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赫一时的辰月教在公卿中的势力顿时被连根拔起,一度高高在上的星辰与月的旗帜被扯下、践踏、烧毁,满朝文武噤若寒蝉,无人敢再提及辰月之名。

附录 辰月教在风炎时期的变化

匡武帝时期,辰月教唯一一次公开出现在朝堂之上,权倾朝野,却在之后因妄图操纵时局,遭受重大损失。胤朝史书里,只能从提及“叛党”的鲜少言语中看出辰月教存在的一些端倪,却都因为史家笔法而语焉不详。

辰月成功地挑起了一场叛乱,进一步削弱了王权,自身却也损失惨重。因为自身的信仰,辰月并不会真正忠诚于某个个体,它的教众信奉的是终极的平衡。尽管得到匡武帝的信任,但辰月支持白千行也几乎是必然之举。辰月走向公开的尝试固然进行得轰轰烈烈,甚至失败时也拉了无数天启公卿陪葬,但是辰月的信仰决定了它走向公开的尝试必然会以失败告终。

辰月内部分析走向公开的得失,总结出六条原则以指导行动:

一、潜藏。不再进行尝试走向公开,在幕后操纵一切。在外行事的教众须隐藏自己辰月教徒的身份。

二、借力。继续坚持上层路线,操纵公卿贵胄与诸侯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分散。为防止匡武帝时期辰月教众被连根拔起的情况出现,辰月改变了自身的组织结构,以导师制的形式上下线单线联系。与除导师外的教徒相见时,以切口和徽记相认。

四、服从。弟子对导师的指示绝对服从。

五、责任。导师负责教导弟子教义与秘术,弟子所犯过错导师须承担连带责任。

六、戒杀。除非必要,辰月教众间不得自相残杀。 匡武帝时期,辰月教唯一一次公开出现在朝堂之上,权倾朝野,却在之后因妄图操纵时局,遭受重大损失。胤朝史书里,只能从提及“叛党”的鲜少言语中看出辰月教存在的一些端倪,却都因为史家笔法而语焉不详。

附录 种子制度

匡武帝之后,更加隐蔽的导师制取代了之前的制度,成为辰月的组织制度。单线联系的方式不但隐蔽,也比先前更加直接与有效率。辰月教众以倒置的树形结构分散开来,秘密地执行各自的使命。在匡武帝时的损失使得辰月教众更加谨慎,不愿再将赌注押在一个人身上,而是希望遵从教义,分别支持各种势力。同时由于大量辰月教众被清宗剿灭,人手极度匮乏,辰月不得不在内部重整结构的同时放松对外围成员的遴选。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以及根据新制定的六条原则,某位不知名的辰月教宗想出了名为“种子”的制度。

所谓“种子”制度,实际是辰月基于导师制的一套渗透计划。辰月教的导师们在完成对年轻弟子的基础教育后,便将他们安插在将来的重要人物身边,接近他们并试图用各种方法操控他们。辰月教摒弃了匡武帝时毕其功于一役的简单急躁做法,所有的“种子”最初需要做的只是接近这些重要人物并试图攫取更多权力,与一般有着上进欲望的世家子弟并无二致,直到导师觉得合适的时机已经到来并对“种子”做出进一步指示。就像启动了某种指令,潜伏的“种子”开始“发芽”,从小受到辰月影响的弟子们将在“发芽”过程中用行为实践他们的信仰,为此甚至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辰月教相信,每一次“发芽”都使得整个九州大地离平衡更近了一步。“发芽”是“种子”走上辰月之路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经过“发芽”的“种子”才被辰月教承认与相信,并继续进行教义与秘术的培养。有些“种子”因为需要而埋藏得很深又或者是因为能力、信仰不够而被导师抛弃,终其一生都没有一次“发芽”的机会。而“种子”与“种子”之间,往往也互相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辰月教相信,不知情条件下的自然反应与种子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会更利于平衡的实现。

“种子”制度为在匡武帝时期大大削弱的辰月教提供了喘息与生长的机会,相较于核心的长老而言,年轻弟子即时失败,也是轻得多的损失;而相对隐蔽的行动方式,也使辰月自身更加安全更容易达到目的。

通过“种子”制度,辰月就像躲在幕后用星辰傀儡线控制玩偶的秘术士,暗暗地操纵着九州的局势朝着自己期望的方向前进。

附录 十六国局势

白清羽亲征讨灭翊邡之后,东陆震动。在此之前,诸侯们并不看好这个庶出的皇帝,并不将他视为当然的皇位继承人。而他依靠政变登上了帝位的手段,也为多数诸侯所不认同,因此在多数诸侯眼中,白清羽只是一个侥幸登上皇位的浪荡皇子,甚至比不上文帝之前数代积弱的皇帝。然而某些精明的诸侯还是从他登上帝位的手段中看出一些端倪,毕竟即使之前势大的白慎之等三王,也没有能力在帝都召集那样数量的一群兵马,而且尚有仁帝的诏书作为凭证,因此不得不奉白清羽为东陆共主。然而这个依靠政变登上帝位的皇帝甫执政两年,就向天下诸侯颁发十一宗税诏,率军亲征受到诸侯挑拨的翊邡两国,将之纳入王域版图,令天下诸侯另眼相看,这些举动隐隐透露出的对蛮族动武之意,更得到深受蛮蝗之害的淳国与西华的支持。在其余诸侯尚未表明态度的敏感时刻,淮安城江家家主率先表示响应,并召集包括云中叶氏在内的十城城主开会的举动自然就得到各方关注,各国纷纷派出使节欲一探虚实为决策提供帮助,甚或于各方之间周旋,为本国牟利。

诸国之中,同位于中州北部,受蛮蝗袭扰数十年的淳国和西华一心驱除蛮蝗,而仁帝在位时对蛮族政策犹疑不决,又年年岁贡,令两国上下不满。新君白清羽一改白氏皇帝文弱的旧观,决意对蛮族用兵,自然愿意支持。西华国所处贫瘠,国力不强,在诸侯之中影响力有限;而与白清羽年纪相若的淳国新君敖庭慎在征讨翊邡时常立于白清羽身侧,共乘一车,常为白清羽的慷慨言辞所折服,更是愿意不遗余力促成商会联盟,为北伐出资。因此对于响应号召的淮安江家,西华与淳国都甚为赞许甚至感激,愿为促成十城联盟出力。

至于与平国同样地处宛州的楚卫与唐国,态度则截然迥异。唐国虽富庶,但在蛮蝗之中连年为胤朝出资,也是一笔巨大的负担。胤朝中央在蛮蝗平静的时候讨岁币,肆虐的时候讨军费,却徒劳无功,让唐国上下很是失望。唐国并非不支持对蛮族用兵,然而前二十年的失败让出资最多的唐国并不相信刚即位的新帝能够真正实现他的目标,加之在地缘上唐国和原先的大国平国离得最近,互相防范多年,习惯性地存在戒心,因此对这次十城会议的成功并不抱希望。不过十城会议的成功若真能推动十一宗税法的实行,对唐国其实有经济上的好处。对于宛州西北的楚卫而言,虽是白氏主家最忠实的护卫者,然而楚卫也有私心。楚卫国地处楚唐平原,物产丰富,楚卫在诸国之中算是军力最强的,楚卫国君凭借坚实的国力在诸侯之中享有极大的声望。并且楚卫虽然离王域最近,但多年拱卫,一直是王域的坚实屏障,未曾有过不臣之心,疾如匡武帝末年“叛王”白千寻作乱,最终就是被楚卫大军剿灭,因此相比诸多外姓诸侯,一直深得胤朝王室信任。尽管如此,对于十城的联盟,楚卫是反对的,其中除了宗税的问题以外,还有一层原因,就是云中。云中叶氏也是胤朝开国重臣之后,因此封地云中,虽一直名义上处于楚卫统治之下,其实一直是叶氏打理城中大小事务,俨然国中之国。此次十城会议,除邀请平国各城主之外,也邀请了云中叶氏到场,因此若十城缔结盟约,不但使白清羽势大,更使得楚卫可能就此失去云中,故此楚卫极力反对,甚至不惜破坏多年忠君的传统。

澜州诸国对此次会议持观望态度。蛮蝗肆虐之时,澜州五国联通离国商国共同守住晋北走廊,因此并没有遭受袭击,但是封住了澜州与外界最大的通道,导致商队不能通行,也有不少损失。澜州五国以晋北为首,在遣使参加会议之前,已经互通声气,决意共同进退。然而私下里,休国这个澜州第二大国虽然一向以文治出名,却时时希望能够取代晋北成为澜州最强大的国家,因此偷偷拉拢了陈国;而息国和越州的离国有姻亲关系,息国主君息平生性忠厚,曾特意嘱咐使节,与离国互通声气,聊尽心力。

越州的天南三国皆是贫瘠湿苦之地,主君被人称为“乡下诸侯”,遭进轻视。如真伯虽然世代心向白氏,奈何天高地远,又国力贫弱,此次虽是支持王室,却也有心无力。至于离、商两国,更是符合他们“乡下诸侯”的身份,遣使来宛州专程借钱…… 白清羽亲征讨灭翊邡之后,东陆震动。在此之前,诸侯们并不看好这个庶出的皇帝,并不将他视为当然的皇位继承人。而他依靠政变登上了帝位的手段,也为多数诸侯所不认同,因此在多数诸侯眼中,白清羽只是一个侥幸登上皇位的浪荡皇子,甚至比不上文帝之前数代积弱的皇帝。然而某些精明的诸侯还是从他登上帝位的手段中看出一些端倪,毕竟即使之前势大的白慎之等三王,也没有能力在帝都召集那样数量的一群兵马,而且尚有仁帝的诏书作为凭证,因此不得不奉白清羽为东陆共主。然而这个依靠政变登上帝位的皇帝甫执政两年,就向天下诸侯颁发十一宗税诏,率军亲征受到诸侯挑拨的翊邡两国,将之纳入王域版图,令天下诸侯另眼相看,这些举动隐隐透露出的对蛮族动武之意,更得到深受蛮蝗之害的淳国与西华的支持。在其余诸侯尚未表明态度的敏感时刻,淮安城江家家主率先表示响应,并召集包括云中叶氏在内的十城城主开会的举动自然就得到各方关注,各国纷纷派出使节欲一探虚实为决策提供帮助,甚或于各方之间周旋,为本国牟利。

诸国之中,同位于中州北部,受蛮蝗袭扰数十年的淳国和西华一心驱除蛮蝗,而仁帝在位时对蛮族政策犹疑不决,又年年岁贡,令两国上下不满。新君白清羽一改白氏皇帝文弱的旧观,决意对蛮族用兵,自然愿意支持。西华国所处贫瘠,国力不强,在诸侯之中影响力有限;而与白清羽年纪相若的淳国新君敖庭慎在征讨翊邡时常立于白清羽身侧,共乘一车,常为白清羽的慷慨言辞所折服,更是愿意不遗余力促成商会联盟,为北伐出资。因此对于响应号召的淮安江家,西华与淳国都甚为赞许甚至感激,愿为促成十城联盟出力。

至于与平国同样地处宛州的楚卫与唐国,态度则截然迥异。唐国虽富庶,但在蛮蝗之中连年为胤朝出资,也是一笔巨大的负担。胤朝中央在蛮蝗平静的时候讨岁币,肆虐的时候讨军费,却徒劳无功,让唐国上下很是失望。唐国并非不支持对蛮族用兵,然而前二十年的失败让出资最多的唐国并不相信刚即位的新帝能够真正实现他的目标,加之在地缘上唐国和原先的大国平国离得最近,互相防范多年,习惯性地存在戒心,因此对这次十城会议的成功并不抱希望。不过十城会议的成功若真能推动十一宗税法的实行,对唐国其实有经济上的好处。对于宛州西北的楚卫而言,虽是白氏主家最忠实的护卫者,然而楚卫也有私心。楚卫国地处楚唐平原,物产丰富,楚卫在诸国之中算是军力最强的,楚卫国君凭借坚实的国力在诸侯之中享有极大的声望。并且楚卫虽然离王域最近,但多年拱卫,一直是王域的坚实屏障,未曾有过不臣之心,疾如匡武帝末年“叛王”白千寻作乱,最终就是被楚卫大军剿灭,因此相比诸多外姓诸侯,一直深得胤朝王室信任。尽管如此,对于十城的联盟,楚卫是反对的,其中除了宗税的问题以外,还有一层原因,就是云中。云中叶氏也是胤朝开国重臣之后,因此封地云中,虽一直名义上处于楚卫统治之下,其实一直是叶氏打理城中大小事务,俨然国中之国。此次十城会议,除邀请平国各城主之外,也邀请了云中叶氏到场,因此若十城缔结盟约,不但使白清羽势大,更使得楚卫可能就此失去云中,故此楚卫极力反对,甚至不惜破坏多年忠君的传统。

澜州诸国对此次会议持观望态度。蛮蝗肆虐之时,澜州五国联通离国商国共同守住晋北走廊,因此并没有遭受袭击,但是封住了澜州与外界最大的通道,导致商队不能通行,也有不少损失。澜州五国以晋北为首,在遣使参加会议之前,已经互通声气,决意共同进退。然而私下里,休国这个澜州第二大国虽然一向以文治出名,却时时希望能够取代晋北成为澜州最强大的国家,因此偷偷拉拢了陈国;而息国和越州的离国有姻亲关系,息国主君息平生性忠厚,曾特意嘱咐使节,与离国互通声气,聊尽心力。

越州的天南三国皆是贫瘠湿苦之地,主君被人称为“乡下诸侯”,遭进轻视。如真伯虽然世代心向白氏,奈何天高地远,又国力贫弱,此次虽是支持王室,却也有心无力。至于离、商两国,更是符合他们“乡下诸侯”的身份,遣使来宛州专程借钱……

附录 十城军事系统

在宛州地面上行走,可以见到的武装人员,除去那些稀少的外来种族,再隐去避世的河络武士,实际上能看到最多的,仍旧是那些武装起来为主家服务的华族军兵们。这些士兵中,除了少数诸侯国的军队外,绝大多数,都是隶属于宛州商会的军人。

宛州商会是掌管宛州十城的商人组织,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公共事务安排。这一权力得到了胤朝天启方面的首肯,商会享有相对独立的自治权利。胤朝国力强盛时,宛州刚刚开始开发,并大部分被控制在河络手中,胤朝灭绝河络的宛州大战爆发,王军势如破竹,却最终在雁返湖决战中丢掉了优势,折损了绝大多数精锐,实力遭遇重创。随之而来的影响,是诸侯实力的强盛,和王朝中央政府的衰弱,商会找准时机,提出定期纳贡区域自治,而天启方面不得已最终接受这一条件。商人在为政方面,远比读书人出身的官员算更严格更细致更清楚,否则便不足以以这种政体服众,正是因为算得细致了,商会的效率和消耗大大小于政府,而且有诸多重商取向的政策出台。宛州赋税从此尽归商会,而商会仅依照定例向天启缴纳数目不菲的现金和产品,剩余的赋税则用于维持宛州地面的一应公共事务。

商会的军队构成并不复杂,确切地说,商会下辖的军事力量,以隶属关系为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地位不同的部分:野佣兵、城兵、私兵。除了一些情况较为特殊的城市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出入,宛州十城大致都是如此。 在宛州地面上行走,可以见到的武装人员,除去那些稀少的外来种族,再隐去避世的河络武士,实际上能看到最多的,仍旧是那些武装起来为主家服务的华族军兵们。这些士兵中,除了少数诸侯国的军队外,绝大多数,都是隶属于宛州商会的军人。

宛州商会是掌管宛州十城的商人组织,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公共事务安排。这一权力得到了胤朝天启方面的首肯,商会享有相对独立的自治权利。胤朝国力强盛时,宛州刚刚开始开发,并大部分被控制在河络手中,胤朝灭绝河络的宛州大战爆发,王军势如破竹,却最终在雁返湖决战中丢掉了优势,折损了绝大多数精锐,实力遭遇重创。随之而来的影响,是诸侯实力的强盛,和王朝中央政府的衰弱,商会找准时机,提出定期纳贡区域自治,而天启方面不得已最终接受这一条件。商人在为政方面,远比读书人出身的官员算更严格更细致更清楚,否则便不足以以这种政体服众,正是因为算得细致了,商会的效率和消耗大大小于政府,而且有诸多重商取向的政策出台。宛州赋税从此尽归商会,而商会仅依照定例向天启缴纳数目不菲的现金和产品,剩余的赋税则用于维持宛州地面的一应公共事务。

商会的军队构成并不复杂,确切地说,商会下辖的军事力量,以隶属关系为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地位不同的部分:野佣兵、城兵、私兵。除了一些情况较为特殊的城市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出入,宛州十城大致都是如此。

附录 十城军事系统:私兵

私兵是宛州商会势力范围内,地位最为优越的军队。私兵历史由来已久,起初,宛州商户中一些较为富裕的家族,出于看家护院的目的,同时,也有些模仿达官显贵的目的,雇用一些无产者做护院家丁,来保护宅门的安全。这一传统可以上溯至贲朝,实际上历代华族政权对此都没有什么限制,即使在天启城,只要家丁人数上不超过十五人,甚至都不必在城防衙门备案。

对于家丁,商人们的要求很简单,忠诚和强壮。没有什么疾病的健康男子,尤其是一些因为破产走投无路城市手工业者、贫雇农、因灾荒逃难的难民等等,商人们提供给他们衣食,以及一些有限的信任和尊重,加上商人们出色的管理能力,一批可以信赖的家丁护院机很快被组织起来。

然而商户毕竟不是官宦家族,他们很快就意识到,家丁护院保护宅门的能力有限,而且官宦人家的护院,有官府势力作后盾,师资极佳的家丁远不能相比的;同时,随着商人们逐步进入开发未久的宛州,保护自身安全的需求,随着周遭的蛮荒环境也开始加剧起来。于是,那些富裕殷实的商户,开始私下购买武器装备,并聘请一些军官之流,时常对自己的家丁进行基本的战术训练,以达到加强自家安全防卫的目的。

华族开发的宛州市从河络手中经过战争夺取的,因此相对偏远,中央政府的一些政令,在宛州刚刚开始开发的时代,即使没有商会,也得不到有效地执行和贯彻。商人们很清楚,只要愿意出个合适的价码,获取怎样违禁的武装都不会受到什么限制,以至于包括胤军军用的蹶张弩这种在天启《军政令》中明文规定不得擅自贩卖的犀利武装,都出现在了宛州商家豢养的私兵手中。而那些敢于拿出大笔资金来武装和强化私兵的商家也很快发现,私兵们在经过武装和训练之后,保护家族安全的任务执行起来,已经游刃有余。日后,宛州地面以柳乙堂为代表的私人兵器制造商户,每年用以供应私人买家的货品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除了那些一流的兵器工房,几乎所有的铁匠行都有私兵的武装订单。

被强化的私兵很快被脑筋灵活的商家派遣到更多自家的岗位上去。武装并训练后的私兵很快就被派驻自家的私有仓库货场担任守备工作,近而开始护送押运自家的货物往来运输,这些武装接近甚至超越政府普通士兵的私兵,在面对手无寸铁的蟊贼和揭竿斩木的土匪时,表现得十分抢眼。

私兵用途的扩展刺激了私兵的发展,大商户的私兵成为商户实力的重要标志。但在这个时期,私兵仍然没有解决甲胄问题,尽管武器的禁令在宛州十城的地面上行同虚设,但私藏甲胄的罪责毕竟远远高于私携武器,同时,天启方面。但是掌握了商会主要权利的大商户们也很快创造了局面的转机。

随着诸侯内乱和对北陆用兵的频繁,军需成为天启重大的负担,商会则看准时机,呈送奏章,请旨获准转卖菸河菸果,并请派设督造衙门,在宛州境内开设甲胄场,以供应军需。吸食菸果此时正开始风行东陆,利润巨大的背后,获准转卖天启就可以直接由菸市司课税,而在此前宛州商人从事菸果交易很难获准,因为他们的税金仅上缴商会,再由商会按照定例上缴天启;而甲胄制造则明显是要求天启派出监督官员来监管甲胄流向。天启朝堂方面很快接受了这道请求。而宛州的私兵武士们则在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了在监管下装备甲胄的历史。当然,在装备初期,仍然有依照惯例的一分给天启的官文,其内容无非是表示“匪患猖獗,宛州境内处于保境安民之目的,愿登记造册令军卒具以甲胄”之类,给了天启面子,天启明知管不了,也就签署公文准下来。当然了,那个时代每一具甲胄的流向都由宛州新设立的军需督造衙门登记造册并定期访察,这一情况倒是当作惯例被保存下来。

在诸侯纷争的胤朝,宛州实际上缺少真正的战事,因此即使是军费充裕的私兵,对铠甲的需求标准也仅仅是只要满足基本防护即足矣。轻质的皮甲是宛州军最为普遍的装备,一些为数不多的精锐私兵,也有配备带有金属护叶的镶嵌皮甲,甚至全金属的胸甲也有少量的装备。

私兵募集的方式很简单,拥有私兵的主家往往设有常备的接纳机构,他们的工作方式简单灵活。无论是找到兵营、店铺还是主家宅院的投效者都会被带到这种机构,一些简单的考核体能之后,对出身来历的盘问谨慎且不动声色,通过之后就会被安排签服役文书,这种文件各家都不甚相同,但无非就是规定了饷钱待遇和应尽义务,以及必须服务的年限。

每一支私兵部队都有自己独特的称号和战术,一如他们只有唯一的雇主,合约中明确规定了每一名私兵遇到疾病、受伤、残疾、阵亡后可以获得的相应保障,并得到妥善安置,同时,他们的薪俸饷银也是宛州地面上武士中水平最高的。

私兵的规模都是缓慢变化的,整建制的增加或者减少都很少见,显然,商人们将市井沽货囤积的那套或用到了对私兵的管理上,实际上这样的治军方式温和得多,私兵哗变在宛州市闻所未闻的事情。有私兵的商户,从护院、护铺,到看守、护运,乃至出游行猎,都可以随意的支配私兵。

附录 十城军事系统:城兵

商会负责宛州十城的绝大部分公共事务,而这其中,很大一笔税金都被用在维持这支城中的常备公共部队,即城兵。之所以说它是公共的,是因为没有任何一家商户直接为他们提供军需,尽管这些经费统统来自宛州每一家商人铺户和每一桩交易买卖,但这些钱总是先被吸纳入本城商业联会的税收,然后再分配到这些部队。

在这支公共军队的具体情况很特别和复杂。他们中间除了那些依照商会与天启的协约真正武装起来的军队,更多的是那些在日常维持商会辖区内各种活动正常进行的武装人员。他们中间既有维持秩序的门军、街巡,也有负责缉私的何方、海警,甚至包括了那些基本没有军事任务的驿兵、道兵。与其将城兵看作一支军队,还不如将他们看作以商会兵马务为核心的一个商会的最庞大的机构。

道兵、驿兵属于城兵中的最下层,他们的共同绰号是杂役兵。他们除了领取简单的制式衣帽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制式装备,甚至无须经过训练,充其量不过是挂着“兵”名号的杂役,他们的工作是承担那些公共事务的工作,并由商会统一支付薪俸,他们中间的下层官员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利,都是由士兵的行列中直接提拔的,管理松散,却也能保证各项任务的井然。当然,由于承担的工作为象形几乎为零,他们的薪俸相对很低,当然,准入的审查和考核也是门槛最低的。这些杂役兵没有什么必须服役的年限,假期也相对灵活,没有驻地和营房,甚至食宿都是大部分自理的,无非是很多出于任务的必要消耗,比如给马匹顶掌或者自己添置一只新的背包,都可以在岁末得到抵账的补贴。

门军、街巡等等算是比杂役兵高一级的门类。他们除了领取必要的衣装外,也被发给简单的武器,应对的事务倾向于略带有危险性的公共安全工作,但实际上,这些人员尽管佩戴武器,但武器往往出自最廉价的铁匠行,仅就一些门军佩戴的腰刀而言,其粗劣的质量甚至不及大户人家剔肉刀。不仅如此,这些队伍的训练尽管存在,但也不过是例行的过场而已。换句话说,实际上一个街巡,上头既不能给你足够你报名的趁手好家伙,也不能把你训练成强横的武士,如果一个杂役兵只要靠着吃苦和踏实就能做的差不离,一个街巡就得在这个基础上加上点脑筋和世故。实际上,在这样的队伍中供职,相比杂役兵尽管管束多了些、危险多了些,但实际上,薪俸和待遇都有提高,而且任务的强度相对小一些,门军只要夫在开馆城门和盘查往来客商,而街巡则负责日常的城市内巡逻和夜间的防火防盗,在缉捕盗匪是为捕快提供相应的物力支援。更多的专门设施是为这些部队提供的,包括门房、巡房等等。但是相对的,这一类兵种在各个城市的需求量上都不很大,数量规模较小。这些部队实际上是地方治安的补充,尽管他们装备并不精良,但却有着如步军短枪一类的军用武装,所以尤其是在需要动用较多人员进行的治安行动中,他们是地方捕快的有力支援,直接介入地方常务。因此,他们也被称为常务兵。常务兵与杂役兵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兵源绝大多数来自本地民众。

野战兵种在城兵中数量庞大,河防营、海警乃至路护,都属于常备兵的野战兵种。他们中间在武器配备上获得了与正规军无差别的待遇,步军长枪、盾牌、朴刀、角弓、弩等等都在进行配发的制式装备计划内,海警还装备有大型的诸如弩炮一类的器械,而路护则有自己的制式铠甲。野战兵种得到的训练明显多得多,这一切是与他们的实际任务相匹配的,他们中间的军官素质更好,往往是各自任务领域经验丰富的老手。尽管这些具备野战兵员能力的队伍具有一定水准的技战术水平,但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仍然不是作战。河防营身兼缉私、防汛的职能,宛州漕运意义重大,同时,宛州多雨,属于防护就会酿成涝灾,河防营除了守备在重要的漕运码头以外,各城的河防营在自己辖区内的重要漕运河段也有营地驻防;海警的主要职责与河防类似,无非是比河防营多了些抵御海匪的任务;路护没有职权内的防灾任务,他们的战斗力也是这个级别的军队中最强的,他们讲求小队的配合和持续作战的能力,公共资财的护卫和协助剿匪是他们的职权范围,同时,为没有能力供养私兵的商户提供廉价的护卫工作也是他们的重要工作。通常,这些野战兵团被称为戍备兵,他们的饷银较高,且额外任务也有少量的额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