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作者:袖侧

他进了城,才知道人和人,活得这么不一样。

有人活在云端,有人活在泥里。

她在云端,他在泥里。

本文曾名《云泥之别》、《泥泞》,终定名为《泥》。

本文熟女向,慎入。CN控、双洁者请止步!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清夏 ┃ 配角:南思文,景艺,李盛

第 1 章

七月的帝都,湿热的桑拿天,太阳都被水汽笼罩得看起来朦朦胧胧,连知了都叫得有气无力。

南五环外的道路上,沿路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企业。一辆宝马停在路边,车窗紧闭。透过前挡风玻璃,能看到里面坐着的年轻女人,艳丽妖娆。

车里空调吹着冷风,可女人等的时间太久了,还是觉得燥热烦郁。她抠着指甲,百无聊赖的扫视着路边。

沿着路停着一大串吊车、铲车和挖土机。天气太热,司机都在车下的阴影里或者蹲着,或者席地而坐,也不嫌弃地上的尘土。

一群泥腿子……女人的嘴角扯扯,漫不经心的移动目光……

她的目光忽然停住……

在一辆吊车上,赤/裸上身的男人单膝跪着,跟一颗螺丝正较劲。那螺丝有拳头大,要用特制的扳手来拧动。

男人必须俯下/身,将扳手套在螺丝上,再发力将扳手向自身的方向拉起。

俯身时,可以看到光光脊背上凸起的脊椎。

拉起时,背上肌肉绷紧发力,块快隆起。

女人抠着指甲的手指不知不觉停下来……

人跟人不一样。有的人太阳晒太多,皮肤会黑得发污,色泽黯淡,看着很脏的感觉。有的人晒完太阳,皮肤却是均匀的小麦色,健康富有光泽。

男人的肌肤显然属于后者。深深的小麦色,阳光下闪动着光泽。

发力的时候,扳动扳手的手臂上,肌肉高高隆起,充满爆发的力量感。

他的肌肉与那些在健身房里刻意练出来的健美教练们不同,并没有因为对某处肌肉的刻意锻炼而使其过于膨大。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线条流畅,精壮结实,显然是在长期的体力劳动中自然形成的。

他跪在那里,汗珠从后颈滑下,顺着肌肉的纹理,滑过后背高低起伏的肌肉,在阳光下闪耀了一下,顺着腰窝滑进牛仔裤,消失不见……

和宽阔的肩膀正相反,那腰细窄劲瘦,看着便充满力量。精壮的裸背不断起伏,一下,又一下……

强壮,有力,阳刚!

女人莫名就觉得口干舌燥……

不知道脸长什么样……女人正想着,车门猛的被拉开,她等的人肥硕的身躯钻了进来。整个车子都颤了几下。

“妈的!结个五百万让老子跑三趟!”肥胖的男人骂骂咧咧。从企业的大门口到路边的车子,短短的距离就使他胖大的头颅上全是汗水。

女人一瞬间竟然有了一丝慌乱,随即好笑的定下神来。抽出纸巾给胖子擦汗:“赵哥,结回来没有?”

“结了!这帮孙子!再不给老子结!老子操他老母!”胖子抢过纸巾擦汗,又接过女人递过来的矿泉水,咕咚咕咚灌了一通。

“赵哥……”听说钱结回来了,女人的声音嗲得要滴出水来,“售楼处又给我打电话了。买一层送一层呢,这样房子没处找了……赵哥……”

“买买买!不就是一套房吗,琪琪你别唠叨了!耳朵都起茧了!只要你乖……”

“赵哥……你最好了!”琪琪惊喜的扑过去在男人的胖脸上亲了两口。

男人笑着揉了女人一阵,系好安全带,开动了车子……

宝马从吊车旁边开过,恰逢男人从车顶跳下来,跟另一个人说话。站在那里,足足比对方高了一头还多。

琪琪不动声色的扫向后视镜,原是想看看男人的脸……目光却被结实的腹肌给黏住了……待想起来看脸,已离得远了,再看不清楚。

莫名就感到惆怅……

夜里一如往常。赵哥喜欢开着灯办事,美其名曰“看得清楚”。

她闭着眼睛,脑中不由浮现出白天看到的男人光裸的肩背……肌肉隆起……

汗珠顺着肌肉滑落……肩宽背阔,劲腰细窄……

她清楚的回想起她看到的那深麦色的肌肤,精壮结实的背,一起一伏……

身体却清晰的感受到赵哥肥胖的肚子,每动一下,囊肿的肥肉便甩动着打到她身上。

平时闭着眼睛便能过去的事情,忽然变得那么难以忍受!

房子!房子!房子!

她一遍又一遍的默念,强逼着自己忍耐……

南思文当然不会知道,他不过是嫌热光个膀子,却会给路边某个仅仅是过路的大款的小蜜带来这样的怨念。他现在满心想的都是买吊车的事。

“阿文!”下面有人叫他。

他把螺丝最后紧了紧,才跳下来。路边一辆宝马车驶过,带起了些许烟尘,让这湿腻燥热的天气更加不舒服。

他瞟了一眼,隐约看到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和一个艳丽的女子。

在这世上,你只要有钱,不管生得多脑满肠肥,都可以开好车,睡漂亮女人。

有钱真好,他也想有钱。

“想得咋样了?”张全把大可乐瓶子递给他,问。

老赵,张全他们几个想拉他一起凑钱买一台二十吨的吊车。这样,他们就能自己给自己打工,自己当老板了。

但是他还在犹豫。买一台吊车,需要他们七八个人一起凑钱,人太多,事就多。买车的钱好凑,之后的费用怎么整还是个事。有人凑了买车的钱,怕就再拿不出一点钱来了。

这一行,结账极慢,今年结的可能是前年的帐。要指望着账款来填日常,那是别想。但日常周转要转不过来了,到时候别说维护,连加油的钱都没有 ,又怎么开工?怎么挣钱?

他要是掺和,就得把自己这些年的积蓄都投进去,这中间的风险太大,变数太多。他还没下定决心。

“我再想想。”他说。仰头咕咚咕咚的灌起水来,沁凉的自来水,喝下去真痛快。

但自来水的味道并不怎么样。他有些想念家里山间的溪涧,那里的水非常甘甜,比自来水一股子怪味好喝得多了。

他有两年没回家了,今年怎么着也得把他娘接出来,他想。她岁数大了,不能没人照顾,再说,她大半辈子都窝在那深山里,也该出来看看这外面的世面。

他若是听她的,一直窝在那山里,怎么能像现在这样,看到这么多世面,这么多的繁华和光怪陆离。

多亏了他那一年,果决的跑了出来。

张全有点失望,嘟囔了几句。无非还是那些,如何如何挣钱,大家怎么发财之类的。张全脑子有点简单,想得简单。其实南思文心里头已经基本有了定论,他觉得这事成不了。他只是不好开口直接回绝,才打着哈哈。

都到了这个点了,也没有接到电话,估计今天是不会是上台班了。他爬上驾驶室,把凉席拿了下来,铺在了车底下,钻进去睡了一觉。

他习惯了这样,马路上车来车往,各种车呼啸而过,都不会把他吵醒。

结果那一天,他却被一个女人尖锐的声音给吵醒了。

后来回想起来,也会觉得不可思议。

世界这么大,国家这么大,城市这么大,光说帝都,他就从报纸上看到过,常住人口近两千万。就这样的茫茫人海,就这样在八年之后,他又遇到了顾清夏!

如果说这都不是缘分,他是死也不肯相信的。也是因为这样,从那天起,他就认定了。

他认定,连老天都认定顾清夏就是他媳妇!

要不然,怎么会让他,再遇到她!

在很多小说里,会写某男和某女,多年未见,然后在茫茫人海中,一个人因飘入耳中的另一个人的声音,便蓦然回首。又或者,一个人在人海中,只一眼就看到了另一个人,仿佛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那些都是扯淡!

八年之后,南思文被顾清夏尖利的嗓音吵醒,根本没有什么如遭雷击,无数回忆涌上心头的反应。他只觉得烦。

任谁睡得正香,硬被人吵醒,也不会觉得开心。

他想喝水,却发现可乐瓶子已经空了,只好从车底爬出来。吵醒他的那个女人背对着他,就在离他的吊车不远的地方,训斥着几个男人。他知道那几个男的,这几天他们一直在弄五环路边的那个大广告牌。

听得出来,那女人是他们的上级。大约是工作没有做好,那些男人被那女人训斥得狗血淋头。都不敢直视那女人,有的看树,有的看路,有的干脆就看着自己的鞋尖。

都怂得很。一群大老爷们,被个娘们骂得不敢抬头不敢回嘴,真是一群熊货。

而且那女人骂得真心难听。说来也奇怪,那个女人一个脏字都没用,连普通人最常用的“他妈的”这样的口头语都没有。南思文甚至觉得她的遣词用句相当文雅,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耳朵里就会那么的刺耳。

大概是因为,她说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带着对他们这样的人的深深的鄙夷。

所谓他们这样的人,就是指像他们这样来自农村,贫穷的,生活在社会底层,只能靠出卖体力糊口的人。就像那几个在这火烧般的太阳底下,还得爬到那么高的广告牌上,一弄就好几个小时的男人。

虽然南思文一直觉得,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是有技术的!

他可是红翔毕业的!

他在红翔学会了开吊车,他考下了吊车本。从那时起,他就跟那个没见过山外世界,只知道下陷阱逮兔子、打孢子和挖山货的山里男人,再不一样了。

他整个人生,都因为红翔而改变了!

然而,虽然他有这样的自信,将自己和那几个腰间绑绳子爬梯子的人区分开。他依然觉得那个女人的话太过刺耳。

因为就如她所说的,他就算在红翔学了开吊车的技术,也和那几个男人一样,是脚上沾着泥,一辈子洗不掉的……泥腿子。

然而心里就算非常不舒服,他也不能怎么着。光是看背影,他都能感觉得到那女人强大的气场。在她面前的几个男人,就跟做错事被老师抓包了的孩子似的低着头。他甚至看到有两个人被骂得脸红脖子粗,他们憋屈成这样,在她面前却只能咬牙忍着。

第 2 章

南思文朝那女人走过去。

他当然不是打算打抱不平什么的,他只是过去打水。

在南五环外的这条辐射路的两边,都是一个挨一个的院子,全都是小型企业。杂七杂八的,多是些水泥混凝土公司、五金公司、不锈钢公司等等这种企业。

前面那家水泥公司的门卫,跟张全是老乡,所以允许他们进院子去草坪上的自来水管那里灌自来水喝。就在门卫的视线之内,灌完了就走,也不虞会发生什么盗窃之类的事情。

就连老乡对老乡,其实也不是完全放心的啊。

他朝那边走着,目光就不由自主的粘在了那女人的背影上……

长发卷曲着垂在背后,剪裁贴身的连衣裙勾勒出了女性身体美好的曲线。

南思文当然不会知道这么一条裙子的价格就能赶上他一个月的工资,他就是觉得那裙子好看,贴身。就是稍微有点太紧,裹得臀部浑圆形状都看得清楚。

而那腰……那腰也太细了……

从腰到臀,被裙子的布料紧紧裹着,折线惊人。

他的目光就被粘在那条惊心动魄的折线上,移不开。

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没好意思回头看她的脸。反正待会回来就能看到,他想。他快走几步,跟张全的老乡点个头,进去灌了一瓶子的自来水。

其实他一个月工资也几千块,而且吊车司机属于特殊职业,不是普通司机。这行的规矩,老板要按照台班费的5%给他提成。也就是最近几年年景不太好了,收入直线下降。头几年,他还曾经月入过万过。说起来,他挣的,比一些大学毕业坐办公室的人也不差了。

可人跟人是不一样的。一个大学毕业坐办公室吹空调的小姑娘一个月拿几千块,她会打车会下馆子会买化妆品做指甲看电影喝咖啡,会在月底之前就把钱花得七七八八,然后眼巴巴的等着下次发工资的日子。而拿同样多甚至更多钱的农村男人,顶多买两箱啤酒花点钱,其他的钱,南思文都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大城市里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除了呼吸不要钱,其他的全要钱。南思文离开大山已经好些年,却始终觉得城市里喝水都要钱这件事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钱不是这么花的。他有着一笔在家乡人看来着实不菲的积蓄,但他轻易绝不会动。早些年他是想着攒着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这两年,他愈来愈不想再回山里去了,那盖房子的心思就淡了。他总惦记着能用这些钱干点什么,让钱能生出钱来。

他梦想能在城里买房子,然后娶媳妇。

是的,说到底,都要娶媳妇。因为他现在没有媳妇,是个光棍汉。

他灌了水出来,朝回走。这一次面对面,可以正大光明的看那个女人的正面了。

背影那么美好,正面更加美好。南思文看到那女人的正脸,第一感觉就是——真漂亮!

可笑的是,他觉得她那么漂亮,都没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她。

在他的记忆中,顾清夏也当然是漂亮的。否则他也不会在放她走之后好几年都念念不忘,午夜梦回,都还会想起她湿漉漉的眼睛,细细的脖颈,雪白娇嫩的肌肤……

仿佛做梦似的,他南思文这辈子竟然也睡过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也曾经夜夜搂着她入眠。只要想起这些,哪怕以后他还是要娶一个和他一样黑不溜秋的山里姑娘,生一个黑不溜秋的山里娃,他也觉得这辈子没什么遗憾了。

但是他这段记忆中,“漂亮的”顾清夏和此时此刻眼前这个女人,依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毕竟一个女人过去了八、九年,无论是脸型还是身材,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更何况还有化妆、穿着和气质的变化。

所以他第一眼看着这个女人,除了感觉她“真漂亮”之外,是根本没法把她和记忆中那个女孩子重合在一起的。

他的记忆中,那女孩苍白单薄,湿漉漉的眼睛中开始是常常充满恐惧,后来渐渐麻木,麻木中隐藏压抑着的是怨恨、愤怒、倔强和不甘。她穿着他娘的旧衣服,巴掌大的小脸上从来没有过表情。被那种灰扑扑的旧衣服包裹着的女孩,依然是美丽的。但那种美丽脆弱得让人心疼,和眼前的女人截然不同。

她没有化很浓的妆。她的皮肤足够的白,不需要像他住的地方附近镇上那一条街的发廊里的姑娘那样扑厚厚的粉。她也不像她们那样把眼睛涂得一大片蓝色绿色紫色,还戴很长很假的假睫毛,嘴唇抹得像血。她只是化了细细的眼线,在眼尾处微微上挑,妩媚中透着凌厉。她的口红是灰粉色的,不像小姑娘的嫩粉那么稚气,也不像红色系那么老气。她的妆容,恰到好处。

她的胸不算太丰满,至少没有他看过的杂志封面上的女郎的胸那么丰满,但形状美好。抱在胸前的手臂,纤细紧致。想到她细细的腰和浑圆的臀……她的身材,也恰到好处。

这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恰到好处,本来应该让男人看了就该非常顺眼的漂亮女人。如果,不是那么冷就好了。她的表情和眼神都太冷,气场强大,站在那里冷笑,诱人的薄唇里吐出的词句,让身前的几个男人憋屈得抬不起头来。

冷中带着艳。

这个女人,是典型的城市女人。不……即便是在城市女人里,她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种。她和他们,站在不一样的高度。居高临下的睥睨他们,鄙夷他们。

南思文一边暗暗的偷瞄这个冷艳的漂亮女人,一边这么想着。但随着他走得离她越来越近,他越来越有奇怪的感觉。

他觉得她眼熟!

他每走近她一步,那种感觉便愈强烈一分。

当女人冷艳的面孔终于和记忆中那张苍白的巴掌大的小脸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站在她几米开外的地方,浑身僵直,不敢置信。

当年他放了她走,亲眼看着她捂着小腹,头也不回的穿过马路,在一辆长途汽车驶过之后,消失不见。

那时候他视线是模糊的,因为他眼里有泪。他觉得委屈,也觉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她就一点都不在乎,一点都不留恋。她走的时候,头也不曾回一下。像逃离噩梦一样,逃离了他和他的家乡。

他真的觉得难过。

可他知道要不放她走,她会死,她真的会死! 她是娇贵的花,应该养在名贵的花盆里,好好浇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阳光,才能生长和绽放。在他们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她扎不下根,日渐枯萎。更不可能抵挡在她来说太过可怕的暴风雨的蹂/躏。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他做不到。

因为她是他媳妇!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法让他的媳妇开心,或者过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他蹲在马路这边,看着她消失。那时他就知道,他一辈子都再见不到她了……

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道,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

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

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

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

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

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做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

相对她的玲珑精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强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色越野车的气势。

南思文知道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马。开奔驰和开宝马,才是身份的象征。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头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她对他这样的泥腿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她开着车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

第 3 章

南思文出生在山里。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顶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顶建着漂亮的寺庙道观,爬爬走走,可以欣赏风景的那种山。

他家乡的山,连绵不绝,不知哪里是起点,也不知哪里是尽头,山的外面永远都有山。

顾清夏每每站在他家的院子里,望着那些山,眼中就会流露出绝望。

因为顾清夏是被拐卖到山里的。

南思文知道他们村子里,还有其他几个村子里,颇有一些像顾清夏这样的媳妇。她们曾是他们高攀不上的城里姑娘,却又傻又单纯,特别容易被欺骗,然后就被贩卖到这样的大山里,给像他这样的男人做媳妇,生娃。

一辈子,再走不出去。

南思文其实没想过买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