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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一夫踌躇满志地站在交易所尽头的发布台上,他名下的公司今天最终获准正式上市,作为创始人和董事长,三分钟后,他要在日本传奇企业家松本清的见证下,亲手敲响开市钟。对川崎来说,这是他人生最高潮的时刻,穷困潦倒中白手起家,历经艰难困境,终于成为名震一方的商业奇才,他对自己走过的每一步人生之路都感慨万千。

松本清这时候出现在发布台的一侧,他的保镖和助理拥着他向川崎走来,两人遥遥致意,脸上都堆上了完美的礼节性笑容,相对鞠躬时,两颗白发苍苍的头颅几乎要碰到一起。

“非常感谢您今日的鼎力支持与一向的关照…”

这是川崎一夫准备了整整半个月的开场白,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一整篇的演讲词,尽管短得不足一分钟,但每个字都几乎改过十几遍。今天的场合对他来说如此重要,他宁死也不能让任何一个细节出差错。

但他实在没想到上帝今天心情不好,在这一刻听了他的心声忽然觉得很不耐烦,于是说:“那么你就去死吧。”

一道带着银色边缘的黑色闪电从拥挤的交易所的某个角落飞来,看起来速度并不快,似乎每个人定睛就能看清楚它的真容,但事实上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闪电带着冰冷的威风,在交易所偌大的空间中绕出一个弧形的弯。正当大家都在想这是哪个王八蛋把这儿当澳大利亚草原玩飞去来时,它猛然加速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极速折向直飞向发布台。

众目睽睽之下,那道闪电精准地从川崎一夫和松本清两人的脖子上划过,颈动脉被完全切断,鲜血喷得面前的麦克风都要短路了。两具无头的尸体愣了一会儿没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然后相对倒在了一起。

事情太过突然,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居然没人有任何反应,也没人发出任何声音,那道闪电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消失,就连摄像头都没有留下它来过、看过、宰过人的印迹。

十一天内,七宗血案。

死于非命的,都是跺一脚地球乱晃的大人物。他们活着的时候固然是上天的宠儿,跟绝大多数人活得都不一样,他们死的方式,也如同小说或传奇,每一个细节都值得再三玩味,随即掀起各路人马的轩然大波。

侦骑四出,媒介乱入,一时间甚嚣尘上的是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的猜测与调查,地球各个角落的记者都试图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报道这一系列影响重大的离奇死亡案,但绝大多数发表的文章都只值两个字来评价:垃圾。

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影响力极大的报纸之一,罕见地用了半份报纸的篇幅,直指所有事件的背后黑幕推手以及核心真相。

“奇武会”三个字,在头版头条,以浓墨重彩的形式暴露在全世界的面前。

他们被称为历史上最恐怖的私法执法组织,杀人狂团体,觊觎跨国财团巨大财富的野心家联盟,拥有军队级武装力量的狂热邪教,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夺取国家与个人财产的反人类力量。

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杀害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政商界人士,达到自己控制世界的目的。

五张模模糊糊但基本上能看清五官轮廓的照片一字排开。报道隆重说明,那是奇武会的五位核心成员,他们各自拥有难以用常理解释的神奇力量,对这个世界是巨大而不可控的威胁。

报纸呼吁所有人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即刻拨打全球统一免费热线通知警方。

国际刑警组织与各大国国家安全部门已经协同作战,誓为大众清除和平威胁云云。

这张报纸被高达三亿人通过纸媒与网络传阅,借助新媒体终端无孔不入的特性,毫无争议地成为有史以来最引人注目的报道。发行当天,有一位读者坐在日内瓦联合国总部附近的街心公园一边看着整个故事,一边慢慢喝着一杯滚烫的咖啡。

他对着那五张照片若有所思了良久,然后打了一个电话,语气很平淡地说:“看了吗?”

电话那头的人说:“当然。”

“那张照片,倒是不大像我。”

“我觉得也是,爱神则很容易被分辨出来。”

“真有意思,就算发表这种报道,他们也和内衣广告主一样偏爱美丽的女性。”

“嗯,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们找到判官了吗?”

“是的。测试任务结果很漂亮。”

“那么,请密医和判官都就位吧,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

二十三 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芝加哥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我被冥王接到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关了起来。那是一栋建在半山腰的小房子,房子面对着深深的山谷,半点防护都没有,想自尽的话从窗口腿一偏就大功告成了。山谷下是大片大片紫色的薰衣草花田,第一眼看过去惊艳非常,看了俩礼拜之后我就发誓这辈子都不吃茄子。

严格按照咪咪的医嘱吃完了两个疗程的复原药,他还安排了专门的营养师和健身师帮我调理身体,在镜子中我一天天看着自己从前的样子又回来了,吃饭也香了,尿得也远了,腿脚也有劲了,总算松了口气。

等基本恢复原貌之后,有一天我正从窗户往外看风景,琢磨着这个鬼地方到底在哪儿,冥王和约伯忽然出现了。我一见他们进门,在冥王有机会说出任何不中听的话之前,先热情洋溢地喊了一嗓子:“我能不能请两天假?”

冥王比斯百德好,愿意听人说话,不管那些话是疯狂的还是愚蠢的,每一次他侧耳倾听的时候,都像是在听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

后来冥王对我解释说,对于一个马上要死的人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的声音。因为他制造了太多要死的人,所以他学会了如何去尊重那些声音——总得给人家一点福利不是。

我真诚地告诉他,请他永远不要给我这种福利,我愿意在洗手间唱歌,然后被人唾弃,最好是一辈子。

冥王玩着自己的手指,有点苦恼地问我:“你要请假做什么呢?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哦。”

他这么说话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他是杀人如麻的冥王,他的样子天真而且英俊,瞳仁带着深深的灰,像个盲人似的,我跟他一块儿过马路的时候都忍不住想扶他一把。

我于是跟他推心置腹地说:“我想回去看看我女朋友啊,我女朋友可漂亮了,我怕我出来太久了电话都没一个,回家发现自己的帽子森森地绿了,那可不好。”

约伯在一边频频点头:“这个我证明,小铃铛确实不错,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可以的。”

对于他嘴里能蹦出对女人的好词儿,我表示十二万分的警惕:“你少看我家小铃铛几眼,那可是我媳妇!”

约伯白了我一眼:“知道是你媳妇,不是你媳妇人家早过好日子去了,还用得着在四十二摄氏度的天气去建筑工地砸钢筋。”

要不是冥王一指头定住我,我这就打得约伯屎尿齐出啊,就算我左腿还是右腿的退行性疾病变成进行性我都不在乎了!

然后冥王就说:“这样啊,那你去吧。”

我大喜过望,刚要扑上去左右亲他一个表示感谢,他就递了一部手机给我,说:“但是,随时待命准备走人哦。”

他指指那个电话:“卫星电话,不存在信号问题,如果你关机,我们就直接来找你。”

我明白,自己是他们手中的毛线、笼中的鸟,像我这么识时务的人,绝不会浪费口袋里的一毛钱去坐地铁亡命天涯。

十小时后,我回到了我熟悉的亲爱的烟墩路,有自己的飞机真的快很多啊!我问了约伯要不要跟我一起,他说自己难得出趟门还没玩够,这么贸贸然闯回去又不干活,给十号酒馆的老板知道后,铁定下半辈子的工资都支不出来了。

到地方已经是晚上了,我回来的主要目的是探亲,但结果第一件事是跑去了十号酒馆。一如既往地热闹,一如既往都是些熟人。摩根坐在他惯常坐的地方喝爱尔兰威士忌,而酒吧后面坐着的是木三,他又要当酒保又要当厨师,想必心情很不好,所以大马金刀杀气腾腾,黑着一张脸瞪着所有人。大家买酒的时候,采取的都是穿越敌人机枪扫射带的姿势,高举双手,点头哈腰地过去,把钱放在吧台上温柔地向前推、推、推,一边目不转睛地观察木三的脸色,对视半晌之后,木三气呼呼地抓过钱往柜台里一丢,接着粗鲁地把人家要的酒丢到安全地带,大家这才松口气。很多时候,木三发出来的不是酒,而是大力金刚掌,拍得酒客腾空飞出数米,轰隆一声摔回自己的座位上,更糟糕的则是钱收了,人家得到的却是酒瓶,还被直接丢在头上,受伤的还没来得及呻吟,摩根已经惨叫一声,过来履行自己抢险救灾擦屁股的天职。谁也没法预测木三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我没有冒险去买酒,只是坐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这种热闹。摩根终于有空过来搭理我——或者说搭理他的试验品,上来招呼都没打一个,首先望闻问切整套,又掏出听筒上下听,还非要我咬着牙被他里外摸了一遍。他还没爽够,起身就要拖着我回他的迷你私家医院再做个全身检查,说要看看那个药的残留效果和代谢情况怎么样。我抱着酒馆的门宁死不从,从隔壁桌子上抢了一杯酒一口气灌完,就从十号酒馆跑了。

小铃铛的家就在我家隔壁,平常这么晚她早该睡了。我摸到门边一望,里面居然还灯火通明,这就好办了,我掏出钥匙开门进去,直接闯到门厅里嚷嚷:“小铃铛,小铃铛,给我捏捏腿嘿,我回来了!”

然后我就一怔。

这门厅看着不对啊,这是哪儿啊?

一水白和卡其色的家具,看着都是死贵的实木,简单几样,但摆得很好看。我晃了晃头,发现房子格局构造没变,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破房子——但是“破”那个形容词,已经随着黄河之水一去不复返了。

门厅正中的单手沙发上,小铃铛乱发蓬头,穿着皱巴巴的睡衣盘腿坐着,膝盖上摆了老大一张毛巾,湿漉漉的,可能刚洗了头还没擦干。她这会儿就愣愣地看着我,跟见了鬼一样。

我想起冥王说他们投资给小铃铛创业,装修房子莫非也是投资的一部分吗?挺好,改善创业者的生存环境,那是根本性的问题啊。我刚想表扬一下冥王,小铃铛突然尖叫起来,那个音量要是拿去上选秀节目,能作为声波武器当场击毙评委。

我赶紧捂住耳朵喝止她:“停停!干吗呢,半夜三更吊嗓子招黄鼠狼,知道吗姑娘?”

我从小就这么跟小铃铛说话,好话坏话都是用吼的,她一听真的停下来了,一手捂着嘴,不错眼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话说就算我裤子拉链没拉上,小铃铛也就是上来给我一板砖叫我学点做人的基本规矩,现在倒是看个什么劲儿啊!

我刚要问,她忽然以博尔特顺风的速度一头扎上来,扑到我怀里,把我给撞了一个趔趄。当了俩礼拜的老头,肌肉强度明显不如从前,我赶紧扎了一个马步站稳,小铃铛就已经号出来了。她紧紧把我抱住,抱得我的骨头咯吱作响,一根根都像要断掉一样,那双砸过钢筋、垒过砖墙的强壮的手,现在搂在我的腰上,没命地掐着我,差不多能掐出两片腰片儿下火锅吃了。她的眼泪迅速渗透了我的衣服,在胸前濡湿了一大片,哭声惊天动地,就像她半辈子的委屈都在这些眼泪中奔涌而出。

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哭什么。我这个人没定性,以前没事儿就离家出走一两个月,音讯全无,最后像条落水狗一样溜回家,小铃铛永远是好整以暇地先打我一顿再赏口饭吃,半点没有表露过她会担心的意思。

我只好也搂着她,像电视里面那些刘海比娘儿们还长的情圣一样,轻轻去摸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又软又细,是小铃铛内心的真正写照,和其凶悍的表象毫不匹配。那些头发在我手心里如同瀑布一般流淌下去,我本来还琢磨着等她停下来了好好嘲笑她两句,但不知怎么,我忽然鼻子一酸,也开始掉眼泪了。

在那间我又认识又不认识的房子里,我和小铃铛就这么抱着,像两个在夜色中迷了路、不知道应该往哪儿去的孩子,哭得乱七八糟,一直哭到我腿都没力气了,就抱着小铃铛一直出溜到地上,脸贴到她大腿上,还在那儿号。她终于觉得不耐烦了,一脚撩开我,然后蹲下来,瞪着完全肿成了两个桃子的眼睛:“你没死?”

我白了她一眼:“能再吉利点儿不?”

她嘴巴撇了一下,手臂抡起来,我以为自己总算要挨个巴掌了,结果她是做了一个大挥臂的姿势,说:“这儿,还有你那儿,人家都给我们买下来了。”

我没明白过来她的意思,但紧接着她就跑进卧室,又回来,把一本存折摔在我脸上:“这个,是给我和我妈的钱。”

我翻开来看到那个数字,心脏真的麻痹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气儿都透不过来。

之前看到斯百德的那些金银珠宝、奇武会的产业,甚至摩根和咪咪开诊所时的花费,我都能够保持冷静——那些都不是我的嘛。小铃铛妈从小教育我,就算是路上的钱都千万不能捡,因为那是别人的,无缘无故花别人的钱,会损自己的运气——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钱捡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