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趣一笑,“修士常视凡人如草芥,但是,据我所知,不说修士会时不时的来凡世走一遭,在凡世,甚至还有仙人的传说。而在修真界,只有成仙的传说。苏兄,你有想过这之间的不同吗?”

“我们本身会些许术法,不屑于凡世金银,在凡世,轻而易举的就能功成名就,高人一等。”知趣反问,“但,这有什么意义吗?苏兄?”

“若是苏兄干累了烦了,请仆佣亦无妨。”知趣云山雾绕的说了一堆,任苏云苏望着湿润润的菜畦,转身回房。

凤鸳与林央把放在窗子上的耳朵收回来,凤鸳使个眼色,再替林央把合不拢的大嘴巴合上:如何?我说的没差吧?苏云殊完全不自量力,自己作死!

林央拍掉凤鸳的手,心道:知趣真个厉害,苏云殊修为比知趣更高,却完全不是知趣的对手啊。

苏云殊最终没买丫头帮厨,相反,他话渐少,做事情更比以往细致。连林央都说,“我觉着现在的菜吃着更新鲜了。”

那是,苏云殊筑基修为,知趣让他去采购,无非就是利用苏云殊的眼力挑选更新鲜更肯灵气的食材。甭以为凡世的菜蔬就没灵气了,只是相对于修真界的瓜果而言,凡世菜蔬的灵气淡薄的可以忽略不计而已。不过,知趣还是创造一切条件,给大家一个好的环境。

知趣笑笑,一日,把苏云殊叫到房间,温声道,“我知苏兄的差使,断不会叫苏兄难做。下次回去,苏兄可以跟夏春秋说,虽然我拦住了林央学道法之事,不过我计划过几年让林央去考科举。林央纵使一辈子做凡人,我也不会让他泯于众人。”

“若是夏春秋还有什么计划,可以让他先做好准备。这样,苏兄回去也好交差。”

“若林央这一世得以平安,日后,我再重谢苏兄。”

知趣目光透澈,向来八面玲珑的苏云殊一时倒说不出话来。

第一八六章

苏云殊再一次回修真界汇报工作,他本就是个聪明人,更兼因为林央的事,越级的搭上夏春秋这一层关系。如今在门派之中,苏云殊也算小有地位。

但,每一次,汇报内容都不够劲爆,苏云殊对此,很有些惴惴。这一回,总算能说一说知趣接下来的动向了,苏云殊算是有了颗定心丸。而夏春秋似乎也很满意苏云殊的工作,温声道,“云殊,你做的很好。既然林央想功成名就,适时的,你帮一把也无妨。”又问,“林央与知趣的关系,还好吗?”

“非常好。”苏云殊又补充一句,“林央非常信任知趣。”

夏春秋目光温润,点一点头,掌中忽现一件灵气氤氲的紫色玉瓶,命身边的弟子拿给苏云殊,“这两年你虽在凡世,身上气度越发超脱飘逸,想来你自有感悟。这是瓶灵寂丹,将来你结金丹时,倒能有些用处。”

苏云殊大喜,连忙叩谢夏春秋赏赐。

苏云殊走后,站于夏春秋身畔的弟子江山不解道,“师父,朱雀既已化为凡人,唤醒他的神识的法子有千万种,何必要兜这样大的圈子。”

夏春秋温声道,“江山,凡世有凡世的规则。你知何为天道?在我看来,规则即天道。到我这个修为,你就会明白,天道虽看不见、摸不着,但他无处不在的干涉着这个世界,不论是修真界,还是凡世。”

“朱雀本是天生妖神,涅槃之后又转为凡胎,如今在凡世,他也不仅是朱雀转世,恐怕更有天命在身。”夏春秋道,“修士术法高深,凡人在修士面前渺小如草芥。但,有一类凡人始终是例外的,在那一类凡人面前,哪怕修士亦要俯首恭敬。你知道,这是什么人么?”

江山能追随在夏春秋身畔,自然是夏春秋的心腹弟子,闻言,眉心微动,脱口而出,“凡世帝王。”

“对。”夏春秋目光幽远,“所谓帝王,是天界派谴到凡世的神明。天子有百灵护体,这句话并不是空话。正因为有凡世帝王在,凡世才能在修真界的强势下保持独立,而不是沦为修真界手中的玩具。”

“以前有位大能,他在凡世时见人间帝王有帝王气在身,十分羡慕,便想着若是夺此帝王气,对己身修为定大有益处。那位大能,当时已是元婴后期,他计划严谨、行事周全,甚至将帝王掳至修真界,不过,很可惜的是,他尚未夺走帝王气,便被突然而降的一道天雷轰的魂飞魄散。”夏春秋温声道,“几百年的修为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越是修为高深的修士,对于天道感悟越深,越不会率性行事。”

江山皱眉,“师父是说,朱雀会成为凡世帝王?”

夏春秋一笑,“这话好笑,堂堂妖神转世为凡,即便有凡人肉身对妖神的种种压制,那仍是妖神。除了九五之位,其他位子也配不上妖神。”

“那,朱雀一直是凡人,并非我们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了。”江山思量道,“苏云殊将将三年都未能使朱雀修道,若不修道,朱雀则一直是凡人…”

“当初罗家为了得到朱雀蛋,生生折损了一名元婴修士。朱雀最后虽未能离开罗浮界,但,在那一战中,罗家再损一名元婴、更使得天符门古天真人因此命丧罗浮界。最后,即便罗家化神修士出手,都未能留住朱雀。”夏春秋一笑,“若朱雀都能轻易得到,江山,你就太小看这上古妖神了。”

苏云殊不在,知趣受不了林央的央磨,便跟林央、凤鸳普及修真界的知识,“凡人向往修真界,无非是那里的人活的长久些,吃食较凡世,也略好一点。”

林央并非贪口舌之欲的人,道,“这个其实是小节,我觉着最重要的是修士有许多术法要强于凡人的武功,所以,修士才瞧不起凡人。”

知趣道,“其实,修真界虽超脱于凡世,说白了,修士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可见,修士也是凡人。”

“修士的生命是长于普通人,但,修士若想提高修为,除了要购买各色丹药,还得时不时的闭关。修士的寿命长,闭关的时候也长,等闲三五年;还有的,一闭眼,转眼上百年过去,都是寻常。”知趣温声道,“修真界的食物好吃,但,修士辟谷之后就很少再吃东西了。纵使吃,也是各式各样的丹药。”

林央咋舌,“那,仙果奇珍也不吃吗?”就林央本身,他极喜欢吃知趣做的菜,哪怕他并不是很讲究这个,但若是不吃东西,多可惜啊。

“哪有那么多奇珍仙果。”知趣失笑,“就算有,譬如你得了一个宝贝,若是叫人知道,不必什么理由,只要别人强于你,杀人夺宝也没处说理。”

“那,修真界没有官府衙门么?”

“修真界有管理这一界的门派或是界主,但是,修真界本身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知趣淡然道,“死了,只怨你不够强而已。”

“修真界的秩序,没有凡世这样井井有条。修真界的人,其实同凡人一样,七情六欲、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知趣笑,“神明赋予修真界较凡世更多的灵气与更优越的自然环境,修士也多生的俊俏貌美,可惜,修士生活枯燥并不因为就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快别哭了,眼泪把药冲走,再一泡那些伤,肿的更难看了。”林央还很会劝人,知道凤鸳在意相貌,就拿凤鸳的相貌说事儿。

果然,此话一出,凤鸳的眼泪立时止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块儿帕子遮脸,低声道,“少爷别看了,快睡去吧。”

林央把凤鸳的枕头放在自己床上,“来,一块儿睡吧。你也真是的,要是只跟一个好,哪里会有这事儿。挨这打,也不冤。”

自家凤神肯跟他一个床上睡觉,这是何等的荣光啊,凤鸳立刻就把挨揍至险些毁容的事撂一边儿去了,屁颠颠的上了林央了床。

躺在他家凤神的床上,凤鸳欢喜的心里直冒泡泡,觉着自己肯定是世上最有福气的小鸳鸯了,不然,怎么能得到凤神的青睐呢。凤鸳悄悄的跟林央说,“少爷,我能求你件事么?”

“什么事,你直接说吧,什么求不求的。”林央虽然早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凤凰的事,凤鸳在他面前也一直以奴仆自居。不过,凤鸳有一点好处,在知趣的教导下,他并没有强烈的等级观念。

凤鸳挺不好意思的小小声道,“少爷,以后,你能不能别叫其他的鸳鸯上你的床。”

“我就认识你一个鸳鸯。”

“就算少爷认识了其他的鸳鸯,也别叫他们陪你睡啊。”

“哦。”听凤鸳哭哭啼啼大半夜,林央阖眼就要睡去,迷迷糊糊的就应了。

凤鸳心下窃喜:这样,他就是鸳鸯界里唯一一只跟凤神同床过的鸳鸯啦。这得是多么无上的荣光啊,完全可以载入羽禽族的史册啊!!!

连标题的名子凤鸳亦想好了,就叫:史上最幸福的小鸳鸯——凤鸳。

知趣就凤鸳挨揍事件教育林央,“这就是花心的下场!”

林央暗想:若是他以后万一喜欢上别人,知趣会不会也这样揍他啊。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知趣,就是知趣对他一点儿不亲近,现在都不肯跟他一个床睡觉,还不如凤鸳对他呢。

林央对此,其实很有些不满。

第一八七章

罗妖瞧着林央看他家黑炭的小眼神儿,非但是醋坛子翻一地,更兼心里那小火苗是噌噌噌的往外冒啊,把知趣烤的啊,嘴巴外面一溜儿燎泡,现在除了喝稀粥,就只能喝开水,降火!

要不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呢,哪怕现在罗妖不美人了,起码也是一颗美蛋。知趣在紫金鼎里很有耐心的给罗妖做工作,“我看林央,就跟看咱儿子似的,你莫多想。”

罗妖阴阳怪气,“我没生,你也没生,哪里来的儿子?”

“莫非你还不信我?”

“信。”美人妖妖蛋在知趣的识海大摇大摆的溜达了一圈儿,知趣刚放下心来,他一句话又令知趣提心吊胆,“以前信,现在不信。”

知趣喝着降火的汤药,嘟囔道,“不管你信不信,再敢给我无故发热,晚上弹你小JJ啊。”这又得说到知趣的恶趣味啦,人家罗妖都惨兮兮的变成蛋的状态了,他偏能在人家洁白晶莹的蛋壳上画出眉眼五官,还是有腰有屁股的裸体画,有事没事就调戏人家,高兴了摸人家小JJ,生气了就朝蛋壳咔咔咔弹几下。反正凤凰蛋结实的很,知趣估量着力道,也不会弹坏。

罗妖趁机提条件,“今天让我在你屁股上滚一滚,我就暂且原谅你一遭。”想当初他倾城倾国时,也没人追求他啥的。倒是这黑炭,别看眉眼平庸,总是有人惦记,叫人不放心的很。

“滚吧滚吧,你要有手,捏两把都行。”知趣跟罗妖商量,“你顺便再把我腰滚一滚,兴许年纪大了,腰酸。”

好容易用美男计让罗妖消了气,知趣嘴里这火气也渐消下去,并且,接下来,罗妖表现出了极大度的男人胸怀,知趣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还大方有让罗妖在他屁股上多滚了几回。

但是,在某一天,知趣起床后,惊的险些没摔了镜子!

知趣咕咚又跳回紫金鼎,咬牙切齿的问罗妖,“我脸是怎么回事!”

妖妖蛋悠闲的躺在识海里,转个圈儿,再转个圈儿,直到知趣闭上眼睛,到识海里戳罗妖的小JJ,并且义正严辞的威胁,“再不说话,我就给你剪了,把你画成太监!”

罗妖早听知趣介绍过太监这种莫名的生活,方懒懒道,“可能是火旺吧。”又装模作样的安慰知趣,“没事,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一样喜欢你,黑炭。”

知趣气的咬了半天牙,还是林央早上起来不见知趣过来叫门,知趣才气咻咻的从紫金鼎里跳出去开门,把林央吓一跳。知趣没好气地,“叫什么叫,不就脸上长了几个疙瘩么。”

林央一颗少年心,完全是关心知趣,见知趣心情不好,也没把知趣的恶言恶语放心上,好脾气的问,“昨天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发疙瘩了。”

知趣摸着癞蛤蟆皮一样的脸,含糊道,“兴许是过年吃的太好了,火旺。”

“可能是哦。先前你还起了一嘴的燎泡呢。”林央劝知趣,“以后别吃辣的了,我不吃,你也别吃。”知趣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听这话,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为了圆自己这突发的一脸的疙瘩,只得应了。

林央看知趣闷闷不热,牵着知趣的手,极有良心地,“知趣,你放心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辜负你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林央不似以前,谈到感情的事还害羞啥的,经过几年的适应,他渐渐坦诚开来。虽不明说,已有了几分暧昧。

借着这张看不清颜色的脸,知趣没说话。罗妖在识海里狠狠的瞪了林央几眼,恨不能剥了这小崽子的皮!太会花颜巧语了有没有!

凤鸳被小相好儿们一顿连抓带挠带撕咬,几近毁容,这才刚好,知趣又生出满脸疙瘩来,把以前那勉强的三分俊俏糟蹋的一分不剩。

林央跟凤鸳商量着要不要去抓些药给知趣吃,凤鸳十分有养颜经验的对林央道,“我听人说,但凡年轻人,十五六岁发育的时候,脸上都会长痘痘、变声啥的?”

林央问,“知趣十五、还是十六?”

凤鸳咳一声,“人族修士可能发育的比较晚呢。”

“谬论!”

凤鸳摸着自己皮光肉滑的脸蛋儿,再瞧他家凤神越发俊美的形容,心中满满是身为妖族的优越感,宽慰林央道,“少爷,你就放心吧。罗先生自己就有药铺呢。要吃什么药,他自己清楚。再者说了,这些天罗先生有些火旺,前儿那一嘴的水泡,这是火气转移了。”

林央道,“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吃辣椒了。”

“那东西是对皮肤不好来着。”

林央暗自思量:其实知趣这样子也没啥不好,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有别人发现知趣的好处呢。

唉,可惜罗妖一番算计,若是知道林央作此想,不知罗妖该做何想了?

知趣顶着这么一张脸,把归来的苏云殊都吓一跳,险些误以为知趣这是易容了呢。不过,知趣现在顾不上理会苏云殊,他正在紫金鼎里搞建设。

随着知趣记忆完全恢复,他抓紧一切时间在紫金鼎里修炼。知趣是个仔细的人,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只要他修为略有增加,紫金鼎的空间也会有所增加。把这事跟罗妖说了,罗妖道,“看来,我想的没错,这件紫金鼎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依罗妖的身份见识,竟说出“了不得”三字。知趣顾不得因脸的事情跟罗妖呕气了,连忙细听究竟。罗妖为了防止别人打他家黑炭的主意,使出这样缺德的手段,也知知趣心里不高兴,正想做一二事讨知趣开心呢。现成的机会卖好儿,罗妖半点儿不拿捏,直接道,“黑炭,你记不记得,当时这紫金鼎,罗家竟无一人识此宝。后来,就是夏春秋也只说这件宝贝,并未具体说什么?那么我猜,其实,他也不认得此宝,所以才会走眼,将这宝贝轻而易举的还给了你。”

知趣被罗妖吊足胃口,心痒难耐,催促道,“快说,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界。”

啊?

知趣一时没明白罗妖的意思。

罗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藏都藏不住的欢喜,“傻黑炭,你还不明白么?这紫金鼎,是完全独立于这个世界的一界。像罗浮界、天符界、道天界、人间界一样,只是这紫金界,现在还小的很,小到,没有人发现。”

“这怎么可能?”

“为何不可能。”罗妖笑道,“你是去过我百花境的,妖族与人族的修炼方式不一样,我才一时没想到紫金鼎的妙用。从我说吧,我自修炼始,百花境不过是星点地界儿,我修炼四十几年,百花境一点点变大,方有了百花园的规模。你想一想,你修为旦有寸进,这紫金鼎便会较先时变大一些,里面能存储的灵气也逐渐增多。这分明是一处还未成长起来的小界啊,而紫金鼎,就是这一界的容器。你想一想,这是何等难得的宝物。别说整个罗家,就是罗浮界、道天境也不会有第二件了。”

知趣本就聪明过人,罗妖一解释,他立刻就明白了,激动的直搓手,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罗妖道,“黑炭,你可不能糟蹋了这异宝。”

“这,这要怎么办啊?”许多修道上的见识,知趣并不如罗妖丰富。

罗妖道,“你可知当初我为何把百花境放流华峰?”

知趣十分灵光,“这还用说,流华峰上那株流华树都有百万年了,灵气何等浓郁。”

“孺子可教也。”罗妖声音含笑,“只可惜这是凡世,黑炭,你听我的,现在紫金鼎里面已经不小了,咱们去弄些泥土,你攒下的那些灵种,拿来试种,看看有什么效果没?”先时,苏云殊为了做人情,常带些修真界的瓜果来,知趣素来会过日子,瓜果吃了,种子全都留了下来,悄悄搁在紫金鼎里用灵力温养,并不浪费。

知趣一笑,“与其种这些灵果,不如把先时倚翠山的那几株茶树移来,还可以不令苏云殊生疑。”

罗妖道,“苏云殊见识有限,断不想不到此处的。要防的也不是他,而是夏春秋。”

“夏春秋那里,我自有对策。”知趣笃定道,“只要水伯一来,夏春秋不是问题。”

罗妖提醒知趣,“你莫把人都看得如我这般深情,夏春秋对水伯,若真是有心,怎么会在水伯少年时他一走几十年,若不是你碰巧打破夏家那块玉玦,夏春秋还来不了呢。再过几年,水伯非入了土不可。夏春秋那些花言巧语,能信三成就不错了。”

知趣眼睛半眯,唇角一翘,“我信的是水伯。”

水伯正式升任为林央的第二任老师,相对于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大叔,林央更喜欢他前世的恋人——知趣好不好。不过,知趣说了叫他跟着水伯学,虽然不情不愿,林央也答应了。

水伯一来,先找知趣夜谈,“春秋做的事,我都知道了。前几年我在闭关,以前没做过修士,我以为闭关也就个把月,不想一下子十来年,耽误了不少事。水生,不,知趣,你放心吧,我是站在你这边儿的。春秋这事儿,不地道。”

知趣悄声提醒,“你小声点儿,叫苏兄听到,不好。”

“管他!”水伯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先时老骗子的模样,他气度宏阔,笑声爽朗,笑起来时眼睛十分明亮,“你放心,夏春秋那里有我呢。我在一日,不会叫他动你一下。”末了,水伯拍拍知趣的肩,感慨道,“你以前的事,我也听说了,你是个有情义的人。我这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有情义的人。”

知趣默然一笑,“人这一生,总有一个人是不能辜负的。”

水伯转而与知趣说起林央的教育问题,“这你就是外行了,咱自家孩子,那些啥诗啊文的,学了没啥用,认得字就够了。武功倒是多练练没啥不好,毕竟造反之初,得自己真刀真枪上阵,别人才能服你呢!”

“别,阿伯啊。”知趣忙拦了水伯的话头,“我可没说让林央造反做皇帝啊?”

水伯皱眉,“不做皇帝?那干啥?去官场往上爬,封侯拜相?”不待知趣回答,水伯一摆手,“短见短见。咱孩子本事搁这儿,去朝里做官,遇着个明君,算是运气好吧,殊不知明君也有兔死狗烹之时呢。”兴许想到自己当年,水伯哈哈一笑,并不否认,“我当年,也是这个想头儿。再者,你以为明君就疑心小了。底下人没本事,做皇帝的视你为无能,一辈子不能出头儿。太有本事吧,还得防着你本事过了要造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