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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洛天远有些着急,有些心慌,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没有听到洛天远的回应,宋晚晴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道:“天远,你是不是生气了?”

实际上,洛天远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

他不会跟人发脾气,尤其是女人,即便现在他真的不是很耐烦,可还是说道:“没有,”他不愿意说太多,只是以不轻不重的语气说,“我跟清若没什么,只是以前我的确嘱咐过她,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带走书颜,清若只是帮我在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我也有付钱。”

很奇怪。

如果是旁人说这种话,宋晚晴肯定不相信,但这话出自洛天远之口,她就相信了。

“恩,我相信你!”

毕竟是喜欢的女人,洛天远这一刻也表现出十足的耐心,与成熟男人的包容心,“今天也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我会替你跟清若道个歉。你回去时注意安全。”

宋晚晴挂了电话后,晕乎乎的上了车。

至于洛天远,已经开始为面前这一难题烦恼了。

该怎么跟女儿解释呢?女儿生气怎么办?

——

洛书颜的肚量很大。

在洛天远第一时间从公司赶回来后,就接她回了家,只是几步的距离。

很多年轻的爸爸对女儿似乎都更宠爱,洛天远也不例外,好友们都笑他是女儿奴,毫不夸张地说,那是洛书颜还没开口要天上的星星,只要她要,搞不好洛天远上天入地也要满足她的心愿。

洛天远对外温和,在创业工作上为人处事也足够雷厉风行,唯独面对女儿束手无策。

眼巴巴的跟在女儿后面,她走哪里,他跟哪里,毫无当爸爸的威严。

洛书颜打开冰箱,冰箱里有前几天洛天远买的蛋糕。

也不是谁过生日,就是她看到电视上有人吃蛋糕,随口说了一句,洛天远便特意去了省会城市一家最有名的蛋糕房,给女儿买了蛋糕,据说用的不是时下蛋糕店常用的植物奶油,而是比较罕见的动物奶油。上面点缀的水果都是宁城没有的。

洛书颜面上纠结,都这个点了,吃蛋糕无疑是慢性自杀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胖乎乎的爪子,默默地关上冰箱。

虽然她现在还小,才六岁,可也要注意饭量跟身材了!不然就爸爸对她这么个惯法,她要是不节制一点,以后肯定会成为胖子的。

“怎么不吃?”洛天远问她,“是不是不新鲜了?那要不要爸爸现在出去再给你买一个?”

洛书颜:“……”

她转过头来,很严肃的样子。

洛天远面露紧张,哪里还有一点点在外那运筹帷幄的模样。

如果洛书颜只是六岁,从身体到内心都是六岁,可能她对爸爸找女朋友会反对,会难过会不爽,可她内心并不是六岁,她也猜过自己的年龄,可能是潜意识的作用,她在面对爸爸时,不会把他当同龄人,而是发自内心的当成长辈,经过一番实验跟总结,她强烈怀疑,自己上辈子只活到了十四五岁。

为什么呢?

很简单,她也看过初中高中的课本,初三的她还看得懂,也总觉得自己学过,可高中的课本她就摸瞎,而且她看到十二三岁的初中生,也会觉得对方是小屁孩,但看到十四五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学生就不会那样想。

不过十四五岁也足够懂很多事了。

她还记得,她爸爸背着她给她做饭,也记得她生病时爸爸抱着她奔去医院,那时候她高烧不退,嘴唇上都开始冒泡,她爸爸急得都哭了,等她烧退了以后他也一夜未睡,她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个同学的爷爷摸了她一下,她恶心得不行,回家以后说给他听,一向温和有礼的他在盛怒之下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就往外冲。

他后来眼睛红红的,蹲下来跟她说,以后无论是谁,这样欺负她,希望她都说给他听。

她当时被他那阴鸷模样吓到了,还问他,爸爸是不是要杀人,坐牢怎么办?

他笑,却摸了摸她的头,语气沉沉,谁伤害书颜,爸爸就跟谁拼命。

六年了,对她来说,他也是最最重要的爸爸,她的爸爸还那么年轻,未来还那么长,她会长大,也许有一天她会独立,会有自己的家庭,难道要让爸爸一辈子都孤单吗?亲情代替不了爱情,她的爸爸也想有个人能靠一靠。

想清楚这一点,洛书颜很淡定的问他:“今天那个人是爸爸的女朋友吗?”

洛天远紧张,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宋晚晴还不是他的女朋友,不过这时候否认,似乎也不好。

处于天人交加的洛天远沉默了。

洛书颜哼哼道:“爸爸要敢作敢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咯。”

洛天远无奈,想起那天晚上的拥抱,点了下头,“是的。”

“哦!”洛书颜拉长音调,双手叉腰。

“你要是不喜欢爸爸交女朋友,那爸爸……”

洛天远话还没说完,洛书颜就睁大了眼睛,“那你是不是要跟女朋友分手,太过分了,我不认可这种行为。”

小女孩说话时声音清脆,可是说的话又是跟大人似的,洛天远倒是已经习惯了,不至于笑场。

对洛天远来说,没有人比女儿更重要。

“老洛同志,你还年轻,有女朋友也很正常嘛。”洛书颜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就像我以后长大了也会有男朋友嘛,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不会生气的,只要你找的女朋友不是那种很凶对我很差很过分的,我都可以的!”

这一番话,勾得老父亲差点都哭了。

洛天远很感慨,他女儿这么懂事,说的话多贴心啊……

诶,等等!

洛天远突然注意到她刚才说的话里好像有“我以后也会有男朋友”,他收敛了脸上的感动,盯着她,“男朋友?怎么回事?”

洛书颜:“……?”

大意了。

对于一个老父亲来说,恐怕并没有做好“有一天女儿会喜欢上一个臭小子,并且嫁给他”的心理准备。

——

洛书颜刚才走得匆忙,她写作业的时候习惯吃零食,桌子上还零散的摆着几颗奶糖。

沈宴收拾桌子时看到那奶糖上的公鸡,只犹豫了几秒,便将奶糖还有水果糖都收拾好,来到客厅,客厅的高脚桌上摆着一些透明的罐子,这都是洛天远在外地买来的,有奶糖,也有进口的水果糖,沈宴不爱吃甜的,这些糖罐子都是洛书颜的。

洛书颜不知道,每天都是沈宴在帮她收拾分类。

他将奶糖水果糖都分别放进属于它们的罐子里。

洛书颜也不知道,有一次原来县城里妈妈认识的朋友带了小朋友过来,那小朋友去偷拿罐子里的糖果,他瞧见了,气得不行。

“不准碰。”

“这是她的糖!”

第4章

即便现在是九十年代末,在宁城小学生的课业也不算繁重,甚至在洛书颜看来是很轻松的。

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正课有语文跟数学,思想品德跟自然也勉强算正课,初次之外便是美术、音乐与体育了。

早上七点钟起床,洛天远不知道是不是被她昨天那番言论给刺激了,明明找男朋友这种话从小朋友口中说出来是很喜感的,可在老父亲听来就很不是滋味了。他有时候工作很忙,由于小学离小区很近很近,这一块民风也算淳朴,他平常也很放心让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上学,今天他打算亲自送女儿过去。

现在小学除了星期一以外,都不会要求同学们必须穿校服。

星期一是要升国旗做操的,今天是星期五,洛书颜起床后打开衣柜,看都没看那老土的深蓝色校服,直接选了一条荷叶边的粉色连衣裙。

洛书颜在班上人缘不错,她发现了,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处于一种很别扭的爱美年纪,明明在幼儿园时很爱穿裙子的,结果上了小学都不爱穿裙子了,她之前上学时就听到一个家长在训斥孩子,说给她买了连衣裙一次都不穿,简直浪费钱!

虽然她现在也是六岁的小女孩,但她也不太懂女同学们的脑回路。

她的衣柜里大半都是连衣裙,洛天远每次出差,总会在当地的百货大楼去给她买最新款的童装,于是,从幼儿园开始,她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

她穿好衣服从卧室出来,正好看到爸爸在冰箱前犯愁。

洛天远在生活上不够细心,在洛书颜上幼儿园时,他也曾经想要为女儿准备爱心早餐,无奈在厨艺这件事上,他没有点亮技能点,做的早餐就算是亲女儿也不买账。从那以后,他就歇了这心思。

现在沈清若都将洛书颜的一日三餐都准备好。

洛天远一个大男人就好打发了,在外面随便糊弄两口就好。

不过今天洛天远还是很想当一回称职的爸爸,准备给女儿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无奈冰箱里没多少食材。

洛书颜看到爸爸这模样,顿时一个激灵,赶忙冲了过去,鼓着包子脸一脸正色地说:“沈姨说今天早上给我做拌面吃。”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爸爸下厨。

洛书颜仍然记得当初那焦得连母鸡都不认识的鸡蛋……

“……”洛天远站了起来,“那快去刷牙洗脸,吃完早餐爸爸送你上学。”

直到洛书颜来到洗手间,看着自己的粉色小牙刷上已经挤好了牙膏,还有点儿回不过神来。

洗漱完毕后,父女俩就去了隔壁,沈清若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只是她没想到今天洛天远会跟着过来,愣了一下,便道:“你等一下,我再去煮碗面条。”

洛天远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两人看似登对,实际上对对方都没有那种想法。

虽然有的人会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这二人都是为人父为人母的,并不想让孩子混淆概念,不是做给外人看,而是做给孩子看。

洛天远赶忙摆摆手:“不用,我等下自己随便对付一下,今天主要是送孩子上学。”

沈清若也没勉强,她并不是那种热情的人。

经历过种种以后,她不再去奢望别的东西,只想把儿子养大成人,尽管比起从前,这种生活已经算得上窘迫贫寒,可她心里特别安宁,每一天都很平静。

在宁城,本地人都习惯早餐是粉、面,沈宴几乎在这边长大,口味也很一致。

两个小孩一人一小碗拌面,还有沈清若昨天晚上熬好的绿豆水。

洛天远看了一眼沈清若面前的面包跟煎蛋,若有所思。

他不愿意去调查这孤儿寡母的一家,但沈清若举手投足间的气质,还有掩藏不了的习惯,无一不透露出她曾经养尊处优的生活。

沈清若注意到洛天远看自己,便笑着解释道:“我先前给他们准备面包煎蛋还有牛奶,他们都不喜欢。”

洛天远微笑颔首,“恩,书颜一岁就不愿意喝牛奶了。”

今天洛天远来这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跟沈清若道个歉,他了解宋晚晴,没什么坏心,就是有时候说话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她昨天在电话里气呼呼地,可见是跟沈清若发生了口角。

对于沈清若来说,无疑是无妄之灾。

思及此,洛天远面上露出一丝尴尬,他抬起手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倒也不必避讳两个小孩,毕竟他昨天已经跟女儿说清楚了。

沈清若见他这样,便知道他是因为昨天的事情不好意思,不由莞尔一笑,“昨天那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吗?”

她主动提及,洛天远不免松了一口气,却还是小心翼翼地看了女儿一眼,见女儿正专心地在吃面,他这才说道:“恩。不好意思,昨天我工作太忙,忘了提前给你打个电话。”

沈清若嗯了一声,“那以后这位小姐来接书颜,是不是可以……?”

洛书颜闻言竖起了耳朵。

她并不知道自己那老父亲不准备结婚的打算,他还年轻,现在谈恋爱,谈的时间长了,总是不可避免的就涉及到谈婚论嫁。

如果老父亲同意昨天那位小姐接她出去玩儿,是不是代表那美女有成为她后妈的可能?

洛天远自然是放心宋晚晴的。

宋晚晴为人单纯,高兴跟不高兴都写在脸上,只是,比起作为某人的男朋友,洛天远更在意的是父亲这个角色。

女儿还小,什么都不知道,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如果有人单独面对她,以他朋友的身份带走她,那样的后果他能承受吗?

洛天远摇了摇头:“不了,书颜还小,还是谨慎一点好,不能让她觉得可以随便跟人走。”

洛书颜悄悄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爸爸啊爸爸,我才不是一个棒棒糖就可以骗走的小孩。

沈清若笑了笑,“那你要跟你的朋友好好解释一下,可能她会觉得你在防备着她。”

“恩。”

表面在吃面、实则偷听大人说话的并不是洛书颜,还有沈宴,他看了一眼妈妈,抿了抿唇,有些不爽。

上午有四节课,为了保证十一点多就能放学,早上上学的时间也很早。吃完早餐后,俩小孩各自背着小书包,跟在洛天远身后出门了。

虽然小区离学校实在很近,可当洛天远下楼时,看着大片的根本没派上用场、已经被老婶婶们占了在唠嗑的停车位时,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早就按捺不住享受生活的冲动买车了,哪至于下雨天还得淋一身雨,他赶上了好时候,当年正好闲不住倒腾买卖赚了一笔钱,买了认购证,现在俗称发财证,都说92年股票认购证造就了当时股市的第一代大户,这话没错,洛天远当时拼了全部身家,还借了不少钱,尽管当时的认购证只对当地户口,可办法比困难多,还是被洛天远钻了空子,他买了不少认购证,发了一大笔财。

毫不夸张地说,宋晚晴家在宁城明面上是首富,其实洛天远现在的身家并不输给宋家,只是他比较谨慎,有句话说得好,闷声发大财,他有了软肋,无论哪个年代都不缺亡命之徒,宋家在宁城根基深有人脉,可即便如此,宋晚晴的哥哥小时候竟然也被绑架过,险些撕票。

洛天远怎么可能让心尖上的女儿受到一点点伤害,于是只能隐藏自己,竟是连一辆小轿车都不敢买。

他不由得自嘲一笑,有钱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花,真是有够憋屈。

洛天远掩饰得很好,除了沈清若这个细心的人发现一些端倪,洛书颜都没察觉出自己竟然升级成一枚富二代了。

现在学生之间还没有攀比成风,洛书颜也不觉得自己家里有钱。相反她还觉得自己的老父亲实在不会过日子。

她是隐约知道,爸爸一个月工资也就近千,在宁城也算是高收入了,他几乎将所有的工资都花在她身上,出差一趟又是买裙子又是买零食,她说不要还不行。就连楼上的奶奶都摇摇头这样评价他,长得好、学历高、热心肠,就是太不会过日子了!

她怀疑,家里都没有存折这样东西……

如果不是爸爸为人仗义,名下还有两套房子,洛书颜都要为他们父女俩的未来担忧了。

洛天远倒是想了个法子,一手牵着洛书颜,一手牵着沈宴走出小区后,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书颜,这秋天过了就是冬天了,爸爸在想,要不要借点钱去买一辆二手车,我问过了,不算很贵,你觉得呢?”

洛书颜惊呆了。

要知道现在也不是没人开小轿车,但都是富豪级别的,他们家什么情况啊,居然要借钱买二手车??

她诧异的抬起头看向爸爸,心想,男人果然都是一样,有女朋友就想买车,真是飘了飘了!

洛天远没等女儿回答,又问沈宴,“沈宴,你觉得呢?”

沈宴想了想,点了下头,“挺好。”

省得洛书颜在街上看到轿车就移不开眼。

第5章

好什么啊!

洛书颜狠狠地瞪了沈宴一眼,又看向爸爸,劝道:“爸爸你一个月工资才多少,车那么贵,不是我们这种家庭能买的,而且我们家也不需要车啊,家里离学校这么近,走路十分钟就到,你去公司有公车坐,还可以骑自行车!”

有那个钱还不如多买一套房子呢。

当然这话她不敢说,毕竟小学生就算再懂,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现在人们对买房子没什么执念,也没多大想法,都认为有地方住就行,为儿女囤一套房那都算思想超前了。现在他们家里都有两套房了,还没算镇上的房子,再买房子显然不现实,爸爸也不会同意。

宁城不比京市、沪市那样的大城市,人均工资水平也不高,像洛天远这种明面上一个月拿近一千的人,在这座小城都不算多数。

现在猪肉三块钱一斤,大米七毛一斤……九十年代末很多家庭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改善,吃肉也不是稀奇事,可由这个物价也可以推算出洛天远的工资,足够洛家父女过得不错了,稍微会打算一点,每个月还能存不少钱呢!

洛书颜也大概知道男人对车的狂热。

不说洛天远了,就是班上那群男孩子也喜欢玩具车。

可他们家是什么情况?车明显就不是他们能消费得起的。

洛天远懵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等回过神来时,哭笑不得,却也有一丝丝心酸。他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女儿能有好的生活吗?不就是为了让女儿过得快乐吗?

本来他只是这样一说,现在反而更坚定了买车的想法,对外,他可以说卖了房子买车,正好他也想跟沈清若商量一下,将现在他们娘俩住的房子便宜卖给他们,总不能一直租房住。

宁城虽然是他的家乡,可他知道,他跟他的女儿不会一直呆在这里的,等他足够强大了,等女儿大一点了,他会带她离开这里,去更大的城市。

洛天远一路无话,等到了小学门口时,他蹲了下来,跟洛书颜说道:“爸爸已经想好了要买车了,钱爸爸会去凑,等天气不好时,爸爸可以开车接你放学,多好。”

洛书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蹲在她面前的洛天远,今年也才二十七八岁,他长相帅气,气质也干净,穿着最普通的短袖也好看,也难怪他带着个小拖油瓶在感情市场上仍然热度不减,光从外貌气质来说就是比起电视剧里的男演员也不逊色。

大家都说他年轻着呢,跟他一样大的叔叔都没结婚。

他是一个父亲,可也是一个人,是人就有喜欢的东西,就有兴趣爱好,他不抽烟不喝酒,几乎将所有的钱都花在她身上,现在他想买一辆车,难道她这个当女儿的也要阻止吗?

总感觉自己好像很不孝顺的样子……

“那好吧。”洛书颜一脸郁闷的点头。

谁叫老父亲喜欢呢。

还能咋地,答应呗。

洛天远被她这表情逗笑了,探出手捏了捏她的脸,“那爸爸就去打听二手车了。争取在国庆节之前搞定,正好带着你跟沈宴出去玩一圈。”

沈宴拉着书包带子,表情淡定得很。

同学们陆陆续续的进入校园,有高年级的学生在校门口检查有没有戴红领巾。

洛书颜慌了神,“我忘记拿红领巾了!”

管得可严呢,没有戴红领巾的同学不准进校园,还得记名字,因为学校门口的摊贩抓住了商机,除了卖卖冰袋辣条、果丹皮唐僧肉以外,还卖红领巾,每天早上总是会卖出去不少,一条红领巾不贵,小学生也有能力买下来,总比迟到记名字好。

洛天远刚走没一会儿,洛书颜正准备从口袋里拿钱去买红领巾时,沈宴探出手提住了她的书包。

明明他才比她大半岁,却已经高出了一个头。

洛书颜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他,就听到他说:“给你拿了,别买。”

“……哦。”

摊贩错失一桩生意,果断地将渴望的目光转移到别的小倒霉蛋上。

沈宴从书包的一侧拿出一条红领巾,顿了顿,有些嫌弃的塞给她,“才开学多久,你起码买了十条红领巾了。”

记性差得很。

洛书颜轻哼了一声,一边系红领巾一边小声说道:“有备无患嘛。”

刚开始她觉得系红领巾有些幼稚,哪知道班上的小萝卜头在收到老师发的红领巾时骄傲极了,都觉得自己向少年队员迈了一大步,这年头三四年级的作文里,一句“我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算是标配,可见对小学生来说,红领巾就是荣誉的象征。

这个红,是战士们鲜血染成的!

两个人一块儿往校门口走去,高年级的同学看到他们戴了红领巾也没说什么,就放他们进去了。

宁城小学并不是很大,走进去一旁的墙壁上贴着瓷砖,瓷砖上都是画,有世界地图,还有一些名人名言,最醒目的便是那一句“落后就要挨打”。

两人不在一个班,沈宴都没跟洛书颜打一声招呼就径直从教室后门走了进去。

虽然还没到期中考试,不过他是个读书的好苗子这件事老师们都知道,很偏心的把他安排在教室最好的位置。

一年级一共有五个班,沈宴被分在了一班,洛书颜在二班。

洛书颜长得可爱漂亮,吐字清晰,学习也不错,颜控的班主任就认命她为班长。

课间十分钟,男生们都凑在一块儿玩弹珠,女生们则四个一组跳皮筋,洛书颜刚开始对这种课外活动是毫无兴趣的,尽管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她觉得这种小孩子玩的游戏已经不适合她了,可身为班长,人缘太好了,总是有人邀请她,她不愿意不合群,再加上现在还有着婴儿肥,每天吃得也不少,是应该安排上运动项目来燃烧卡路里了。

洛书颜一头长发扎成两个辫子,穿上粉色连衣裙,跳皮筋的样子活泼又可爱。

不知道是不是她带动了穿裙子的风潮,班上已经有几个女孩子穿起了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