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无法无天,行动频繁,力量强大,组织严密,而且神秘莫测。”
涂根听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宾格描述时所用的那些宏大而邪恶的名词,却在他身体内激发出一种有趣的热流,像一只埋伏已久的饿狼,突然看到肥美的羊群从远处悠然出现,“B组受命调查奇武会,三月,我们侦知他们的核心成员在阿姆斯特丹某处聚集,于是调集了大批精锐行动人员前去围捕。”
从他的语气里就知道,那次围捕想必是失败了的,而且败得相当彻底。
宾格坦然接受了涂根的判断,就算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那一次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来自日本和北欧的超一流特种精英带领总人数超过一百的专业级雇佣军开展行动,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涂根这时候举起手来,打断了宾格,问:“关我什么事?”
宾格站起来,将外套的扣子扣上:“尽管上一次围捕失败,但我们的调查和行动还在继续,我来这儿,是老爷子的意思,他希望您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他说,他所认识的人里,只有你能帮得上忙。”
“我?”
“老爷子的原话——除了经验、技巧、专业素养之外,在许多事情上面,你还具备一种猎人对野兽的直觉。
“而我们现在所要面对的境况里,恰恰有许多野兽,不可以用常理分析。”
涂根苦笑了一下,不但毫无把这些恭维照单全收的意思,眼神里还闪烁出被苦苦压抑的愤怒,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自三月那一天匕首杀人案告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外人真正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对于一个整整四年都无法将自己辖区内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的警探而言,这种评价算是称赞还是侮辱?”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但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对吗?”
一系列的杀人案发生,他正式介入调查,那之后没多久,查理的名字就在貌似毫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线索之中浮上水面,成为他的眼中刺。
出于本能,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个人的背后隐藏着案件的真相。
问题是,在常规的探案过程中,谁都找不到证据,身为警长,又被各种流程、规章、繁文缛节的程序死死拘束在自己的位置上,无法有任何出格的动作。
L城太大,他做不到时时刻刻防范杀人凶手的行动,但他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好几次,他在街上见到查理,两辆车擦身而过,或者只是无意的一瞥,那一刻他的肾上腺素总好像被煮开了一样,在血液中呼啸奔腾。
那人作奸犯科,却逍遥法外,而他竟然对此无能为力。
那真是生命中最糟糕的感觉之一。
宾格柔和地重复了一次:“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将他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以及适当的方法选择问题。”
而后他给了涂根致命的一击:“何况,我想我应当告诉您,这也是奇武会主导的行动之一。”
后者一下屏住了呼吸,身体挺直,纹丝不动,保持这个状态大概一分钟之后,他一下站了起来,把袖子挽了一下,对宾格说:“走吧。”
宾格愣了一下,把冒到嘴边的问话又吞了下去,随即起身跟上。
十分钟之后,涂根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几件日用品,外套的口袋呈揣上了证件和几百块现金,就这么空荡荡地走出警察局的大门,与站在外面等待的宾格会合。
外面有一辆不起眼的日本车在等候,两人一上车,司机就驱车直往机场。
宾格没有料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忍不住多了两句嘴,向涂根保证自己会随后处理一切行政上的手续和流程,也会帮他买衣服外套帽子,给他零用钱。
但涂根只是耸了耸肩。
要是他在乎这些就好了。他就会是世界上最简单、快乐,而且十一个月后就可以光荣退休的人。
唯一让他多考虑了一下的就是:警察局同事那些预订好了的蛋糕外卖和礼物,到底还会不会给他留着呢?他还蛮喜欢吃芝士蛋糕的呢!
两个人都是实干型选手,在车上已经切入正题。
所有的人情练达、礼貌周到,都是给不痛不痒的人看的,生命苦短,效率第一。
对于正常的社交、人际关系,宾格骨子里想必毫不在乎。
幸好涂根也完全不在乎。
他接过宾格递过来的一个平板电脑,里面正在播放一个视频。
“阿姆斯特丹,B组招募和训练的主力行动队伍围剿这栋楼里的五个人,全部是奇武会的核心成员,结果三十人丧生,另有七十三人被困。追捕对象全部逃逸。
“这次行动的主脑是加雷斯,欧洲顶级安保公司MUD的所有人之一,也是我们的行动顾问。这个视频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机自动录得的。”
涂根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宾格的介绍上,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正播到一整扇窗户从天而降,从看似空空如也的窗框中,一个女子曼妙的身形梦幻般猛然伸展开,霎时间杀人于无形。
“奇武会的主脑中唯一的女性,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
涂根一震,慢慢抬起头来,表情有一瞬间极为复杂,简直像是刚从梦境中醒过来一样。
宾格立刻感觉到了他的微妙变化,问:“您有什么发现吗?”
涂根抬头看了他一眼,说:
“这是爱神。她的名字叫爱神。”
十六 她的名字叫爱神
窗外的景色疾驰而过,尽管机场离警察局不过三十公里,但这却是一条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怎么走过的路。
但在那之前,他是国际刑警组织最年轻的团队领导者。
在全世界追踪极为危险的凶犯,曾经有过一个礼拜飞往八个城市,吃喝拉撒睡都在飞机上解决的生活。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而当时,真是如初生的豹子一般,骁勇无比。
是怎么遇到爱神的呢?不需要细想,那一段记忆留在最刻骨铭心的地方。
罗马。他和自己的团队追捕一个在高速公路周边随意射杀路人的变态凶犯,对方极为熟悉罗马的地形,玩命奔逃中只有涂根一人勉强能跟上,一直跟到大斗兽场。
夜晚的斗兽场空无一人,黑洞洞如猛兽环伺,择人而噬,唯有远处的灯光带来昏暗的照明,涂根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追随凶犯进入,没料到对方杀了一个漂亮的回马枪,近距离埋伏在涂根的必经之地。
二人交错之际,凶犯从涂根身侧突袭,连开了六枪。
涂根反应极快,对方扳机未扣,他已经伸手挡住自己的要害,手掌被击穿,紧接着左胸中弹,刹那间倒地不起。
黝黑中凶犯探出头来,面有得色,步步逼近,从容不迫地换弹夹。涂根仰面凝视他狰狞的神色,从不知自己离死亡会有如此之近。
事到临头,他反而心情平静,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得其所哉。
壮士马革裹尸死,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手里还有一两个大案子明明已经有了眉目,这样撒手见不到结果,总是有几分不甘心。
乌黑的枪膛抵上了他的前额,大限将至。
凶犯想必看过不少黑帮电影,深谙要终结对手前千万不要啰啰唆唆误事的道理。
涂根睁大了眼,他想看清对方的面孔,牢牢记住然后再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神论者,他的这一世和下一世之间,命运也许还会有许多纠葛。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帘中映入的似乎不仅仅是终结者本人。
一张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孔,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凶手的身后,肤色雪白,嘴唇殷红。
涂根眨了好几次眼睛,确认这不是自己临终的幻觉。他目力出众,紧接着就看清了她全身其实倒吊在一根极细的丝线之上,双腿交叉,将身体牢牢固定,姿态优美从容。
她有一双令人看过就无法遗忘的眼睛,似乎能一直看到人心的最深处。
眼波在涂根脸上一转,随即露出一丝妩媚的笑容,然后她从夜色中伸出手,伸到凶犯的咽喉处,直到此刻,那人都不知自己身后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