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李风雅愁的,他是真不愿意和张总这样高端洋气的人打交道。
大过年的,头发都掉了一把,谁知此时,“老天爷”却给了他一个机会。
张总的儿子正在念初中,当地民风比较彪悍,初中小男孩经常是一语不合就能在路边抓挠着打起来,李风雅见到那小子时,他正被七八个小混混围着。
李风雅发财不忘本,逢年过节愿意和他的民工兄弟们混在一起喝酒吃肉,当时身边有好几条喝得微醺的汉子。但小混混打架,李风雅他们早看惯了,老李这把年纪,不再会路见不平一声吼了,他原本视而不见地要径直经过。
谁知就在这时,脑残的受害人大声自报身份:“我爸是大老板,我表叔是当官的!弄死你们,信不信?”
魏谦整天给李风雅施压,让他去接洽张总,巨大的压力几乎把李风雅弄出神经衰弱来了,他原本就对张总念念不忘,一听这话,本能地停下了脚步。
民工兄弟们跟着停了下来,伸长脖子看着。
老李思量了片刻,伸手一指:“大过年的,这都干嘛?让他们别打了!”
他一声令下,尽管没人动,几个小混混见此阵容也先害怕了,互相看了一眼,打了个呼哨,跑了。
老李装作和颜悦色地把“受害人”拉起来一问,真他妈是闭眼就有人给递枕头,这二头巴脑的小子就是张总那宝贝儿子!
那龟儿子蹦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直眉楞眼地伸手一搭老李的肩膀,没大没小地说:“哥们儿,谢谢啊!以后你就是我大哥,有什么事我罩着你!”
李风雅心说:“这小兔崽子肯定缺心眼。”
脸上哈哈一笑,豪情万丈地说:“不算事,都是缘分!”
三胖得知后,对魏谦感慨说:“老李那孙子挺有两下子啊!能来事还有运气,福将。”
魏谦的声音被他自己咳嗽得嘶哑极了,然而一点也没有妨碍他高深莫测地对三胖冷笑,他说:“那帮打人的小崽子是我雇的。”
三胖:“……”
为防止他们出现显得刻意,张总那头,一直是老李在接触。
而邪魔歪道的小手段只是辅料,真正打动了张总的是以老李的名义递上去的一纸框架协议。
表面上这个协议是老李和张总双方的,老李出资占股25%,同时约定垄断了上下游的工程,张总作为明面上的大股东,占了剩下的股份,负责整个的项目操盘。
但张总没钱啊,于是这里引入了第三方的隐形股东,李风雅直到这时,才把魏谦他们介绍给张总,魏谦和张总之间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在整个项目的框架协议上和张总一方绑定,老熊作为不记名的实际股东,负责出钱,张总作为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全权负责整个项目包括拿地、走手续和销售全部的操盘工作,末了享受15%的分红权。
张总他们空手套白狼,玩了一回在当时极其前沿的“轻资产”概念,减轻了风险的同时,最吸引张总的,是他可以把周边住宅和商业街弄成一个整体。
他之所以怎么也不肯卖商业街,就是希望能弄出这么一个地标性的、品牌的东西,张总是个个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他做梦都想在市中心挖出一块地,弄出一片他自己的王国一样的极具个人风格的建筑,可惜过于精雕细琢,才导致之前的项目周期拉得太长,乃至于资金链崩断。
交给他来操盘,在张总看来,比仗着关系摆弄个土地收点溢价,让他热血沸腾得多。
他和魏谦一拍即合,月底就拿下了用地协议,期间魏谦和三胖也没闲着,借助着张总这根桥,把所有的关系门路用酒瓶子铺了过去,平均一天两到三顿的酒,每天晚上回宾馆第一件事必然是吐个死去活来。
同时,跟着张总跑前期,盯规划,半夜爬起来研究一摞一摞的法律条款,草拟各种协议,送交专业人士审阅,各种测算和现金计划修改了一版又一版,打印出废稿摞起来足有两尺来厚。
跟着魏谦这个工作狂,三胖那声称和节操一样永垂不朽的肥膘竟然一个月去了十斤,腰带松了个扣眼。
老熊也没想到,三千万,竟然让这俩孩子活生生地给啃下来了。
而魏谦原本是想一直跟到项目开始预售、资金大笔回流的时候,反正大四下半学期也没课了,他交论文答辩的时候露个脸就够了,不过没想到最后还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死胖子一语成谶,他的肺真的漏气了,咳嗽了一冬天,不负众望地转成了肺炎。
最后被老熊亲自赶来给拎了回去,扔在家里休养。
魏谦非洲难民一样地回了家,被宋老太逮着了大呼小叫的机会,连着给吃了三天炖鸡,弄得他看见砂锅直恶心。
他这次回家,直觉魏之远不对劲,然而乍一看又和以往一样懂事用功,魏谦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
到了周末,魏之远估摸着他的隐形同伙宋小宝要和大哥反应情况了,所以早早地如往常一样出门去上额外的课,把发挥的机会留给小宝。
宋小宝果然不负所望,心里憋不住话很久了,魏之远一出门,她就偷偷跑过去跟魏谦说:“二哥可能是要得自闭症。”
“……”魏谦,“你还是看动画片去吧。”
“真的!”宋小宝指天发誓,“不骗你!不信你去他屋里看看!”
魏谦:“多大人了他还自闭症,不愿意搭理你就是自闭啦?我也懒得搭理你。”
宋小宝和熊嫂子说好了,周末去她那学舞蹈,耽搁不了多长时间,眼见大哥一点也不把她的话当回事,她跳起来拖起魏谦,死乞白赖地推着他一路到了魏之远屋门口,拧开门:“你自己看啊!不跟你说了,讨厌!我走了。”

第四十一章

  魏谦对魏之远屋里有什么,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魏之远那种越来越单薄的性格一度曾经让他挂心,但他仍然认为,那小子已经这么大了,一切都应该知道分寸。
在魏谦眼里,小宝和小远总是不一样的。
宋小宝毕竟是女孩子,让魏谦去理解她,实在是有些困难。她长得太显小,性格也不见得有多大人,魏谦有时候其实也知道,她也勉强能算是大姑娘了,好歹是知道要脸要面了,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没遮没拦地随便说随便骂,可却总忍不住把她当成小孩看。
对魏之远却不存在这个问题。
魏谦看见他,偶尔会想起自己像他那么大时的光景,很奇怪的,他只会觉得魏之远“年轻”,却越来越不会觉得他是个孩子了。
既然不是孩子,他也不想显得很多嘴。
所以魏谦打发走了宋小宝,就从外面带上了魏之远的屋门,径自走了。
晚上魏之远回来验收二货少女宋小宝的丰功伟绩,结果推门一看,就知道屋里没人来过。
他在屋里留了几个扣,用来判断他不在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事。再里头的就不说了,比较清晰明了的屋里有俩——早晨他走的时候,书桌前的椅子是故意歪着放的,方椅子腿正好卡着一条地板缝,地板缝是他的参考刻度,如果有人要翻他的的书柜,必须会把那把怎么都碍事的椅子摆正或者挪开。
还有就是屋里面那一侧的门把手上被他贴了一层非常薄的塑料膜,塑料膜就像手机屏幕,平时会沾上人眼看不见的细小灰尘,所以手抓上去就会留下肉眼可见的清晰的指纹,有人进了他的屋再出来,当然要拉门把手,就会留下痕迹。
而椅子没有移动过,内把手和他临走时一样干净。
只有门缝里拴着的一根头发被拉扯断了,如果门是被轻轻推开的,头发会掉下来,直接崩断,代表有人蛮力推开过他的门,不大可能是大哥,多半是宋小宝那个冒失鬼干的。
而大哥……他大概是扫了一眼,赶走了小宝,又把门给他带上了。
至此,早晨发生了什么事,居然愣是让魏之远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魏之远的心情瞬间就变得很复杂——他不是什么掏心挖肺的人,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甚至是有点独的,与人交往大多是面子活,真心实意的时候少。
尽管他有刻意引导的成分在,可毕竟是感情上白纸一张的少年人,当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展示给大哥看的时候,始终是不可避免的心怀惴惴,羞赧乃至于有些忧虑的。
可魏谦竟然不看!
大哥的好奇心是都被狗叼走了吗?
魏之远有种深深的感情被浪费的感觉,无处着力同时,他也不免有些心情微妙。
如果是小宝变得很不对劲,大哥也会在打开的门口止步吗?当然,小宝是女孩,肯定不大方便,可如果……她是个男的呢?
魏之远缓缓地摆正了自己的椅子,在书桌前坐下。
魏之远和小宝两个人,一个省心一个不省心,大哥于情于理肯定是要多看着那个不省心的一点,而这会让两个人都不舒服,小宝认为哥什么事都针对她,整天找她麻烦,一点也不自由,而魏之远……
他觉得自己非常矛盾,当他为了那个人而尽可能地让自己尽善尽美的时候,那个人却反而不关注他了。
魏之远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无理取闹,他也知道自己的心是乱的,可他无法平静下来。
如果他能平静下来,如果他能不再让这件事那么如鲠在喉地折磨他,恐怕那也不是什么割舍不了的感情了。
但凡他还有一丝理智,他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去扑这把火。
然而魏之远毕竟是个行动主义者,这条路走不通,他很快找到了第二个机会。
魏谦正翻一份报纸的时候,魏之远从旁边经过,状似无意中指着某文艺版面上推荐的书目说:“这个挺好看的,我有,哥你看吗?”
魏谦正在家里待得无聊,欣然接受了这份推荐。
魏之远把书拿给了他,耐心地等了一阵子。
魏谦对书籍没有任何尊重的概念,从来是看完随手一丢,要看时到处乱找,看到哪里就在哪折一个大角……和他对待袜子的态度差不多。
对魏之远而言,他的进度非常容易观测。
等魏谦看完一本以后,魏之远又适时地如法炮制,拿了第二本给他。
魏谦鲜少有闲暇能坐在家里安安静静地看书,这让他回想起高中那两年坐在教室里的日子……那差不多是他一辈子最轻松的日子了。
而魏之远知道,再一再二不再三,再有一次,魏谦看完就会不问自取地到他屋里拿了。
……过了两天,魏谦果然如他所愿地自助了。
开始他是把书塞回去再随便抽一本,这么过了一个礼拜,魏谦逐渐把魏之远的房间当成了阅览室——魏之远那比他自己那屋干净整洁。
魏谦发现他的弟弟收藏的书非常玄,有一些是艰涩难懂的外文译本,云里雾里的叙事风格和狗屁不通的翻译,都会对阅读造成障碍,显得非常枯燥。然而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却绝不是因为晦涩难懂,一定有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