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兰觉得陆颐呈今天怪怪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笨死了。
陆颐呈在心里说道。
他把镜头挪远了点,“我能瞒你什么,除了有些你忘了的事,那不算吧。”
姜兰哼了一声:“量你也不敢。”
陆颐呈道:“唉,那你周末去看时装秀,咱们又不能约会了,又要好多天见不到面。”
“周五去,周日回,加起来三天。”
本来姜兰还挺高兴去米兰的,但陆颐呈这么说,她竟然有一点点舍不得,“哎,我给你带纪念品,我去免税店买东西,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陆颐呈:“……我想要的没卖的。”
姜兰学聪明没有问陆颐呈想要什么,“买不到就算了。”
她要给谢云珍带护肤品,还有徐想,带的东西还挺多的,陆颐呈不要就不要吧。
陆颐呈被噎得不行,“你再问问我就告诉你。”
姜兰:“不要,好奇心害死猫,我一点都不好奇。”
“快点,问一下。”
姜兰忍着笑,勉为其难问了一下,陆颐呈道:“想约会,想亲亲你,还想抱抱你。”
姜兰捂着脸,这是能说的吗,“行了,以后再说,以后再说。”
“就会以后再说。”陆颐呈叹了口气,“我是什么来着,PlanB?选项E?”
陆颐呈是傻逼。
姜兰道:“下次行了吧,下次,真服了你了。”
————
次日,是姜兰上班的最后一天。
上午,把曲子录完,姜兰去找陈宁磊请假,陈宁磊道:“本来这边就是谁干完谁先走,不用算你请假。你马上就毕业了,可以考虑来工作室上班,这边氛围还挺好的,交通也很方便。”
姜兰表示自己会考虑的,然后和工作室的同事们道别。
兼职工资按天算的,一天五百块,虽然每周五都不上班,但是那是因为效率高,工资还是得给。
上周一到这周五,一共十二天,总共六千块钱。
姜兰银行卡现在已经有好多钱了,有直播间粉丝的礼物钱,还有做兼职赚的。
赚了钱要请于挽秋吃饭,请陆颐呈吃饭,徐想,还有谢云珍和姜保国。
见到于挽秋,姜兰先喊了一声,“于老师我发工资了!”
于挽秋:“嘘,财不外露,小点声,别让别人听见。”
姜兰又小声说了一遍,“我发工资了,六千块。”
于挽秋道:“要请我吃饭呀。”
“那必须的,得吃个大餐。”姜兰可太开心了,六千块钱,她十二天就能赚六千块钱,这和礼物钱不一样,是她靠劳动所得。
于挽秋道:“行了,这几天先不吃,要去时装周,还是瘦一点好看。”
她也不是说姜兰胖,主要是镜头下真的会把人变胖,到时候女明星们都光鲜亮丽,腿又细又长,总不能被别人比下去。
姜兰点点头,她懂。
夏婧带来了好几条裙子,于挽秋两条,她穿得裙子款式都差不多,最多露个胳膊露个背,腿都少露。
还是以年龄气质为准,合适最重要。
给姜兰带的裙子选择性很多,有一件暗红色的是姜兰没穿过的颜色。
是一家小众品牌,名字很好听,叫“精灵的花朵”。
上身红色深得偏黑,用的细纱和暗红色的小花,下身是很轻盈的深红色细纱,叠了很多层,裙子到小腿肚,裙摆不至于特别大有碍行动,穿在身上还挺像精灵的。
虽然人们印象里精灵都穿绿色的,但是暗红色有种妖冶感,像黑化了的精灵。
至于妆容,淡妆为主,可以大幅度地减少裙子带来的暗黑感。
这条裙子很好看。
再配上一双绑带凉鞋,能显出小腿脚踝,头饰可以搭一个黑色镶钻的发箍,像童话里的公主。
于挽秋中肯道:“这套不错。”
陆颐呈还有点眼光。
姜兰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那就这套了?”
于挽秋又让姜兰试了一套别的,淡蓝色的公主裙,也很好看,鞋子是白色的,头饰是珍珠发夹,像海里来的美人鱼。
“姜兰,你再换上那套红色的,我对比一下,让化妆师给她化个妆。”于挽秋道:“我还是觉得刚才那套更好看一点。”
姜兰又换回那套深红色的,这条显白,显得特别白,整个人好像在发光。
“化妆就不用了吧,又不今天去。”
于挽秋:“看看整体效果,是浓妆好一点还是淡妆好一点。”
姜兰仰着头让化妆师在脸上涂涂抹抹,半小时后,于挽秋终于点了头,“这么漂亮的衣裳不出门转转可惜了,要不出去吃个饭?”
于挽秋已经试好衣服了,银色的鱼尾裙,将好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后背露了一大片,而且还是深v,成熟性感。
姜兰嘿嘿直笑,“那咱们出去拍两张照片?”
于挽秋拿了车钥匙,姜兰对b市的路不熟,于挽秋开到哪儿就是哪儿,“正好,今天请你吃饭,咱们可以少吃点,分成两顿,这样就不会变胖啦。”
于挽秋觉得姜兰有点傻,也不问去哪儿,都不怕把她卖了。
于挽秋把车停在b市天文馆门口,两人换衣服,做保养,忙活一下午,这会儿天都黑了。
“虽然很想和这么漂亮的你吃饭,但是谁让陆颐呈求我了呢,我的小公主,祝你七夕快乐。”于挽秋冲姜兰笑了笑。
第51章 七夕
原来今天是七夕。
怪不得工作室的小姐姐都请假了,还有陆颐呈!他说他有事请假,原来是这个事。
于挽秋说要穿得这么好看,不出去转转怎么行,结果把她带到了这里。
姜兰这几天光顾着上班,也没看日历,今天是七夕。
可她连礼物都没准备。
于挽秋看出来姜兰在想什么,“好好过节吧,你能来陆颐呈就很开心了,对了,你这副耳钉和衣服不太配,摘下来吧。”
姜兰带的耳钉就是普通的小银钉,不搭就摘了吧,
摘了耳钉,姜兰推开车门下车。
地上贴了荧光路标,不是常见的箭头形状,而是连成一片的闪闪发光的星河,走在上面好像走在银河之上。
姜兰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也有星星。
这里是天文馆,b市最好的星辰观测地点。
繁星代表永恒,千万年轨迹不变。姜兰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小裙子,钻石发箍,天文馆。
她喜欢陆颐呈为了她变得不像自己的样子。
沿着星河一直走,姜兰在天文馆的顶层天台看见了陆颐呈。
这是天文馆的星辰观测地,是一个很大的圆台,几个方向架了好几个天文望远镜,陆颐呈站在圆台中心,他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颐呈今天不太一样,这边没有灯光,夏天的风很大,但陆颐呈的头发动都没动,姜兰发现他抹了发胶,还梳了背头。
平时只穿短袖休闲裤的人今天竟然穿了衬衣马甲西装裤,西装裤的垂感很好,颜色是深灰色,衬衣是白色的,肩膀那里有两道黑色的斜纹,马甲是灰白斜格的,看着有种难言的贵气。
陆颐呈很高,他今天戴了平光眼镜,眼神看着有点锋利。
这身比上次的蓝色衬衣好看,如果忽略他背在身后微微发抖的手,看起来很成熟。
其实他只比姜兰大几个月,今年也刚上大三,同样21岁。
姜兰偏过头,冲着旁边的风和夜空笑了笑,然后朝着陆颐呈走过去。
陆颐呈也朝着姜兰走,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和以后之间隔着银河,但他和姜兰之间除了一群没眼色的人,什么都没有。
他们之间并没有银河。
陆颐呈朝着姜兰伸出了一只手,他手握成拳头,手背上有一个荧光的五角星。
“你按一下。”
这难道是什么开关不成,姜兰伸出手按了一下。
陆颐呈把手翻过来,中指上画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宝贝你再按一下。”
姜兰又按了一下,陆颐呈打开攥实的手,手心画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陆颐呈:“再按一下,最后一下。”
姜兰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了下去,陆颐呈的手并不软,相反还有点硬,姜兰按下去的一瞬间,陆颐呈顺势牵住她的手,然后指着外面的星空,“叮,你看那里。”
天台上只有风声,姜兰好像听见螺旋桨的声音,忽然间,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型无人机,螺旋桨转的只剩残影,随着它缓缓上升,姜兰看见了被无人机带上来的东西。
是一束包得很好看的玫瑰花,红色和黑色很配,红色的玫瑰花极其耀眼。
玫瑰花的话语是热恋,更直白一点说,我爱你。
玫瑰花上缠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姜兰轻轻吸了一口气,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好多好多玫瑰花。
无人机飞到两人身边,陆颐呈伸出一只手把玫瑰花抱下来,花是他挑的,包装也是他盯的,玫瑰花一共九十九朵,陆颐呈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一百零一还是要九十九,最后还是选了九十九,长长久久。
陆颐呈真的紧张,他声音都比以前低沉,“姜兰。”
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裙子买好了,用奖金买的,虽然是小众品牌,那也五位数呢,礼物,鲜花,弄得于挽秋不答应,都觉得自己羞愧当陆颐呈的母亲。
可是姜兰不在,七夕的夜晚,她要一个人过了。
于挽秋想下车走一会儿,她只是在这一瞬间体会到孤独的感觉而已。
下了车,于挽秋靠在车上站了一会儿,今晚的月色很美,星星也很好看,不知道陆颐呈什么时候把姜兰送回来。
吹了会儿晚风,于挽秋的心情轻快了很多,正准备回去,远处的车打了一束光。
一个穿着西装裤,长风衣的人从车上下来,远看他头发半白,梳的很整齐,他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下车的时候脚步顿了顿,然后又弯腰从车里拿了束玫瑰花。
理了理衣襟,这才朝着于挽秋走过来。
跟拍的小哥都惊呆了,虽然没有BGM和追逐他的灯光,但小哥感觉自己在上海滩的拍摄场地。
这是谁啊,那辆车开始没注意,现在想想,好像他们过来的时候那辆车好像就在。
应该是那个互联网大佬吧,不然谁敢这样提着花来找于挽秋,怎么没有啤酒肚,也没有谢顶,除了头发白一点,看起来还很帅。
真的很帅,虽然夏天穿风衣可能有点热,但长得高的男的穿风衣真的帅炸了,皮鞋踩在地上,声音一下一下地响,跟拍调整摄像头,对准了陆双辰。
不拍白不拍,这可是陆双辰,多少记者都拍不到的人,他行!他可以随便拍。
于挽秋嗤了一声,漫不经心地瞥了眼朝她走过来的男人。
有病,大夏天穿风衣,怎么不热死他。
陆双辰走得有点慢,玫瑰花也不是捧着,而是单手拎着,他另一只手还拿了个礼物盒,于挽秋都能猜到是什么东西。
两人隔得不远,还不到一分钟,陆双辰很快就走到了,他把玫瑰花朝着于挽秋递过去,“七夕快乐。”
陆双辰拿出了在商场谈判桌上的气势,开门见山道:“这是礼物。”
礼物用黑色礼物盒包着,上面还有个黑色蝴蝶结丝带,陆双辰道:“不打开看看么?”
于挽秋没有伸手,“什么礼物?”
陆双辰:“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于挽秋不打开看看都知道是怎么,肯定又是钻石。
她觉得可没意思了,虽然知道这样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对比。
没有音乐,没有餐厅,就在天文馆楼下,陆双辰送她一个礼物。
去年的七夕于挽秋在拍戏,再想起七夕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的确比去年强了不少。
但是……
老夫老妻,于挽秋能猜到陆双辰下一步要做什么。
于挽秋拆开礼物,黑丝绒上躺着一条钻石项链,在夜色下闪闪发光,初步估计,得八位数朝上。
项链的末端是粉钻,项链链身有很多碎钻。
很好看,可是这样的项链于挽秋有好多条。
她更希望和陆双辰去哪里走走转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陆双辰问:“喜欢吗。”
于挽秋:“……喜欢。”接下来应该会邀请她共进晚餐。
陆双辰:“我订了餐厅,咱们一块儿去吃个饭。”
于挽秋看了眼时间,“不了,我这边在录节目,全程录像,不太方便。”
陆双辰皱了皱眉,不懂有什么不方便的,难道他见不得人吗。
结婚二十多年,于挽秋工作特殊,他什么都要顾及,做出让步。
陆双辰心情不太美丽,“吃个饭而已,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说录像怎么了?”
于挽秋不禁想,非要说得那么清楚吗。
于挽秋道:“你连记者发布会都让记者删照片,微博上个热搜就撤下来,搞清楚,我在录节目,只要是录像导演都有权利剪辑播放。”
陆双辰也很疑惑,“我没有关系,可以录像播放,不过不想对外承认的难道不是你吗?”
“发布会上让记者删照片,是因为曾经有不知名人蹭热度,撤热搜那几次都是花边新闻,我不撤行吗?倒是你,结婚二十多年,除了你百度百科后面已婚两个字,有什么和我相关的东西?”
于挽秋:“你百度百科后面不也是两个字?”
陆双辰按了一下眉心,“我结婚了当然是已婚,你呢,你拍戏,什么亲吻的,牵手的,拥抱的……”
“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职业,我是演员,要有职业素养,还是你想和我吵架。”
陆双辰瞬间熄火,“我没这个意思,挽秋,今天是七夕,我们有阵子没见了,我并不介意和你出现在公众场合。”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大腹便便,谢顶的中年老男人,我……”
陆双辰也是一个自信的人,他常年健身,虽然时光给他增添了皱纹和白发,但对自己外表有信心,不会给于挽秋丢人。
也不至于让人看了误以为美女和野兽。
透过眼镜,看陆双辰的眼睛竟然意外地深情。
于挽秋也不想吵架,她和陆双辰的确就是这种生活模式,总不能指望他一天就变得和姜兰一样。
这回也算有一点进步。
不过姜兰的确可以出本书,让陆双辰拜读一下。
陆双辰又问了一遍:“那能不能去吃晚饭?”
于挽秋都快服了他了,就不能说句好听的,比如,夸夸她的新裙子,想邀请美女共进晚餐……
于挽秋:“吃吃吃,就会吃,去哪里吃饭。”肯定是找家西餐厅吃晚饭。
陆双辰冲那辆黑色宾利挥了下手,黑车慢慢融入车流之中。
他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上,给于挽秋和跟拍当司机。
虽然跟拍小哥心里门清,他只是被顺带的。
陆双辰问道:“……你是想吃西餐,还是想吃火锅什么的?”
如果是以前,陆双辰肯定二话不说就带着于挽秋去西餐厅了。
他的确订了西餐厅,但以防万一,还订了一家火锅店的位子。
陆双辰追了节目,从头追到现在,他知道于挽秋现在喜欢吃火锅,那种有要烟火气,看起来很热闹的吃的。
而且,烟花汇演和周五晚上的直播,于挽秋很好看。
今天她也很好看,让人眼前一亮。
于挽秋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这身能去吃火锅吗?”
她穿着长裙,陆双辰可是穿着风衣呢。
陆双辰点头,“怎么不行,弄脏了再去买衣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反正他有的是钱。
第52章 视频倒放可还行
陆双辰工作这么努力,不就是赚钱给于挽秋花吗。
他的工资,股票,基金,不动产……都在于挽秋那里,于挽秋全部都知道。
于挽秋笑了一下,“那就去吃火锅吧,不过,你知道哪家火锅好吃吗。”
陆双辰道:“有查过,那家味道还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于挽秋道:“行吧,我现在有点口渴。”
陆双辰想了想,问道:“那喝矿泉水还是喝奶茶?”
看节目,于挽秋好像很喜欢喝奶茶。
于挽秋道:“奶茶吧,要芋泥啵啵奶茶,再加一份珍珠,五分糖,热的。”
陆双辰说好,一边开车一边找路边的奶茶店,路边的奶茶店很多,大夏天,每家店门口都有很多人,一个个挂着特别亮的灯牌,陆双辰不知道哪家奶茶好喝。
节目里奶茶杯子都打码,保险起见,陆双辰问了于挽秋,“你平时喝哪家?”
于挽秋指了一家,陆双辰找好地方停车,下车去买奶茶,他穿过人行道,明明街上那么多人,但陆双辰就是人群的中心,跟拍小哥赶紧调整摄像机,追着陆双辰使劲拍拍拍,陆双辰亲自下车排队去买奶茶,而不是打个电话叫人送,这个行为就很让人匪夷所思。
有钱人的生活原来不是那样的。
陆双辰买的奶茶味道是什么样的,会不会都是金钱的味道。
会比一般奶茶好喝吗?
过了十多分钟,陆双辰拎着奶茶回来,他人高大,奶茶显得小小的,陆双辰把奶茶递给于挽秋,于挽秋凉凉地看了他一眼,陆双辰恍然,撕开吸管插好,“给。”
于挽秋这才喝了一口,没姜兰买的好喝。
跟拍小哥眼睛紧紧盯着奶茶,其实他们这种打工人对陆双辰有种天然的崇拜感,这可是大老板,身价好多亿,巨有钱。
原来只有这种人才能配得上影后,得帅,得有钱,就是不知道私下是什么样。不过于挽秋也很有钱,她不缺钱,这么一想,大老板好像也没什么,于挽秋跟他在一块,好像还没和姜兰在一块开心。
陆双辰重新打火,车子驶进车流,“这个味道怎么样?看你经常喝。”
于挽秋道:“就是甜的料,你好奇怎么不买两杯。”
陆双辰目视前方:“就是问问你,我不渴。”
“你不渴啊,要是你渴的话就给你喝一口了。”于挽秋红唇勾了勾,她视线扫向陆双辰,果然看见陆双辰表情紧绷绷的。
陆双辰:“……那我有点渴。”
跟拍小哥拍到的东西都是实时传到别墅的,张天头一回看见陆双辰,真的很帅,有成熟男人的魅力,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叔款,大叔的叔。
虽然脸上有皱纹,头发半白,但背一点都不驼,从侧面看没有啤酒肚,穿着风衣,隐隐看出一点肌肉线条来,腿目测很长。
和陆颐呈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他有成熟男人的魅力,金钱的魅力,张天都承认陆双辰很帅。
但从传回来的录像看,于挽秋应该是看够了,对陆双辰的帅并不买单,还很嫌弃。
这就是总裁和影后吗,张天搓了搓手,今天节目组能把对象叫来的嘉宾都没让他失望。
首先是沈星瑶,一大早出门和陈皓约会去了,两人去了b市的景点,一个国际影城,里面很多好玩有趣的东西。
陈皓从没让沈星瑶粉丝失望过,提包买零食,身上大大小小挂了不少东西,男友力爆棚。
今天七夕,很多情侣来这边玩,两人又带着跟拍,无可避免地被粉丝拍到,一天都在热搜上挂着。
姜兰和陆颐呈晚上去b市天文馆约会,从裙子到约会地点,看着浪漫,但浪漫的背后是大量的财力物力,没钱根本去不成这地方。
其次还需要精心准备,陆颐呈提前和节目组通过气,那个小无人机从二十三层的窗户飞出去,飞到天台上,玫瑰花的重量就不小,无人机带着玫瑰花飞到两人身边,这是陆颐呈负责的项目,属于人工智能一类,靠识别人体温度,语言指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