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早就加了好友,但一直没说话。
平时两人只谈学习,离开学校,能和陆颐呈说什么呢。
有时也会不经意想起陆颐呈,但是很快就给忘了。
陆颐呈是学校的理科状元,也是b市的理科状元,自己玩儿的应该挺好的吧。
直到七月五号,姜兰才再看见陆颐呈。
她走过去打了个招呼,但陆颐呈表情特别凶,姜兰朝他挥挥手,“陆颐呈,我考上清大了。”
陆颐呈没说话,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姜兰。
姜兰咽了咽口水,“谢谢你给我补课啊,要不是你我肯定考不上。”
姜兰真心感谢陆颐呈,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姜兰。
陆颐呈还是没说话,姜兰有点发怵,“那个……你嗓子怎么了,感冒了吗,怎么不说话。”
“恭喜。”
陆颐呈说完这句话,扭头就走了,姜兰愣在原地,也不知道陆颐呈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颐呈给她补课她很感激,所以姜兰的零花钱几乎全到了陆颐呈肚子里。
她和陆颐呈也算很熟了,为什么就说一句话就走了。
姜兰在原地站了半天,想破脑袋都没想出来是为什么。
结果陆颐呈又回来了。
陆颐呈又站到了姜兰前面,他比姜兰高半个头还多,大夏天,鼻尖一点汗珠。
陆颐呈道:“姜兰,你站在这儿做什么,为什么不走。”
姜兰在发呆,想陆颐呈刚刚为什么走,现在又为什么回来。
他到底在干什么,怎么怪怪的。
姜兰也怀疑过陆颐呈是不是喜欢她,但陆颐呈一点都不像喜欢她的样子。
他们除了卷子和作业就没说过别的,谁对喜欢的人这样。
可陆颐呈不喜欢她为什么给她讲题呢,刚刚为什么就说一句话就走。
姜兰答非所问,“陆颐呈,你是不是认识我妈啊。”
除了这个,姜兰想不出别的原因了。
难道是陆颐呈以前吃不饱饭谢云珍资助过他,然后陆颐呈报恩报到她这儿了。
陆颐呈皱着眉道:“这都什么跟什么。”
姜兰闭上嘴,陆颐呈又问了一遍,“我走了你为什么不走。”
要你管我走没走。
姜兰道:“我乐意,我一会儿就走了。听说你考上清大了,恭喜。”
本来姜兰想说的是,你考上清大了,我也是,以后还能在一个学校。
陆颐呈说一句恭喜,她也说一句,算是扯平了。
姜兰要走,陆颐呈拉住了她的手腕。
姜兰看他,“你干嘛,还有事啊。”
“恭喜我收下了,那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陆颐呈的目光很坚定,攥着姜兰的手也很用力,但姜兰只能感觉到紧,一点都觉不到疼。
姜兰往后退了半步,“为什么啊。”
陆颐呈:“姜兰,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给你讲题。为什么要你考和我一样的学校,那是因为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想让你做我女朋友,你如果不答应,以后见面就当陌生人。姜兰,我没有给别人女朋友讲题的习惯。”陆颐呈一脸冷漠,丝毫不像表白的样子。
姜兰没说话,陆颐呈又道:“你好好考虑一下。”
这和姜兰想的完全不一样,她没想到陆颐呈会表白,还是这样表白的。
好像表白的是她一样。这就表白了?
也太草率了吧。
姜兰张张嘴,决定自己也酷一点,“我考虑好了,做你女朋友。”
陆颐呈没问姜兰为什么答应,攥住姜兰的手腕,牵手,是两人在一起第一天唯一做的事。
陆颐呈手攥得很紧,姜兰第一次谈恋爱,什么都不懂。
就觉得这么就在一起了,也没有什么甜言蜜语,连个花都没有吗,就这么压马路?
陆颐呈是第一次谈恋爱吧,她也是第一次,陆颐呈很帅。
跟这么帅的人压马路也不是不行。
那陆颐呈什么时候喜欢她的。
他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高兴啊。
为什么不说话。
他就是这么当男朋友的吗,也太无聊了。
姜兰都有点后悔了。
两人拉着手一起走,陆颐呈问了问她报名的事,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姜兰以前和陆颐呈光说学习,现在高考完了,连共同话题都没有了。
陆颐呈不打游戏,不听音乐,姜兰都不知道跟他说什么。
就是有点失落,她觉得谈恋爱不该是这样。
两人干巴巴地说话,姜兰觉得一点都不像谈恋爱。
就这样多了一个男朋友,她是有点冲动,但比起以后当陌生人,她更想当陆颐呈的女朋友。
姜兰不想失去陆颐呈这个朋友。
也有点喜欢的,陆颐呈很帅,学习也好,有这样的男朋友她不亏呀。
要是别人跟她说这样的话,姜兰估计会说,那以后就当陌生人吧。
但陆颐呈真的不会谈恋爱。
姜兰是发现了。
一点都不浪漫,姜兰想要的不是这样的男朋友。
在一起三年,陆颐呈一点一点从那个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知道怎么逗女朋友开心的人变成了这样。
以至于姜兰从网上刷到陆颐呈疑似于挽秋儿子的时候,难过的要死。
她晚上想起来,为什么开始的时候觉得陆颐呈这个名字熟悉。
那是她以前看的一本小说,陆颐呈是书里的男主角,可是她却不是女主角。
第102章 认错
那她算什么。
男主角念念不忘的前女友,他和别人爱情里的垫脚石,还是什么,总而言之,不是那个和陆颐呈走到最后的人。
那本小说里,陆颐呈对前女友念念不忘,韩柠夏因为商业联姻嫁给他,守着他守了很久很久。
本来那本小说的剧情姜兰都忘光了,穿越过来也没想过自己是穿到小说里,结果现在全都想起来了。
陆颐呈是影后于挽秋的儿子,父亲是互联网大佬,家里特别有钱。
姜兰特别想去问问陆颐呈,为什么以前不说,是怕她图他们家的钱吗,还是早就有了门当户对可以立刻订婚可以在一起的人了。
小说中陆颐呈和“姜兰”在一起四个月,分手之后才和韩柠夏在一起。
她都和陆颐呈在一起三年了,也许从她穿越过来,剧情就改变了,兴许这只是一本书。
和她的人生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姜兰不敢赌,明天去吃火锅,陆颐呈是不是有话要和她说。
他要说什么,是要提分手吗。
姜兰都不知道,她想的攒钱,结婚,还房贷,在陆颐呈看来到底有什么意义。
陆颐呈知道了估计会觉得很可笑吧。
姜兰不想去吃火锅了。陆颐呈应该也不想吃火锅,她竟然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其实人以前根本没吃过这么便宜的东西。
如果去了的话,应该会按照剧情里,见到陆颐呈的妈妈。
于挽秋会说她和陆颐呈的种种不合适,最后给她两千万的支票,让她离开陆颐呈。
两千万,可真多啊,姜兰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但是被人拿两千万分手的滋味一点都不好。
姜兰现在连问都不想问了,她也能猜出来。
连陆颐呈都觉得,他们家世不对等,她宁愿相信陆颐呈是真的喜欢她,只是在斟酌,男生比女孩子要现实得多,难怪他从来不说他爸妈。
很多想不明白的事,突然就想明白了。
陆颐呈对她很好,姜兰很喜欢他,也很舍不得,但比起自尊和家人,爱情也不是那么地难以割舍。
等和陆颐呈分手后,她一定找一个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人。
算了,还是先别谈恋爱了,姜兰觉得,谈恋爱费命。
以后再也不要谈恋爱了。
公寓里的灯是暖黄色,姜兰看不见灯,只能看见一块一块橘黄色的光点,姜兰心里生出几分庆幸的念头,幸好不是在宿舍,幸好她租了房子,没人看得见她哭,不然多丢人。
姜兰把眼泪胡乱擦擦,她现在想回家,想和徐想说话。
可这种事该怎么说,说她要分手了……
姜兰手不由自主地划到和陆颐呈的聊天界面上,最近的聊天记录是两人说要吃火锅。
陆颐呈实习忙,平时见不了面,两个人聊天也变少了。
陆颐呈因为工作的事放了她好几次鸽子,前几天纪念日,她都出门了陆颐呈又说有事。姜兰理解是理解,该生气还是生气。
没时间就别约她啊,约了她都出门了又说临时有事。
微信聊天记录是陆颐呈道歉的话。
[仙女养的猪:周六我就放假了,咱们可以玩两天]
[仙女养的猪:宝贝别生气,周六中午想吃什么]
[仙女养的猪:回哼就是吃烧烤,回不想吃就是吃串串香,回别跟我说话就是吃酸菜鱼,回陆颐呈你是不是脑瘫就是吃鱼火锅]
姜兰当时回了我还生气呢,她本来就没消气。
[仙女养的猪:回我还生气呢就是吃牛羊肉火锅]
[仙女养的猪:那就去吃火锅!明天早上我去找你,宝贝我好想你啊,想跟你打电话,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我可不可以跟你打电话]
[仙女养的猪:我马上就发奖金了]
姜兰一直没回,生气的时候陆颐呈不敢来招惹她,两页都是陆颐呈发来的消息。
姜兰已经不生气了。
吃什么火锅,有什么好吃的。
她都开始怀疑陆颐呈是真忙还是假忙,他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陆颐呈没说过家里的事,但姜兰知道后,看这些聊天记录,每句话都像是欺骗。
她看了一晚上聊天记录和合照,一边看一边删,删的时候手指总要犹豫一下,舍不得,但姜兰不想被羞辱一顿。
两千万是很多,但为了个男人不值得。
就算分手,也体面一点,至少,分手应该是她来提。
姜兰把聊天记录和合照全删光,早上六点才睡。
上午九点多醒过来,姜兰摸了一把脸,好干,陌生的环境,刺眼的阳光,屋里乱乱的。翻了翻原身的手机和随身物品才确定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姜兰才发现自己是穿越了。
穿成了一本霸道总裁文男主的前女友。
不过马上就分手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她马上就要去见男主角的妈妈,然后男主的妈妈给了她两千万,让她离开她儿子。
好事,绝对是好事啊。
姜兰立马拿钱走人好。
大夏天,外面的日头像毒蛇,如果能不出门,姜兰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但两千万值得她尊重一点,她把自己收拾好,带上遮阳伞,在门口打了辆出租车,“师傅,去景观大道,绿叶餐厅。”
对于这个男朋友,姜兰一点都不觉得愧疚。
反正两个人今天本来也要分手的,她拿两千万走人还算赚到了呢。
姜兰祝陆颐呈和女主角好好在一起,天荒地老。她就拿着钱,过上失恋后的幸福生活。
在火锅店,姜兰遇见了于挽秋。
从火锅店出来之后,姜兰看见手机里陆颐呈发来的信息,打来的电话,她回了条信息,[我会参加那个综艺,综艺录制结束之前我们就不要联系了]
当然结束之后更没必要联系。
姜兰把陆颐呈加入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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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忘记那些,她和陆颐呈可能早就分手了,分手之后也不会认识于挽秋。
姜兰和陆颐呈在一起三年多,也吵架,但从来没提过分手,在她看来,以分手作为要挟达成自己的目的很伤感情。
要么干脆不提,提了就分得干干净净,傻逼才吃回头草。
全想起来之后,姜兰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世事无常,走到现在也不容易。
其实于挽秋知道她的事要更早,陆颐呈早就和家里说过自己谈恋爱了。
姜兰不得不感叹命运的神奇,她和陆颐呈,走错一步估计就分手了。
吃饭的时候,姜兰问于挽秋,“于老师,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和陆颐呈谈恋爱的。”
于挽秋泡馍刚撕完,“额……”
姜兰:“不许撒谎,我在看着你呢!”
于挽秋心想,这有说谎的必要吗,“他大一的时候,你给他做的那个水杯,他一直在家里用啊,平时哪儿用那么粉的。不过我可没说什么,就当没看见。”
那是姜兰送给陆颐呈的情人节礼物,那时候两个人刚在一起半年多。
姜兰咳了一声,“那你当时就没想什么棒打鸳鸯……找个更满意的儿媳妇。”
这简直是道送命题。
于挽秋看了眼摊子老板,羊肉泡馍怎么还没好。
其实说实话,也不是没想过,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于挽秋挺怕陆颐呈被骗的,因为陆家确实有钱啊。
但大学谈恋爱都要管,她成什么人了。
且不说两个人能不能走到最后,倘若走不到最后,她不白费心思了,如果真要谈婚论嫁了,再说这些事也不吃。
陆颐呈就谈个恋爱,这都要管,那管的也太宽了。
于挽秋本来就没怎么带过陆颐呈,既然不带他,那为什么要管别的事呢。
后来是陆颐呈在她面前说姜兰的次数太多了,可能他也怕她和陆双辰不同意他谈恋爱的事。
就先从内部瓦解。
陆颐呈真的总提。
什么姜兰会拉小提琴,大提琴,说姜兰带他去哪儿哪儿玩。
于挽秋就决定见见姜兰。
陆颐呈不同意,说得和姜兰说了才能见面,不然姜兰肯定不高兴。
陆颐呈还没和姜兰说过家里的事。
本来想在一起以后就说的,但姜兰以为他没钱,后来陆颐呈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陆颐呈没骗姜兰,他没说过自己家里的事,这也不是欺骗,但还是潜意识里怕姜兰生气。
会不会觉得他装,故意的。
于挽秋没办法,她尊重陆颐呈的决定,直到狗仔拍到了他们一家。
网上曝出她的儿子丈夫,于挽秋这次是真的想去见见姜兰。
陆颐呈一早就显摆他要和姜兰去吃火锅,于挽秋连哪个店都知道。
就想过去碰碰运气。
谁知道就被她碰到了。
于挽秋想了半天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姜兰磨了磨后牙,于挽秋道:“姜兰,结婚虽然不是两个人的事,但陪你过一辈子的只是对方而已。”
哪怕生了孩子,以后孩子也会结婚,有自己的事业。
只有对方。
父母朋友都不可能陪你走一辈子。
所以于挽秋想,就算她实在不喜欢姜兰,顶多像陆颐呈奶奶那样,平时少见,眼不见心为静,这样就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了。
当初在节目组她说的也是实话。
于挽秋道:“我干嘛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喜欢就是喜欢,你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我棒打鸳鸯,闲得慌。至于找一个自己满意的……姜兰,我又不是给自己娶媳妇,我满意能有什么用。”
“其实吧,我们母子还是像的,至少审美,喜欢的人一样。”于挽秋是这么想的,陆双辰审美差的要死,陆颐呈找姜兰当女朋友,多少遗传点她的审美。
姜兰能跟他在一起,也有他长得帅的因素在的。
至于陆双辰为什么能娶到她,感谢陆颐呈他爷爷奶奶吧。
姜兰嗯了一声,“好吧。”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当初的事已经生不起气来了,那天晚上哭得那么伤心,现在想想好像没什么感觉了。
她是想过结婚的,反倒是失忆之后,想的都是晚点结婚。
姜兰想,陆颐呈等她恢复记忆也等了很久。如果她早点问清楚,他早点说清楚,也不会有误会。
不过,就算说了之后可能也会分手,姜兰不喜欢先斩后奏,也讨厌陆颐呈说什么为了她好。
泡馍端了上来,姜兰没急着吃,她道:“于老师,我想和陆颐呈结婚。”
于挽秋是陆颐呈的妈妈,也是她的好朋友,肯定会帮她的。
姜兰想求婚。
于挽秋咳了咳,“结婚了可不是小事啊,得算好日子,陆颐呈还没跟你求婚呢吧。”
“陆颐呈要不跟我求婚怎么办,那我一辈子不结婚了吗。”姜兰觉得谁求婚无所谓啊,陆颐呈求婚能想出什么点子来,玩偶服和沙滩气球已经是极限了。
于挽秋差点给陆颐呈卖了。
“不至于吧……肯定会求婚的。”
姜兰不太相信于挽秋,她可是陆颐呈的妈妈啊,“我要是求婚的话,就……”
于挽秋好奇地问:“怎么弄?”
姜兰得意地笑了两声,“不告诉你,保密。”
“跟我还保密。”于挽秋小声嘟囔了一句,“告诉我吧,我肯定不告诉陆颐呈。”
姜兰:“那也不行,不到最后一刻,我谁也不告诉,你要是告诉陆颐呈我就不跟你好了,吃饭吃饭。”
姜兰想的是,找一天陆颐呈不工作的日子,也不用挑什么纪念日,毕竟,纪念日生日求婚的话,以后能过的纪念日就又少一个。
多一个纪念日就多过一个。
姜兰已经订了戒指,鲜花也订了。
7月5号是两人在一起的纪念日,姜兰想在这之前求婚。
结婚是不着急,明年结婚吧。
于挽秋在心里和陆颐呈说了两声对不起,“我肯定向着你的,求婚就求婚,一辈子一回的事儿,用我帮忙不。”
姜兰:“于老师你帮我保密就好了,千万不能告诉陆颐呈啊。”
她什么都忘了,陆颐呈当时怕是吓得不轻。
于挽秋说行,就跟姜兰高高兴兴地探讨结婚后的生活了,“要是结婚的话咱们住上下楼吧,方便一块儿逛街,家里装修你想弄成什么样的。”
姜兰肯定是喜欢偏甜美可爱风的,要有软软的床,多多的抱枕,还要有纱帘,在家里装修可简单了。
姜兰现在钱很多,钱生钱,再加上陆颐呈交的工资卡,以后日子肯定不发愁,也不用发愁房贷了。
姜兰是俗人,肯定希望自己能嫁给一个自己喜欢,又帅,又有钱的人了。
于挽秋比较喜欢那种中式风,她拍的古装剧比较多,喜欢紫檀木,还有各种古董茶具。
一听于挽秋那么说,姜兰就觉得那种也好看。
姜兰和于挽秋吃完泡馍,在x市的古城转了转,这边吃的是真多,一下午,姜兰嘴巴都没闲着。
等到晚上,还来不及欣赏x市的夜景,姜兰就收到了国家交响乐乐团的电话。
国家交响乐乐团的小提琴演奏手手受伤了,而交响乐乐团五天后有一场演出。
乐团新招聘的小提琴手只有姜兰,本来八月份入职,姜兰可能要提前入职了。
姜兰接完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于挽秋,她是刚入职的,需要和乐团的人磨合,五天时间可能都不够。
于挽秋:“那我明天跟你一块儿回去。”
姜兰有点愧疚,本来玩得好好的,结果又要回去。
于挽秋:“这种事也没办法,出了意外,等演奏手的手伤好了,你应该还能继续玩吧。”
姜兰:“于老师,我回去也是训练,不然把陆叔叔叫过来,陪你玩。”
于挽秋呵了一声,“我又不用他陪。”
其实还是想和陆双辰逛一逛的。
姜兰道:“我明天坐车,让陆颐呈在车站接我,于老师你明天就在酒店等着陆叔叔吧。”
乐团的负责人发来了曲谱,和独奏不同,乐团的演奏手是为了完成一场演出。
乐团的小提琴手已经和乐团磨合了几年,姜兰是新人,本来就算进了乐团也要训练一阵子的。
这的确是意外,乐团的负责人也不想这样,演奏手的手都很珍贵。
晚上,姜兰给陆颐呈发了两条消息,陆颐呈打电话过来,姜兰给挂了,[我要收拾东西,不打电话了]
[仙女养的猪:好吧,那我明天下午去接你,你要是不想看见我,我过来以后不露面,跟在你后面,给你送回家]
这人是不是有病。
姜兰把电话打了过去,“陆颐呈。”
陆颐呈还在陆渊,他有一个办公室,九点多,陆渊加班的人还很多。
陆颐呈攥着手机,“我在。”
姜兰:“你是不是有病。”
“我没有,”陆颐呈闭紧嘴巴,“你都不理我了。”
姜兰道:“你在工作,我在旅行怎么理你。”
陆颐呈刚实习的时候白天也不聊天啊,什么叫不理他。
陆颐呈道:“我工作也有消息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