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开始,公子襄就喜欢上了登山。别人登山是为享受沿途那绚丽的风光和艰难险阻的乐趣,公子襄却只沉溺于登顶后一小天下的心旷神怡。在黄昏时分登上屋后那座无名小山,欣赏西天那艳丽的红霞渐渐变成蒙眬模糊的墨雾,成了公子襄每日的习惯。俯瞰山脚下那些玩偶般的房舍,蝼蚁般的人流,让人不由觉出天地之恢宏,人之渺小。遥望着山脚小镇中那些忙忙碌碌的同类,公子襄不禁感到悲哀,人的一生难道就只为三餐一睡忙碌?在忙碌中走向坟墓?

当晚霞最后一丝余晖也彻底隐去后,公子襄这才翻过身来,以手枕头仰躺在山顶,浩瀚无垠的夜空中,月色苍茫,繁星似锦。公子襄心情出奇的宁静,只有遥望深邃不可测度的天幕,他的心中才有这种赤子般的宁静,思绪也才不染任何尘埃。

远处传来“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像是某种四脚动物在山林中奔驰,公子襄慢慢坐直身子,转望声音传来的方向淡淡问道:“阿布,是你吗?”

月色蒙眬的山道上,渐渐现出一匹硕大无朋的獒犬,乌黑的皮毛上尽是凌乱斑驳的旧疤痕,一道道令人触目惊心,令它看起来更见威猛。见到主人它不像别的狗那样围着主人摇尾乞怜,而是高傲地昂着头,在一丈外静静站定,用微微泛光的眼眸默默与公子襄对视。那神态突然让公子襄觉着它有些像自己,自傲、孤独、不屑与他人为伍,甚至连它那身触目惊心的伤疤也有几分像自己,大概当初收留这条奄奄一息的野狗,就是觉出它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吧?公子襄这样想道。

“是筱伯回来了?”公子襄懒懒问。阿布不可能回答主人的问题,只是吝啬地摇了一下尾巴,那神态似乎对主人摇摇尾巴都是一种难得的慷慨。公子襄见状笑了起来:“阿布,你就不能多一点表示?好歹我每天都管你吃喝,可没亏待过你。”说着公子襄站起来,遥望山腰喃喃道:“咱们回去吧,希望筱伯这次能给我带回点儿值得期待的东西。”

半山腰有一幢朴素而精致的小竹楼,外观正如公子襄衣着一般,简约而不失温雅,于平平常常中隐隐透出一种大家气象。公子襄回到竹楼后,立刻躺进竹制的逍遥椅中,似乎多站一会儿都是一种受罪。竹楼中,那个风尘仆仆的老者早已等在那里。

“公子,这次我给你带回了些好东西,请过目。”面容慈祥的筱伯说着把褡裢中的信封一件件拿出来摆在桌上,然后一一打开信封,从内抽出一叠叠银票摆在桌上,看那些银票的花纹式样,都是全国最大的通宝钱庄五百两以上的大额银票,一张就够寻常人家几年的开销,公子襄却连眼帘都没有多眨一下,甚至没有正眼看那些银票一眼,只是意态萧索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筱伯对公子襄的反应早已习以为常,也不在意,又从褡裢中拿出一个样式古朴的盒子笑道:“金陵苏家这次倒是下了工夫,除了银子,还弄来了失落多年的九龙杯,公子要不要看看?”

公子襄接过盒子,只见盒内是一只小巧的金爵,筱伯立刻在爵中倒满清水,只见金爵内壁镂空刻有九条栩栩如生的小金龙,随着清水的荡漾,小金龙便如活过来一般在杯中游动,公子襄见状哑然一笑:“不过是件奇巧的玩意儿罢了,也没什么稀奇。”

筱伯见公子襄没看在眼里,忙把那些信封中的帖子一一拿出来递给他,见他信手翻看着,脸上渐渐有不耐烦的神色,筱伯便笑笑说:“还有一样东西,不过老仆却没法拿出来。”

公子襄眉梢一挑:“是什么?”筱伯脸上的神情有点儿古怪,犹犹豫豫地道:“是……是一位姑娘的处子之身。”

公子襄怔了一下,突然失笑道:“筱伯你糊涂了?什么样的女子我没见过?”筱伯忙道:“我也是这么说,可那位姑娘不知得了谁的指点,打听到老仆的行踪,苦苦哀求老仆多时,老仆被她缠不过,一时心软,只好勉强答应把她的帖子给公子带来。她还有一幅肖像画也托老仆带来给公子过目。怕公子怪罪,老仆也不敢拿出来,公子若无意,老仆这就回了她。”

公子襄没有回答,只静静地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筱伯以为他已睡着,不由小声嘀咕了一句:“老奴还是回了她吧。唉,只可惜一个孤苦伶仃的弱女子,遭逢如此大难,还带着个六岁的弟弟,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筱伯你又在嘀咕啥?天下可怜人无数,咱们帮得过来吗?”公子襄闭着眼叹了口气,最后还是睁开眼道,“把她的帖子拿来我看看吧。”

筱伯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忙从怀中取出一封信和一个小卷轴递了过去,小声解释道:“这是她自画的一幅肖像和她的帖子,公子请过目。”

公子襄接过信封和卷轴,看也不看便把那幅画着那女子肖像的卷轴凑到烛火上。望着卷轴无声地在公子襄手中燃尽,筱伯奇怪道:“公子既然对她有兴趣,何不先看看她的模样?若是没兴趣,又何必要看她的帖子?”

公子襄眼中闪过一丝隐痛,默然半晌方喃喃道:“你以为我今生还会看上别的女人吗?”筱伯悄悄叹了口气,黯然摇摇头:“公子还是忘不掉她?”

公子襄苦涩一笑,跟着一甩头,一扫满面颓唐,朗声道:“这女子既然敢画像自荐,想来对自己的容貌有十分的自信,不看也罢。只要她的事有足够的挑战性,我倒也不妨帮她一回。”

筱伯疑惑地挠挠头,问道:“以前也有人以美色献公子,公子从未放在眼里,这女子模样公子还未见过,何以便接下她的帖子呢?”

“这不同,”公子襄浅浅一笑,“以前那些俗客都是用别人的女儿献我,如今这女子是自献其身,自然不同,显然她更需要帮助。”说着公子襄撕开手中信封,展信草草看了一遍,白皙温雅的脸上渐渐布上了一层严霜,连连冷笑道:“有趣有趣,想不到这事还如此有趣。”

他最后看了看落款,轻轻念道:“尹孤芳,这名字有性格,我喜欢。”说着公子襄抬起头来,对筱伯点点头,“告诉她,这帖子我接了!”

“好的!”筱伯高兴地搓搓手,跟着又笑道,“说到有趣,我这次还真碰上了件有趣事。”

见公子襄盯着自己,筱伯忙道:“我在望月楼见那些顾客时,一个在赌场出千的笨蛋让人撵得在十字街口来回跑,大概是给吓傻了,居然不知道往远处逃,生生累死在十字街口。”

见公子襄眼里露出探询的神情,筱伯忙把看到的情形仔细讲述了一遍,最后摇着头叹道:“真是有些奇怪,那家伙在十字街头来回奔跑不说,还沿着一条固定线路,一路上洒下的血多得吓人,就像一个大大的‘口’字。”

“口?”公子襄皱起眉头,筱伯忙解释道:“是啊,还正好在十字街口中央,不偏不倚。”公子襄神情渐渐凝重起来,默然片刻后突然轻叹:“筱伯,你一定要查查这个人的来历,咱们差点儿错过了别人用性命带来的警示。”

“警示?”筱伯一脸疑惑。公子襄点点头,在茶杯中蘸了一点儿茶水,然后在桌上比划着说:“你说他一路洒下的血迹像个大大的‘口’字,还刚好在十字长街中央,是这样吗?”

“没错!”筱伯望着那个“口”字,依然一脸疑惑。公子襄蘸着茶水把“口”字的四条边一一延长,“口”字就变成了一个“井”,他点着那个字叹道:“十字街头中央的‘口’不就是个‘井’?而他又像困兽般在这‘井’中来回奔跑,你说他是要告诉我们什么?”

“陷阱?他是说自己落入了陷阱?”筱伯恍然大悟,跟着又连连摇头,“不对不对,你怎么肯定他是要向咱们传递信息,而不是向旁人?这一切也许根本就没任何意义,只不过是种巧合也说不定。”

“我能活到现在,就是从来不相信什么巧合。”公子襄正色道,见筱伯露出深以为然的表情,他才接着解释说,“首先,只有你定期要到望月楼三楼的牡丹阁见顾客,这在江湖上已经不是秘密,他留下的血迹也只有从上方俯瞰才能让人联想到那是个‘口’字;其次,他是先在赌坊中故意用低劣手段出千,让人揭穿遭到追砍,把事情闹大以吸引你的注意,同时也表明他自己的身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是说自己是落入陷阱的困兽,而是警告咱们小心陷阱,不然无法解释他为何会失血过多死在当场。他一定是被人所阻,无法把警告亲自带给你,他是用自己的性命来向咱们示警啊!”

说着公子襄抹去桌上那个“井”字的四条出头的边,“你看,这个鲜血写成的‘口’字若不把它当成一个字来看,像不像一口井?”

“没错!”筱伯恍然大悟,“难怪他的举动如此古怪。可惜,他没有告诉咱们谁在给咱们设陷阱,又在哪里给咱们设陷阱!”

公子襄拿起桌上那几张帖子若有所思地自语:“这陷阱一定就在这些帖子中间。”说着他把每张帖子都细细地翻看了一遍,然后把帖子递给筱伯,“我想,这个陷阱一点不难猜。”

筱伯接过帖子也细细看了一遍,终于恍然大悟:“没错,几乎所有的帖子都指向同一个地点——金陵!”

正文 第二章 请客

九月的金陵城依旧像个巨大的蒸笼,潮湿闷热得令人意乱心烦,四下里除了喧嚣单调的蝉鸣,几乎听不到别的声音。正值烈日当空,除了蝉虫,所有活物都自然而然地躲到树阴里避暑,这样的天气本不是请客的好时候,但沈北雄却偏偏在这个时候请客。

沈北雄喜欢请客,尤其是请那些即将成为自己口中猎物的客人。在他眼里,宴席也是杀戮场,杯来盏往的酒桌也是江湖,甚至比刀光剑影的江湖更让人迷恋,更让人动心,更让人心甘情愿为之付出一生。

“主上,客人们都到齐了,候在门外呢,是不是请他们入席?”

听到外面随从的禀报,沈北雄凝定幽寒的眼眸中终于闪出一丝笑意。这完全在他意料之中,想三个月前,自己作为初到金陵的外乡人,即便腰缠万贯,在奢华自大惯了的金陵商贾眼中也没人真正看得起自己,不过在三个月后的今天,就算天上落着刀子地上燃着烈火,接到自己请帖的这些商贾也必定会来,他们不敢不来!

“不忙,让他们等会儿。”沈北雄淡淡吩咐道,待随从退下后,他这才从冰盘环绕的太师椅上站起来,好整以暇地来到窗边,透过竹编窗帘的缝隙瞅瞅外面,从这座金陵最富丽堂皇的天外天酒楼的三楼窗口望去,刚好可以看到酒楼的大门。只见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已聚集了数十个衣着华丽的商贾,众人全然不顾天气的炎热,正在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着什么,远远可见众人脸上都隐隐有一层忧色。沈北雄见状微微一笑,一伸手,立刻有丫环递过一杯冰镇酸梅汤,他接过来一边细细品着,一边面带微笑欣赏着楼下这一幕。诚心请客却不让客人进门,沈北雄大概算是第一人。

直到一杯酸梅汤饮完后,他才对门外淡淡吩咐道:“让他们进来吧。”

酒店的大门终于打开,众人不及客气就连忙冲进稍微凉爽点儿的酒楼。估摸着众人俱在二楼落座后,沈北雄这才施施然从三楼下去,一进二楼的酒宴大厅,他便面带微笑团团一拱手:“让诸位老板久等,北雄甚感惭愧。”

众人纷纷站起来还礼,同时细细打量来人,虽然“沈北雄”三个字在金陵如今已是炙手可热,可大家还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位短短三个月就征服了金陵商界的传奇人物。只见他面色紫黑,五官轮廓异常突出清晰,颔下有稀疏短髯,虽年过四旬,却有一双比年轻人还清亮幽寒的眼眸。那高大健硕的身材,全然没有寻常商贾的富态和臃肿,完全不像是一个商人。众人正打量间,却见沈北雄皱起眉头,突然回头呵斥随从:“如此炎热的天气,宴席间岂能没有冰盘?快着人送上来!”

随从立刻诺诺而去,不多时便有身披轻纱的少女鱼贯而入,人人手捧冰盘围着大厅摆了一大圈。众人顿感凉爽异常,同时心中又是一阵惊异。大富大贵之家窖藏有冰块不稀奇,沈北雄不过是来金陵仅三月的外来客,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冰块,在这等小事情上都不马虎,显然是有备而来。

“诸位老板,天气炎热,本不该在这等时候要大家前来赴宴,不过幸好在下还有冰镇的吐鲁番葡萄美酒和几味清淡小菜,倒也可以聊以赔罪。”沈北雄说着拍拍手,立刻有衣着清凉的美貌侍女捧着酒菜鱼贯而入,悄无声息地在桌上铺陈开来。见到那些酒菜众人又是一阵惊叹,这些见惯大场面的巨商富贾,只需闻闻酒味就知道那是窖藏了六十年以上的吐鲁番葡萄酒,这样的酒有一小坛已是稀奇,对方却一下子拿出了两大桶,只看那半人多高、合抱粗细的木桶模样,一桶酒就该在百斤上下。再看那几味小菜,都是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草草,或拌或炒或做汤羹,全都鲜嫩得像刚摘下来的一般。有人忍不住悄声询问身后侍立的婢女,才知道那是用天山雪莲、长白蕨菜、大理优昙花、辽西茴茴草等做成的。众人这下更加吃惊,这些东西单独一样倒也不稀奇,但放在一起做成宴席就很罕见了。尤其像大理优昙花、天山雪莲之类,花期既短又极难保鲜,离开故土则又无法成活,所以即便见过大世面的这些金陵商贾,也从未见过它们新鲜时的模样。有人心存疑惑,便虚心请教主人:“沈老板,不知这些花草是如何保鲜的呢?”

沈北雄笑着摊开手:“我也不知,这等小事我从来都是交给下人去做,我只告诉他们我的需要,他们自然会为我实现。”说着他转向身后的婢女,“去把白总管叫来,让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些花草如何保鲜,也让诸位老板可以依法炮制,随时可以享用这些清淡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