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妖怪?谢谢。”钟小魁将他从上到下大量一番。
“哈哈,你看起来闷闷的,其实满有幽默感嘛。不过我可不是那个会给你三颗痣的人。”他本就出色的脸,因了这开朗的笑,变得像一朵开在阴暗处的明艳花朵,“我只是你要快递的‘货品’。”
不是死灵,他身上一直有鲜活的,只有在生命最年轻美好的那个阶段才有的气味,那是用什么法术都伪造不了的东西。那么就是妖怪了?钟小魁对于妖怪并不太擅长,对妖气这种东西的感知还很混乱。反正不可能时神仙,否则不会被一只僵尸欺负。
“你害怕了么?”青蚨朝他走过来。
胡克顺手抄起一根钓竿,对着青蚨大吼:“站住!不许靠近!”末了又很抓狂地问:“你什么时候上来的?开船时我不可能没发现船上多了一个人!”
“安静点,老胡克,这事与你无关。放下钓竿。”钟小魁用手肘碰了碰胡克。
“你既然找到了尼斯湖17号,我也来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任务马上可以完成了。”青蚨停在钟小魁面前,出乎意料地握住了他的手,“恭喜你。”
倾城露出了尖牙,喉咙里震荡着凶猛的低鸣。
钟小魁朝它摆手,不许它随意发飙。
“钟小魁。”青蚨突然看定他的眼睛,“那里早晚也有你想要的!”这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
话音未落,钟小魁只觉手掌一阵剧痛,猛推开青蚨的手,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自己的手掌流了下来。
青蚨退开一步,微笑着将手臂伸到船外,夹在指间的一枚刀片,寒光如霜,覆在刃上的一片嫣红,顺着他给予的斜度,滴进渐渐摇摆的湖水中。
相对于一片深黑的湖水,一滴血的体积实在太微不足道,可是,他竟然没有被湮灭,像颗无论遗落到哪里都不会被遮盖住光彩的红宝石,就以那一点鲜红,夺去了整片湖水的风头,从容地往下沉,所有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是违背一切科学理论的现象。
“我从来没有送过会‘咬人’的货物。”钟小魁将受伤的左手紧握起来,笑,“你的刀片消过毒么?”
青蚨笑眯眯地收回手,横抱在胸前,靠着栏杆哼起了歌。
“真讨厌你这个样子。”钟小魁神色顿冷,举起了拳头。
正在这时,船上所有东西突然朝左边倒去,一些小物件更是飞了出去,钟小魁一把抓住栏杆才稳住身子,另一手顺便抓住了差点摔倒的胡克。
他朝外探头一看,他们的船下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可怕的吸力拖着船疯狂得打转,甚至来不及做点什么,一排滔天水浪从船身四周齐齐涌起,屏障般将他们包围在其中。
天空消失了。巨浪而成的屏障高高飞起,又狠狠砸下,朝这条弱不禁风的小船汹涌而去,像摁一只蚂蚁一样,将它摁进了漩涡之下。
须臾之间,湖面如同电影镜头的切换一般,恢复了平静。没有漩涡,没有风浪,当然也没有船。
天空依旧,两岸的风景仍旧美好。远处,隐隐可见别的船只,带着另外的游客,兴冲冲的前进。没有人看到片刻前,古堡对面的水域上,这惊心的一幕。
【五】
一泼凉水浇下来,连骨头都被惊醒了,钟小魁猛睁开眼,一圈闪烁的光线落进来,不但没有刺痛眼睛,反而温和舒适地洒满每寸皮肤。
这是个花园?椭圆的白色围栏,处处绿草如茵,花团锦簇,青草与花朵的味道,真实的在空气中撩动着。花园的中间,是个喷泉,喷出的水柱很高,高得要触到天空似的,再弯曲出一个美好的弧度落下来,溅起的水花蹦跳到花草中,珍珠般滚动。
奇怪的叫声从头顶传来,钟小魁抬头望去,吓了一跳——
健硕的大象,金黄的老虎,雪白的狮子,还有数不尽的猫狗猴子,各种水里的地上的动物们,每一只都很欢乐地在空中或散步,或嬉戏,一只顽皮的猩猩还把手里的香蕉皮扔了下来,砸中钟小魁的脑袋,然后拍手大笑。只属于天空与海洋的蔚蓝色,在它们的身边舒缓流动。再看,又不止是动物了,也有人类,大都是年轻的男女,朝气蓬勃,有的唱歌,有一边写作业一边偷看小说,有的抱着洋娃娃说话,有的拥抱在一起,男孩青涩的吻着女孩的额头,还有的站在高处,英雄般挥舞双臂,对着头顶大喊大叫。总之是许多人年轻时都做过的事,在那片干净的蔚蓝里盛大上演着。每一个出现在头顶的角色,身上都笼着一层淡淡的青光。
“噢,我的上帝啊!”一旁的胡克目瞪口呆,一边揉眼睛,一边拼命在胸前画十字。
倾城也看呆了,仰着脑袋,一边转圈一边阿呜阿呜地叫着。
“顺利送到。”青蚨笑吟吟的走到钟小魁身边,把他拉了起来,“你果真是最优秀的快递员。”
钟小魁甩开他的手,冷冷道:“不算,签收人还没见到,你仍然是我的货物。如果无人签收,根据公司规定,我会把你退回原处。”
“你又没幽默感了。”青蚨一撇嘴,看向前头的喷泉,突然认真的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东西对吧?一路上都在骗你,还偷袭你,害你到了这么个怪地方。”
“无所谓。我的职责只在于送货,签收,货物本身如何与我无关。”钟小魁环视四周,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头顶上那些亦真亦幻的男女之外,再无人迹,他略一沉思,突然上前卯足了劲大喊,“蒂姆?米尔斯,有你的快递!滚出来签收!”
声音太大,又有回响,震得胡克捂住了耳朵,青蚨只是嗤嗤地笑。
哗哗的喷泉突然凝固了,半天高的水柱就像极地的冰块一样停在半空,然后,开门一样朝两边挪去,露出一张悬浮在空中的月白大床,上头斜躺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唇红齿白,青色长发垂在身后,拖曳到了床沿,一身青翠衣袍,仿若从土里长出的嫩芽。
“我听到了。”少年睁开半闭的眼睛,打量了钟小魁一番,叹息,“又被找到了。真是讨厌,想好好睡一觉都不成。”
“你是蒂姆?米尔斯?”钟小魁走上前,狐疑地问。
这小子除了头发颜色不对,怎么看都是个中国人。另外,他还在对方白皙的手指上,看到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铜钱造型,跟他手上的那只,一模一样。
“那是我曾经用过的名字之一。”少年坐起来,“谁差遣你来的?”
“一只叫青爷的僵尸。”钟小魁指了指身后的青蚨,“他让我把这个家伙快递给蒂姆?米尔斯。你如何证明你是收货人?”
“青爷…”少年微微皱眉,抬头看天,似在搜索什么东西,半晌才低下头,笑道,“就算这只僵尸把他送来,也拿不回他想要的东西。”
青蚨脸色一变,飞身跃到少年面前,道:“不可能。你不是替人们保管这些东西的神么?你不是立下过规矩,只要…”
“嘘!”少年示意他收声,手指捋着一缕长发,站起来,不疾不徐地从青蚨身边走过,一直走到钟小魁面前,伸出手:“快递单呢?我看看。”
钟小魁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单子放到他手里。
他看毕,笑问:“知道为什么当年我的哈尼马戏团最受欢迎么?”
钟小魁不打算回答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一言不发地抢回快递单。
“你看他们。”少年也不恼,反而热情地抓住他的手,指着空中那些欢乐的动物,“它们就是当年马戏团里的演员。比别的马戏团里的动物聪明多了,它们甚至会笑,会思考,表演出来的节目自然也比别家的好看。与众不同,非常有趣。”
“用妖术驱策而成的,自然比普通货色精彩。”钟小魁断定这少年不是神,而他又不是死物,只能是妖。
“呵呵,我是妖,但它们不是。”少年突然朝空中纵去,抓着钟小魁一道。
凉凉的风从耳畔擦过,还没看清过程,钟小魁已然身在一头大象的背上了,少年坐在他背后,骄傲又愉快地看着脚下的动物与人类,是不是还朝他们挥挥手,说大家好。
“那它们是什么?”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鲜活又快乐的气味扑面而来,钟小魁愣愣地看着身边的一切,在下头仰望的时候,还不觉得这“天空”有多大,上来之后才发现这片它的面积实在很辽阔,数不清的动物植物,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数不清的各色场面,密密麻麻铺陈开去,看似杂乱,又互不影响,大家各得其乐,悠哉游哉。
“青春。”少年笑道,“我是个喜欢收藏并且保管人类青春的妖怪。别误会,这不是你们看的那些玄幻小说,说妖怪们吸食人类的青春来修炼。我只是个收藏家,以及保管员。所有的这些,也并非我用妖术强夺而来。事实上,这些东西随处可见,找到它们就像从河边拣一块石头一样容易。”
“青春?”钟小魁不能把这个名词跟眼前这些活生生的东西对等起来。
“你以为青春是什么?无聊时喊的口号?词典里的名词?”少年反问。
钟小魁一时竟答不上来,青春这么一个俗词,他还真是从来没去细想过,人年轻的时候,不就是所谓的青春么。
“把早餐钱攒起来去买的漫画书;夏天午后,那只陪你度过半天无聊时光的蚂蚁;第一次在动物园里看到的狮子老虎,带回家养的第一只小猫;从同桌男生手里抢来的游戏机;夜夜都写,写完又撕掉的情书;隔壁班那个女生头上的发夹;或者还有那个冒雨给你买来热腾腾饭菜的傻小子。太多了,我说不完了。”少年摇头直笑,“在你们人类那里,青春是用来遗忘的。长大的人,当他们在尸横遍野的名利场里笑傲江湖时,绝少能想起年少时与初恋情人共享的那包方便面。”
这家伙说的话,听起来似乎不知所云,可稍许一想,却又有点意思。
“这些,是人类生命中里最心无旁骛,简单干净的美好。所以我的动物演员们比别的有趣,我的男女演员们,比别的漂亮。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出去,从垃圾桶里,荒废的院落里,床底下的杂物箱里,总之任何有人类出现过的地方,轻易找到这样的青春。”少年站在大象背上,放眼望去,问,“你知道你所在的地方是哪里么?”
钟小魁想了想,道:“尼斯湖底下。我能想到的只能是这个。”
“对了一半。”少年拉着他回到地面,“这里还是三界之中,最冷的地方。就像个优秀的冷藏库,将我收集的一切,完好地保存着。有时候我也会带它们出去玩一玩,比如组个马戏团。不过么,从哈尼马戏团消失之后,我们就再没有离开过了。”
“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窝在这里,不会无聊?”钟小魁听他这么讲,疑问更浓,说这里是最冷的地方,为何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反而还觉得温度适宜。
少年耸耸肩:“因为我出不去。有人将我锁在了这里。所以,你的闯入让我有些吃惊,不知道你这么办到的。”
钟小魁看了满面愁云的青蚨一眼,说:“这小子偷了我的血滴进湖水,我们就来了这里。”
“你没发觉他是什么?”少年笑问。
“反正是活物,不是人类就是妖怪。”钟小魁如是道,“他身上有真切的生气。”
“他也是‘青春’哪。”少年一语道破天机,“不管是僵尸还是人类,到了生命渐老的阶段,总有那么一时半刻,迫切地想要拿回点东西。比如,一去不回的青春年少。”
“你的意思是…”钟小魁看向青蚨。
“我是青爷仅剩的青春。”青蚨挤出个调皮的笑容,“我没有骗你。他虽然是一只僵尸,但仍然有年轻的时候。僵尸的确不死,可也会老,只是老得缓慢。我说过,他是我的仇人,杀死了我的亲人。你现在明白我为何这样讲了么?”
“他的生命越往前,青春就越少,直至消失。你的亲人,就是这样被他‘杀死’的。”钟小魁叹了口气,“可是你的存在…”
“我是他唯一的,最后的希望了。他本来没有你看到的那么老,那么虚弱,顶多五十来岁的摸样,是他将仅剩的我从生命中剥离出来,才变得风烛残年。”青蚨低头看了看自己,摊开手,“他年轻的时候,就是我现在这般模样。一只努力的僵尸,攻城略地,建立了他自己的王国。”
“黑社会…”钟小魁不屑于“王国”二字。
“呵呵,虽然不能说是多么光彩的事业,但毕竟是他打来的天下。”青蚨有些尴尬,“最近,社团下面有些动荡,他曾经一手提携的部下说他太老了,应该让贤。对方是一只年轻又有实力的僵尸,社团里拥护他的人越来越多,青爷的地位岌岌可危,他只恨自己青春不再,诺还是年少力强时,对方哪里是他的对手。那天,一个看似青爷旧识的男人来找他,说能救他,给了他一枚叫青蚨的戒指,让他把仅剩的我剥离出来,寄托在这枚指环上,又叫他绑了你,说你是最优秀的快递员,一定能找打尼斯湖17号,另外,他还嘱咐说,离开了生命的青春只能靠着戒指才能凝聚成型,我与青蚨戒算是栓在一起的,只要你戴着这枚戒指,无论你走到哪里,我就能跟到哪里,不用怕你跑路,找到尼斯湖17号后,将你血滴进湖里,就能敲开门,见到那个保管青春的‘神’。他说,这个人能将青爷失去的青春交还给我,等我拿到之后,再回到青爷的生命里,他便又是当年那个身轻力壮、意志风发的首领了。”
青爷的背后,果然还有别人。有人知晓这湖底的秘密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钟小魁的血为什么能打开千里之外的世界?这个尼斯湖,包括它下面的世界,跟他十七年多的生命扯不上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