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啊。可是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据说她的男朋友是个外资企业里的高级员工,每年二三十万的收入,食有鱼,出有车。也只有那样的青年才俊才配得上她吧,我这种人么,哼哼。

  “你哼什么啊?”

  她停下了手上的工作,一边用手梳理着头发,把发卡重新别好,一边转过头来。我慌忙道:“好了好了,水倒好了。”

  水是倒好了,但是倒得太满了,已经满到了杯口,稍不当心就会漾出来,而且也太烫了,杯子被烫得软软的,拿都拿不起来。我有点手足无措,刚想把水倒掉一些,李颖突然“哇”地叫了一声。

  她叫得很惊慌。我吃了一惊,也不管这杯水了,一下冲到她跟前,道:“怎么了怎么了?”

  “你的键盘上有根大头针!”

  有针?我又吃了一惊。真不知怎么回事,今天尽出些怪事。我道:“在哪儿?”

  如果键盘上有根大头针掉到里面,要是引起短路的话,那这键盘会烧掉的。我拿起键盘,倒过来拍了拍,但只掉出一点灰尘,哪里有针。

  “刚才我的手指一碰到键盘,中指的指尖突然一疼。”

  她伸出右手的中指,举到眼前看着。我笑了笑道:“等等,我给你拍张照。”

  她的右手除了中指,其余四根手指都屈着,这是个不雅的手势,美国人常用这手势骂人。她一下醒悟过来,把手握起来道:“不和你说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好了好了,”我忍住笑,“看看,有伤口没有?”

  她又把手伸了出来。这次是五指一起伸出来的,她看了看道:“奇怪,好像又没有伤口。”

  她的五指纤细白皙,如同刚剥出的葱白,十分美丽。我凑近了道:“是啊,是看不出来。等等,我拿个放大镜。”

  我抽屉里有一个放大镜,是那种当玩具用的便宜货,放大三倍。我拿出了放大镜来,抓着她的手看了看道:“没伤口啊,你不要也是错觉吧。”

  她从我手里抽回手指,脸上微微一红道:“算了,现在也不疼了。让我快点做做完吧。”

  她的声音又变得冷漠起来。我讪讪地咧了咧嘴,当是笑了笑,把放大镜放好了,搭讪地说道:“手指上的神经末梢很多的,有时键盘上有一点毛刺就会让你觉得疼得要命。”

  的确,手指的神经末梢很多,比方说你用一把剪刀的两个尖轻轻刺一下手背,单凭触觉是感觉不到有两个尖还是一个尖,但如果在手指上刺一下就马上能感觉到了。她的手保养得很好,触觉一定比我更为灵敏,只是,这真的是键盘上的毛刺么?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想到那个墨渍。

  李颖在我的计算机上鼓捣了一阵,把她那些胡说八道排好了,不通顺的地方改改顺,又拷回了那张软盘,站起来道:“好了。”

  “这回你编的是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露齿一笑道:“先保密。”

  她的笑容也异常地美丽可爱。我心头一酸,有点嫉妒地道:“阿颖,你去拔牙了?”

  刚才她露齿一笑,我看见她好像左边靠里掉了一颗臼齿。她吃了一惊,道:“没有啊。”

  我指了指自己左边腮帮子处道:“我看见你这儿掉了一颗牙。”

  “真的么?别是蛀牙吧?”她吓了一跳,从身边的小包里摸出一面小镜子,张大嘴往里看着。但是要看到自己的臼齿,实在不太容易,她张大嘴比划着的样子也实在可爱,我不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她听得我的笑声,嗔道:“呸,又上你的当了。我以为你是个老实人,原来也这么坏。”

  “我坏么?”我忍住笑,“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阿颖,要是你和男朋友吹了,不如找我算了。”

  “呸呸呸,”她装作吐了几口口水,“谁要找你。乌鸦嘴,不理你了。”

  她推开椅子,又袅袅婷婷地走了出去。我道:“阿颖,还有水……”可是她这回没理我,已经走了出去,出去时还关上了门。

  等她一走,我坐了下来。这张电脑椅上还留着她的体温,仍然带着些铃兰花的香味,大概她用的是这种香型的香水。坐在电脑前,我突然感到了一阵茫然,在恍惚中仿佛看到了迷茫的过去。

  那是久远的过去……在一条窄窄的胡同里,雨下得无边无际。我撑着一把与我的身体大得不成比例的油纸伞,走到路上。虽然是正午,可是边上没有一个人,这条胡同长得好像没有尽头,两边高大的墙壁似乎在挤压过来。那时的墙壁还是泥土的,从石灰剥落处露出里面的青砖,地上,也是一条条拼合起来的青石板,雨水落下来,在地上渐渐积了一滩,又打着转从石板缝里流下去,带着几张从路两边院子里飘出来的落叶。

  那是我的童年吧。

  我已经把过去的事情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是这个景像总是在眼前萦回。那是条长长的胡同,长长的,长得像没有尽头,从这头到那头没有一个人。在伞下,我也突然有种无比的孤独。

  是的,孤独,就像现在。

  空气中带着点人造革的臭味。我像一只陷入鼠夹的老鼠一样,坐在狭小的椅子里,突然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李颖走后,我的计算机倒是什么毛病也没有,我加了个班,把温建国的小说改定了一些错别字。和他以前的作品相比,这个小说越发怪诞,到了后面几乎有些语无伦次,可能温建国写到后来也有点走火入魔了,还好也不致于被加个“宣扬封建迷信”的罪名,温建国毕竟是个老写手,知道办杂志的忌讳。

  校对完一遍,天也快黑了,我被这个故事搞得浑身发冷,一阵阵地不舒服。我关掉电脑,准备下班了。

  事情做完后,出刊前的几天就比较空了,今天我准备到外面犒劳一下自己。刚走出办公室,却发现隔壁的灯还亮着,李颖也没走么?我走到门前,敲了敲道:“阿颖,还没走么?”

  这不过是个套近乎的借口而已,不出我所料,李颖在里面冷冰冰地道:“我还有点事。”

  女人,只有在用得着你时才会对你和颜悦色吧。我本来以为可以借这机会和她套套近乎,说不定可以发展一下关系,可是看样子不行,我只得一个人下楼去。

  电梯停在一楼,我按了一下,等电梯上来,我正要走进去,突然又有一阵恐惧。

  二、活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