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起脸看向茉喜,他苦笑了一声,随即低声说道:“茉喜,别闹了。”
茉喜定定地望着他,望着他的眼睛,望着他的嘴唇,“我没闹,你知道我没闹。”
迎着茉喜的目光,万嘉桂英俊的面孔在缓缓褪色,他斜插入鬓的剑眉,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全在褪色。
“别招惹我了。”他哀求一般,有气无力地说话,“一旦你我——”
欲言又止地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如果我把持不住,我对不住凤瑶,也对不住你。凤瑶现在孤苦无依,已经是很可怜了,你忍心再往她心里插一刀吗?”
茉喜紧盯着万嘉桂的眼睛,一眼不眨,“我忍心!”
万嘉桂闭了嘴,咬紧牙关正视了茉喜片刻,然后轻声开了口,“你忍心,我不忍心。”
茉喜慢慢垂下了眼帘,整张面孔开始泛青,缩在袖口中的双手也不由自主地攥了拳头,“你就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吗?”
她的睫毛颤动,气息紊乱,未等万嘉桂回答,她逼问一般地,又重复了一遍,“一点儿、一点儿也不喜欢吗?”
万嘉桂一闭眼睛,这一刻他的感觉不是两难,而是痛苦。
哪能一点都不喜欢呢?他喜欢,而且喜欢的程度,绝不只是一点点。可喜欢归喜欢,再喜欢,他也已经有了凤瑶。凤瑶将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而他需要一个好妻子,他的儿女需要一个好母亲。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天下与四方,哪能天天琢磨这些儿女情长?
他看不起儿女情长,缱缱绻绻缠缠绵绵的情感,他全看不起。
看不起,怎么办?好办,快刀斩乱麻,一刀斩清了它!一年过后成了亲,他在外头建功立业,凤瑶在家中相夫教子,多么完美,多么理所当然!凭着凤瑶的性情和他对凤瑶的尊重,他相信自己可以和她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活到八十岁,也许还是一次架都不曾吵。
“不喜欢。”万嘉桂听见自己开了口说了话,声音有一点嘶哑,因为是不想说,勉强说。
茉喜依然盯着万嘉桂,所有的心劲全聚在了瞳孔中,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显出了凶相。不是的,她想,你不喜欢我,那你躲什么?你不喜欢我,那你怕什么?为什么说不喜欢我?你想要骗谁?!
慢慢地抬起一只手,她将手掌轻轻拍上了万嘉桂的头顶,“我…”
这一刻,她的手指冰凉,她的声音沧桑。她不知道其他十六岁的姑娘是不是也会像自己一样痴一样狂,总之她是孤注一掷了,她是不知羞耻了。
“我、我给你做小老婆吧!”她凝视着万嘉桂微微低着的头,凝视他光洁的额头和笔直的鼻梁,“凤瑶做大,我做小。”
说完这话,她突兀地笑了一下,同时眼泪划过眼角,滚烫地淌过面颊。她并不想哭,尤其是不想在此刻哭,所以,统共就只有这一滴泪。
哭泣本是她的武器,她知道怎样哭是狼狈丑陋,怎样哭是楚楚可怜。但是此刻,在真应该哭一哭的时候,她却又不想运用这件武器了。
小老婆,小老婆,她的娘就是个小老婆。她在白家住过的那一处冷宫小院里,也曾经死过一个小老婆。死的那个她不认识,也不关心;可她娘她总认识,她娘那一身杨梅大疮,她也还没忘。小老婆也叫老婆?做小老婆也叫嫁人?得宠的时候,绫罗绸缎穿着,金银首饰戴着,仿佛是很风光很得意;可一旦失了宠,连老妈子都能上前啐她个满脸花!老婆前面加个小,太太前面加个姨,那就不是真正的老婆、真正的太太了。
一辈子也都翻不过身了,哪怕生了儿育了女,儿女也要低人一等了。
在茉喜的眼中,小老婆和婊子是可以画等号的。她从小就立志不做小老婆——哪怕自己出去胡混,混成个乱七八糟的女光棍,也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不能当小老婆。
可是,在她立志的时候,她还没有遇到万嘉桂。手掌轻轻抚摸着万嘉桂的短头发,她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心,心软了,软得都要化了,化得攥不住拾不起,都不成一颗心了。怎么会这样?她自己也想不通——怎么爱一个人,会爱成这样?
他要不是万大少爷就好了,不是万团长就好了。他要是个穷光蛋就好了,他要是个残废就好了。
到了那个时候,烈火见真金,谁也不要他,只有她茉喜对他不离不弃。她性子野胆子大,哪怕去偷去骗,也一定能弄到吃喝回来给他。有好的,给他吃好的;没好的,给他吃歹的,总而言之,他俩相依为命,有她一口粥,就有他一口饭。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值不值得他爱了!
万嘉桂闭着眼睛,抬手捂住了头顶那只小小薄薄的手。
捂了片刻,他攥住了它。把它从头顶拉了下来,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
松开茉喜的手,他握住了茉喜小小的肩膀。低下头看着茉喜的眼睛,他正色说道:“我不会纳你为妾,也绝不会让你去给别人做妾。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更喜欢的人,如果遇到了,告诉我,我会给你预备嫁妆。等你嫁人了,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也要告诉我,我会替你打断他的骨头。”
说到这里,他想微笑,可是嘴角动了动,他并没能笑出来。
“茉喜,我们就只能是这样了。”他哑着嗓子说话,“我们再多走一步,都会害了彼此和凤瑶。我年纪比你大,你要听我的话。”
茉喜一言不发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面孔埋进他的胸膛,茉喜一下接一下地深呼吸。万嘉桂连气味都是美好的,都是可贵的,她抱着万嘉桂,像信徒抱住了神庙的廊柱。万万不能放,一旦放了,就是凡人错过了天堂。
然而握着肩膀的手加了力气,她还是被万嘉桂推开了。
于是她抬头去看万嘉桂,该说的都说尽了,她无言地只是看,可怜兮兮、眼巴巴,求他一句话,求他一点爱。
不过是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居然显出了几分憔悴相。显然,他也在受着折磨。如果他不是万大少爷、万团长,如果他只是个无家无业的浪荡小子,他相信自己会像一阵风似的,跟着茉喜这个野丫头吹向四面八方。和茉喜在一起,他眼中看见的人会变成花,口中喝下的水会变成酒,该走的时候他会想跑,该说的时候,他会野调无腔地想笑想骂。茉喜是个痴头倔脑的小丫头,茉喜也是个眼睛水汪汪、胸脯鼓溜溜的小女人。新制的小袄怎么这样薄?鼓溜溜的胸脯贴着他蹭着他,他又怎么受得了?
所以,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很坚决地推开了茉喜,又告诉她道:“听话。”
茉喜迟钝地、一点一点地垂下了睫毛。这一刹那间,她看起来忽然又幼小了,像个很小的女孩子,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
她活了十六年,从来没乖乖听过任何人的话。她爱万嘉桂,但是万嘉桂的话,她同样也不听。
爱万嘉桂,和信万嘉桂,是两回事。她爱万嘉桂,爱得迷了眼疯了心,可是她不信他。他若是说爱她,她会欢喜,但是未必全信;他若是说不爱他,她会悲伤,但也未必全信。爱像野火,是可以一见钟情的,可以一瞬间蔓延千里的;信却不同,信是日久见人心,是烈火见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