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似乎是很忙,他这院子里的厢房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安装了好几条电话线,一条线响了铃,其余几部电话机也跟着凑了热闹。军务忽然一起涌了进来,让程廷礼只好暂时离开小鹿,进了厢房处理正事。
小鹿坐在堂屋的沙发上,从书包里掏出画报一页一页的翻看。中午时分,有勤务兵给他送来了饭菜,他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也不饿。
到了下午,他捧着画报,听到程廷礼在厢房里骂人,如狼似虎咆哮不止,语言特别粗野,是日娘捣老子的骂法。挨骂的人尽管不是小鹿,可小鹿惶惶然的,也坐不住了。他想走,回自己那个院子里去,可又不知道大少爷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保不齐又要有一场恶战。
然而到了傍晚时分,程廷礼刚刚抽出了空,大少爷却是自己来了。
大少爷晃着大个子,顶天立地的堵了门,也没个儿子规矩,直接闷声闷气的喊了声“爸”,然后说道:“我领小鹿回去。”
小鹿立刻起了立,又转身弯腰,要把画报全塞回书包。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这话声音不高,但传进小鹿耳中,却是狠狠的震了他一下。有不少事,原来只是影影绰绰有察觉的,此刻骤然全清楚了。他越要脸,越没有脸;怪不得大少爷骂他爸骂得那么响亮爽快,原来他爸当年是当兔子的,活该就是要遭人笑骂的。
小鹿脸上神情不变,一双手却是颤得厉害,画报忽然变大了,书包则是变小了,怎么塞也塞不进去。程廷礼哑在当地,一张白脸隐隐泛了红,没说话,可已经有了恼羞成怒的征兆。
大少爷几步走进屋里,拉起小鹿就要往外走。小鹿向外一抽手,然后拎起书包夹了画报,慌里慌张的自行向外走出去了。

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