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北平也住了许久了,现在可好?有文仲在你身边照应,想必不会坏。爸爸前十天去城北公馆时遇刺,险些受伤,幸而有保镖保护,只是虚惊一场。现在他已经带着三个姨娘搬回家中居住,大哥也随之同那个女学生回来了,再加上其他新添的佣人,家中真是热闹极了。姨娘们终日吵嘴,那女学生(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她)也总是向大嫂挑衅,我虽是个旁观者,也有些看不下去。想到你如今在北平过着平静的日子,我倒是有几分羡慕。
三弟,有一件事情,我要向你坦白了。就是周丽娜(我知道你对她是很反感的)同我已经私下订婚了。我晓得她一定是有着许多缺点的,可是我这双眼睛已经被爱情彻彻底底的蒙蔽了,虽然心中明白,可是眼前却只看她如同我的女神一般。我希望可以用我的爱去感动她,让她与先前那种生活决裂,同我一起创造美好的未来。所以,也请你试着来接受她吧!时间久了,你会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子。至于先前的沉沦,也都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的。
我现在除了写剧本之外,偶尔也会上台演个小配角,玩票罢了。给你寄一张照片,让你看看我在台上的样子。是不是很像大哥?对了,大哥让我问你钱够不够用,还让你给爸爸写几封道歉的信邮过来,他虽然上了年纪,可还是有点孩子脾气,你也要哄着他才行。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大概不能团圆,真是遗憾之极。希望重阳节你总可以回来了!也好同我在这喧闹的家中作伴。
信就只写到这里,落款是个很潦草的“流”字。金世陵读第一段时,还不觉着怎样,心想家里乱套,我大不了住到曼丽那里去就是了;待看完了第二段,他气的一拍腿,自己便开口骂道:“这蠢货!这就让人给骗去了!还订婚!”
杜文仲在一边站着,见他忽然气愤愤的变了脸色,就紧张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怎么了?”
金世陵不理会,继续向下看到末尾,然后才抬头答道:“二哥和姓周的订婚了!我早看出来了,他是写剧本写昏了头,早就预谋着要搞一场什么罗曼司呢——可是南京的好女孩子那么多,他怎么就能看上了那个暗娼?”说到这里他扔下信纸站了起来,很焦躁的来回踱了两圈,口中只道:“这可不成!我可不能让他娶那个暗娼!文仲,你去给我拿纸笔,我要给他回信!”
杜文仲答道:“这家里哪有好信纸?你等等,我现在出去给你买几本回来。”
金世陵一挥手:“快去快回!一会儿我的灵感就没有了!”
杜文仲晓得金世陵的灵感素来有如流星一般,百年难遇,来去无踪。所以急急的出了门,先去了胡同口的一家杂货铺内看了看,见那信纸薄而粗黄,定不能如了表弟主子的心意。便又坐了洋车,去百货公司买了两本精致信笺回来。到家时,发现那金世陵已经卷起衬衫袖子,做好了大写一场的准备。
因为楼内并无书房,所以金世陵就坐在客厅中,就着那茶几书写。这第一封信是给金世泽的,在信中他详细讲述了金世流的荒唐恋爱,让他大哥务必干预。因为是兄弟之间通信,没有言语上的讲究,所以写的很痛快,洋洋洒洒便写了几张纸。这封信收了尾,他又拿了一张信笺过来——这才是写给金世流的。
他同金世流的关系最好,照理那要说的话也应该最多。可是如今他提了钢笔,对着信笺,竟是犹犹豫豫的不肯落笔。
那信笺是粉红底子打着隐隐的白格子,四周又画着嫩绿的枝叶,散发着扑鼻的香气。他思索了许久,还是只在首行写下了“二哥”两个字。
“我现在无论说什么,想必他都不会听了。”
想到这里,他索性把订婚一事不提,只在纸上写了许多闲话。
两封信写完,他把杜文仲叫到身边坐下,然后把纸笔都推到他面前:“文仲,替我给爸爸写封信,就说我知错了,求他原谅我,让我回南京。还要写我很想念他,听说他遇刺,担心之极。最后祝他中秋节愉快。写的要委婉一些,文雅一些。“杜文仲笑了笑:“三爷,我们的笔迹不一样啊。要不然我写完,你再抄写一遍如何?”
金世陵甩了甩手:“我方才写了这么多字,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哪里还有力气抄写?没有关系的,爸爸根本不认识我的笔迹,你好好写就是了!”
杜文仲见他不在乎,就不多说,提笔便写,毫不为难的便一气写了满满三张纸。自觉着文采斐然,很是得意。金世陵在一旁伸头看着,也是说好:“够了够了,别写的太多,顶好再加几个错别字,这样逼真一些。文仲,你了不起啊!”
杜文仲心想我写封家信,有什么了不起的。话说回来,我纵是这样的了不起,不也要伺候你这只会写白话信的家伙吗!
这三封信既然都写完了,杜文仲便找来信封一一装好,然后亲自出去邮寄。金世陵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端着杯热咖啡,边喝边想着心事。
“这么多年了,他哪次都是小小心心的,生怕弄疼了我,这回怎么就忽然发了疯?这么着更过瘾吗?”
金世陵在床上是个温和派,所以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桂如雪的做法。他的身上现在还残留着青紫的瘀伤,一碰就疼。照理他应该和桂如雪拼命的,不过念在此人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也就既往不咎了。
想到这里,他放下杯子,抬起手挡在眼睛上,向后靠了过去,抿嘴一笑。
中指上的翡翠戒指莹润坚硬的压迫着他的右眼,手凉,所以戒指也凉,好像一滴水落在了他的眼皮上。
这本是桂如雪手上的玩意儿。
当时桂如雪把这戒指摘下来硬套到了他的手指上,又把他的戒指强行撸下来戴到了自己手上,嘴里还说:“哪,咱们这就算是订婚了,再让我逮着你在外面不三不四的给我戴绿帽子,我非打断了你的腿不可!”
他听了这话,当场笑倒在床上,还伸着一只手指了他道:“还没过门儿呢,你就要给我立规矩了?”
桂如雪一把抓住他的手,半真半假的笑道:“迟早的事。”
后面是怎样的对话,就记不大清了,总之是很有意思的,比同黄鼠狼等人在一起扯淡要开心的多。他先前难得有机会同桂如雪这样轻松的聊天,竟不晓得他会是个如此有趣的人。
“回了南京,就不能这样自在的同他在一起了,真是可惜之至。”他惋叹道。
杜文仲把信扔进了街边的邮筒中,然后双手插进衣袋里,忽然觉得无所事事。
金世陵没回来时,他总担着心,时时刻刻想要看到他;如今晓得他就在家中坐着了,倒不愿意回去伺候敷衍他了。只想在街上走一走。
他信步而行,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条小街口处,遇上一个耍猴儿的,便挤进人群中,出了几个铜子儿,跟着看了半天热闹。先头见那猴儿又会立正又会敬礼的,还觉着好笑;看到后来,再无新意了,便又离了人群,慢慢的向家中踱去。
他先走来时,因为抱着一种散步的心态,所以也未在意远近,如今打算回家了,才晓得路途遥远,竟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进门之时,发现金世陵已然吃过午饭,回房睡觉去了。偏那小桃迎了上来,笑道:“杜先生,刚才三爷吃午饭时嫌没有汤,现在厨房把汤做出来了,三爷偏又上楼了。你帮我去问问他,这汤还要不要再喝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