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1月19日,爱伦·坡出生在美国巴尔的摩。他曾在一封信里声称自己的家族是“巴尔的摩最古老、最体面的家庭”。坡家祖籍爱尔兰,祖父是一位纺车修理制造商。他带领全家在异国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并且在独立战争中有出色的表现。当地人习惯称呼爱伦·坡的祖父为“坡将军”,年幼的爱伦·坡一直视祖父为传奇人物,虽然祖父在他7岁那年便已经离世。从爱伦·坡后来的经历中不难看出,祖父的冒险精神毫无保留地遗传到了他的身上。
爱伦·坡的父亲大卫是家中第四个男孩,自幼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然而,大卫的性格与父亲完全不同,他腼腆、忧郁,甚至还有几分怯懦。20岁时,大卫违背了父亲的意愿,加入了弗吉尼亚的一家剧团,试图实现自己的演艺之梦。在剧团里,他结识了同为演员的霍普金斯,两人的感情急速升温,在1806年结为伉俪。之后的几年里,长子亨利、次子爱伦和女儿罗莎莉相继出生。
大卫·坡向来胸怀大志,但现实情况却是他的演艺天赋远远不能匹配他的雄心。几经挫折之后,渐渐拮据的大卫失去了目标,迅速堕落为一个酒鬼。1810年,他抛下了无助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不知所终。母亲霍普金斯原本是一位颇有前途的演员,但是家庭的压力榨干了她最后的价值。1811年,积劳成疾的霍普金斯撒手人寰。可怜的爱伦·坡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相继失去了父爱和母爱。
父亲的志向和母亲的才华都在爱伦·坡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如果他可以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中成长,必然会成为一名“温良恭俭让”型的学者。但是,现实无情地抛弃了爱伦·坡,使他变得敏感而阴郁。日后,这位“苦难的天才”屡屡展现出矛盾的两面性,这些都是宿命在他幼小的童年里深烫下的烙印。而且,父亲贪恋瓶中物的嗜好,也变本加厉地遗传给了爱伦。
可怜的坡被爱伦夫妇收养。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把“爱伦”加到名字里,“埃德加·爱伦·坡”这个伟大的名字正式诞生。养母很疼爱坡,但养父却对他十分苛刻——其实这并不能完全归罪于坡的养父,坡的性格的确令人难以接受。若干年后,爱伦·坡写信给养父说:“我决定离开你……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没有人像你一样对待我了。”父子二人关系之恶劣,可见一斑。
爱伦·坡离开家庭之后的经历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离经叛道!
1826年考入弗吉尼亚大学,成绩优异;1826年底,爱伦·坡在学校酗酒成性,欠下高额赌债,被退学。
1927年,在商行当学徒;仅仅几个月,被商行认定“游手好闲”,遭到除名。
1827年5月,爱伦·坡更改年龄,化名参军;不到一年,他便要求养父为自己开具一份退伍证明,结果被,养父严词拒绝。
1829年,爱伦·坡加入了鼎鼎大名的西点军校;1831年,学校的军事法庭毫不犹豫地开出一纸判书,让这位无心学业、屡犯校规的学员走人。
不难看出,爱伦·坡是一个完全无法融入世俗社会的人。在文学方面的成就,可以说是他在这一时期唯一的骄傲。1827年,坡自费出版了一本名为《帖木耳》的诗集,这是他出版的第一部 作品。但是,除了耗尽了坡仅有的一点积蓄之外,诗集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1929年,第二部诗集出版。到了1931年,《埃德加·爱伦·坡诗集》出版,坡才从中获得了一些实际收益。他开始感受到,文学创作才是属于自己的领域。
离开西点军校,爱伦·坡意识到诗歌的受众是非常有限的,于是开始了小说的创作。凭借几篇优秀的短篇小说,爱伦·坡声名鹊起,开始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才华。1835年,他出任里士满《南方文学信使报》的助理编辑,由于业绩突出,很快便升职为编辑——这似乎是爱伦·坡第一次被“所在单位”认可。期间,除了编辑报纸和创作小说,爱伦·坡还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他和14岁的小表妹弗吉尼亚秘密结婚,可谓特立独行。妻子对他非常体贴,爱伦·坡第一次感觉到了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富足。然而,天才的两面性注定不能令他平庸。很快,爱伦·坡的酒瘾又让他失去了理性。他经常大醉数日,报纸因此而推迟出版。老板最终忍无可忍,让这位天才卷铺盖走人。
1838年,爱伦·坡举家迁到费城,在《伯顿绅士杂志》担任编辑工作。随后,杂志几经易主,最终更名为《格雷姆杂志》。1841年,爱伦·坡被新老板看中,在新杂志继续任编辑。记住,1841年,美国费城,《格雷姆杂志》,编辑埃德加·爱伦·坡——好戏开始了。
纵观爱伦·坡的创作生涯,几乎所有的类型小说,他都一一涉猎过,包括恐怖小说、悬疑小说、心理小说、犯罪小说、科幻小说等等。在每一个领域,爱伦·坡披荆斩棘、开疆拓土,都取得了令人惊异的巨大成就。
1841年4月,《格雷姆杂志》刊登了爱伦·坡的新作——短篇小说《莫格街凶杀案》。小说讲述了在一间门窗紧锁的阁楼小屋里,一对母女被杀害,现场惨不忍睹。谁是凶手?凶手为什么对现场大量现金视而不见?凶手又是怎么从密闭里逃脱的?警察束手无策,这时,一个奇特的人物登场了……
值得指出的是,爱伦·坡从来都没有将这篇小说看做什么“侦探小说”。他将此类作品称为“游戏”(近两百年来后人绞尽脑汁,依然无法超越的“游戏”?)。我们之所以将这部作品视为侦探小说的开山之作,主要是因为这是第一篇具有三大基本侦探元素的小说。
第一,侦探第一次成为了作品的主人公。在《莫格街凶杀案》中,爱伦·坡塑造了史上第一位侦探——法国贵族奥古斯特·杜宾。杜宾生于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和朋友租住在阴暗的别墅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个怪异的贵族昼伏夜出,除了怪异的谜题和书籍,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引起他的关注。杜宾头脑敏捷、学识渊博、没有任何情感,冷酷得犹如一架推理机器。即便在说出真相的那一刻,凶手的穷途末路、警方的无地自容、被害者的悲惨命运,都不能令这位侦探的内心荡起一丝波澜。他只在乎逻辑是否严谨。因为只有这样,侦破游戏才显得公平而有趣。后来的侦探都有或多或少的“冷血”基因,这完全是拜祖师爷杜宾所赐。
爱伦·坡对杜宾这个人物非常钟爱。在后面创作的《玛丽罗杰疑案》和《失窃的信》中,两次安排杜宾作为主人公登场。要知道爱伦·坡的其他作品中的主人公可是从不走穴的。而这种安排,也成为了后来侦探小说的一种固定模式,即同一位侦探在不同的故事中出现的“系列模式”。我们熟悉的福尔摩斯系列、布朗神父系列、神探伽利略系列、御手洗洁系列等经典作品都是如此。
第二,谜题第一次成为了作品的主题。正如上一节里提到的,早在《圣经》时代,便有种种稀奇古怪的谜题出现。但很明显,这些谜题充其量只是引子和道具,借以展现人物的某种性格、表述作者某种思想,或讽刺某种社会现象。而在《莫格街凶杀案》中,凶手是谁、怎么做的以及为什么这么做成了终极主题,人物活动和情节安排无不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整篇文章就是一道逻辑思考题。作为侦探小说的发轫之作,爱伦·坡这样处理无疑最大限度地突出了这种类型小说的最大特点。
第三,逻辑推演第一次成为了作品的主导。在《莫格街凶杀案》之前,西方世界较为流行的是带有哥特式风格的小说。这类小说大都有着匪夷所思的情节,而结局对于情节的解释,则更加令读者瞠目结舌——僵尸、吸血鬼、恶魔等等往往是诡异情节的始作俑者,故事的表象和结论之间完全没有逻辑可言。而在爱伦·坡的这篇小说里,前半部分的情节同样阴森而诡异,令读者感觉绝对是一桩灵异事件,但后半部分笔锋一转,借杜宾之口,将科学合理的真相条理分明地推演出来,让读者信服。这个推演过程,是建立在当时科学技术飞速发展、逻辑分析被普遍接受的基础上,因此被读者毫无障碍地接受了。而这种主导小说风格和走向的逻辑推演,也成为了侦探小说的不二特征。
日本作家岛田庄司曾不只一次提到:“如果爱伦·坡把故事的解答写成‘恶魔的游戏’,那么《莫格街凶杀案》充其量只是一篇很好的哥特小说,不会取得什么突破。但是,他很科学地解释了一切,这样世界上才有了‘侦探小说’。”而岛田庄司的所有作品都是在前半部分铺设华丽的谜团,在后半部分给予科学的解答。可见,岛田庄司和后世许多推理作家的笔,都有一大截是握在爱伦·坡的手里的。
当然,如今上述三个基本元素已经没有了严格的界定,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喜欢将其模糊化。但不管怎么说,在1841年,爱伦·坡通过《莫格街凶杀案》确立的这三个元素,毫无争议地成为了侦探小说诞生的标志。此外,《莫格街凶杀案》还为侦探小说确立了很多模板式的东西。
小说里塑造了故事的讲述人——侦探助手“我”,从而解决了侦探小说叙述难的原则性问题。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以侦探的视角讲述故事,逻辑推演的思路和真相过早暴露,结局将乏善可陈;如果以“上帝”的全视角描述,又会使得读者缺乏带入感和参与感,降低小说的可读性。而爱伦·坡天才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他以侦探的朋友“我”的第一视角撰写故事,既可以最详尽地了解侦破进展,又可以很好地保持故事的悬念性。“我”就像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热心参与却能力有限;“我”代替读者查看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感受谜团的诡异;“我”试图按照自己的理解得出结论,结果却是南辕北辙,只能起到映衬神探的作用。这些不正是每个读者阅读侦探小说时必须做的事情吗?爱伦·坡创造的这种“天才侦探+糊涂助手”模式被后世无数次运用,事实证明,屡试不爽。
小说里营造了诡异恐怖、令人窒息的氛围:偏僻的小巷里,耸立着破旧的房屋;房屋的主人横死在里面,女儿被塞进烟囱,母亲几乎被撕成碎片……这种气氛几乎从一开始就使读者欲罢不能。之后的侦探小说,创作者总是千方百计地营造一种想要的气氛,试图令读者沉迷其中,这无疑也是爱伦·坡的功劳。
另外,《莫格街凶杀案》里创造了一种令全世界所有侦探迷如醉如痴的谜题模式——密室杀人!母女死于屋内,门窗从里面反锁,凶手却逃脱升天!这是一种从理论上不可能实现的犯罪,即“不可能犯罪”。我们今天经常看到的不在场证明、足迹消失等谜团都属于这个类型,而其中最具吸引力的,无疑是被称为“不可能犯罪王冠上的宝石”的“密室杀人”。可以说,爱伦·坡从一开始,就让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令人仰视的高度。
之后的几年里,爱伦·坡陆续创作了四篇侦探小说(当然,他自己依然把这些称为“游戏”)——1842年的《玛丽罗杰疑案》;1843年的《金甲虫》;1844年的《就是你》和1845年的《失窃的信》。加上《莫格街凶杀案》,爱伦·坡一生只创作了这五篇侦探小说,却确立了这种类型文学的所有模式。
《玛丽罗杰疑案》取材于一桩真实的案件。神探杜宾足不出户,仅仅依靠报纸上刊登的消息(而且都是错误的消息),便把真相推演得分毫不差,还顺便嘲弄了一些一塌糊涂的警局和信口开河的媒体。这种完全依靠二手资料的模式被称为“安乐椅侦探”,最纯粹、最原生态的侦探小说,也最能够彰显侦探的伟大,因此不断被后人重复着。小说发表之后,原型案件有了一些实质性进展,其中不少真相竟然和爱伦·坡的推演分毫不差!
《金甲虫》则是一篇典型的密码解析。主人公无意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图上满是乱七八糟的符号。主人公开动脑筋,展开合理大胆的推测,最终破解了密码,找到了旧时海盗隐藏的宝藏。坦白地说,爱伦·坡在这篇小说里运用的破译密码的方法,在今天看来是最基础、最简单的一种。但这却开启了一种全新的谜团模式,后来小说中出现的种种匪夷所思的密码、死亡留言等等,全部是《金甲虫》的衍生品。柯南·道尔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了《金甲虫》,创作了脍炙人口的福尔摩斯故事——《跳舞的人》。值得注意的是,爱伦·坡本人对破解密码几近疯狂地痴迷。他曾经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承揽密码破解业务。据说,爱伦·坡因此收入不菲。
《就是你》则是一篇典型的辨别真凶的故事。在这篇小说里,爱伦·坡对情节的结构十分精妙: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嫌疑人A,结尾时刻,B却突然成了真凶,所有人惊讶不已。在侦探小说中,情节的误导和逆转是非常重要的桥段和技巧,而真凶的意外性则直接关系到作品是否成功——关于这些,爱伦·坡的《就是你》无疑指明了方向。
《失窃的信》是和《莫格街凶杀案》齐名的经典作品。王室发生了大事件,贵妇人的私人信件落到了大臣D先生手中。如果贵妇人的丈夫看到了信里的内容,后果将不堪设想。她雇佣警方做了所有尝试,都无法从老奸巨猾的D先生手中取回书信。万般无奈,贵妇人只能委托杜宾出马……这篇作品有两个不可磨灭的贡献。第一,巧妙地利用了人类的心理盲区。“人总是格外关注远在天边的大事,对于眼皮底下天天看得到的小事,却总是不屑一顾的”——杜宾的台词很恰当地解释了“心理盲区”的存在。广义地讲,所有的侦探小说都是在利用心理盲区制造谜团。真相往往近在眼前,而且非常浅显;但当局者总是被凶手制造出的种种光怪陆离的假象迷惑,放弃真相,纠结于虚无缥缈的表象——侦探小说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生存发展的。第二,塑造了侦探小说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反面角色。D先生出现的意义不亚于杜宾的登场。试想,如果侦探小说是一种侦探独大的类型文学,还会有今天的地位和成就吗?佛魔相生相克。只有有了等量级的对手,侦探的价值才能得到最大化地体现,侦探小说中才会出现一幕幕经典的斗智斗勇。对于反面人物的着力刻画,在今天依然是文学创作的必修课。这一点,爱伦·坡同样走在了前面。
五篇,只有五篇。爱伦·坡只用了五篇游戏之作,便为侦探小说确立了这么多无法超越的模式。为什么他可以在这样一种心态下创造出侦探小说?某种程度上,这是由于爱伦·坡性格上的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