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一百年前,我们认识?“她试探的问道。
丧尸王沉沉的笑了:”小半兽……我曾是你的战利品。“
战利品?
战利品!
她想起多日前,自己似乎对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哦,对了,你也将是我的战利品。“
……
她大吃一惊,无法置信的盯着他狰狞诡异的面容。在心中萦绕多日的名字,脱口而出:”沈墨初?“
可是怎么可能?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他不可能是沈墨初。丧尸就是丧尸,从没听说过丧尸能有人形。一百年来,从未有过。
然而丧尸王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记性不坏。“
那明明丑陋恐怖至极的笑容,却奇异的让她觉得沧桑而不羁。恍惚间,她仿佛看到那个黑发黑眸的英俊青年。
是他!她的直觉如此肯定。可是,怎么可能?难道他是离开兽族领地后,变成丧尸的?
她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不可能,丧尸之王百年前就已成名。换句话说,他跟自己是同一时代的人。
”可你当初怎么会有人形?“她疑惑的问道。
丧尸王——沈墨初负手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拜你所赐。“
丧尸营地的夜晚,比兽族平原还要冰冷安静。兽族们还会交谈嬉笑鸣叫,而从人类进化而来的丧尸,几乎天性冷漠阴沉。夜晚,除了偶尔听到他们类似野兽的进食声和喘息声,几乎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临时搭建的营地,是一些简易帐篷。许暮朝正坐在其中最大的一顶里,呆呆望着对面的沈墨初。
不,这个时候,只能叫他丧尸王——因为他并没有变回人形。
”这么说来,近一两年来,你的人性慢慢苏醒,你开始意识到自己成为丧尸后做过的事情?“她问道。
丧尸王轻笑,言简意赅:”是。我在人类战场上,突然恢复人形,丧失所有战斗力。“
许暮朝一震——难怪强大如他,会被人类所擒!
是人性基因战胜了体内的丧尸病毒,所以令他恢复了人形吗?
”可是如果你要逃,关维凌根本拦不住吧?“她问道。
他静默片刻,淡淡道:”原谅不了自己。“
许暮朝不明所以。
他语气冰冷的道:”我的母亲是我吃掉的第一个人。然后是邻居、战友……你说,一百年的时间,我到底吃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
许暮朝心中一沉。她终于明白,他曾经说的”身在地狱“的含义。原来,是心在地狱。
”那为什么又回丧尸领地?“
碧绿的双眼,坚毅而冷酷的目光,瞬间满溢:”因为,身体,欲望,基因,一切都是可以战胜的。“
许暮朝微微一怔。这是她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我会苏醒,我的士兵们终有一天也会——我不会将他们留在地狱。“他的目光如此自信,带着睥睨一切的傲然,”我会带着他们,战胜基因和欲望。“
许暮朝激动的点头——如果丧尸恢复人性,从此不再残害其他种族,无论如何,都是所有生命的幸运!
”明天派人送你回去。“沈墨初说。
”呃……其实我现在并不想回去。“许暮朝说,开玩笑,只怕一回到兽族领地,图雷会把她绑起来送给明鸿。她还没想到对付图雷的办法。现在碰到强大的丧尸王,岂不是正好避避风头?
沈墨初蹙眉:”明鸿的确不好对付。“
她刚才已经把西芜岛之行,大致对他说了。听到机械人势力如此强大,他也很吃惊。只怕将来,丧尸种族与机械人也免不了一战。
”我运气真好,恰好碰到你,把我从明鸿手上救下来。“
沈墨初静静望着她:”前几天,边防军报道发现可疑踪迹。我猜到是你。“
所以,不是碰巧?是他特意带兵来救吗?
许暮朝心中一暖。他果然如当日所说,报答了她。只是强大的丧尸王啊,他当初,真的需要她的帮助吗?
她忽然又想起,自己曾经跟丧尸王睡在同一张床上。那时候他对她说,忍耐欲望的,不止是她——她以为只是他说的只是普通男女欲望,可原来,他忍受的,是丧尸那动物般狂热的、足以毁灭一切的欲望!
她顿时冷汗淋漓——那欲望,只怕比她半兽的欲望,更加激烈吧?
该死,那么多个日日夜夜,她肆无忌惮的躺在他身旁,却原来是她在死亡的边界徘徊!她自负战斗力超群,以为他是她的囚徒,却原来是他,手下留情!
他似乎并未发现她内心的震撼,只是盯着她道:”我身边并不安全。我要惩罚有罪之人。或许连我也会赔上性命。“
”有罪……之人?“
沈墨初碧绿的双眼冷寂无比:”你以为丧尸,真的只是单纯的病毒造成的吗?“
你以为丧尸,真的只是病毒造成的吗?
你以为人类的衰败和连年战争,真的只是偶然事件吗?
许暮朝心突突跳得极快,从没人怀疑过这个问题。一百年来,所有人都认为,是自然界的病毒,或者人类实验失败变异的病毒,造成丧尸爆发、人类衰败。
如果不是单纯的病毒,甚至连强大的丧尸之王,都准备以性命为代价与之抗衡。
那真相,到底是什么?
她看到沈墨初的目光,因陷入回忆,而变得深沉晦涩。
嗜血孝子
2012年7月15日。
阳光炽烈的午后,警察局宿舍大院里绿树成荫,清静宽敞。只有几个调皮的孩童,伏在大树树干上捉知了,不时发出童真的欢笑。
女人靠在躺椅里,戴着金丝眼镜,手拿一本相册,慢慢翻动。岁月已经在她的额头刻上细细的纹路,却依然无损其轮廓的秀丽。她将整本相册翻看一遍,最后又翻回最前头——那是个不过一岁的男孩,虎头虎脑眉目清秀,抓着把手枪在傻笑。那可不是假枪,是丈夫货真价实的配枪。她端详男孩可爱的五官、肥嘟嘟的小胳膊,禁不住露出微笑。
”喀嚓“一声,客厅的门被从外面打开。女人疑惑的抬头,片刻的惊讶后,露出暖暖的笑容。
年轻的军官将手中行李袋放在地上,松枝绿色的军服,高大挺拔。大檐帽下,麦色的脸透着军人的坚毅英挺,可与母亲相似的挺秀五官,却分明就是当初离家的那个清秀少年。
”妈!“他看着眼眶湿润的女人,露出爽朗的笑容。
这是沈墨初近三年来好不容易申请到的假期,立刻回家看望母亲。可才到了第二天,母亲就觉得他这假期过得不值,开始埋怨。
彼时,高大的他正蜷缩在小木凳上,帮母亲择青菜。即使是温婉的母亲,也忍不住像所有母亲一样唠叨:”你都二十好几,不小了!什么时候带个对象回来?你的初中同学,那个谁,小孩都五六岁了!“
沈墨初笑了笑:”妈,我太忙了。“
”忙?忙也要结婚过日子啊!你立再多的功,级别升得再高,有什么用?还不如早点让我抱个胖孙子!“
他还是笑,点头:”有时间再说。“心中却想,如果母亲知道,他即将作为特种部队精英,被派往联合国驻军一年,岂不是更加焦急?
”哎!等你有时间,好女子都结婚了!“妈妈干脆的说,”妈妈已经给你安排好了,明天下午,我们学校一个女老师,长得也漂亮,你们见面!“
从军六年,相亲这事,沈墨初还是第一次干。所以他早早到达约定的咖啡馆,静静等候。
小县城的咖啡馆并不如大城市条件好,品种少,位子还挤,布置得富丽堂皇但有点不伦不类——不过据说是县里青年们最喜欢的地方。离约定时间还有五分钟,他看到一个白裙子女孩,低着头,快步冲了进来。
因为提前发短信告诉了对方桌号,所以看到女孩径直在对面坐下,他也不吃惊。礼貌的说:”你好,我是沈墨初。“
女孩似乎有些紧张,不安的将双臂放到桌下,微抬起头,脸色有点苍白,长得还挺秀气。她低低嗯了声:”你好。“
沈墨初微笑,他跟女孩相处也不多,不过看对方比自己还生涩,便体贴的帮对方叫了杯热牛奶。女孩一直低着头,牛奶端上来时,她仿佛很渴,端起杯子,几乎一口灌下去。
她擦了擦嘴角,抬头看着沈墨初,双眼竟比刚才多了丝光彩。
”谢谢你。“她的声音有点哑,”我今天有点不舒服。“
沈墨初体贴的询问是否要先回家。她提出希望他能送她回家。沈墨初虽觉得刚见面有些不妥。但看女孩脸色越来越难看,似乎真的患病。他便走上前去,扶起女孩。
女孩的家住在县政府大院。他扶着她,沿着笔直的大道往里走。今天大院里人似乎特别少,一路过来,他们竟然一个人也没看到。
多年军旅生涯,令沈墨初心生警觉。只觉得这大院里,怎么静得有些诡异?夏风拂过,他敏锐的闻到淡淡的却新鲜的血腥味。
”你留在这里。“他对女孩说,手同时摁向腰间配枪,敏锐的循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蹑行过去。
那些人的出现,十分突然。
当他绕过一道高墙,看到一排槐树下,赫然站立着二十多个人。在夏日的午后,在有警卫把守的政府大院内,他们安静的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低垂着头仿佛在静默。多么诡异?
而鼻翼的血腥味,浓郁到令人作呕的地步。
”爸妈……我给你们带了个人过来……“女孩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你们……你们,不要再咬我了!“
沈墨初诧异回头,却看到最恐怖的一幕。
女孩一直隐藏在袖中的手臂,此时抬起捂住自己的脸,露出衣袖下遍布咬痕的双臂。而她很快就放下了手,露出自己的脸。
她的脸部肌肉,忽然如同中毒般抽搐,灰白色蝶形暗纹,仿佛花草般,从她的脖子,慢慢蔓延到她的脸部。再认真一看,她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变成了灰白色,遍布那种奇怪的纹路。
”呃……“她低低的喘息着,黑色的瞳仁,忽然闪过幽暗的绿光,盯着沈墨初,热切而痛苦。
她迈开步子,似乎还有些僵硬,朝他走过来。
而另一面,密集的脚步声,同时响起。沈墨初霍然回头,看清那二十多个人与女孩一样的肤色眼睛,呲牙咧嘴,朝他冲过来!
南方县城的傍晚,一向霞光灿烂,宁静祥和。这一晚,暮色缓缓笼罩下来,仿佛与每一个夜幕降临之时,并无不同。
母亲坐在餐桌前,望着满桌菜肴,心中泛起淡淡的欢喜。一方面,她做了儿子最喜欢的饭菜,如果看到他吃下,她会更加欢喜;另一方面,她又希望儿子相亲成功,最好带女孩子出去吃饭,不要回家。
”老沈……“她看着墙上的黑白照片,男子的脸饱经风霜却英挺依旧,”我们这个儿子啊,最近又立功了……现在是全国特种部队最年轻的上尉了。“
这时,她听到门外细碎的摸索声。她笑了,没带钥匙?儿子从小严谨,这种情况倒是很少。
警察大院里治安从不会是问题。她微笑着走过去,径直打开门。她微微一愣。
门外,赫然是自己年轻的儿子。只是……
他垂着头,黑色短发遮住他的眉眼,麦色粗粝手指,一把抓住防盗门边沿。而今天刚穿的、浅绿军装衬衣和墨绿长裤,竟像是刚跟人打过架,乞丐般破损,血迹斑斑。
”怎么回事?“她大吃一惊,谁有本事将儿子打成这样?难道遇到了成群的黑社会?她连忙伸手想要扶住他,却感觉到儿子结实的手臂,剧烈的颤抖。
”妈……跑,快跑……“
她听到自己坚强而英雄的儿子,以从未有过的痛苦而忍耐语气,仿佛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一遍又一遍的低唤着:”妈……妈……“
那声音仿佛动物在呜咽哭泣,无比的脆弱,无比的绝望。仿佛已经失去了意识和控制力,却依然坚持向自己的母亲做出最后的示警。
可是,当儿子罹难,哪一个母亲,会逃跑?
即使代价是,自己的生命?
”墨初!“她吓得全身都颤抖,”你怎么了?不要吓妈妈!哪里不舒服!去医院,我们去医院。“
然而儿子没有回答。在持续几分钟的痛苦呻吟后,他终于变得异常安静。
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房子。反手,缓缓关上了门。
他抬起了头。
十分钟后。
大门被人从外面重重的敲击:”沈嫂子,出什么事了?开门!再不开门我撞门了!“
年轻的军官抬起绿色的双眸,目光茫然而兴奋。他将手中啃得干干净净的白骨扔在地上,站了起来。
他的行动比刚才更加敏捷,径直走向大门。
门外,沈家老邻居,退休的警察局长,看到沈墨初,松了口气,皱眉:”小沈,怎么回事?刚刚听到你妈的叫声……咦,你的眼睛怎么回事……啊!放手!啊!“
年轻军官将他拖进了屋子。
这是沈墨初成为丧尸的第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恢复了神智,清楚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可他一点也不难过。空旷的、充斥血腥味的家,变得熟悉而又陌生。与政府大院不会说话、智力低等的丧尸不同,他给自己洗了澡,换上干净的军装,面带微笑,敲开单元楼每一户的大门。
到了2012年7月20日,整个警察大院,没有一个活人。他也在这时,接到上级的紧急电话:”小沈,马上回来报道!有紧急任务!“
他想到战友们年轻而肌肉发达的身体,露出满意的笑容。临出发前,他带着一些丧尸,去了县里的重点中学。那里的女学生鲜嫩而美丽,他食欲之外的其他欲望,开始得到满足。极致的没日没夜的释放,让他变得更强。
他的心,始终是漠然而兴奋的。
他是在带着特种部队的丧尸兵,攻入首都的电视台时,被那伙人发现的。
那次,他让士兵们伪装成正常人,佯装护送首长到电视台做讲话。事实证明这个计策很好。女主播们的身体如此成熟而柔软。他是丧尸头目,早已过了被食欲驱使的阶段。他将五个全国闻名的女主播锁在房间里,三天后,才心满意足的出来。他已习惯在满足身体的欲望后,只吃最鲜嫩的部分,其他留给手下们。
那伙人安静的站在电视塔下,个个头发像海藻般赤绿赤绿,皮肤白皙的毫无血色。他们盯着他,露出不可思议的笑容:”这么短的时间……进化得这么快……“
”战斗力居然超过了我们……就让他做感染者的首领吧……“
”叫什么名字?沈墨初?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获得这样伟大的力量吗?“
”不,不是病毒。说病毒,是对基因的侮辱。你们被注入我族的基因,我族基因中,优秀的兽化基因和金属基因。所以,你才能拥有坚硬如铁的皮肤,才会拥有超人的战斗力。“
”我们自四光年外的星球而来,承担整个种族的复兴。强大的奴仆,请带领被选中的战士们,灭绝人类,将地球改造成我族新的家园吧。“
他望着他们,血液中的基因仿佛受到神的召唤。他单膝跪下,俯首帖耳,庄严的向他们宣誓:”遵命,我的主人。“
丧尸之王
当身体被欲望主宰,生命贱如猪狗,沈墨初漫长的生命,开始变得空旷。
杀、杀、杀!吃、吃、吃!做、做、做!
这是丧尸的狂欢,这是强者的盛宴。
战争与掠夺,令他兴奋。他亲手制造满城烟火灰败,他看着人类如蝼蚁般苟且求生。丧尸之王的铁骑,践踏整个大陆;丧尸之王的威名,让人类最唾弃、最恐惧。
然而人类的实力依然强大——在措手不及的最初几年后,幸存的人类迅速组织反攻。他们武器好、组织好,忍辱负重与丧尸殊死战斗——
沈墨初已经知道,那伙外星人来四光年外的比邻星,他们跟人类一样,是碳基生物,需要空气、水和食物。当战争不利,比邻星人慌了,他们怕输,怕被人类发现他们的阴谋,怕再一次灭族。
实际上,他们不过是星球最后逃亡的皇族,拥有高贵的血脉和基因,却缺少坚强的意志和征服大陆的能力。
可是,他们幸运的拥有沈墨初。
在战局最艰难的时刻,沈墨初再次爆发出惊人的军事领导力。他以高超的军事手段,击退人类一次又一次反攻;他命令士兵,学习并改造人类的武器。
此消彼长,二十年后,丧尸军团利用战争缴获和自主学习,第一次配备了与人类军队相同的武器装备,从此实力大振。
五十年后,四十万丧尸攻入人类帝都,丧尸之王斩杀统治人类的西落家族领袖,剥其皮,食其骨。西落家族从此衰败,仅余几个科学家,不死心的企图振兴家族。
那个时候,人类没有任何屏障的腹地,就在他们面前敞开,只差一步,就可将人类灭族。
顾氏,便在那场战争中崛起。他们取代西落家,成为人类的核心。他们把最漂亮的少女、最珍贵的珠宝、最肥沃的土地、最强大的能源矿石,送到丧尸面前,以换取和平。
丧尸之王怎么会在意这些东西?可是比邻星人在乎。他们在太空漂泊数年,被人类送来的厚礼所震惊所征服。
”到此为止吧……“他们说,”否则,人类死绝了,谁再给我们送来这样好的东西?“
”是,主人。“
五年后,顾氏研发出单兵战斗力强大的兽人。兽人的大批量生产,耗尽了人类最后的资源——可是他们的冒险,成功了。
之后,连人类也未预料到,兽族兵变,宣布独立,三族鼎立。
比邻星人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们命令沈墨初维持现状。但如果有可能,他们还是希望能够掠夺地球的全部资源——所以隔一段时间,他们依然不死心的让沈墨初发动侵略战争。
然而就在这样重复的生命里,在某一天,丧尸之王站在自己的领地,望着百年不变的深红色峡谷,望着黑色肃穆的丧尸军团。忽然觉得,有些无聊。
无聊,作为人类,是常见的感觉;可是丧尸,怎么会感到无聊?被篡改的基因,从来只让他沉迷于血与火。他却终于在某一天,对这一切,感到疲倦。
他从来都比其他丧尸更快更强。在别的丧尸只会像动物一样喘息时,他已经会用言语和微笑,伪装成人类猎食;当其他丧尸进化到如动物般敏捷时,他已经率领丧尸部队,扛着人类的武器,攻城略地。
或许,他命中注定是罪人,上天刻意将他折磨。这一次,又是他,第一个想起自己曾经有人类的名字——沈墨初。
沈墨初。这个名字,是因为爸爸妈妈希望你做个有内涵的、纯洁的人。我们不奢求你大富大贵,只要你快快乐乐,做自己想做的事,做一个好人。
做一个好人啊,墨初。
我的母亲,善良而温柔的母亲,爱我胜过爱自己的母亲!百年后我终于苏醒,可是,你在哪里?
原来被他遗忘的,从来不是为人的记忆,而是人性。
当一切逐渐复苏,记忆开始像白蚁,一点点嗜咬他的灵魂他的躯体。所有的血,所有的战火,所有的生命,日日夜夜在他脑海里叫嚣——
沈墨初,你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吗?沈墨初!
威震大陆的丧尸之王,在与人类又一次大战的前夕,终于痛不欲生——
仿佛被意志所驱使,灰白坚硬的皮肤,一点点恢复人类的柔软;满身蝶形花纹,落潮般一夜褪去;当他抬头,看到一双纯黑的眼珠,那么纯净的、可耻的望着自己。
他像是个局外人,冷冷的任由自己丧失足以称霸大陆的战斗力;任由人类将军在战场将他俘虏;任由人类惊惶而疑惑的,用铁链洞穿他的四肢骨骼。
很痛,一百年来,第一次感觉到躯体的痛。可这痛如此真实,让他沉迷不舍。
沈墨初,曾经忠于国家忠于军队的上尉沈墨初;被父母寄予厚望的独子沈墨初。这荒唐的一百年,究竟践踏了多少血肉和生命?连秘密统治丧尸的比邻星人,看到他都会心惊胆战——他犯下的罪滔天,谁也不能宽恕。
他觉得自己似乎再也变不回丧尸了,他也唾弃那样的自己。他甚至不甘心让自己太轻易的死去。
谁能告诉他,要怎么赎罪,才足够?
在人类囚车中,长时间的昏迷时,他听到一个柔软而疏懒的声音问:”喂,为什么被关在这里?“
他抬头,看到黑发黑眸的少女,目光清澈得好像从不曾被玷污过。他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少女,教会自己救赎。
当许暮朝胆大包天的将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他冰冷的心也忍不住失笑。第一次,他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他们差点交/配,而他咬向她的动脉,只差一步,她就会变成美丽的尸体,血液染满他的牙齿——生命于他,早如牲畜般低贱,他自己的,任何人的,都是。
她却在关键时刻,抽身离开。她庄严的说,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哪怕深入血脉骨骼中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