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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友嘘他:“医学院里的女同学将来都是要做医生的,跟你够志同道合吧?也不见你喜欢谁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释。
医学院里女生不少,也有非常优秀的,其中有个新加坡籍的中国女生成绩与才华都十分出众,长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组做过几次试验,他与她比之其他女同学要熟悉亲近一点,她是个直接的女孩,对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隐瞒,但他拒绝了她。她问为什么?他认真地想了想,却实在找不出她哪里不好的理由。
怎么说呢,那就是一种感觉,感觉不对,什么都不对。后来他跟好友喝酒的时候,这样说。
哈,感觉?什么感觉?荷尔蒙的感觉?好友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懒得继续跟他讨论这种问题。
对一个人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很多年后,当他在塞拉利昂的黄昏里,因临时医院被轰炸而疾奔着撤离的救护车里,看见穿着蓝色无菌服的她低头为被迫中断手术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静、迅疾、专业,在那样不合时宜的慌乱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动。
后来救护车驶至安全地带,她继续完成那场并不简单的手术,跳下车,路过他身边时,忽然停住,对他说:“嘿,听说你随身带着酒,借用一口?”
他将随身携带的迷你酒壶递给她,提醒道:“当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过,仰头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在她的咳嗽声中忍不住笑起来。
如果他的舍友现在再问他,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想他现在能第一时间在脑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样来,噢,我喜欢呀,临危不乱、冷静又有胆量,还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将酒壶递给他,狠狠地舒了口气。
“多谢,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刚刚从别的营地过来,医院很忙,连跟同事们一一打个招呼的机会都没有。
“Lucien。”
他是华人,但在美国出生长大,在家时才讲中文,念书与工作,习惯了介绍自己的英文名。
她却说:“中文名。”
“季司朗。”
“朱旧。”她朗声,微笑着伸出手,与他相握。
他更喜欢她另一个名字,Mint。她多像这种野生清凉又坚韧的植物。所以后来许多年,他始终只叫她Mint。
因为一口酒之谊,又是救援队里唯有的两个华人,专业主修还都是心胸外科,朱旧与他自然就走得近。他们待的地方,因为疾病肆虐,还时有动乱,环境无比艰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朱旧只要有空就爱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钻,因为他那里除了有各种各样的酒,还有好多的医书,更神奇的是,他的小书库竟然隔阵子还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与书是从哪儿来的。
她大口喝酒,吃饭也从不节食,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与他们一堆男人并肩作战,加班熬夜,从来当仁不让。不管多么艰辛的环境里,面对多么惨烈的状况,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坚韧、乐观。他对她的感情,在朝夕相处里,越了解,情越浓。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断,唯独对感情,因为以前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表达。当他还在迟疑,她却在月色下,泪流满面地对他诉说压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爱。
那是一个同事的生日,难得有机会大家聚一聚,买了酒与肉,一群人开车去沙漠里露营。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们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喷喷的作料,营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简直人间天堂,大家兴致高,举杯畅饮。
最后她喝多了,步伐摇摇晃晃地往沙漠深处走,他起先以为她是去方便,等了许久她没有回来,他不放心地去找,发现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话反常地多,开始他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说着,到后来,他变得一言不发,因为她开始反复地提及一个人,提及一段过去的岁月,她言语间对那人与那段岁月多么想念留恋,他心里就有多么难过。
最后,他背着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队伍。她的眼泪来得毫无预兆,静默而汹涌,打湿了他的后颈。
他当时就被吓住了,停住脚步,久久无法动弹。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睛里仿佛有源源不绝的水珠。他无法想象,平日里那样明朗直爽的一个人,竟会哭得这么伤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该有多么的浓烈、多么的伤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却对趴在他肩头无声痛哭毫无记忆。他也保持缄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戏谑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里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后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处。
他不是害怕拒绝,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迹,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无话不说,嬉笑怒骂。
在他看来,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尝不美。虽然会有孤独,但他从不觉得苦。爱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
那之后,他们结束了一年的医疗救援,离开非洲,他回到旧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于准备升博,他已经开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会写一封电邮,说些有的没的,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的问题。有天聊起她升学的事,他说,要不要考虑来我的母校?我引荐我的导师给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的,她的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了他回复,他看着那个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声来,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的。
喜欢一个人的心是怎样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但能常相见,能听到她的声音,能与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饭,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里已经足够欢喜了。
她在旧金山的那三年,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的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错觉,他们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侣。而且,只差一点点,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对他来说,却像一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的呢,他记得,一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的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说,要不,我跟你结婚吧?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么?
她说,你看啊,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了。我不救你谁救你啊!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他望着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着朱旧的面,顾及少年的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他想解释的,可朱旧却阻止了他,说,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话到嘴边,竟然就缄默了。也许是觉得,让她有这样的误会,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
只是那场有点荒诞的婚姻最终也没有结成,她不知道,当他单膝跪地,给她戴上家传的祖母绿戒指时,心里是多么幸福又多么哀伤,却只能用戏谑的方式来跟她打打闹闹,掩藏一颗真心。
其实在她说买了机票要回国时,他就已经知道,他与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当真正听到她说“对不起”,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心里,还是涌起巨大的失落。在开车载她去向母亲解释道歉,他好几次将车停在路边,想要返回,除了担心她被母亲责难,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为不去,就不会结束。
是梦终究要醒。
他与她坐在黄昏日落下的贝壳海滩,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龙舌兰,满口满心都是离别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进车里,却没有即刻发动引擎,他凝视着她睡熟的嫣红的脸孔,在窗外的夕阳彻底落入海平面时,他俯身,嘴唇轻轻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象般柔软,也如想象般甜美。他心里却涌起淡淡的哀伤。
这个日落之吻,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对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后是漫长的一年的分别,期间他趁着休假,回了一趟中国。他对她说,是替家里人回老家看看,其实压根没有。外科医生的假期少得可怜,他把四天假全给了她。
她出生与成长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来,却一点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谈间听过数次,真正应了那句古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终于见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欢那位身患重病依旧坚韧、笑声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这辈子没有缘分做亲人。
也是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她心中的那个人。知道他身体不好,但从未想过,他是坐在轮椅上的。
爱一个人的心是藏不住的,从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着她时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个男人时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见,因为她当他是挚友,是良师,是并肩作战的同仁,是能纵情畅饮对酒当歌的哥们儿。
她脸上的疲惫与心情的郁闷他看在眼里,除了带她去攀岩,他也不知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在旧金山时,她压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时,总约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违的比拼赛,见她在阳光下大汗淋漓地畅快喝水,朗声说话,他知道她心中积郁的情绪在慢慢消散。
输了的人请喝酒,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老规矩,可真是要命,几月不见,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酿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着窗外明媚的春光,轻声呢喃,声音很轻,但寂静的空间里,他还是听到了。
她说,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间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点点阳光与雨露,就在清晨里静静地绽放。
回旧金山后,在母亲的再三胁迫下,他去见了一个女孩,女孩同他一样,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华裔,家世、学历、容貌、事业,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饭的餐厅气氛很好,他自认做到了不失礼仪,可分别时,女孩跟他讲,Lucien,我就不给你我的电话了,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打。还有,如果你无心,就别浪费自己也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之后他母亲逼婚得越来越厉害,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又是家中长子,有些责任无法逃避。
他心烦意乱,索性辞掉了医院的工作,决定离开旧金山,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
后来在蒙罗维亚的酒店餐厅里,听到她说自己也决定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时,他表面淡然没有一丝讶异,但内心里却是十分开心的。
他们一起被派遣前往战火中的叙利亚,那里的情况非常糟糕,轰炸声与枪击声击碎所有的宁静,鲜血、饥饿、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战火中失去生命与亲人,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那些日子,简直不敢回想。酒与她成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来越好,常能陪他对饮,他们喝当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旧喝得尽兴。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里写信,他曾帮她寄过两次,洁白的信封上,她洒脱飞扬的字迹一笔一划写着那人的名字,他凝视着,心里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写信是多么珍而重之的传递方式,以手写心,以心传情,最最亲密的话,她只说给那人听。
在叙利亚的第二年夏天,因为安全问题,他们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东北部的医疗工作,他与她,以及两名叙利亚同事被派遣前往叙利亚阿勒颇地区增援。
当他们的车被拦下时,他第一个跳下去,示意她别下车,他费尽口舌与那边交涉,可最终他们还是被带走了。
他们被关押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房间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地上非常脏,气味很难闻。晚上的时候没有灯,漆黑中,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她始终保持着冷静,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焦虑流泪。
后来他们的两个同伴被带走,再也没有回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心知肚明。她坐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双手抱膝,身体忍不住地剧烈发抖。他知道,她依旧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愤怒与难过。
营地里的老大受了重伤,需要主刀医生,因为这场手术,他们终于找到了逃跑的机会。
那真的是一场疯狂惨烈的逃离与追逐,他开着车,还要一边注意她的安全,当致命的危险朝她袭击过来时,他想也没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扑上去……
身体上剧烈的痛,他咬牙忍着,心中唯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护她周全,一定。
车子停下来时,他已筋疲力竭,意识开始变得涣散,他只听到耳畔传来她不停喊他名字的声音,带着哽咽,眼泪不断地流。她伸出手,一边哭一边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清醒,他清晰地看见她眼中的恐惧与自责内疚,他用尽此生最后的力气,对她说,Mint,答应我,不要自责,不要沉迷痛苦,坚强点。
他抬了抬手,想为她拭去眼泪,却没有力气了。
他轻声喃喃,别哭,记得带酒来看我,最烈的酒……
残阳如血里,他的笑那样温柔。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哭,这一次,是为了他。
她汹涌炙热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他的脸上,滑进他嘴里,苦涩而浓烈,那是他一生喝过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
等一场六月的雪
——番外之周知知
{等一个无心于你的人的爱,如同在机场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辆车,在六月等一场雪。}
周知知在东南亚岛屿出生,直至八岁的时候才跟随父母回到莲城。在海边长大的小姑娘,见过辽阔大海,见过风浪,见过鲸鱼,见过海豚,见过曼妙生动的海底世界,唯独从未见过雪。
她回国的时候是初夏,离放暑假还有一阵子,父母只得将她送入新学校做插班生。她初来乍到,又性格内敛,不爱主动与人说话,班上的小女生们都有自己的小团体,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有一天午休,女孩们照例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着各种话题,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即将到来的暑假旅行,憧憬着父母带自己去哪儿玩,说着又说到以前出去玩的事情,一个说,去年冬天我爸妈带我去哈尔滨滑雪了,哇,那里的雪好大好漂亮啊!另一个立即说,哈尔滨的雪肯定没有北海道的雪景美哦,真的超级超级超级白,厚厚的,又软绵绵的,像童话世界一样……
女孩们兴高采烈地比较着,不知谁忽然回了下头,看见周知知听得入迷一脸向往的神情,她就问她,喂,插班生,听说你是在热带长大的,那你一定没见过雪吧?
她确确实实从未见过雪,只在电视里看过。她点点头。小女生们毫不顾忌地大笑起来,指着她七嘴八舌地说,天呐,周知知,你真可怜,竟然从没见过雪!真是太土包子啦……
八岁的小女生们,说起话来有口无心,转眼就忘记了,可对被嘲弄的对象来说,却在心上留了痕迹。那个周末,正好迎来她八周岁的生日,本来这种小朋友的小生日吃吃饭去个游乐场再切个蛋糕就好了,可周家爷爷宠爱这个最小的孙女儿,所以帮她办了个生日宴会,周家从商,生意做得不小,老爷子也有把她正式介绍给亲朋好友们及商业伙伴认识的意思。
周知知就是在她的八周岁生日宴上,第一次见到傅云深。
他是来参加生日宴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作为主角的小公主周知知起先并没有留意到他,是在切蛋糕许愿的时候,她闭着眼,双手合十,将生日愿望大声地说了出来:我希望今天可以看到雪。
她的母亲先是一愣,随即就笑了,对身边其他孩子的母亲说,这孩子,说傻话呢!这六月天,哪儿来的雪。其他小伙伴们也哄笑起来,说她在说梦话。她睁开眼,看着眼前一张张的笑脸,有她的表哥表姐堂哥堂姐,还有今天认识的新朋友。她的视线忽然停留在人群最右边的一张脸上,他没有笑!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嘲笑她的人。
她朝他望过去,感激地冲他一笑,他却好像没有看见一般,毫无表示。
因为这个小插曲,周知知心情有点低落,切了蛋糕一口都没有吃,趁母亲与人聊天,哥哥姐姐们在屋子里打蛋糕仗时,她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坐在花园的台阶上埋着头闷闷不乐。
忽然,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脸颊上,轻轻的,痒痒的。开始她并没有在意,以为是飘落的叶子,当她感觉到那东西越来越多地拂在眼前时,她慢慢地抬起头,然后,她张大了嘴,震惊地望着头顶的天空上,白色飞絮如雪,正洋洋洒洒地落下来,落了她一头一脸。
透过漫天的飞雪,她仰望的眼眸中倒映出二楼露台上站着的那个小小的身影,那男孩高高瘦瘦,一张漂亮却带了几分孤傲的脸,他穿着洁白的衬衣,黑色背带短裤,脖子上扎着一只深蓝色的领结。他微抿着嘴唇,手指扬起在空中,细小的白色泡沫正从他张开的手指间慢慢地洒落。
后来许多年,周知知总是会梦见八岁生日的这个傍晚,十岁的他为她造了一场六月雪。此后经年,这场雪在她心里越下越大,再未停歇。一起铭刻在她心里的,还有他的名字,傅云深。
那段时间,恰逢傅云深的母亲姜淑宁正在争取与周家的合作,所以一度成为周宅的常客。姜淑宁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先是投周知知母亲所好,陪她一起购物、美容、喝下午茶,后来有一次她带傅云深来周家做客,发现周家内敛的小姑娘对儿子倒是非常热情主动,于是之后拜访都会带上他。
每次傅云深来,是周知知最开心的时光。有时候是晚上,有时候是周末的下午,这些时间,其实是她最忙的时候,她要学大提琴与声乐,周母对女儿的期望非常高,最终目的是国际舞台上的独奏会,替她完成年轻时的夙愿。每每这时,知知就会跟家庭老师请假,以下一堂课多练习一个小时为交换条件,得到半小时的休息。
只是,她努力想要跟他亲近,找各种话题跟他说话,可他总是冷冷淡淡的,她说的多了,他脸上甚至出现不耐烦的神色,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埋头写起作业来。她沮丧地看着好不容易得到的半小时,就在他的沉默冷淡里慢慢地流失。
她不知道,傅云深之所以对她这么冷淡甚至讨厌,是因为姜淑宁对他说,云深,你要对知知好一点知道吗,妈妈需要周家的帮助。还有啊,你们年龄相仿,又是从小就认识了,没准以后还能成为一家人呢!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能听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听明白了,所以觉得很讨厌,去周家很讨厌,那个总是爱黏着他、故意讨好他的周家小姑娘,也很讨厌。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的心思会随着岁月渐渐滋长成厚重而庞大的爱,那么拒绝接受一个人靠近的心思,同样也会随着岁月而滋长,经年后,那种先入为主的情绪很难再改变。
从八岁到十三岁,周知知从一个小小姑娘成长为拥有敏感心事的少女,她来了初潮,身高长了二十厘米,童花头变成长发飘飘,学会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擦母亲的大红色口红,她也渐渐明白了,她对傅云深从最初的懵懂喜欢渐渐变成少女情深意重的爱恋。
她升入了他所在的中学,只为离他更近一点,可是她念初一,他初三,彼此的教室隔了两栋建筑物,走过去要五分钟,课间十分钟的时间,为了去他教室里看他一眼,或者送点吃的,她必须用跑的。
她出现在他教室里次数多了,一些无聊的男生们就会起哄调侃他说,傅云深,这个小妹妹是你的小女朋友么?怎么每天都来给你送吃的呀,生怕你饿着一样啊哈哈!
她在听到那句“小女朋友”时,脸瞬间就红了,垂下头,又忍不住悄悄抬头去看他,却见他脸色很臭,“唰”地站起身,丢下一句冷冷的“无聊”,就走出了教室。
十五岁的他,给她的表情,依旧如同过去那几年一样,清清冷冷的,被她缠得烦了,就会皱起眉头,紧抿着唇,很不高兴的样子。
但她从不气馁,她总是想,不要紧啊知知,他现在讨厌你,不喜欢你,是因为他还不了解你啊,他还有没看到你的好啊。
她根本就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时,你再多的不好,他也会喜欢你。不喜欢一个人时,你再优秀完美,他也不会对你心动。
她以为还有漫长的时间,让他慢慢了解自己,然后喜欢上自己。然而他却在初三毕业后,决定去德国念高中。她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还是她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因为连续几天她打电话给他他都没有接。姜淑宁在那边特别惊讶地说,知知,云深要出国念书,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知道啊!
挂掉电话,她疯狂地跑出房间,父母都不在家,开车的司机也不在,她只得跑到马路上去拦出租车。黄昏时分,正是交通高峰期,她等了许久,才拦到一辆车,她急的眼泪都快要跑出来了,上车就狂催司机,快快快,去机场!走最近的路!说话语调都带了哽咽,司机见状,二话没说,真的给她抄了条近路,速度跑得飞快。
可到底还是来不及了。
她看着那班刚刚飞走的飞机,慢慢地蹲下身,在人来人往喧嚣的候机大厅里,无声痛哭,眼泪爬满了整张脸。
他在德国念书的那几年,就连寒暑假也很少回国,就算回国,他也从不会主动联系她。那几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她才能见到他一次。可是一屋子的人,热热闹闹,根本就没有时间好好说句话。吃饭的时候,她故意坐在他身边,他却一直埋头玩着手机游戏,除了最初跟她打了声招呼,之后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
周知知十五岁时,她曾跟爷爷提议想要去德国留学,老爷子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理由是她年纪太小,不放心。周母也不赞同,对她说,留学可以,等你满了十八岁,但是你应该去维也纳,而不是柏林。她的心事母亲一览无余,虽然没有反对她喜欢傅云深,但也不见得就是看好,只当她是小女生心思,没准过阵子热情就冷却了。
只是她低估了女儿的心,她一开始就猜错了,她对傅云深,不是热情,而是再也无法忘却的深情。
周知知升入高中后,与傅云深的联系反而渐渐频繁起来。
姜淑宁有一次在家喝酒,喝到了酒精中毒,是被上门找她的周知知发现,及时打了120,之后又去医院照顾了她几天。
傅云深听母亲说起后,第一次主动给她打了个电话,第一次用那样温柔的声音跟她讲话,他说谢谢你,知知。她握着手机开心得仿佛要飞起来了,最后她问他要了电子邮箱,说自己也要出国念书,想多多咨询他这方面的信息。
其实她出国念书的事情,根本就用不到她自己来操心,傅云深知道她是什么心思,但他没有点破。他觉得欠了她一个天大的人情,如果这是她期望的,那就满足她的心愿好了。他从不喜欢欠别人。
她每周都给他发一封邮件,其实她恨不得每天都发一封,可是她怕他烦。他有时候第二天就回复了,有时候等十天半月才回复,不知他是真的很忙,还是故意的。她宁肯相信是前者。
那两年,她一共给他发了一百多封邮件,而他回复的,不到一半,而且每次回复,都是寥寥数语,只针对她的问题,或者就一句清清淡淡的“一切都好”。但就算如此,她也已经很高兴很满足了,至少,他们之间,不再像从前那样,像是两个陌生人。
十八岁的秋天,周知知在母亲的陪伴下,前往维也纳学习音乐,主修大提琴。她如愿出国,虽然不是他所在的柏林,但两个城市离得并不是太远,且在同一个纬度,同一个时区。
她以为离得近了,便能如愿常相见,然而事实却是,周母对她的功课盯梢得非常紧,甚至比中学时对她要求更严,她最常对她讲的话就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知知,你必须加倍更加倍的努力!这里不再是中国的一个南方城市,这座城市号称世界音乐之都,而她所念的大学里,随便抓个人出来,都是才艺出众。
到维也纳后的第二个月,周知知终于抽出一个周末,去到柏林。她站在他学校外面给他打电话,却打不通,直至第二天,他的手机依旧是关机状态。她蹲在人来人往的校门口,沮丧地垂下头。来之前,她并没有跟他通话,只是临行前三天往他邮箱里发了一封邮件,他没有回复,她还是一意孤行地过来了。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约好呢?她问自己。她心里其实有答案,是的,她怕他拒绝。
一个礼拜后,傅云深回了她的邮件,说他跟同学去了一趟法国,又问她,你没有来找我吧?她在邮件回复框里,将那两天的难过、委屈的心思,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她用轻快的语气说,没有呢,见你一直没回复我。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去看你啊?
这一等,就等到了那一年的万圣节。周母有事回国了,周知知把整个万圣节的假期都安排到了柏林。这一次傅云深没再拒绝她,因为她在电话里跟他讲,你不是说过如果我来柏林就请我吃饭的吗?
他是个重诺的人,说请她吃大餐答谢她曾对他母亲的救命之恩,就真的安排得非常郑重,他带她去柏林最好的旋转餐厅。餐厅脚下是璀璨的夜色,灯火连绵,室内音乐曼妙,食物可口,一切美好得让她产生了错觉,忍不住将放在心里那么多年的感情宣之于口。
他似乎早就有所预料到,没有一丝惊讶,用特别冷静特别淡然的语气对她说,对不起,知知。
她说,没关系,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她咬着唇,偏头望向玻璃窗外,忽然觉得,一整座城市的灯火都熄灭了。
那之后,她给他发邮件、短信,他回复更少。他故意避着她,她想,也许在他心里,自己连好朋友都算不上。
很多次,她想去柏林见他,但她真的很害怕在他脸上看到不耐烦与讨厌,就如同小时候一样。
那一年间,她就见了他那一次。原以为距离近了,她与他之间会比从前更亲近,可原来,心不在一起,哪怕距离再近,也仿佛隔着千山万水。
得知他出事的消息时,她刚刚结束一场校园比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周母很开心,带她去购物吃大餐做发型。在做头发的时候,周母接到朋友的电话,无所事事就闲聊了很久,那端说了什么,她惊讶地“啊”了一声,眼睛朝知知看过去,知知讶异地问她怎么了?周母匆匆挂掉电话,感叹地说,女儿啊,幸好你没跟傅家那孩子谈恋爱,他出大事了,真惨啊……
当她从母亲口中听到那噩耗时,整个人“唰”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头撞到了烫发机,痛得她眼泪一下子就跑了出来,她用力扯掉头上的发帽,不顾身后母亲惊诧的叫喊声,急促地朝外面跑。
她买了当晚的机票回国,她在机场给母亲打电话,周母起先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她想明白时,在电话里愤怒大吼,可依旧没能阻挡得了她去到他身边的那颗心。
她连夜飞行了十几个小时,心里焦虑与担忧,完全无法入睡,转机回到熟悉的城市,连家门都没有进,直接打车去了医院。当她站在重症病房外,看着床上昏迷中的那个身影,她的眼泪哗啦啦地落。
她站在病房外,傻了一般,站了许久,竟也不觉得疲惫。最后还是她父亲闻讯而来,将她拉回了家,并且让家里阿姨看守着她,禁止她出门。
周母在第二天匆匆赶回来,劈头盖脸就将她一顿臭骂,问她到底在发什么疯。她已经有一天一夜没有合眼过,脸色很差,眼周是浓浓的黑眼圈,可她的眼神却是无比清醒、冷静的,声音也是,她对母亲说,妈妈,我没有发疯,我现在很清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有,我接下来要做的决定,我自己也非常非常清楚。妈妈,对不起,我决定放弃大提琴,我要去学医。
许多年过去了,她依旧还记得那一天母亲的神色,先是愣怔,完全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然后,是强烈的愤怒,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一边厉声喝道,我把你打清醒一点儿!最后,眼中是浓浓的失望。
后来,她在维也纳一个关系要好的同学问过她,知知,你天赋这么好,又肯吃苦努力,假以时日,你一定可以站在最耀眼的舞台上。可你就那样放弃了,后悔吗?
后悔吗?她也曾问过自己。
她心中早就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从未。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包括她的亲人,父母、爷爷,以及家里的伯伯姑姑们,都觉得她简直太愚蠢了,但她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
那其实是一段非常难熬的日子,因为她坚决退学,要重新参加高考,母亲为此气得病倒,整整半年没有跟她讲一句话,父亲对她也没有好脸色,最后还是一向宠爱她的爷爷心软了,对她父母说,家里有个学医的不是更好么,我这把老骨头有个什么病痛,也不用去求人了。慢慢地,她与家人的关系,才得到一点缓和。
傅云深在昏睡三个月后醒过来,他的病床边站了好多人,医生、护士、家属,层层围绕着他,她站在人群最外面,喜极而泣,泪水汹涌磅礴。
她趁大家都离开后,才去单独见他。他的状态比她预想的还要糟糕,他陷入非常绝望阴暗的情绪里,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她说很多句话,他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
直至离开病房,她为他放弃音乐而想考医学院的这件事,她最终也没有说出口。他已经这么痛苦了,她不想再给他造成任何压力与负担。
走出医院,她想起爷爷曾问过她的话,知知,傅家那小子喜欢你吗?你这么为他,他知道吗?她沉默了一会,对爷爷说,他会知道的。
可是她心里很清楚,她可以骗爷爷,却无法骗自己。
傻吗?是的,很傻,她自己也知道。她只是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控制喜欢一个人的那颗心。
这世间,感情就是这样,毫无道理,也毫无公平、对等可言。
她一边复读,一边每天晚上都去医院看他,可他依旧对外界一切不闻不问,陷入在自己的世界里,沉寂而灰暗。
她觉得无力,却一点也不气馁。她想,总有一天,他会慢慢走出这绝境。而她,愿意一直陪伴他。
哪知没过多久,他还未痊愈就转去了海德堡,走得很急很悄然,如同那年他去德国念书一样,当她知道时,他已经离开了。
二十岁的她,已经不再像十三岁那年的自己,蹲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痛哭流涕。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她必须好好努力,考上医学院。
他在海德堡的那三年间,她一次也没有见过他,不是不想,而是他拒绝。他连他的父母都不想见到,更别说是她了。
她每个星期往他的邮箱里写一封信,询问他的身体状况,也会说一些自己的事情,细细碎碎的——复读的生活真的挺难熬,太久没有拿起课本了;她终于如愿考上了医学院,虽然不是最好的学校,但她依旧很开心;学医比学大提琴难多了,人体经络图比曲谱更难背……在信件末尾,她总是写着相同的一句话,我想去看看你,你愿意见我吗?
那些信,如石沉大海一般,她没有收到过一次回复。
她对他的爱恋,也如石沉大海一般,从来没有收到过回音。
她从他母亲那里,陆续得到他一些消息,听说他慢慢打开心扉,走出了房间,装上了假肢……
她以为一切都在慢慢好起来,哪知却忽然再次得到了噩耗。这一次,她什么都不再顾及,跟着他的母亲匆匆飞往海德堡去见他。
在医院里,她第一次见到朱旧,当听到她的身份时,她忽然眼前一黑,当年在柏林旋转餐厅的那种感觉席卷重来,她觉得整个世界的灯都熄灭了。
她所有的等待与希望,在那片黑暗中,慢慢枯萎。她告诉自己,知知,一切都结束了,哪怕从来没有开始过,但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已经买好了回国的机票,可他的母亲抓着她的手说,知知,你留下来,我们一起等云深醒过来,好不好?
她放手的意志远远不如心中想要陪在他身边那么强烈。
她留了下来。
后来,他终于醒了过来,只是他的健康状况变得更加糟糕,随时都有死去的可能。因为这个,他下定决心离开海德堡,离开朱旧。而她,却因为这个,更加坚定地想要留在他身边。
他们一起回国,她心中熄灭的灯再一次亮了起来,她以为,她与他还有一份可能,也许,这一次会有不同。
执拗而绝望地喜欢一个人时,任何一点点希望之光,都想要竭力抓住,试图以此来泅渡很多个难过的时刻。
在那些年里,她确实也有很多次机会走到他身边,可是她拒绝了,因为那不是他的意愿。而她,从来不勉强他做任何他不喜欢的事情。
在她心里,爱一个人,是不舍得令他为难的,也不愿意看他难过。
所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等,等他忘记心中的那段感情,等他看见她,等他爱上她。等待成为她生活中最习以为常的事,然而,最终也只是将岁月等成了一场虚空。
就连最后的放手,也是因为一个爱他的承诺。而这一切,他浑然不知。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也无联系。有一次她在商场碰到他的母亲,姜淑宁约她一起喝咖啡,明明应该拒绝的,可她还是去了,因为她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想要知道他的近况,想要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他母亲拍着她的手说,知知,很可惜,你们没有缘分。
她才知道,原来在三个月前,他就已经离开了莲城,重回海德堡生活,与他心中的那个人一起。
经过那场生死一线的手术,他的母亲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强硬地逼迫他,但对他与朱旧在一起这件事,心里仍有介怀。
没有缘分吗?
也许这世间很多求不得的感情,纠缠到最后,也只剩下这种哀伤无力的注解了。
后来有一年冬天,她独自去瑞士滑雪,回国时,她绕道海德堡。海德堡大雪纷飞,整座城市素白安静。她没有撑伞,慢慢走在雪中,走了许久才在老城区找到了那家小小的中餐馆,简单的黑色牌匾,上面用墨绿色字母写着店名——Mint。
店铺关着门,门口堆着一高一矮头戴着大红色帽子的两个雪人,丑丑胖胖的模样,但依旧看得出来,是一男一女,相互依偎着。透过落地玻璃窗,她看见装扮很温馨的店铺里,随处都可见绿色的薄荷盆栽。
那是缠绕盛开在他心间一生的藤蔓。
她抬头,眯眼望着天空,看着如飞絮般的雪花,轻盈而又汹涌地朝她洒下来,落在她的脸颊上,冰凉一片,很快就化作了一滴水珠,从她眼角缓缓滑落。
这场景,多像很多很多年前,他为她用无数白色泡沫营造出的那一场如梦似幻的六月雪。
那场雪,于她,是一生的魔咒。
等一个无心于你的人的爱,如同在机场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辆车,在六月等一场雪。
那样哀伤而绝望,她一早就知道,她只是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