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
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
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
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
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
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
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
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
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
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
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
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是我的!”
“早上七点,一个清洁工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它。那个时间远在案发时间之前。”秦森将手机拢回兜里,垂眼目光赤/裸而直白地打量她,颇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意味,“如果真像您说的,是‘敲头魔鬼’在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从您手上抢走了这个手袋,那么您怎么解释这个时间差?”稍作停顿,他眉梢微挑,给了她另一个选择,“或者只是您认错了,这根本不是您的手袋?”
事关自己的财产,李老太大惊失色,赶忙摇头:“不、不是,这确实是我的手袋,确实是我的…”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是这样,今早我跟我老伴准备到我们儿子家里去看孙子,所以就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压岁钱…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们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结果就把手袋落在那里了。走到半路我们发现手袋不见了,所以跑回去找…”
“嗯。”秦森给她的回应却十分简短,转而又丢给她第三个问题,“您发现您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大声求救?”
李老太连连点头,“有,有。”
她回答之前眼睛下意识地往左下角瞟了一眼,这是说谎的表现。我把微微发凉的手拢进大衣的衣兜,注意到一旁的肖警官稍稍皱了眉。
“是吗?真是奇怪。”率先提出了质疑,秦森目不转睛地盯着李老太的脸,语速渐渐加快,“按常理来说,如果您正在尝试求救,那歹徒从背后袭击你的时候应该会下手更狠。但是您的伤反而比您丈夫的伤要轻,而且您当时甚至还有意识能够看到歹徒的脸。”
他习惯性地稍微挑高了下颚,由于背着光,深邃的瞳仁里眼神更显阴冷。可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咄咄逼人,只兀自语速极快地继续:“另外还有一点我想不通。你们夫妻身上没有带其他的现金,比起您丈夫,戴着金项链和金戒指的您显然是更显眼的目标。就算是单纯从风险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女性的反抗能力比男性要弱,选择您为目标当然更安全,这也是‘敲头魔鬼’前几次作案都把目标选定为女性的原因。可是他这次却先对您的丈夫下手,为什么?”
原先惨白而不见血色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李老太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诅咒我?”
“算不上。”半垂着眼睑神色冷淡地同她对视,秦森简单直白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很怀疑您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歹徒的脸。”
李老太的脸色霎时间转青。
“李老太,请实话实说。”肖警官也嗓音清冷地开了口,“否则您就是在妨碍我们办案。”
大抵是被他的措辞吓到,她神情慌乱地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我…”她抿了抿嘴低下头来,“我其实没有看到…先被打晕的是我,所以…”
看来所谓见到了歹徒的脸不过是信口胡诹。
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我无意间撞上一束目光,才发现肖警官居然在看我。他的眼神不像秦森发火时那样阴鸷骇人,却平静得叫人捉摸不透。我沉默地与他对视,细细看进他的眼底,希望能读出点端倪,结果只是徒劳无功。
这时秦森把手里的记录簿还给了那个警察,突然出声道:“请停止您对我妻子的视/奸,肖警官。”
我收回视线,而他已经走到了我和肖警官之间,挡住我视线的同时面无表情地望向他,丝毫不掩饰语气里冰冷的敌意,“她的确很漂亮,但是你休想跟她上/床或者进行什么可笑的柏拉图式恋爱——她是我的女人,也只会有我一个男人,这点谁都不能改变。”
第七章
要不是对秦森的出言不逊早已习以为常,我应该会感到非常尴尬。
结果反倒是肖警官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
“没有要冒犯的意思。”他应得从容不迫,并且再开口就把话题转回了案子上:“已经调了便衣蹲守各个金器店。秦先生有什么别的建议么?”
“没有。”秦森干脆地即答,接着猛然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走了,魏琳。”话音未落便迈开脚步朝病房大门走去,经过我身侧时还因速度太快卷起了一股微小的气流。我对见状神色依然平静的肖警官点头道别,才跟上秦森。
他毫无征兆地推门出去时,守在门外头的两位警察再次一吓,却不像刚才那样制止。围堵在病房门口的记者们精神一振,纷纷涌上来想要提问,七嘴八舌地掀起了又一重嘈杂。我多少有些紧张,因为秦森极其厌恶闹哄哄的环境,尤其在那些声音都冲着他而来的时候,他会像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但事实证明,我错估了秦森今天的状态。
在我反应过来以前,他突然抬起手打开了手中的什么东西。一道强光随着他手腕活动的动作扫过在场每一个记者的脸,他们条件反射地伸手或是闭眼躲闪,就连扛着沉重摄像机的摄影师都有几秒钟的呆滞。
而秦森趁着这个间隙拽住我的手,拽着我快步挤出了人墙。
我们疾步穿过走廊的过程中还有几个记者试图追过来,最后统统被他用防狼强光电筒照了眼睛挡回去。
等马不停蹄地赶到停车场,我才找到机会,边掏车钥匙边喘着气问他:“你是什么时候把手电筒从我这里偷走的?”他不是第一次从我身上偷走东西,据说之所以具备这项技能是因为他从前研究过小偷的行窃手法,了解至深之后,自身的技巧自然也已经炉火纯青。
他绕到副驾驶座那侧打开了车门,“在你盯着肖警官看的时候。”
“我只是发现他在看我。”我跨进驾驶座,将钥匙插好的同时不得不向他解释。
不理会我的解释,秦森用力关上车门,低头给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该梳马尾出来。”
没忍住到嘴边的一声短叹,我开始热车,“是你以前说过我梳马尾好看。”
他承认得理直气壮:“没错,但我不是让你给别人看。”
深知这个话题没法再继续下去,我只能按一按太阳穴问他:“为什么是金器店?”这是我刚才在病房里就感到不解的问题,“犯人想要的是钱,比起金器店,把赃物拿到跳蚤市场去卖不是更安全吗?就算是拿去金器店修理也可能会败露行踪,还需要额外的加工费。”
“他这次要的不是钱,是那两件首饰。”秦森重重地将后脑勺靠上椅背,合眼像是打算小憩,“前几个被害人遭到抢劫的时候也有携带别的值钱物品,比如名牌包和首饰。只不过这个人很谨慎,每次都只抢难以被追踪的现金——除了这次以外。”他反过来把问题抛给我,“而且这是他头一次在白天作案。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没有头绪,我只好顺着他上回分析嫌犯打破作案规律的思路想下去:“他急着要钱?”
“今天早上公园有花市,那段时间在公园里的不只程明和李飞英夫妻。”张开眼把视线投向后视镜里的我,他似乎已经平复了情绪,脸上神情平淡,“目标那么多,如果是为了钱,他为什么要冒险对两个人下手,抢的还是首饰而不是现金?”
这显然推翻了我的猜测。
“我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发动车子将它开出停车场。
“因为他需要那两件首饰。”他递了一张钞票给我交停车费,“所以可以推测他会把项链拿去修理。”
敷衍地应了一声,我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却在把车开到路口时听见他忽然出声:“左拐掉头,去滨树村。”
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我转动方向盘掉头,“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家了。”
“等抓到他就回家。”他略为烦躁地扯了扯领口,大概是觉得车里的暖气闷,动手摇下车场,“你带了伸缩甩鞭吗?”
“嗯。”我又瞥他一眼,“要去滨树村抓他?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他不给我正面的回答:“我只知道能修理金项链的不只金器店。”
即便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在这种时候我也猜不到他的打算。
我们把车停在了滨树村外的一片空地上,接下来则是步行前往滨树二村。昨晚飘过小雪,地面被融雪濡湿,滨树村的小路没有经过修整,走出几步脚下便满是泥泞。秦森步速向来比我快,哪怕是走在泥地里也健步如飞,没过半分钟就已经把我甩得很远。
所幸他还没有忘记我的存在,时不时会停下来等我追上去,而后再一次将我甩远。这样脚步匆忙地跟了他大约十分钟,我已经气喘吁吁,再一次追上他的时候便找了个话题想要拖住他:“我们要去哪里?”
他原本已转过身继续朝前走,听到我的问题果然稍微放慢了脚步:“滨树村历史悠久,至今还有几个老金匠在自己家开张作业,但是生意惨淡,收费比较低。”稍不注意,他与我的距离又开始拉远,“我上次过来的时候听说滨树二村有个叫陈方纲的老人,前些年因为儿子发了财,就没再接订做金器的活,平时只会偶尔免费帮别人修理首饰。”
几乎是小跑着跟上他,我勉强听清了他的话:“你觉得‘敲头魔鬼’会去找他修项链?”
“有可能。也有可能会去找别的金匠。”他说,“所以我们要碰碰运气。”
十分钟之后我们总算抵达了滨树二村。住在这里的多数是外地来的民工,一到春节便收拾行李回家乡过年,因而整个村庄都因人去楼空而显得格外冷清。当然也有即使是到了春节也无法回家的村民,屋门口满地鞭炮的残屑,门边挂着对联,窗户上贴满红色的窗花,倒也在萧索的背景中平添了几分喜庆。
远远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正从一户人家出来,上身裹着单薄的短袄,在门槛边停下脚步四处张望了一番,视线在正向他那个方向靠近的我和秦森身上逗留了一会儿,紧接着很快挪开。他像是觉得冷,将两手拢进兜里,若无其事地跨出门槛朝另一个方向离开。
他没走出几步又停下,在原地来回蹬了蹬两只脚。我注意到他穿着很薄的棉布鞋,可能是脚底生了冻疮,走起路来稍感不适。
这样的行径似乎有些古怪,却算不上可疑。
然而秦森好像并不这么想。
他来到那户人家门前,驻足低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注意。
“看来今年运气不错。”几秒过后,他突然自言自语。
我刚赶到他身边,一时不明所以:“什么?”
对我的疑问置若罔闻,秦森兀自同我错肩而过,大步朝那个中年男人走去。我匆匆低下头,发现地面上除了几个略浅的泥鞋印,再无其他。秦森刚刚是在看这个?
还在犹疑的时候,我听到秦森突然将嗓音抬高了一个八度喊:“先生!”
我反射性地望向他所在的方向,看到那个走在秦森前方五步以外的男人闻声停下脚步,回过了头来。秦森此时已经打开了右手中的强光手电筒,一面继续朝前走,一面在那人回头的瞬间将光线对准了他的眼睛。
被强光刺激到眼球,那个男人一惊,下意识抬起胳膊挡住脸,而秦森则是熟练地甩开了左手握着的三节鞭棍,两步来到他跟前,直接用甩鞭抽向了他的脑袋!
这一击力道极大,对方不过挨了一鞭就颓然瘫软,倒下/身失去了意识。
秦森从容地蹲下来,伸手去掀他的眼皮,确认他有没有真的昏迷。被这一系列动作吓到,我这时才回过神,跑上前想要查看那个男人的情况。可等我蹲到他身边,秦森已经开始翻找这个男人的口袋,竟从他外衣的衣兜里找出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
“这是…”看见金项链上的鸡心琐片,我不禁一愣。
对于自己刚刚击晕一名连环抢劫犯这件事不甚在意,秦森捏着赃物掏出自己的手机,很快拨通了一个号码:“滨树二村,我们已经抓到了‘敲头魔鬼’。”垂下眼睑扫了眼尚且处在昏迷状态的嫌犯,他不咸不淡地补充,“虽然他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醒。”
警方在五分钟之内赶到,带走了昏迷中的嫌犯。曾启瑞先生随后赶到,确认了嫌犯的身份便调遣警力去他的住处搜查,而后又看看一旁正在和陈方纲老先生交谈的秦森,有些欲言又止。
事后他只能冲着我叹气:“你们应该先通知警方,这么单枪匹马过来实在太鲁莽。”语罢又想起点什么,“秦森是一直都有把防狼工具带在身边的习惯吗?”
我没有告诉他真相,只笑笑:“他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有这个习惯。”
曾启瑞先生拧起眉头神色复杂地回视我。
这天中午我们的餐桌上便多了他送的腊味。秦森虽然挑食,但饮食习惯良好,自然要对这些腊鱼腊肉挑三拣四。
“腌制的食品里含有亚硝酸盐。”他把筷子伸向蜜汁烤鸡腿,凉飕飕的视线在那盘腊肉上一扫而过,完全不掩饰眼里的嫌恶,“可导致食道癌和胃癌。如果你想早死,不要拉上我一起。”
我夹了块腊肉送进嘴里:“爱吃这些的人大部分都活得好好的。”
冷哼一声,他对我的话不置可否,“只不过没有不吃这些的人活得长而已。”
“嗯,你别吃吧。”我也不强求,毕竟我们的口味一直都有较小的出入。
可他的筷子下一秒又探进了盛着腊肉的盘子里。
我抬头看他。
感受到我的目光,他甚至懒于抬起眼皮,仅仅是慢条斯理地解释:“大量摄入才会致癌,所以少吃为宜,不代表不能吃。”说着就将那片腊肉塞到嘴中,不慌不忙咀嚼起来。
显而易见,他的胃口已经好过了头。
我重新低头吃菜,开始考虑该怎样处理厨房里剩下的蜂蜜。
第八章
饭后不过一个小时,秦森就接到了曾启瑞老先生打来的电话。
“毛文窦醒了。”秦森挂断电话后一边穿大衣一边从书房走出来,经过厨房时稍微抬高了声量,“拿好你的东西,二十分钟之内我们要赶到公安局,不然会错过审讯。”
我还在灶台边削平果,因为他这句话,手里的动作一顿,难得要一点不断地被削到底的苹果皮便这么断了。多少有些失望,我用保鲜膜将苹果封好放进冰箱,然后洗了手,带上羽绒服和手袋随他一起出门。
“毛文窦是嫌犯的名字?”上车的时候我搓了搓开始发凉的手,随口问他。
秦森像是没有听到我的问题,只自顾自地微垂着眼浏览手中手机上的信息。直到我把车停在公安局附近的停车场,他才突然打开车门下车,绕到车前紧抿着嘴唇等待我出来。我不得不加快速度下车,一路沉默地用竞走的速度跟着他走进公安局。
审讯室的单向透视玻璃窗外只站着曾启瑞先生的身影。秦森行步如风地朝他走过去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了我们,转过头来冲我们颔首以示道好。我用点头回应他,而秦森直接跳过了打招呼的步骤,一边走向他一边开口:“谁负责审讯?”
“肖警官。”曾启瑞先生只好稍稍将声音提高了半个八度,等秦森走到他身边才继续:“二十四号那天你把嫌犯特征告诉我的时候,他也得出了差不多的结论。只不过你们方法不太一样…他是根据犯罪心理画像做出的推论,所以另外还推测嫌犯年龄在35到45岁之间。”他重新看向玻璃窗,目光落在坐在审讯桌后的肖警官身上,“年轻有为。两个月以前刚从X市被调到A市,明年下半年回到X市就会升到局长的职位。”
这时我才终于追上了秦森,好不容易能够歇息脚步,也循着曾启瑞先生的视线望向审讯室。嫌犯正垂着脑袋坐在审讯桌前的椅子上,身后有两名警察直挺挺地伫立,前方隔着一张审讯桌则坐着肖明肖警官。在玻璃窗外能够听见审讯室里的声音,嫌犯已经开始供述第六次作案的事实经过。他说话有些大舌头,部分字眼吐字不清,却头脑清醒、条理清晰,将作案经过从头到尾描述得十分详细。
肖警官神色平静地拿笔记录,只会偶尔提几个无足轻重的问题,使得嫌犯有时需要把一个细节重复好几遍。
因此与其说是警方在进行审讯,不如说是嫌犯在进行招供。
或许也是因为事情发展顺利,曾启瑞先生等在审讯室外,此时此刻已经能够忙里偷闲地对秦森提出建议:“我觉得你们两个私底下可以相互交个朋友,毕竟你们都来自X市,而且有共同话题。”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像是在斟酌措辞,“这对你目前的状况也有好处。你不能总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接触任何人。”
面无表情地冷哼,秦森出声便是一句讽刺的反问:“来边境城市破几个大型走私案,方便回去升职?”他毫不留情地驳了曾启瑞先生的好意,“我对他没兴趣。说说毛文窦的情况。”
显然他还是一如从前,对那些能在官场如鱼得水的人不屑一顾。我在一旁没有插嘴的欲/望,只能将手拢进衣兜里,安静观察审讯室内的情形,兴致缺缺。
曾启瑞先生似乎对秦森的反应早有预料,并不是特别尴尬,清了清嗓子让话题回到了案件上:“毛文窦,原籍湖南益阳,四十五岁,身高一米七,比较壮实,有严重的扁平足。曾经因为抢劫致人重伤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半年前出狱以后来V市找他的老婆孩子,现在一家三口住在滨树二村的小租房里,还处在无业状态。跟你们两个推出来的特征完全符合。”
下意识无声地瞥了眼秦森,他很快又挪开视线:“已经搜查了他的住处,在阳台上晾的一套衣裤上检验出了血迹,正在进行DNA比对。他们家后院还有木棒的残屑,应该是作案之后就立马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