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听闻了此事,把小鹿抱起来又亲了一通,然后低头问站在地上的亲儿子:“你呢?”
亲儿子嗫嚅着说不出话,于是程廷礼踢了他一脚:“混账东西,少跟我装聋作哑!”
亲儿子的屁股受了一击,只好避重就轻的喃喃答道:“何宝廷比我还差呢。”
这话说过了两个月,寒假结束开了学,大少爷到学校一瞧,发现给自己垫底的何宝廷竟然没来,等了几天之后,还是不见对方的人影。他急了,往何家打去电话一问,原来那何宝廷还挺要脸,上学期他考了个倒数第一,心眼小想不开,在家病了一场,病好之后大耍活驴,死活都不肯再回学校见人。他爸爸虽是个称王称霸的大军阀,然而耍不过他,他要在家隐居,就只好由着他隐居。
少了挚友的掩护,大少爷在恶劣的这一方面,立刻就出类拔萃了。学校毕竟是学校,学生们还是羡慕那成绩好的,鄙视那成绩坏的,哪怕对方的老子是王侯将相,也没有用。大少爷在教室里魂不守舍,想要勾搭着小鹿出去玩,可小鹿在教室里正襟危坐,和他正处在相反的一端。
第八章
死去活来的,大少爷在学校里又熬了两个学期。勉勉强强的从初小毕了业,他虽然也被录取进了高小,但是在事实上,学校里基本已经没了他这个人。每天早出晚归的,他看着挺忙,只是不知道从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小鹿也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背着书包出出入入,忙的是另一路。
在暑假的时候,大少爷依旧不见影子。小鹿乐得清静,自己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学校里要举行英文演讲会了,他的成绩这样好,既然参赛,就立志必要拔个头筹回来。在写字台上摊开一张稿纸,他沉吟着写写画画拟草稿,拟完了不满意,又换了一张稿纸重新写。
院子里有花有树,窗户大开着,正能听见热热闹闹的知了鸣叫。小鹿强迫自己不抬头,一定要专心致志的写出好稿子来。可是几番涂抹之后,他烦躁的灰了心。把面前的稿纸往旁边一推,他又将钢笔也投到了墨水瓶里。顺势抬头向窗前一望,他忽然一惊,紧接着站起了身:“干爹?”
程廷礼不知是什么时候进的院子,站在树下望着他,也不知是望了多久。小鹿不怕程廷礼发脾气打孩子,只怕程廷礼这么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看——时常还是不声不响的偷看。
小鹿心底里总认为自己长得丑,一旦被人看了,就要心虚不安。而程廷礼笑眯眯的迈步走进了书房,很和蔼的问他:“写什么呢?”
小鹿规规矩矩的答道:“写的是演讲稿,开了学要参加比赛的。”
程廷礼走到写字台前站住了,先是拿起那几张稿纸看了看,口中笑道:“嗬!都能写出连篇的洋字儿了?了不起,比你那大哥强多了。”
然后他放下稿纸,开始上下打量小鹿:“是不是这几天又长高了?”
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长没长,低头看了看裤脚,裤脚没有明显的见短,可见就算是长,也没长多少。
这个时候,程廷礼一歪身,坐到了椅子上。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号,程廷礼又是个宽肩长腿的高挑个子,所以坐得有些局促。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他转而握住了小鹿的手:“还没到长的时候呢,你看小瑞,这两年长得多快。”
小鹿想起大少爷的模样,忽然一笑,自己抬手在唇上一抹:“大哥都要长胡子了。”
程廷礼凝视着小鹿的笑脸,小鹿还在出落着,越出落越像鹿副官,笑得时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再等一等……”程廷礼在心里想:“用不了几年……”
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他笑着低声问道:“你是个好孩子,干爹要奖励你。说,你想要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很认真的想了想,小鹿开口答道:“我想要个口琴。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
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你个小东西,还会吹口琴?”
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我……我参加了口琴班。”
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
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兴趣,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他看小鹿看久了,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人一进入错觉之中,就身不由己了,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
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
躺在他面前的青年,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哄不来钱,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
大少爷长得快、个子大,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要说混,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起码是学会交际了,一个人是好是坏,他略一接触,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
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虽然不是很美,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随即长嘘一口气,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云峰老弟——”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今天老王他们请客,你真得去,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
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