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锦走到床边坐下了,不但距离他十分之近,而且语气也软软的,像半融化的牛皮糖:“身上疼不疼?”
马国英觉察到他正目光炯炯的盯着自己,就愈发的不知如何自处,索性答出实话:“疼。”
三锦抬手在他脸上轻轻掐了一把:“谁让你这小子不听话,在床上那样气我……不过后来看你流了血,我也怪心疼的。早上我给你擦了点药,今天你不要下床了,好好养着。”
马国英听了这几句知冷知热的好话,心灵开始有了柔化的倾向。
这时三锦又向他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笑问道:“小马,你这是第一次吗?”
马国英猛然扭头看了他。
三锦迎着他的目光,显然是毫不心虚:“原来,和别人干过这事儿吗?”
马国英缓缓摇了头。
他这个回应让三锦“哎哟”了一声:“那你这是——”
话没说完,三锦站起来迈步向门口走去,同时头也不回的笑道:“你等一等,我马上回来!”
不出十分钟,三锦果然快步回了来。笑吟吟的站在床前,他拉起马国英一只手,将个红纸包捺进对方的手心里,随即又弯下腰,用手指在马国英的鼻尖上一刮:“小马,拿着,你这算是开苞啊!”
这句话一出,马国英的身心登时一起僵住了。
三锦对此是浑然不觉,只以为马国英是害羞。颇为怜爱的又说了几句安慰话,他便自顾自的离开吃午饭去了。
马国英趴在床上,从红包里倒出几张大面额的英镑。
从昨天被严司令叫去谈话开始,他一直晕乎乎的好像在做梦,直到现在才彻底清醒过来。强烈的屈辱感像钢针一样刺激着他的神经,他在寂静无声的满室阳光中,落下了一滴冰凉的眼泪。
第4章 启程
马国英在床上趴了大半天,傍晚时他养不住了,弯着腰摸下床去,动作幅度极小的试图穿上衣裤。
经过许多苦痛之后,他总算是将自己穿戴打扮起来。扶墙走去洗浴间内,他打开水龙头,往脸上撩了些冷水搓洗了一番;因见梳妆镜下的白瓷台子上摆放着一套崭新的水杯牙刷,便也自行拿来使用了。
摇摇晃晃的回了房,他小心翼翼的坐在窗前,对着外界暮色叹了一声,心里一时风一时雨的,仿佛是木然,又仿佛是激荡。
这时仆人敲门进房,将晚饭送进来摆在了桌上。马国英本是没有胃口的,可转念一想:“过两天我还要陪他往草原上去,其间不晓得又要受上多少折磨;如果自己不顾惜身体,到时出了差池,也绝无人来关怀的;况且我毕竟不是女人,若是因为这种事要死要活,只怕反而更要惹他笑话了。”
思及至此,他缓缓起身坐到了桌旁,伸手拿起了筷子。
一口米饭扒进嘴里,他忽然用眼角余光瞥见了三锦的身影。抬头望去时,就见三锦抱着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一路低声说笑着从走廊内踱过,途经卧室门前时,竟是一眼也不向内瞧。
这个举动有些出乎了马国英的预料。顺手夹了一筷子炒肉送进嘴里,他不知滋味的咀嚼片刻,忽见三锦又抱着孩子溜达了回来——一直扭头盯着那个小丫头,嘴里还怪声怪气的含糊说着什么,仿佛是在逗那孩子高兴。
马国英低下头,把嘴唇凑到了碗边上,拿出当年在讲武堂内抢食的劲头,一口气吞了小半碗干饭。
三锦一看见大格,就把周遭的一切全部忘怀了。
“我的宝贝儿呀……”他近乎痴迷的望着怀里的女儿,在院内边走便问:“阿玛这回可真是要走了。阿玛不在家的时候,你会不会想阿玛?”
大格探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想。”随即又微弱的挣扎起来:“大格想要自己走。”
三锦俯下身,像放一件瓷器似的,把大格放在了草地上。因为不放心,所以他不敢直腰,一直伸出双手作势,随时预备扶住女儿。而大格歪歪斜斜的走了两步,果然就没有力气了,纸片人似的向后一仰,倒进了三锦的手中。
三锦重新抱起大格,且把脸埋进大格的怀中深深一嗅。大格身体弱,穿的总是太多,所以三锦吸了一鼻子夹杂着奶气的汗味。这气息也让三锦觉得快乐——只要大格还有口气,让他有个指望,他就快乐,就能浮想联翩的琢磨到大格长大后的模样。
这其实很奇怪,因为他才十九岁,自己也可算是个大孩子,理论上讲,似乎不应该怀有如此浓烈的父爱。
当晚,三锦回了卧室,见马国英正无所事事的坐在床上发呆,便情绪低落的站到他面前,沉声说道:“明天咱们就该启程了,老严说察哈尔那边已经闹的要开锅,实在等不得了。”
马国英也站了起来:“是,我们司令一直在为这个事情烦心。”
三锦对着前方短暂的发了会儿怔,忽然开口说道:“出门倒没什么的,我就是舍不得我那丫头。本是天天都得见一面的,这回我一走半个多月……”
马国英偷眼瞧他,就见他斜眼盯着墙角,眼圈发红,竟像是要哭的样子。
双方相对沉默许久,最后三锦垂头丧气的一挥手:“你今夜去客房睡吧,我心里不好受,没那个兴致了。”
赶走马国英后,三锦上了床,却也是没有一丝的困意。辗转反侧的折腾到半夜,他一掀被子下了床,有心再去瞧瞧大格,又怕耽误她睡觉;思来想去的犹豫许久,他独自推门去了楼上烟室,蜷在烟榻上给自己烧了几个烟泡儿。
再说那马国英,逃过夜里一劫,心中自然暗喜。舒舒服服的躺在客房内的弹簧床上,他也没有立刻入眠,而是在漆黑夜色中盘算起了心事。
翌日清晨,马国英早早起床。洗漱过后一推客房门,就有仆人捧着个大纸盒子走过来道:“马副官,这是我们王爷给您预备的衣服,让您今早儿换上。”
马国英接过盒子,没说什么就退回了客房,片刻后他重新出场,已然换作西装革履的打扮,瞧着十分风流倜傥,背影儿有了点严云农的意思,正面则更比严云农英俊许多。
随着仆人进入餐厅,他看到了坐在首席的三锦。
三锦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长袍马褂,短发上了生发油,梳理的十分整齐。面对着一桌子主食,他若有所思的把手肘支在桌边,信徒祷告似的十指交叉抵住了下巴。
马国英站住了,按照礼节唤了一声:“王爷,您早。”
三锦瞥了他一眼,而后放下手点点头:“过来坐,一起吃。我们乘汽车去,不赶时间。”
马国英感觉今天他是特别严肃,便也规规矩矩的走过去,寡言少语的开始吃饭。
他自认是个饭量大的——军旅之人,没有吃猫食的人;然而和三锦的胃口比起来,他发现自己还真是秀气的很。三锦也算不得如何狼吞虎咽,然而大嚼的持续力很强,能够匀速的一直吃下去。马国英眼看着他吞掉了无数屉小肉包子,喝掉了几大海碗的米粥,至于下饭小菜,那消耗的数目就更不能统计了。
“这是要一顿顶一天?”他在心里暗自嘀咕。
三锦这时已经填饱了肚子,便用餐巾擦了擦嘴,又端起一杯茶慢慢喝了两口,而后抬头望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