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长得好看点的女人脑子都有点问题?这个女人和白婷菲在某些方面极其相似,那就是自我感觉相当良好,蔑视一切姿色不如她们的同性,也同样不习惯别人的忽视。
“亲爱的,你还没换下泳装?”男人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哦,我这就去换。”Ada悻悻然地又看了曾芷兰一眼,扭着细腰转身离去。
曾芷兰捕捉到了男人的眼神,那是相当失落与自我厌弃的,看向方遥然时眼神则带着几分嫉妒,几秒钟的时间,他的眼神变了又变,复杂得紧,几乎是立刻她就明白了他的悲哀。
他应该知道其实不是方遥然勾引他女朋友,而是他女朋友勾引方遥然,只是他太在乎Ada,宁愿欺骗自己她是无辜的,也不愿意承认她是有意为之的残忍事实。
爱情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是让人欢喜让人忧,而且还毫无道理可言,在别人眼里没什么优点的人,在情人眼里却是宝,在她看来,Ada这种‘不安于室’的女人根本不值得有男人为她掏心挖肺,可是偏偏就有人爱她爱到宁愿自欺欺人!
过了一会儿,看到方遥然游到池边向她招手,曾芷兰便走了过去。
“你蹲下,我仰着头不舒服。”方遥然抹了抹脸上的水,仰着头看着正站在泳池边的人。
曾芷兰蹲下去,还没说几句话背后就被人重重推了一下,重心不稳身体向前倾去,眼看就要掉进水里,意识到发生什么事的曾芷兰立刻收敛心神,在要掉进水里时脚尖在水上轻轻一点,身体便如羽毛一样在空中腾起,轻轻落在了地上。
目睹事发经过的人均目瞪口呆,几乎所有人都在找摄像头的存在,找了半天也没看见导演和钢丝,那刚刚表演轻功的人是怎么回事?是自己眼花了?
曾芷兰站稳后看向一旁一脸惊恐的女生,冷笑了一下,“就这点本事?刚刚推我下水时的胆子呢?。”
曾芷兰很懊恼,在这个时代活得太踏实了,令她的警惕性大不如前,如果她够警惕,要推她下水之人的手都不会沾到她的身,哪像刚刚那样人都推在了身上她才反应过来,看来她需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了。
“我、我有人让我将你推下水。”女孩的腿都在打哆嗦,她哪想到会碰到一个身怀绝技的主,都怪自己太贪钱,又加之有些嫉妒她有帅哥陪,所以打算将她推下水后立刻跑路,到时她在水里一折腾谁还注意到是谁推的她?
“谁让你做的,给了你什么好处?”曾芷兰已经隐约知道是谁了。
“我不认识她,她、她二十岁左右,身材很好,长得很漂亮。”女孩要哭了,早知会这样,别说五百块,就是五万块她也不想惹眼前的人,她只是觉得反正她掉进水里也没有性命之忧,一来水不深,二来肯定会有人来救。
还真是Ada,她那么想要看她出丑吗?有个真心对她的男朋友还不知足,世人就是犯贱,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自己已拥有的永远都是可有可无,曾芷兰叹了口气。
“你走吧,贪小便宜的事以后少做。”曾芷兰也不想为难这个快吓哭了的女孩,毕竟她不是始作俑者。
方遥然从泳池里出来,瞪着已逃走的女孩说道:“怎么那么便宜就放过她?”
“算了,她也是听受命于人,何况我也没有出什么事。”她现在身上连一滴水都没沾,而那女孩却吓得脸都青了。
方遥然转过头仔细打量了下曾芷兰,疑惑地问道:“我都不知道这世上还真有轻功这东西,你是打哪学来的?”
曾芷兰不敢看他‘暴露’的身体,眼睛看向远处道:“这是秘密。”
“小气!”方遥然得不到满意答案气鼓鼓地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经此一闹他也没有了再游下去的兴致,“算了,我们去吃饭吧。”
“好。”她还真不想再呆在这里了,到处都是穿着‘暴露’的男男女女,令她非常不自在。
“哇,轻功!拍戏呢吧,钢丝在哪?”
“没有啊,难道钢丝是透明的?”
“连导演都没有,何来拍戏一说?”
“那她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世上还真有人会轻功?”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会轻功怎么了?老鼠都能爱上猫了,人就怎么不能会轻功了?”
“你说的那是电影,又不是事实,瞎捣什么乱?”
“”
谈论声又起,曾芷兰早已经习惯了旁人对她的‘指指点点’,根本就不将他们的话放在心上,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去换衣服的方遥然。
很快方遥然就换好了衣服,走了过来。
“我们去哪吃饭?”曾芷兰冷眼看了看那些对她‘指指点点’的人,她刚刚露出的一手确实会让目睹的人感到惊奇,随他们去吧。
“我们去吃鸳鸯火锅。”方遥然没买泳帽,头发还是湿的,水自头发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流,但他不在意,天太热,过不了多久头发自己就会干。
‘鸳鸯’这两个字令曾芷兰感到很别扭,想了一会儿道:“天这么热还是不要吃火锅了。”
“为什么不吃?我爱吃辣,再说那家店里冷气一直开着,吃火锅正好。”其实他就是相中这“鸳鸯”这名字。
“随你吧。”不打算在这上面计较,她也知道这个“鸳鸯火锅”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她没必要去钻这牛角尖。
方遥然见得逞了便得意地哼起歌来,英文歌,曾芷兰听不懂,她的英语水平有限。
没走多远,就看到了方遥然所说的火锅店,曾芷兰刚走进去就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冷气,怪不得天热成这样生意还是这么好,确实是里面非常凉快,而且环境也不错。
两人找个地方坐了下来,方遥然点了鸳鸯火锅,要了羊肉片、牛肉片、鱼丸和几种蔬菜,点了两大杯果汁。
这是他们第三次一起吃饭,曾芷兰想想还是觉得人生无常,初遇方遥然时,他正在和一群人打架,野性得很。
第二次见面,他已经和她坐在了同一个教室里,随后那几个月他们根本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后来突然间,他们两人就熟悉了起来,而且还成为了朋友。
曾芷兰突然想起了陆叔叔交待她的任务,她当时答应得为难,而现在她和方遥然面对面,她更加不好开口。
方遥然感觉到了曾芷兰的犹豫,纳闷地问道:“你想说什么?”
曾芷兰揉了揉太阳穴,踌躇地道:“你你和陆叔叔”
“今天咱们不谈他,我以后也不想谈他。”
开场白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了,并且还言明不想谈,这令曾芷兰为难了,陆叔叔绝对是给了她一个相当艰难的任务,不论结果如何,她都会对他们两人中的一人感到愧疚。
“他对你已经很重要了吗?”方遥然看曾芷兰那左右为难的表情,感到不太舒服。
“谁?”不在状况中的人无意识地问了一句。
“陆明霄!”
“陆叔叔啊,他对我不错。”
“砰”一声,方遥然将手中的杯子放在餐桌上,脸色很难看。
曾芷兰叹了一口气,眼前这人明明已经厌恶陆叔叔到连听到他的名字都会生气,她还能怎么办?
“好了,我们不谈他。”
“你要是再谈他也好,前提是你必须告诉我你的武功是怎么学来的!”方遥然警告地看了曾芷兰一眼,他知道她的功夫由来在学校里一直成谜,而她也无意告诉任何人她的武功来路。
方遥然一直很好奇,她这个人从来没有和任何功夫好的人有来往,而且即使有联系,他也不认为她的功夫是他们教的,就他所知,她的功夫高到常人无法想像,就像刚刚在泳池那件事,她居然能令脚轻轻点一下水就借力回到了地上。
虽然那动作快得只在一瞬间就完成了,可是他离她最近眼睛又一直盯着她,所以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功夫绝对不是一般人教得了的,他甚至是怀疑她是不是也像武侠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有了奇遇,得到了一本武林高手撰写的武功秘笈。
曾芷兰闻言后,心里想着算你狠,他还真找到了她的软肋,知道她最不愿意向别人透露的就是有关她的功夫问题,既然他们二人都有彼此的软肋,那么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向他提起陆明霄这个人了。
“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打蛇打七寸。”曾芷兰喝了一口果汁对他笑道。
“你才多大?比我还要小几个月,别说得自己好像是我长辈似的,莫明其妙。”方遥然不以为然地回了一句,她这人经常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或者某个神态,好像她自己已经是个大人,而他们全是孩子一样。
曾芷兰不在意地笑了笑,其实她本来就不愿意说服方遥然去见陆叔叔,而这次他已经把她的话给堵死,那么她也只能在心里说声:“陆叔叔,我已经尽力了。”
文理分班
火锅上来了,两人点的肉和菜也已上齐全,鸳鸯火锅汤底一边辣一边清淡,方遥然吃辣的,而曾芷兰则吃清淡的。
“是那个花痴女干的吧?”方遥然此时才突然想起泳池那一幕,刚刚谈到陆明霄,让他一时情绪有些失控差点忘了这件事。
“应该是,她男友对她很好,可她却对你”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泳池那件事,他话题跳跃性很大。
“因为那个女人,我打了无数次冤枉架。”方遥然一想起那个女人就窝一肚子火,打架对于他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可是平白被冤枉却令他非常不爽。
“人心不足蛇吞象!到手的幸福她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
“没见过这么蠢的男生,女朋友到处勾引男人,他还以为自己的女人是无辜的。”
曾芷兰看了眼方遥然,知道他还没摸透那个男人微妙的心思,其实男生一般都是粗枝大叶的,有些事情他们会看不清楚也是理所当然。
“其实他不是不知道他女朋友的为人,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他白痴啊?不承认就代表他女人没偷人?”
对他有些不文明的语言感到不以为然,曾芷兰摇了摇头说道:“他只是太在乎她了,知道一旦将事实摊开,他们二人恐怕连做朋友都做不成。”
她活了两世,虽然没有谈过感情,但并不代表她不懂感情。
“真看不出来,你会将他们的事情看得这么透彻,我还以为你是个冷情的人,对感情一事你是最看不懂的那一个呢。”方遥然很意外她能说出这句话,没想到她还是这么细心的人,如果事实真如她所讲的那样,那么很多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了。
“这跟冷情与否没有关系,细心一点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曾芷兰吃着鱼丸,还是清淡的汤底适合她,她刚刚夹了辣味那里的一块肉,吃了一口感觉辣得不行,害她喝了好几口饮料才止住喉咙里的麻痛感,最后打算只吃自己这一边的。
其实吃东西也是如此,就像她刚刚那样妄图‘吃着碗里看锅里’,其后果也往往是自己‘吃不完兜着走’,她要牢记这一点。
“哼。”别以为他不知道她是在讽刺他不够细心,他岂会不细心?他只是不屑去思考那两个怪异男女的行为罢了,凭他们还不配令他如此上心!
两人边吃边聊,吃得很慢,但是彼此感觉都很愉快,帐是方遥然结的,因为他觉得令女士付钱太不道德,饭后两人也没打算再去别处,所以都各自回了家。
曾芷兰也和陆明霄讲明了情况,对于方遥然一事她感到无能为力,觉得很抱歉。
而陆明霄也没说什么,还是谢了她,觉得有些事还是不要太强求,既然方遥然不愿意见他,那他也不打算再强迫人家,毕竟他如今也没再对他做过些什么,而他现在还是个孩子,他不能以大欺小,方心璃如果真跟方遥然有关系,相信等他愿意说的时候,他就会自己来找他了。
曾芷兰问了母亲有没有结婚的打算,母亲说暂时没考虑到那么远,现在先交往着看看,互相适应一阵子再说。
自那晚遇见曾逸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不知道那天陆叔叔和他谈了些什么,总之自那以后曾逸好像消失了一样,不再来打扰她们母女,只是听说他的公司好像突然间有如神助,赚了不少钱。
暑假就这么过去了,高二分文理班,曾芷兰选择了理科,她不太适合学文,因为她不愿意背东西,而史、地、政三科哪个不需要背?何况政治她学得也不怎么样。
方遥然也选择了理科,他不喜欢文,要他背东西等于要了他的命,而且他知道曾芷兰选择理科班,他想和她分到同一班,无奈老天刻意为难,最后他并没有得偿所愿。
不分到同一班就够他呕的了,没想到他和她中间居然还隔了好几个班,也就是说整层楼,他在楼道最左边的教室,而她则在最右边的教室。
好在两人是否在同一班对他们的感情也没有影响,放学他们还是一起走,有时其中之一放学晚,另一个则等着,他们之间的友情并没有因为处在不同的教室而转淡。
陆泽澈去了英国念大学,方遥然则名正言顺的成了校草,再也不会有人的‘姿色’可以和他相媲美。
白婷菲由于陆泽澈出了国,禁不住思念,又怕他被外国妹勾引了去,所以用尽一切办法使父亲点了头,在白父的帮助下将其送去了英国,虽然她还没有毕业,要转到外国的学校手续复杂了点,但是他还是做到了,再一次说明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上了高二,差距就出来了,曾芷兰发现班内的男生理科学得要比女生好,知识接受的更快,上课时对于老师的提问男生反应普遍比女生快,而女生在语文和英语方面则胜过男生。
现在就产生了这么一种情况:有些男生理科学得特别好,而英语无论大小考试统统不及格;女生英语学得很好,但是平时理科小测验根本考不过男生。
曾芷兰学得还可以,虽然上理科课时反应真及不上那些理科尖子——英语垫底的,但是经过努力成绩依然名列前茅。
没有了白婷菲,黎菁菁也不敢闹事,所以曾芷兰的高二生活非常顺风顺水,因为再也没有一个人敢找她的麻烦,跟她最不睦的人已经追着‘情郎’出国了。
现在学校的人已经有了一定的觉悟,那就是曾芷兰和方遥然是一对,无论学校里‘哈’方校草的女生有多少,但是她们也只有眼馋的份,望着他吞口水行,想进一步发展那是不可能的事。
有个高一新生,胆子大的明目张胆的送情书,在方遥然面前出言有意无意的诋毁曾芷兰,其后果就是方遥然将此女生写给他的情书送到了校长手里。
然后校长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点名批评某女生,令其丢了脸,此后就再也没人敢给方遥然写情书,更无人敢在他面前说曾芷兰的坏话,即使心里再不服曾芷兰,也只能将想法藏在心里,不敢表现出来。
现在曾芷兰已经习惯了方遥然的存在,有时晚上放学不能一起走时她还感觉不太习惯,其实她知道学校的人怎么传她和方遥然的关系,她起初解释过,只是没人信,久而久之她就放弃了解释,任他们如何想她都不在意了。
那天在游泳池‘表演’了一下轻功后,给她带来了一个不算是麻烦的麻烦,那就是引来了一个自称是姓黄的二流导演。
据他自己说他还没有混出大的名气,一直处在二流线上,那天他有幸目睹了她不凡的身手,在惊奇世上有如此高超的武功之余,更多的是想邀她作武打替身。
黄导以拍武打戏、枪战戏为主,所以经常需要替身,可是有了替身还得准备钢丝之类的道具,很麻烦,有时候替身的动作完成得也不如他的意,所以在看过了她的身手后打算邀她当替身,有她上阵,估计很多时候连钢丝都不用准备了。
只是曾芷兰对当替身没兴趣,不说她现在正在上学,即使不上学她也不打算去作替身,虽说黄导没打算影响她的学习,只想邀她在假期当替身,但是她志不在此,委婉拒绝过好几次,那黄导仍不死心。
黄导说当年林志颖的‘伯乐’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令他进入了娱乐圈,他现在就要拿出当年那位‘伯乐’的‘小强精神’。
每天放学,曾、方两人走在路上,都能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或嫉妒、或指责、或羡慕的眼光,他们也已经习惯了。
方遥然对现在两人的相处状态感到很满意,他知道对于曾芷兰来说‘一见钟情’这种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他打算用‘日久生情’来打动她,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虽然进展很慢,但是他还是有了收获。
以前他牵曾芷兰的手不是被甩就是被打,而在他每天三次并且持续不下近三百天的努力之下,他偶尔能做到牵她的手不被打了,虽然每次仅能牵两分钟不到而已。
曾芷兰现在也只是在过马路或有突发情况下才让方遥然牵她手,不为别的,只是怕烦!方遥然这人太能烦人,以前她都没料到他居然还有这一面,不熟悉时一直以为他是个‘酷哥’,谁知熟悉了,才发现他只是对那些他所不喜欢的或者不熟悉的人摆酷脸。
其实她不愿意让异性碰她,但是实在经不住方遥然那媲美无赖似的‘死缠’,才选择微微妥协一下,有时她居然想到如果那个黄导有方遥然这种毅力,也许她还真能被烦得去作替身。
快上高三了,所学的知识也越来越难,曾芷兰的英语不太好,所以方遥然经常给她补英语,有时候两人谈话方遥然就用简单的英语说话,然后一点点加大语速和词汇、语法的难度,曾芷兰也从最开始的‘听不太懂’到现在勉强可以和他用简易的英语词汇交流。
怒火中烧
高二的暑假假期比高一要少半个月,原因很老套,因为要升入高三学校要求补课。
无论老师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多么为学生着想,只是对于学生来说,假期才是最吸引他们的,谁也不愿意少放那么多天假,即使学校这么做是为了他们好,可是再不愿意也没办法,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学生永远斗不过学校领导,唯一能做的就是要好好珍惜这一个半月的假期,然后在八月中旬乖乖回学校补课。
七月初的一天,曾芷兰还在享受着她的假期生活,在家里吹着空调看着电视剧时,沈慧突然说她打算在月底和陆明霄结婚,他们两人相处了一年多,彼此都觉得是时候步入婚姻的礼堂了,而选在七月底也是因为那天正好是孩子们的假期,陆泽澈假期也回国了,这样两人的孩子都能参加他们的婚礼。
曾芷兰听后吃了一惊,但很快就为母亲高兴起来,她知道陆叔叔绝对不会亏待了母亲,她往后的岁月肯定会很幸福。
几天后,曾芷兰又和方遥然约好了在餐厅见面。
吃到一半的时候,曾芷兰突然说道:“七月二十八号我母亲结婚。”
“什么?!”方遥然闻言手中的筷子掉了一支,不确定似的再问了一遍,满心希望是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妈在七月二十八号就要和陆叔叔结婚了。”曾芷兰挑眉疑惑地看着他又重复了一遍,说完后不禁有些后悔,她不应该在方遥然面前提起有关陆明霄的一切事情,都怪她太高兴了,一时大意就将此事说出了口。
方遥然脸上的血色迅速褪了下去,手哆嗦的几乎拿不住筷子,七月二十八号!七月二十八号!
七月二十八号对于方遥然来说那是无比特殊的日子,那比他的生日还要重要的多,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因为七月二十八是他母亲的忌日!
而陆明霄居然好巧不巧要选在这一天结婚!多么讽刺!多么可笑!他从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那么恨陆明霄!他可以再婚,可以再有别的女人,但是他千不该万不该非要选在那一天结婚!
当年他欺骗母亲的感情,令母亲这一生就这么毁了,她连到死时都还在想着他,甚至都不希望外公去报复他,可是这个男人呢?他还是过他的好日子,现在更好笑的是他居然要结婚了,说不定此时他都已经忘记了方心璃这个人。
他当时是为了陆明霄才来到这个城市,虽然说他没想过要将他怎么样,只是在某些小事上有意无意地做些手脚,让陆明霄不太痛快罢了。
后来他放弃找陆明霄的麻烦了,一是母亲不希望他以后的日子都活在仇恨中,二是他如果继续找陆明霄的麻烦,必将缩短两人见面的时间,陆明霄肯定会找得到他,三是因为他现在和曾芷兰要好,而她以后会成为陆明霄的家人,他也不想因为这事令他们之间起了隔膜。
可是今天突然听说陆明霄要结婚了,而且婚期居然选在母亲忌日的这一天,那些被深埋在心底的憎恨与厌恶此刻完全破茧而出,已经有了他所控制不住的趋势。
“你不舒服吗?到底是怎么了?”曾芷兰不知道他内心的煎熬,只是看到他如此的反应感到很不解。
“陆明霄!陆明霄!你这个负心薄幸、卑鄙无耻的东西。”方遥然被曾芷兰的消息冲击到了,此刻他已经顾不得眼前的曾芷兰,满脑子想的全是母亲的可悲和陆明霄的寡情。
“你怎么了?到是说句话啊。”曾芷兰意识到方遥然的情绪很不寻常,他此刻双眼泛红,脸色苍白,头发也被他抓得乱七八糟,嘴里说出的话断断续续,他的这一面她从未见过,现在他就好像走火入魔一般,精神非常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