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宏发是干搬家的,也是力气活。有时候临时需要临时拉壮丁,他就优先先给南思文打电话,看他时间空不空,空的话就来赚点外快。这种活也是要有担保人才行的,要不然到时候顾客丢了什么东西,找不着人了可不行。

钱宏发给南思文作保人,让南思文赚过几次外快。他勤快,力气大,手脚还干净。钱宏发老板观察了观察,也就放心了,临时找人也愿意找他,让他赚这个钱。

傍晚下了工,他没和工友们一起去吃饭。简单擦洗了一下,换件干净衣服,他奔着四环去了。

三环和四环,直线的距离其实并不远,但从三环到四环,很多东西就都不一样了。比如写字楼的租金,比如商品房的价格。

在他的工地附近,他实在找不到能合适的馆子。四环那边倒还更多一点。他收拾干净,大步如飞的朝东走。很多人跑,都未必有他走的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一个小区的围栏外边,仰头望着那楼上一扇又一扇的明亮窗户。

他很想绕到南边去。因为顾清夏的房子朝南,她唯一朝北的那间是书房。他很想看看,她回家了没有,灯光有没有亮起。

但他没有动,他只是站在那里,强迫自己不动。

顾清夏和他,完全是不同世界的人。她这辈子和他的相遇和牵连,都是意外。前一次发生的事,更是他的无耻。

想想他对她趁人之危,他内心亦是感到羞愧的。虽然他常常会想着她是他媳妇,可他内心深处其实知道……她不是。

她现在是有男人的,他对她做的那事……如果被她的男人知道……他不敢去想后果。在他的家乡,女人敢做出这种事,会被打。就是被打死了,也没人替她说话,娘家人都没脸替她出头。他每一次想到她当时的愤怒,就愈发的羞惭和无地自容。

管不住自己的几吧的男人,真不是男人!没脸见她……他仰头看着她住的那栋楼,看了一会儿,毅然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若说十九岁的南思文还会天真的以为,只要他对她好,就能捂热她的心的话……二十八岁的南思文,对她和他之间的差距,只感到绝望。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她那样的女人,如何屈就于他?

如果说他能为她做些什么的话,转身,离她愈远,便是愈好。这大概也才是……她想要的。

南思文跟钱宏发在约定好的地方碰了头,他扯着他去一家川菜馆子。

“整那干啥!鸡米饭!鸡米饭!”钱宏发也是个实在人,就是就是见面聊聊天,喝一盅而已,不想叫南思文破费。

南思文不干:“那家的鸡米饭可难吃了!”他是真吃过一回,忒难吃,钱花得不值!他宁可多花点钱,让朋友吃痛快点。他还没谢他帮他把他娘接来京城的事呢。

钱宏发见他实心实意,就乐呵呵的跟他进去了。

饭菜没上酒先上。南思文问:“今天怎么到这边来了?”

“晚上搬那家,就住那边儿……”凉菜上来了,钱宏发吃了一口,筷子点点指了个方向,报了个小区的名字。

顾清夏住的小区。

南思文顿了顿。

“我就记着前两天你说上东三环了,就给你打个电话看你还在不在这边,还真在……这次要干多久?”

“估摸着还得半个月。来,干了……”

男人间的情谊,就是在互相帮助和推杯换盏中增进的。一顿饭吃的尽兴,喝得也尽兴。最后钱宏发还一直说:“破费了!破费了!”

两个人喷着酒气出来,月亮已经高了。南思文离得近,他能走回去。这一片,他也比钱宏发熟,反正没事儿,他送钱宏发去公车站。

就经过了那家难吃的鸡米饭。南思文也吃过不少家的鸡米饭,就属那家的难吃。他就吃了那一次,心里就断言,迟早要倒闭。

还真让他的乌鸦嘴给说中了。面包车往外拉东西呢,还有个男的在往墙上门上贴纸,纸上写着大大的“转租”。

“还真倒闭了……”南思文觉得自己还挺乌鸦的,顺口道。

钱宏发瞥了一眼:“就那个鸡米饭最不值,没炒饼值呢。难吃!”

他俩溜达着,就这个倒闭的小食铺发起了感慨。

“还不如让俺婶子开个饭铺呢,俺婶子炖那鸡多好吃!”钱宏发一边剔牙一边随意说道。把南思文的娘接过来之后,他还去看过她一回。赶巧就碰上,南思文他娘嫌老赵做的饭难吃,自己买了几只鸡炖了给大家伙吃。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也懂的做人的道理,懂的要和儿子的工友们处好关系的道理。尤其是之前为了租不租房子的事和文子他老板还闹过不愉快,她后来很是后悔,早知道等文子回来先商量过就好了,不至于白闹一场,还惹了人不高兴。毕竟是东家。她也很是有心想拉拢拉拢那位老板。

她在山村里,本就是个勤快热诚的妇人,素来在四邻八舍间名声都很好。她有心拉拢人,也做的相当不错。

钱宏发有口福,过来看她,正赶上她炖那一大锅鸡。真是好吃!他婶子还做得一手好茶饭呢!怪不得文子长得人高马大的,那么壮实。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南思文脚步顿了顿,呆了一下,问道:“你说啥?”

“我说……”钱宏发没在意,还剔着牙,“还不如让我婶子开个饭铺呢,婶子做饭多好吃啊!”

南思文转头,看着那边小饭铺,一个男的往外搬东西,一个男的往墙上贴纸,还有个女人百无聊赖的搬把椅子在那嗑瓜子……他砰然心动!

“哎,干啥呢?”钱宏发发现他没跟上来,叫道。

“来了,来了!”南思文按下心中兴奋,过去搂着钱宏发脖子,“宏发,这次不算,改天再请你吃顿好的!”

“你发财啦?”钱宏发“切”了一声,推开他胳膊,用牙签指着他,“下次我请!你别跟我抢,你抢你就是看不起我!”

“好好好!不跟你抢!”南思文笑,把半醉的钱宏发送到公交车站,看着他上对了车。

待车开走了,他迫不及待的转身,跑回了那家鸡米饭那里。

“老乡,咋不干啦?”他和和气气的问着废话。他当然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干了,就他们家那饭的那难吃劲,能干得下去才有鬼。

他掏出烟递过去:“老乡,聊聊。你这房子,一个月多少钱?”

南思文思考如何赚钱的事,已经思考很久了。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找到一个稳妥的赚钱的路子。而就在刚刚,钱宏发无意的点亮的他的灵感。

他娘的确是做得一手好茶饭,为什么不开个饭铺呢?他娘做的比他们好吃十倍,肯定能做出口碑来。一个小饭铺,不用人多,他娘掌勺,找个打杂的小工,再找个收钱端盘子的,三个人就能撑起来!

就在刚才从公交车站跑回来的这短短的路上,他连饭铺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大铁锅炖鸡”!多好!听着就有食欲!

他跟着饭铺的原主人谈了半个多小时,不仅敲定了租铺面的事,还向他们取了取经,哪里买菜,有没有来收钱的等等。谈到最后,他成功以一个合适的价格,把桌子椅子也全都包下来了。那俩人也乐意,他们自己去处理,卖不了多少钱,还累。正好!

“这就是缘分啊,兄弟。”最后对方拍着南思文的肩膀说。

南思文谈得满意,闻言咧开嘴笑。嗑瓜子的女人多看了他两眼。

谈好了,他准备回去了。走了没几分钟,钱宏发打电话过来,舌头有点大,但听的出来声音中透着高兴。

“你嫂子又有了!”他说,语气中带着骄傲。

添丁进口,是好事。钱宏发只有俩闺女,一直想再生个小子。南思文真心的恭喜了他,顺口问道:“嫂子去检查了?”

“傻,我回来才多长时间,这会儿还查不出来呢!”钱宏发很是得意,“她就是自己觉得。她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她能感觉出来。我跟你说,这生过孩子的女人,就是能感觉出来。你嫂子怀上二妮的时候,就是还没去医院,就自己感觉着了。特准!”

南思文赞叹一回,又恭喜了一回。挂了电话,一抬头,看见了顾清夏住的小区。

脸上原本欢喜开心的笑容,忽然僵住,而后消失……他的脸色,慢慢的难看了起来。

他抿了抿嘴唇,再三犹豫,还是拨了顾清夏的电话号码。电话响了几声,他紧张得嗓子有点发干。可是没响几声,就断了。

他一怔,再拨过去,她就关机了。

他大步转到了小区的南面正门处,从围栏外向里望……一层层的数到她的窗户……有亮光,她在家,也还没睡。却不肯接他的电话,还关了机。

南思文沉默的看着那窗户映出来的灯光,他在那站得太久,望得太久。门口的保安带着怀疑的目光在他身边转了几圈,问他在这儿干嘛。

他没搭理,揉把脸,转身走了。

她怀上,或者没怀上,都不是他能管得了的。

她就是怀上了,如果不想要,他也拦不住她。

她的性子……多么的烈啊……

她的心……又是多么的狠啊……

南思文朝着他的建筑工地走去,离顾清夏的灯光……愈来愈远。

第48章

顾清夏当然没怀上。南思文没有采用安全措施,但说起来幸运,那时候她姨妈才走,她正在安全期。

她也没看到南思文打来的那个电话。她只瞥见是个陌生来电,手机就叫李盛扔墙上摔烂了,完全不能开机了。她第二天换了胜子送来的新手机,并不知道头一天晚上给她打电话的到底是谁。

对顾清夏而言,当她从手机通讯录里将那一个“南”字删除的时候,便已经将南思文自她的生活中彻底删除了。

南思文特地在周一晚上不辞辛苦的回了大院。跟他娘头一回说要开饭铺的事的时候,他娘很是惊讶,又颇为不安。她来到京城,大开了眼界,才知道怨不得人们离开了山里就都不愿意再回去。这花花世界,着实迷人的眼。

他的儿子不仅为了让她住的更舒服,每个月花好几大百给她租房子,还带她去看了皇城,看了主席的干尸,看了国家领导开会的地方。给她买了很多的新衣裳,还带她去发廊将盘了多年的发髻剪掉,烫了个头。

她觉得自己现在看起来简直像个有福气的城里老太太。

但是让她开个饭铺?她这心里真是七上八下的。儿子挣点钱不容易,能攒下来更是不容易。他还没媳妇呢,怎么也该先把媳妇娶了再说。要万一饭铺赔钱,把他这点老婆本赔进去,她这当娘的可是万死莫赎啊。

可南思文说她行,他对他的娘很有信心。她勤快、热诚、厚道,又做的一手好茶饭,这饭铺没道理经营不好。

他娘叫他说的热血沸腾,就这样,母子俩轰轰烈烈的投入了这件事当中……

和周翰、钱总一起吃饭的时候,顾清夏就隐隐感到了熟悉的腹痛。她真不该喝那杯咖啡,咖啡刺激性太大了,她的疼痛很快就加剧了。她给办公室打了个电话安排了一下,就直接回家了。果然到了家的时候,姨妈就已经造访了。

下午的时候,李盛没给她打电话就直接过来了。他自己用刚拿到的钥匙开的门,很有一种给处女破瓜般的快感。他正品味这种感觉呢,一抬头就看见顾清夏歪在沙发上惊愕的看着他。

“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两个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

李盛随即就发现顾清夏的状况不对,“生病了?”他说着,走过去摸了摸她的额头。感觉体温正常,但是摸摸手……很凉。

“怎么了?”他坐在她身边,皱眉问。看得出来她脸色发白,嘴唇也少了血色。她歪在那里,精神萎靡,神情中带着股虚弱。这样的顾清夏,李盛还是第一次见到。

顾清夏就知道,给了他钥匙迟早就会有这样的情况。他连个招呼都不打,说来就来。她身体不适,心里更加烦躁。“怎么来也不说一声?”她说话的口气有些不好,但配合她此时此刻的情况一起食用,李盛也能吃得下去。她素来是个知道进退的人,这样的情绪外露,愈加说明了她现在身体不舒服。他有点担心。

“哪不舒服?走,去医院!”他拉她。

顾清夏甩开他手,闭上了眼睛,虚弱的说:“去什么医院,我姨妈来了。”

李盛当然知道女人说“姨妈”是什么意思,问题是,李三少长这么大,从来没跟任何女人探讨过关于姨妈的任何事情。这对他而言,还真是一个神奇又神秘的未知领域!他张了张嘴,以他的能说会道,竟然没接上话。

半晌,他才小心的问:“痛经?”

顾清夏“嗯”了一声,睁开眼说:“你回去吧,这几天都别过来了。”她实在是难受,没有精力应付他。况且她姨妈期间,也不可能做什么,他来了也白来。

李盛一片关切的心喂了狗,生生被她气笑了。

他虽然不了解女人的姨妈痛,却知道女人自来生病虚弱或情绪低落的时候,会想要有男人依靠,想要撒娇,想要耍脾气,希望以此得到关心和疼爱。他还是头一次听说有女人在这么虚弱不堪的时候把男朋友往外轰的呢。

顾清夏打心眼里就压根儿没把他看成正经男朋友!她就是想用他来应付她爹妈,然后过河拆桥!

遗憾的是,李盛这座桥真不是那么好拆的!

他忍了又忍,把这口气忍了下来。摘了袖扣,卷起袖子,打横就把顾清夏给抱了起来:“走,别跟这睡,要睡回屋睡去。”

顾清夏早想回屋了,她就是难受得连动都不想动。李盛把她抱过去,她正好省了力气。半路里李盛还听见了厨房的响动:“烧什么呢?”

“姜糖水。”顾清夏有气无力的说。

李盛轻轻给她放床上,她干脆不客气的指挥李盛:“那个柜子,对,拿个小褥子给我……”这种时候,能有个人使唤,的确是比一个人缩着要轻松很多。他要不想走,她也没力气轰他,干脆破罐子破摔了:“去厨房看看煮好了没有。”

李三少爷被这样使唤着,非但没有半点不高兴,心情还好了起来。就是嘛,这样才像样子嘛,谁家女朋友生病了,不跟男朋友撒娇呢!

屁颠屁颠的去了厨房,看着烧得差不多了,熄了火,给她盛了一碗。太烫也没法喝,他还细心的拿个空碗来回倒腾,倒腾得稍微凉了一点不烫嘴了,赶紧给她端了过去。看着她热气腾腾的一碗喝下去,李盛都替她热。就折腾这一小会儿,他就一身汗。

“怎么没开空调?”他说。

看到他转着到处找空调遥控器,顾清夏就知道这是个屁都不懂的男人!

“我不能受凉。”她把空碗递给他。“你还是回去吧。”

又轰他!李盛才好起来的心情就变差了。“我回什么呀!我回去谁照顾你!”他气咻咻的接过碗,送厨房里去了。

他生什么气呀?明明身体不舒服的是她好么!顾清夏躺下,腰上搭上薄被,感觉手脚有了些温度。她想起了以前景艺也来照顾过她。景艺就什么都懂。他没说,但她明白,他一定就是这样照顾他妻子的。她很羡慕。但景艺不能在她这里待太久,他总是来得匆匆,走得也匆匆。

可顾清夏不管心底愿不愿意承认,她难受的时候,还是很希望能有个人照顾她,能一直待在她身边,不用频繁看表,匆匆离开……

李盛把碗放回厨房,再回到卧室,看顾清夏已经半睡半醒的迷糊上了。他摸摸她额头,发现她喝了那么一大碗热汤之后,竟然一点汗都没出。他又摸摸她的手,有些凉。他就坐在床边一直握着她的手,感觉有些温度了,才放开她。再摸摸脚……果然,比平时还凉。她的脚一直都很凉,他知道。

他对照顾女人这方面着实没有什么经验,只能自己开动脑筋想办法。翻了翻她的衣柜抽屉,找出一双纯棉的运动袜给她套上了。左看右看,感到很满意。

轻手轻脚的脱了外衣外裤,换了舒服的家居服。李盛悄没声的退出了主卧室,还把门给她轻轻的带上了。

他出去后,顾清夏睁开眼睛。她本来半睡半醒都迷糊了,让李盛一通又摸额头又暖手的给折腾醒了。他居然……还给她穿袜子……她都无语了。可是,穿上之后,真的暖和多了。她发了会儿呆,叹息一声,又闭上眼睛,睡过去了。

睡得还挺久,醒过来的时候,天色都有些暗了。进入了九月,明显的白天开始变短了。

她醒醒神,晕晕的起来,拉开卧室门,凉气扑面而来。她一怔,试探叫了声:“李盛?”

“哎,你醒了?你先、先别出来!我关空调!”客厅那边响起了李盛的声音。踢踢踏踏的走路,开窗户。

他怎么还没走?外面太凉,顾清夏关上门,去卫生间换过姨妈巾,又躺回床上。躺了一会儿,又听见了门铃声。很快就没了,李盛应了吧?过了一会儿,有开门声,隐约有人说话,谁呀?客厅的声音有点乱,李盛不知道在弄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李盛推门进来了。“行了,凉气差不多散了,起来吃饭吧。”

原来他是叫了外卖,她想。她爬起来,精神萎靡,蓬头垢面。要搁在平时,她是绝不会让人看到她这幅样子的。但现在她没那个精力计较。对于李盛,她也过了算计筹谋怎么诱惑他的阶段,她现在反而是得思考怎么控制他和她之间的距离。

李盛其实还挺喜欢看她现在这样。不是说他不心疼她遭罪,而是顾清夏此时此刻的样子,特别的真实。以往的时候,就是在欢爱过后,她都是慵懒诱人的。他当然也喜欢她那种样子,但不知道为何,此时蓬头垢面的顾清夏却让他觉得特别亲切,也特别踏实。

桌上的东西挺丰盛,除了菜还有汤。汤装在保温桶里,一打开香气四溢。

顾清夏没吃饭就先盛了碗汤喝。一入口就知道不一般,问了问是哪家的,李盛报了名字。那家粤菜馆很有名,在帝都就只有一家,在二环边上。根本就不送外卖,就算送也不会有这样的保温桶。

“胜子去买的。”李盛解释,“多喝点这个汤,这家就汤好。这个汤放了好多药材,号称是滋阴的,女人喝最合适……”

原来刚才来的是胜子。

第49章

吃完饭,顾清夏没再轰人,李盛也没有要走的意思。随他吧。好在现在早晚已经没那么热了,不开空调睡也还行。

顾清夏一直跟床上躺着,李盛洗漱完了抱着pad也躺上来。顾清夏觉得他身上热乎乎的,就贴上去。李盛就把她圈在怀里看pad。

顾清夏下午睡多了,这会儿不困了。百无聊赖,想起来问了问胜子,问李盛从哪找到这么好用的一个胜子。

李盛得意笑:“这可不是找的,这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他放下pad,“从他高中毕业没多久,我就把他弄到我身边了,调/教到现在,他要再不会办事,我真得叫他滚蛋了。”

“高中?那么早?”顾清夏说,“那会儿你才回国吧?怎么就找着他了呢?”

提起这个话题,李盛就下意识的去摸烟,却又想起来顾清夏身体不舒服,硬是收回了手。把pad扔到床头柜上,枕着双手道:“我认识他哥。他哥叫‘利’,所以他们家有了他之后,给他取名叫‘胜’,哥俩是颠倒的。”

“……听着怎么像是有故事?”顾清夏枕在他腰上,懒懒的问。

李盛吁了一口气:“算是吧……”想起了胜子他哥,他微微有些怅然。

顾清夏被他这口气挑起了兴趣。她想听,他也就说了。

“那会儿我才上高中,天不怕地不怕的,成天就想干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才觉得对得起人生。”他说。

顾清夏被他逗笑了,总结道:“李少的中二岁月。”

“还就是中二。别笑……”结果李盛自己也笑,“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词呢。反正就那样呗,成天好勇斗狠的。那会儿也流行香港电影,小马哥火着呢。大家就都模仿,有模仿大哥的,就也有当小弟的。”

“我们就跟外面的一帮孩子认识了。我的同学都不是普通人家,搁在我们眼里那些孩子就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反正他们跟着我们,叫哥,给跑腿,帮着打人。我们给他们钱花。整得也跟那么回事似的。”

那些孩子中,就有胜子他哥,大家叫他“大利”。李盛最开始不是很注意他,他才上初中,比李盛还小点。在一群孩子中,他看起来有点阴沉。但是打起架来特别狠,才引起了李盛的注意。后来才知道,他算是半残疾,生下来就有一只耳朵几乎是聋的。也因此,他们家可以生二胎,才有了他弟,也就是胜子。大概是残疾人心理有些不健全的缘故,大利话很少,打起架来下手却很黑。李盛就注意到了他。

有一回他们跟人打架,弄出了血。第二天李盛看见大利还穿着那件沾着血的校服,就顺口问道:“怎么也不换个衣服?”然后他才想起来,他不是天天见到大利,但每次见到,大利都穿着校服。

大利的脸就涨得通红。

后来李盛才知道,大利他们家是低保户,经济特别拮据,上面有老人,下面还有他们兄弟俩。哥俩这岁数,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大利能穿出来见人的衣服,还就属校服最光鲜。咱国家这校服,虽说难看吧,但一是它穿着宽松舒服,二是,真耐穿。大利的妈很早就发现了,学校的校服看着不怎么样,却比自家买的衣服更耐穿。再订校服的时候,就干脆订了两套让他换着穿,至于其他的衣服……有校服就够了,还买啥。

李盛那会儿,正赶上他爹和他大哥开始教导他如何收服人心。他看着眼前的大利,感觉这是一只可以用来实验的小白鼠。他决定牛刀小试一把。

隔了几天再见,李盛就扔给大利一只袋子:“我去年的旧衣服,小了穿不了,丢了怪可惜的,你拿回去吧。”

大利不吭声的接了。回到家才打开看,哪里是什么旧衣服,虽然都剪了标牌,却全都是崭新崭新的新衣服。大利的眼圈当时就红了。

那会儿满大街都是录像厅,一块钱一个人,进去随便看一整天。香港黑帮电影火得不行,什么兄弟情义,惺惺相惜,过命的交情等等等等。等李盛再见到大利,大利依然是沉默寡言。但李盛看着他的眼神,嘴角就勾起了笑意。

他知道,这小孩儿,对他死心塌地了。

后来大利还有了个外号,别人都知道他是李盛的“大力金刚”。李盛到哪他到哪,谁跟李盛叫板,他跟丫死磕!

李盛就觉得,收服人心这事,其实挺容易的。回家跟他大哥汇报,难得受到了他哥的表扬。

“人的心都是肉做的,看着再硬的心,也有柔软的地方。”他哥一身制服,抽着烟,犹自不忘继续教育这个最小的弟弟。“关键是,你得知道他柔软的地方在哪。”

那时大哥就是他现在这年纪,肩膀上已经是两杠两星,预计年内就还能再添一颗星。

而李盛,自小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长大的。当普通人家的孩子从小被教育好好学习,长大好找份好工作的时候,李盛这种出身的孩子,却在被教导着如何御人,如何处事。

对于大利的死心塌地,他视为理所当然。

“后来呢?”顾清夏问,她觉得后面一定会有转折。不然为什么现在跟着李盛的是胜子,不是大利。

李盛忍不住又搓了搓手指。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他已经下意识的搓了好几回手指。

“没事儿,你抽吧。”顾清夏说。她知道有烟瘾的人想克制很难,李盛的烟瘾尤其大,他的手指总是有烟草的味道,但并不难闻。他还是典型的喜欢抽事后烟的男人。每次她洗完澡出来看他靠在床头抽烟,也会觉得他的确是个很性感的男人。

李盛到底憋不住烟瘾,还是点了颗烟,尽量往旁边吐烟。白色烟气袅袅的在房间中飘荡。顾清夏枕在他腰间向上看,他的脸都模糊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摸着她的脸,接着说:“后来,他死了,大利。”

顾清夏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李盛至今都记得,他中学时代最后的一场架。俩群人都是十几啷当岁的半大小子,打红了眼不管不顾的。对方一个人先急了眼,裤兜里掏出把蝴蝶/刀,翻动间,晃了大利的眼,而他全然不知。当他被大利推开后蓦然转头,眼睁睁看着那把刀刺进了大利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