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形纤弱,远不如宋锦明艳,但长发披肩,也颇有几分文艺气息。
“这首诗简直就是写到我心里。”温小雅含情脉脉的看着程建军,回想起那一幕:“那时候,你在桥下走过,我正站在桥上,一眼就看到了你。”
她没说的是,当时程建军旁边还站着宋锦。他低头和宋锦说话,那一幕看着是那么的和谐与美好,让她心生艳羡并深深的嫉妒为什么站在他身边的不是自己。好在,这个梦,在她的努力下,马上就快要实现了!
程建军感受到了温小雅话语中的欣喜,能够得到一个女人这样的爱慕,内心自然是得意的。况且温小雅还和他一样的热爱文学。不像宋锦,似乎结婚了之后就只有柴米油盐,他只觉得生活越来越无趣。
“顾城的另一首诗也好,”他有意回避温小雅近似表白的话语,继续和她谈文学。面对女人,他有着近乎天赋的直觉,知道欲速则不达,这样先不远不近的反倒更好。
“我知道,你肯定是要说那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温小雅猜,其实她的心思并不在这些诗歌上面,但程建军这个若即若离的样子却反倒让她欲罢不能。
“不,是另外一首……”程建军轻声朗读起来,和他的声音相应和的是温小雅痴迷的眼神。
她在心里下定决心,回去撒娇也好发脾气也罢,一定要让爸爸赶紧的接受程建军。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是一定要嫁给他的。
就在程建军和温小雅约会的时候,程泠终于到了市里。
她趴在公交车窗边好奇的看着这个时候的柳市。主干道路不宽,两边的楼大多都是三四层,四五层的就能称得上是高楼,而出了主干道后,更是破旧。还有一些,应该是很老的骑楼,带着拱形的走廊,九十年代旧改后这些楼就很少见了。路两边种的是很高大的梧桐树,后来这些树也都被砍了,因为很容易掉虫子下来,于是就换成了另外的景观树。
路上的车辆很少,大多都是公交车和一些公家用车,剩下的就是一群一群的自行车,伴随着叮铃铃的铃声在街道上穿过。不过比起县城,柳市的人们倒是洋气多了,最起码一眼望去不再全然是藏青和军绿,色彩要丰富很多。而且她还看到了烫着大卷、戴着太阳镜的年轻女人,和同样烫着头,穿着可以拖地的大喇叭裤的年轻男人。
程泠看得津津有味。
宋一成带她去宋锦租的房子,也就是陆冬林家。
陆冬林大概三十七八岁年纪,身材微胖,长着一张圆圆脸,眼睛微弯,自带三分笑意,看上去十分的和善。程泠叫她:“陆阿姨。”
陆冬林十分喜爱,忍不住下手捏了捏她的脸。她丈夫早逝,自己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儿子过活,一直就眼馋别人家的乖乖女儿。这下好了,家里终于来了个小女娃,把她给喜得,笑不拢嘴。
程泠一路看过来,陆冬林住得的确是离小香港很近,拐个弯走个二三十米就到了。这一块区域都是自建房,她家是一栋两层的瓦房小楼,看着有些旧。不过程泠知道,等到后来市里面大搞建设的时候,这一块是首当其冲的拆迁目标,市民们抱起团来和市政府谈判,最后获得的赔偿很不错。
陆冬林把前面的门给扩大,一楼改成了店面,一面放着自己做活用的缝纫机,一面是柜台,里面放着一匹匹的布。大多数还是以藏青色、灰色和军绿还有白色为主,少数几匹是带花色的。从一楼走进去,是厨房,厨房还有一个小门,推开后左边是一间矮矮的小屋子,应该是厕所,然后有一小片空地被圈起来了,用竹竿架着,晾晒着衣服。
宋锦带着程泠上二楼,二楼总共一个小厅带着三个房间,她推开靠楼梯的那间房。“我们住这间,旁边那间是你陆阿姨住,对面是她儿子住,不过他在学校住宿,只有周末才回来。”
程泠看了看眼前的房间,不大,里面就放了一张木床和一个有点破旧的衣柜,还有一张椅子。和程家比起来,还是挺寒酸的。不过能够看出来宋锦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床上的枕头和被子都是新的,窗户也挂上了新的花布做的窗帘。
“泠泠觉得怎么样?”宋锦有点忐忑的问她。
程泠反应过来,她这是怕这个不如程家的住处会委屈她。她笑起来:“很好呀,刚舅舅带我过来的时候我看了一下,离人民公园挺近的,我以后可以经常去逛公园了。”
宋锦看她的笑容天真烂漫,终于放下心来,又有些心酸,说:“嗯,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到时候,妈妈一定带你换更好的地方,离公园更近!”她身上虽然有一千多块,但是这笔钱需要作为自己生意上的启动资金,不能乱动用。因此生活上只能抠门一些,她自己无所谓,小时候比这更苦,但面对程泠却觉得对不住她。
“妈妈加油!”程泠给她鼓劲,对于她妈赚钱的能力她还是很放心的,根本就不用自己这个知道未来形势的人操心,一步步完全踩在了鼓点上。
等到宋一成把买好的脸盆和桶之类的日用品送过来后,宋锦决定今天大方一次,带着他俩去外面的饭店吃,也让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有一个好的开始。
“陆姐,你也别做饭了,和我们一起去吃呗。”宋锦喊上陆冬林。
“我就不去了,你带着你弟和泠泠去吃吧。”
“去呗去呗,本来应该是要专门感谢你一趟的,你要不嫌弃,就和我们一起吃。”宋锦热情的邀请她,“而且,我待会儿带他们去夜市那边转一转,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
她这么说,陆冬林也不客气了:“行。”
程泠问:“舅舅今天不回去吗?”
“不回了,待会儿让他在招待所住一晚吧。”既然决定了要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陆冬林也爱吃,自从生活改善了后,这家国营饭店也时不时的会来,“不过,生意倒是没以前好了。”
宋一成闷头干饭,他对市里面的情况也挺清楚,“外面开了好几家私人餐馆,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又便宜还不收粮票,服务还好。”
自然就抢了这些“你爱吃不吃”的国营饭店的生意。
三人沉默下来,沉默中又带着隐隐的兴奋。每个行业,似乎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所以啊,你的决定是没有错的。”陆冬林对宋锦说:“早点下海早点赚钱,以后就让别人后悔去吧。”
宋锦:“我也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程泠在一边跟着点头,陆冬林好笑:“小丫头,你也觉得你妈做得对?”
程泠严肃着一张小脸:“我妈做的,都对!”
大家都笑得乐不可支,宋一成拍拍她的头:“小马屁精!”
程泠却忽然想起来上辈子她和宋锦的几次争论,关于她的学业,关于她的工作选择,关于她的婚姻。其实她潜意识里知道宋锦说的是对的,但就是想要和她唱反调。既然你以前都不要我,那现在又何必来管我呢?
她微笑着摇摇头,前世种种,太过复杂,很难用对错来定义。但她,的确是有大错,错在不珍惜自己的人生,别扭又倔强。这辈子,一定不会了。
吃完饭,陆冬林带她们去夜市。
夜市其实离小香港也很近,一条街的距离——柳市市区面积太小,尤其是商业区,基本就这么大。最中心的地段是一个十字路口,有着国营的百货商店,五层楼高,十分显眼。而百货大楼往南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小广场,叫做南门小广场,南门小广场几条放射性的街,一条是小香港,另外一条就是夜市街。
傍晚五点半,百货商店一关门,零零星星的摊子就在夜市街上冒了出来,到了七点的时候,整条街开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街道两边的小摊子卖啥的都有,布匹、衣服鞋袜、日用品、小电器、旧货、维修等等等等。
“去年,工商还来这里赶人,不让摆摊,今年就已经不赶了,索性圈起来收费,所以规模也就越来越大。”陆冬林小声道:“别看就这么一个小摊子,可赚钱了。”
她挑了几样给宋锦看,“现在就这些卖得最好。”
第17章
程泠看过去,大喇叭裤、蛤蟆镜、手表,穿上之后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还有磁带……她新奇的看着这些,原来这时候已经有磁带了呀。
“这些东西,在广州特别多,也便宜。不过需要找对地方。不过,现在也有人往北走,去浙江义乌那边倒货。听说那边新开的市场,很大,而且东西也便宜。”陆冬林和宋锦算半个合作伙伴,自然也不会隐瞒什么,“到时候你去广州,我告诉你去哪儿找货。”
“不过,你要是能找得到这些东西的门路,那就更发财了。”她指了指一个摊位上的收音机、电风扇之类的电器说:“如果有电视机、电冰箱,哇,那只有别人求你卖的。”
宋锦笑着摇头:“这些就是找到了门路,我也没钱买。一台电视机千把块,买不起。”
“也是,那需要大钱才能倒。”
现在流行叫“倒货”,所谓的十亿人民九亿倒,还有一亿在寻找。
一条街看了下来,宋锦大致知道了状况,也有了一些想法,只等着去广州再慢慢找货。她资金有限,大件的东西搞不了,但小东西小玩意儿还是可以倒腾几下的。
宋锦带着程泠在市里面住了四五天,每天带着她去逛公园。另外每天都去夜市上和百货商店逛,看看最近流行些什么,人们的喜好是什么。她们和陆冬林相处愉快,陆冬林虽然有着小商人的圆滑,但她热情、自来熟,并不难相处。程泠还挺喜欢她的,而且她做饭还好吃!
她们还见到了陆冬林的儿子,李磊。李磊十六岁,正在读高二,平时都住校,周末还经常要补课,基本不怎么回来。他戴着眼镜,性格很腼腆,据说学习成绩很好。陆冬林感叹道,她这辈子只要能看到李磊考上大学,供出一个大学生,也就值了。母子俩相依为命,她对李磊的关照无微不至,时常会去学校送吃食和衣服。
程泠看着有些羡慕,这是上辈子她一直想要拥有的,好在,这辈子她有了一个好的开局。
她小姨宋绣周末的时候也从学校过来了,帮姐姐来收拾屋子。宋绣正在上初三,正是学业紧张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宋绣来找宋锦,有点犹豫:“姐,我想报中专。”
程泠和小姨宋绣其实并不算太熟悉——上辈子她爸妈离婚后,她就很少来外婆家,而宋绣一直在镇上的学校读书,平时住校,接触得并不多。现在想起来,她都忘记了宋绣当时读的到底是中专还是高中。不过她知道,这个时候的中专和她日后可不一样,因为毕业就可以统一分配工作,所以很受欢迎,要成绩好的才可以报考。只是到了她自己读书的时候,中专就早已不复之前的辉煌。
宋锦停下手中的活儿,皱眉看向妹妹:“你怎么忽然想着要读中专?之前老师不是说你的成绩可以考上高中的吗?”
宋绣说出自己的理由:“可是中专出来后马上就能工作,要是读高中,再考大学,还得好多年呢,而且还要多花几年的学费。”
她这不是看家里困难,想着要早点出来帮忙赚钱嘛。而且读书她也有点读腻了。
“你呀,想那么多干嘛!家里这么多口人,还缴不起你一个学生读书了?”宋锦戳着她的额头,半是心疼半是恨铁不成钢:“少给我担心这些有的没的,既然能读高中那就读高中,最好再考上个大学。目光别这么短浅,一个中专生和一个大学生,说出去能一样吗?这分配的工作也不一样呀!”
上学可能是宋锦唯一一件有点后悔的事情——如果她当时好好的把高中读完,那说不定现在也是个大学生了。宋锦高中读了一年,正好是最乱的时候,高年级的学生们也不读书,天天去闹革命,整个学校基本都瘫痪了。她也没学到什么,年纪小不懂事,玩了一年后觉得也没啥意思,就主动选择辍学了。如果现在还能上学的话,宋锦都巴不得自己还能去上学,再学点东西。
程泠也帮腔:“对啊,小姨。你到时候要是考上大学的话,外公外婆一定很高兴。你看看,我爸就是大学生,我奶奶天天在外面说,可得意了。”
宋锦看她一眼,似笑非笑:“就是,程建军不过是读了个大专班,就能让他妈在外面吹上那么多年。你要是考上大学,那咱爸妈还不得乐死。”
程泠:……
所以她爸只是大专生?她默默的翻个白眼,奶奶还一直在外面吹嘘自己培养出来了一个大学生,亏她还信以为真。
“小姨,我觉得妈妈说得对。”她放弃了这个角度,试图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服宋绣,“你看,以前还要上山下乡呢,但现在就又开始恢复高考了,说不定过个几年,中专就不包分配工作了也不一定呀。”
宋绣亲昵的捏了捏她的鼻子,被她躲开:“小丫头说话还一套一套的。”
程泠:大人就是这点不好,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啊。
宋锦也没想到这番话是从自己女儿嘴巴里说出来的,略有点惊喜和小自豪:“你看,你还不如一个五岁的孩子看得远。”
程泠淡定的迎接了她妈打量的眼神。她想过了,自己总不能真的一直被当做五岁的小孩看待,所以要表现得成熟一点像个大人,至少像个大孩子,以后才能有更多的自由和自主权。
宋绣被母女俩你一句我一句的说服了,也仔细的考虑了一番,点头道:“好,那我还是报高中吧。”
咬咬牙,再苦个几年,说不定真的能成为桂花潭村第一位大学生呢。
程泠站在床上,笑嘻嘻的抱住她的腰:“小姨考到市里面来呀,到时候陪我玩。”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还挺喜欢这个小姨的。
“对,考到市里面。到时候你姐我估计也发达了,可以罩着你。”
几个人笑成了一堆。
宋绣也只能在市里面待一天半,她还要回去考试呢。而宋一成也就和宋绣一起回去了,宋锦想让他多待几天,结果他神神秘秘的回县里去了,不知道要干啥。宋锦也懒得管他。
她没想到宋一成其实是跑到县城去干了一件大事——他去给他姐姐出气去了!
第18章
宋一成知道姐姐为了程泠还能和父系那边正常来往,不准他去程家找事,可是他就是气不过!
程家人做得那么过分,他姐这么受不得气的人,这几年没有少忍气吞声,结果离婚后还得顾忌重重。按照他姐以前的泼辣性格,要是这样受欺负了,还不得闹翻天去?结果这次,她还就真忍下来了。
他问为什么他姐不把程建军的名声搞臭?
宋锦幽幽的叹了一句:“泠泠从小就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和她爸的感情也很深。你总不能一下子就把事情摊开在她面前,告诉她其实程家人没一个好人吧?我不想让她太早的面对这些事情。而且,我也不想被她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她有个这样的爸爸。”
她主要是怕程泠接受不了。反正她自己已经离开了程家了,那家人对她而言就再无任何意义。
宋一成还是觉得有些憋屈,不能把他们干的那些事儿给公布出去,他都快要忍出内伤来了。这几天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村里找了两个口风紧的好友一起去县城把程建军给打了一顿。
既然姐姐吩咐了不准惹事,那他就给人套个口袋,这样总看不到是他了吧?
昨天晚上,宋一成趁程建军吃完晚饭出门散步的时候,把他给套了麻袋,拖到旁边的小巷子里打了一顿。他们几个很讲究,打人不打脸,免得闹大,拳头只往身上招呼。整个过程快狠准,只花费了五分钟。程建军虽然看着高大,但实际就是个书生,根本没有招架之力,等到他哼唧着从麻袋里钻出来的时候,人早就跑得没影没踪了。
虽然宋一成他们特意挑肚子上肉多的地方打,但难免会在身上留下点伤痕。看到程建军身上的淤青时,程年阴沉着脸,田彩霞则开始哭天喊地的骂。
“哪个狗娘养的小崽子,下手那么狠心。有事不敢当面说,背地里给老娘玩这种阴招,不得好死!要是让老娘知道是谁干的,我非把你家给砸了不可!”
“行了,妈,别喊了,赶紧擦药。”程建军不耐烦的道,药油擦上去的时候不由得“嘶”了一声。
“哎呀,儿子,妈妈是不是弄疼你了?我轻一点。”田彩霞赶紧放轻手脚。
程年问:“你真没有看清楚是谁干的?”
程建军苦笑摇头:“真没有,黑灯瞎火的,等我能睁眼的时候人早跑了。而且他们也没有说话,真不知道是谁。”
所以是有备而来。
田彩霞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起了当时宋一成来接程泠时看着她的那个眼神,她都怕他会直接打过来。她一惊,叫了起来:“我知道是谁!一定是他!宋一成这个要杀千刀的小兔崽子!”
是了,他家和旁人最多也就是几句口角,并无冤仇。只有宋家人,才能干得出来这样的事情!
“宋锦这个贱人,说好了拿了钱就好聚好散,结果居然指使她弟弟来打人!”田彩霞越想越生气,骂骂咧咧,恨不得宋锦就在自己眼前,直接就能上去给她两个耳刮子,“我就知道这个毒妇不会那么容易就息事宁人!她连我这个长辈都敢打!报警!一定要报警!把宋家的都给抓起来!”
程年打断她:“不能报警!”
“凭什么!”田彩霞声音高了八度:“那我儿子就被他们白打了?”
程建军和程年交换了一个眼神,程建军叹了口气:“妈,还真不能报警。这事情要是闹大了,对咱家也不好。而且……”他放低声音,“小雅和我说,她爸已经松了点口,说不定过段时间就会想要见见我。”
难道他和他爸猜不出来是宋家人打的吗?只是猜出来了也只能忍着罢了。温小雅的爸爸原来就不同意她和一个有妇之夫交往,好不容易态度缓和了,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出什么错。即使是自己问心无愧,但毕竟每个人看法不同,要是这事儿传出去了,那对自己肯定也是不利的。而且他前妻宋锦,他是再了解不过的,现在她顾及着女儿,没把事情闹大。但要真是自己这边咬着不放,她绝对会干出点什么事情来。
他对着他妈这样一分析,程年也连连点头:“不错。这时候必须要忍着。而且宋家人既然没让你认出他们来,那就是也不打算把这事给闹大,应该也没有第二次了。”他看了看儿子的伤,“你的伤也不算严重,就这样吧,这几天好好养着。”
脚一抬,雷打不动的出门找牌友去了。
程建军苦笑,他还能怎么办?也只能默默的把这亏给吃了下去!一边也不免对宋锦有所埋怨,这女人,果然就和他妈说的一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
更生气的是田彩霞,想起宋锦简直是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她暗暗的想,想打了她儿子就跑,没门!
宋锦完全不知道这些,她带着程泠在市里面适应新生活,打算等过几天再回家,那会儿就正好要收稻子了。收完稻子再去广州。
中午的时候,母女俩就和陆冬林一起吃饭,宋锦早就和她说好了,自己就不开伙了,以后就每个月跟着她吃,她会每个月给钱作为自己和女儿的伙食费。陆冬林欣然答应,她做自己一个人的饭也是做,做三个人的饭也是做,而且还可以有点额外收入,当然更好。
吃完午饭后,宋锦带她去市里面的百货商店,一是打算看看百货商店现在卖什么,一是也带女儿逛逛街散散心。却没想到,在百货商店遇到了温小雅和冯玉兰。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她不巧的正好站在了两人身后,把两人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这俩姑娘,正在聊自己和程建军离婚的事情,在编排自己呢。
宋锦带着点兴味的挑了挑眉。
行吧,她本来是不想做什么的,结果一个个的,非要往自己枪口上撞。
第19章
冯玉兰是陪温小雅来买东西的。
她和温小雅是同学,从小家里也离得近,一直在一起玩,关系不错。温小雅对程建军的心思,她从头到尾在旁边看着,清楚得很。当时温小雅在得知程建军有家庭之后有点犹豫,她却觉得这又有什么,电影里和诗歌里不都是在歌颂爱情与自由吗?温小雅有追求自己爱情的权利!而且,宋锦,虽然长得不错,但不过是个农村丫头,据说高中都没有念完,能和程建军这大学生有什么共同语言?两人铁定过得不怎么幸福。
一方面是支持自己好友,一方面,她本来也不喜欢宋锦。明明只是一个农村丫头,但却虚荣极了,每天打扮得就像是城里来的一样,骗谁啊?她就是看不惯她这种做派!
宋锦离婚,冯玉兰原本还稍微有点愧疚,但没想到她会愤而辞职,据说是决定要下海。但整个国营商店的人,谁不知道她是因为劳动模范被抢然后心生怨气?这一出,倒搞得她被人窃窃私语了好几天!又不是她让梅主任换人的!而且梅主任说得也没错呀,这刚离婚,风口浪尖的,就不能先低调消停会儿,非要那个劳动模范干嘛?
冯玉兰一想起这事儿就一肚子火。温小雅说要来市里面买东西,她想着可以逛一逛,散散心,就来了。
“这双鞋子好看。”她和温小雅一边看一边聊,“对了,你不是和你爸摊牌了吗?你爸怎么说啊?”
温小雅叹口气:“总算是语气软了点儿。我和他说,程建军已经离婚了,而且女儿归他妻子抚养,另外也仁至义尽的给了她安家费。”
“那你再努力努力也就差不多了,他还能真的和自己女儿较劲啊。”
“嗯。”温小雅点点头,脸上的笑容洋溢着幸福,冯玉兰看见了打趣她:“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儿,啧啧,我啥时候可以喝上你和程建军的喜酒啊。”
“还没呢,我们现在也就是朋友。”温小雅嗔怪的打她一下,然后咬唇道:“我就是偶尔还是有点担心……他会不会还想着他女儿和宋锦。要是他前妻后悔了,再回来找他……”
“想着他女儿那是理所应当的。”冯玉兰大喇喇的手一挥,“宋锦嘛,她这个人虽然不咋地,不过有点好,说出去的话就从来不会收回。你放心吧,她不会再回来找他的。”
话音还没落,忽然就听到一道笑吟吟的声音从身边传过来:“冯玉兰说得不错,我这个人做事从来不回头看。再说了,自己扔掉的垃圾,为什么还要再捡回去呢?”
两人脸色一变,转身一看,宋锦可不就牵着女儿站在身后,正微笑着看着她们。
周末的百货商店人不少,宋锦早早的就看到了她俩,一开始是不打算直接和她们对上的,但无奈她要过去另一边就只能跟在她俩身后,倒是把两人之间的悄悄话给听了个七七八八。
这俩人的对话听得她在后面直摇头,这都是些什么脑子,就没有点正常的思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