔滨歌剧院门口。
这是一段死亡之路。
其实哈尔滨歌剧院是一座很美的建筑,建于1959年,是独特的木质结构。走廊地面刷着暗红色的油漆,每个老师的办公室都十分宽敞,有一整面欧式风格的窗,木框刷着白漆,已经斑驳掉落,反而更有味道。每一层的举架都非常高,房间内的木地板都是质朴的原色,踩踏时会有笃笃的空响,伴随着
隔壁的女高音的花腔,有种逃脱了时空的美。地狱可能也就这么美吧。
有时候到得早,我会坐在旁边的暖气前烘手,看前一
个学生上课。她比我年长很多,嘴唇上方有一颗和83版《红楼梦》中晴雯一样小巧的痣,已经学了四年琴,却和我一起考二级。李老师纠正错误的时候会直接用铅笔抽打她的手,羞辱意义大于疼痛感,但女孩从不往心里去,倒是她的妈妈红了脸。课程一结束,她就开心地穿上貂皮大衣,跑去四楼和男高音聊天。
我曾经幼稚而好心地提醒她,她妈妈和李老师好像都不希望她去和那些扎辫子的男人聊天,女孩昂扬地一笑,说,你不知道,我认识的都是真正的艺术家。
等她走了,李老师会转向我,疑惑地问,手还没烤暖?
永远烤不暖。我的身体为了救我,自动学会了寒冰掌,这样当我拉错音的时候,可以把手放在李老师手心里,真挚地说,是真的冻僵了,真的。
但总体上,我还是一个懂事的小孩。我是李老师的几位好学生之一,她说我有天生的乐感,一点就透,又肯吃苦(其实是被揍的),细节处理细腻。唯一的遗憾是,我的小拇指略短,没有达到无名指第二节,先天条件不足。
她甚至为了鼓励我学下去,迟迟没有按常规给我涨学费。在我身量长足、可以购买正常的4/4成人用琴之后,托关系弄来了一把古朴的旧大提琴送给我。这把琴音色醇厚,颜色很美,直到现在还挂在我新家的墙上。
当我结束枯燥的锯木头之后,才
慢慢理解了学琴的美妙与虚荣。对美的部分一直是懵懂的直觉,而虚荣,才是我刻苦的动力。
小学一年级我可以练习最简单的小品了,比如《农夫之歌》。某天下午我突发奇想,一边拉琴一边给《农夫之歌》即兴填了词,大概就是啊丰收啊喜悦啊农田啊喜悦啊很喜悦啊之类的。一曲完毕,听见鼓掌声,我外公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房门口。
我连续两年考过了中国音协的五级和八级,进了儿少中心的民乐团。民乐是没有合适的低音弦乐器的,所以在一大片琵琶、阮、二胡中间,戳着我们几个大提琴和低音提琴。排练时间很长,却没什么难度,还可以借此逃脱练琴,简直绝妙。我因为个子太矮,成了乐团的吉祥物,拖着大大的琴去和他们一起演出《金蛇狂舞》《北京喜讯到边寨》。
每次去江边的排练场,我都可以在沿途买一个烤烧饼吃,焦脆金黄,两面刷着辣酱,撒上一层薄薄的芝麻和白糖,香辣中带着一丝丝甜,不卫生不健康,那么好吃。
我以为乐团全都是这么好玩的地方。
这种认识持续到小学五年级,我加入了中学生乐团——它的名字叫中学生乐团,小学生也是可以进的。
选拔很严格。这种严格一方面是出于乐团本身的水平和名气:每年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中学生乐团都是非常重要的演出嘉宾,我们统一穿着白
衬衫和黑裙子上台,俨然一片小艺术家。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乐团隶属的背景所能带给团员们的优厚待遇:全市最好的两所初中分别开设了艺术特长班,在择校竞争日益激烈的90年代末,这是一条闪着金光的捷径,初中生在乐团“服役”满三年,中考时可以加五分。
用家长们的话说,“五分能甩掉多少人呢!”
这些优厚的条件是乐团曾经招揽人才、走向兴盛的源头。兴盛过后,便成了隐患——为了择校和加分,什么样水平的学生都能找到门路加入,家长们各显神通。巅峰时刻,第一小提琴组至少挤了二十四个人,大提琴坐了八排,远超三管乐团的编制。
一次排练《轻骑兵序曲》,中间一段颇有难度的小提琴合奏总是乱套,指挥老爷爷抓到两个连弦都对不准却还拉得尽兴的第二小提琴手,气得摔了指挥棒。
乐团的负责人没有办法继续装聋,痛定思痛说,得考试。弦乐考的就是《轻骑兵序曲》的选段。
大提琴的首席是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已经在这个乐团很多年,读的就是重点校的艺术班,再忍耐一年便可以拿中考加分资格了。我刚来不久,空降大提琴副首席,她看我从来没有顺眼过。
因为她琴拉得巨烂。这次考核让她如临大敌,通身无处发泄的怒火和焦虑,让她开始欺负我。
每个周日下午排练结束时,都是大厅最混乱的
时候,我们集体涌向仓库去归还公用琴。不知道究竟是哪个缺心眼做的设计,一整面的架子,居然是小提琴摆在下排,大提琴摆在上排。
我发育晚,小学不长个,五年级的个子比琴也高不了多少。首席从背后拍拍我,说,你帮我们几个看一下琴,我们去个厕所就回来。
于是我乖乖地站在那里等,怀里一左一右各抱着一只,脚边还躺着三只。等了很久,看到窗外,她们几个背着包,笑嘻嘻地,手挽手走出了院子。她们都是一个班的同学。
大厅都走空了。我气得发抖,踩在椅子上,颤巍巍地将五把大提琴放回了架子。
考试的时候,首席从小房间脸色苍白地走出来,我目不斜视地走进去,演奏表现几乎是报复性地好。
我足足欣赏了两个星期首席的仓皇。其实我知道赢不了她的。结果公布,全场的座次,一个都没有变,大提琴还是挤了八排,第一小提琴还是二十四个人。
团长怎么可能把收过的礼都吐出来?我以为这个道理首席早就能够想通的。我俩之间的龃龉并没获得太多的关注,因为焦点永远都在第一小提琴身上。就算对交响乐再无知的观众也知道,小提琴坐第一排最外面那个人,演
出结束时是可以站起来和指挥拥抱的,全乐团再无别人有这个殊荣。
而第一小提琴的副首席比首席出色得多,这是被当众验证过的。副首席漂亮
地完成solo,首席只会嘿嘿一笑吐舌头。
她们之前都被团长表面的严肃唬住了,此刻劫后余生,高兴地在休息时宣布要请大家吃冰淇淋。我坐在原地喝酸奶,无悲无喜的状态让指挥误以为我还只是年纪小不懂事,但小提琴副首席也坐在原地,她擦眼镜,眼镜布却盖在眼睛上。
这种时候怎么能哭呢,我心想,硬憋也要憋住啊。大厅乱得像水开锅了。指挥坐在小台子上,看上去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
有点窝囊的老头。
他突然对我们说,你们俩把那一段,重新拉一遍吧。我们合奏。他坐着给我们指挥。结束后,指挥拥抱了一下副首席的姑娘。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那时候已经在学巴赫的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了。我曾经为了考级,苦练过很多奏鸣曲和协奏曲,技术上都比巴赫要难,但巴赫是第一次让我在练琴的时候想哭。
它是那么美,庄重、平衡、和谐。它不想被我们演奏。
我学了几年的琴,才终于发现音乐在虚荣、攀比、争气和烧钱之外,最单纯的美。
我学琴的动机注定了与它无缘。我爸妈和介绍人想要的是“好气质”和“有退路”,乐团的孩子们追求的是升学和加分,我们向古典乐要未来,向艺术要功名,向美要意义。
美是无意义的。
小学毕业前我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
李老师的另外两位高徒在初中的时候分别考入了两所
著名的音乐附中,脱产备考,背井离乡。
两位师兄师姐比我大很多,在民乐团带过我,放假回家时特意找我爸妈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准备好至少十几万,提前去拜考官为师,既是为了突击也是为了“意思意思”,不管你琴拉得多好,这道程序总归是要走的;爸妈要做好两地分居一两年的准备,总要有一个家长去全程陪护……
最重要的是,“千万想好了。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爸妈愁肠百结。本以为多年学琴已经是下血本了,只为换一条四通八达的路,没想到更大的坑在前面。
小学毕业的夏天,我顺利地考完了十级,得了一个招摇撞骗的比赛的全国金奖。
那个夏天,省里也办了一场大提琴比赛,虽然是省级赛事,其实含金量比我之前得到的奖项都高,最重要的是熟人多——省里但凡有头有脸的老师,手里但凡有能拿得出手的学生,都送来参赛了。
李老师让我在巴赫无伴奏组曲的序曲和《节日的天山》中间选一首参赛。我选了《节日的天山》。老师很赞同。
《节日的天山》是国内作曲家创作的,有新疆色彩,结合大提琴的音色,旋律很奔放热烈,有趣又好听,难度高又炫技,双八度、拨弦、轮指、连跳弓、连顿弓……杂耍似的。
但我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不想演奏巴赫。
比赛现场我遇到了一个老熟人。她的老师来自省
内的大提琴世家,远比我的老师吃得开,各种比赛和表演机会手到擒来,任何圈子都需要人脉,乐器也不例外。但这个女孩身上没有任何名师弟子的骄矜之气,刻苦得惊人,甚至到了有些用力过猛的地步;音准、运弓利落,技术极好,极自卑。
我们的老师会面就像两只斗鸡,我们关系却很好。比赛前她偷偷和我说,如果这次她能得第一名,她妈妈就会奖励她肯德基的汉堡。
她演奏了巴赫的无伴奏组曲。她得了第一名,我得了第二名。我觉得很好。换汉堡比换别的好。巴赫在托马斯教堂排练唱诗班,也是为了混口饭。
我帮我的爸妈做了决定。十级也考完了,到此为止吧,中学生乐团也不去了,择校的事就算了吧,我可不想和首席做校友,反正哪条路都是不归路,普通初中也能好好念书的。
后来断断续续又学了一年琴,李老师也不怎么收我钱。我不记得究竟是哪一天上了最后一堂课,也不记得自己哭了没。离开前在歌剧院一楼的收发室窗口注销学员证,老爷爷给小本本盖上作废的钢印,和我说,你刚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不点儿哪。
我走出大门。左手边是友谊路,矗立着儿童医院。我最害怕学琴的时候,走到歌剧院门口都不想停步,恨不得径直冲到儿童医院里面去住院。
那些岁月一转眼就不见了。再一转眼,我拇指和胸口
的茧子也褪不见了。我十几年没有碰过琴。中途只有一次,高一合唱比赛,我和其他人一起
带了乐器去给班级伴奏,还没上台,弦就崩了。它也不想被我碰。
2011年,我终于辞了职,去杭州学画画。
那里有中国美院,周边开满高考美术集训班。我妈妈没说错,真的有很多人可以用一两年的时间速成绘画,水平甚至足够考大学。
画室里我和一群1994年出生的小孩挤在一起,因为他们喜欢公放音乐,我因此耳熟了“QQ音乐三巨头”许嵩徐良汪苏泷的全部热门歌曲。晚上睡不着,我就一个人在河边散步看星星,对着手机里的google星图,认认真真定位和学习了所有星座。
后来我止步于球体。老师比我大两三岁左右,曾经骑着小电驴带我去买画具,最后又骑着电驴把我送到高铁站。
“别学了,你不是这块料,”他说,“我也不是骗钱的人。”他说我没才华。
我三岁开始涂鸦,巅峰水平是十二岁,画的水冰月(自以为)跟原版一模一样,并把这个巅峰水平一直保持到了二十四岁。小时候我的愿望是拥有一间大房子,用途是,在里面装满白白的整齐的画图纸。
我的愿望里从来没有过大提琴。我只想把它劈成柴。然而却想起六七岁的时候,我在家里拉着《农夫之歌》,高高兴兴地唱
着自己填的词。西晒余晖洒在外公
身上,他笑眯眯地夸我真有才华。我现在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他。
2012年的最后几天,我终于去了巴赫博物馆。
天是阴的。东德城市的天总是阴的。老奶奶和我一起走出博物馆,散步到托马斯教堂外面。那里竖立着一个高大的巴赫铜像。
我把相机交给她,她拍下了我和巴赫的合照。
照片里我笑得很开心,非常符合游客的特征,身体靠着铜像底座,还有一只腿是翘着的;六首无伴奏组曲,我只练过第一首,后来的这些年断断续续终于听全了,更是游客中的佼佼者了。
我整个童年都给了它,到最后也只是一个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