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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的时候秦白莲就说这孩子乖巧,不哭不闹爱睡觉,如今,他睡得安静,我怎么不觉得他乖巧了,我想起孩子前段时间爱哭闹,那会我还嫌他烦呢。
我说:“宝宝,妈妈再也不嫌你烦了,你快点睁开眼,宝宝,睁开眼啊,你还没学会叫妈妈呢…”
科学依据说认不吃饭不喝水只能活三天,而我很遗憾自己三天没吃没喝还存活在这世上,命本来就是玄乎的东西,该活的没活,该死的没死。
宋黎明在宝宝去世的第二天出现,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然后帮我处理了宝宝的死亡证明书,以及之后的火葬事宜。
宝宝还没有户口,医院本没办法开死亡证明的,但是宋黎明这区委书记说了几句话,医院就有了办法,所以说,权利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宋黎明问我:“真的不打算告诉孩子的父亲吗?”他问的时候还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就是瑾瑜。
我摇摇头:“孩子活得时候都没有告诉,现在都没了…”
我没继续说下去,第一次,我发现自己人生荒唐得可笑,我像是自导自演完成了一部苦情剧,我无法将这故事抽丝剥茧后将给宋黎明听,也无法说出这剧里的欢乐悲喜,而我想宋黎明所知道的情节大概也是在他的道德三观之外。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但是它似乎并不惹人眼泪,因为在这剧里,秦潮歌本就是个自作自受的人物,而对于咎由自取的人物,大家的包容度一向很低。
因为之前一直在等宝宝的爸爸给孩子取个名字,孩子的名字一直没取,宋黎明给宝宝处理死亡证明书的时候只能临时取一个。
我看了证明书上宝宝的名字,秦博远。
这真是个好名字啊,博远博远,名字好听好念,还寄予了长辈希望孩子能有个远大的志向。不过名字虽好,宝宝却还没有叫上一天,我想老天爷真是小气啊,我不奢求我孩子以后的路有多宽广,就是希望他能在这世上走远点、走久点啊,但是老天你是多么不作美,连我这个微小的愿望也不给我,宝宝的人生还没有开始,我都还没有教他如何走路,您就把他从我怀里夺走了。
宝宝火葬的那天,杜美美一道陪我去,宝宝被运进燃烧室的时候,我发疯似地抱着孩子的不肯撒手,我想看最后一眼啊,但是这最后一眼它怎么也看不够。
我抱着宝宝说:“宝宝,妈妈再跟你说点事,你给妈妈认真听好,你一定要听好…别忘记了。”
“宝宝,妈妈先跟你说声对不起,是我不应该让你出生,给了你生命却没有能力让你享受生命…所以你给我记好了,下辈子投胎的时候千万要把眼睛睁大些,千万要睁大些,千万不能像上辈子一样糊糊涂涂做了我儿子…”
“宝宝,妈妈的话你一定要记住啊,你要投个好人家,未婚妈妈的肚子千万不要去,你要去一个健全的家庭,那样才会有疼你爸爸妈妈,然后学会好好走路,一步一步走好你的人生,万不能像你妈妈一样,知道吗?”
“记住了吗,宝宝,一定要把眼睛睁大点,一定给妈妈记住,一定要给妈妈我记住了…”
第十三章
有次在法国课堂的语言课上,老教授问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经历过人生低谷,然后又问了我们在遇到人生低谷是之后怎么熬过来的。
有同学说父母离异,他成了没人要的孩子;有的说家里破财,一家四口身上加起来的钱还不到1000块;有的感慨最难熬的日子是刚来法国那会,每天卷着舌头说话实在太痛苦。
那又是怎么熬过来的?教授继续发问的时候,大家多半说已经忘了,偶尔几个开玩笑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因为要活下去,所以总要过下去。”
对于困难日子,我们似乎都一样不愿意去记得,但是这样并不代表已经忘记,比如我,那年夏天所经历的点滴,我都放进了心里,但是我不喜欢时常去回忆它们,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不美好。
似乎大家都有这样的通病,当自己处在某个不顺的阶段,都爱追问别人是不是也有过同样程度的困难和不顺,然后等你告诉了他们自己的以往的不如意后,他们又爱问当时你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想他们爱这样问,在更多时候,幸福是难以共享的,但是苦难生活是可以共勉的,其实这点真的很好容易理解,比如这是你认为自己是这世上最惨的一个,或是女人里面最惨的一个,但是在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比你惨多了,就多少能提升点幸福指数了。
而每当大家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半多笑着敷衍过去,因为我真的没什么好经验可以分享给大家的,因为那段日子里,我是天天想着自杀来着,而自杀不是什么共勉的好事。
宝宝去世那段日子,我每天都要在那个墓园坐一段时间,然后傍晚回去的时候再去趟秦白莲所在的监狱,Z市西区的墙造得很高,灰白色的墙面上写着醒目几句特别醒目的红色标语。比如“自强,感恩。”“重塑人生,走向未来。”什么之类的。
每当越过西区监狱这面墙的时候,看到“未来”两字,我很多次都幻想自己能被车撞死,没有未来的人,我觉得死亡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想如果自己死了,就可以跟我的宝宝在一起了,而秦白莲出来后还能得到一笔不错的赔偿金,这设想美好得让我很心动。
我曾经想过很多种死法,有些也付诸过行动,不过我最终没死成,因为秦白莲在得知宝宝没掉后捎出来一句话,她说:“秦潮歌,将心比心,你也是做过母亲的人。”
后来我真的就不敢自杀了,为了不让自己想自杀这事,我特意找了一样活做,很简单的工作,就是帮人带宠物。
宠物的主人是一位富太太,养狗却不喜欢遛狗,所以这任务就通过介绍人落到了我头上。
我当时带的小狗品种是马尔济斯犬,貌似叫露露来着,她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贵族狗,每次我带她出门散步的时候,露露高贵优雅的范儿特招眼球。
但是跟人一样,高贵的狗也有脑热的时候,比如遇上心上人什么来着的,当这只马尔济斯犬飞快向马路那边的一直杂毛狗跑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当时的心都快跳了出来。
没有别想,只是因为这狗太贵了,贵得如果她出了个万一来着,我就需要去折腾一万多的人民币了。
和我一道遛狗的还有杜美美,因为之前有次我自杀进行中的时候被她知晓了,所以通常她有时间就过来陪我,虽然我多次跟她保证我已经没事,但是她仍然对我持有怀疑态度。
所以她在看到我跑向马路中间去抱露露的时候,她惊慌了。可能是我跑的速度有点快,还是后来我片刻的失神没顾到朝我驶来的小车,她认为我是奔自杀去的。
杜美美的惊慌引来很多路人,其中就包括一对男女,我想站在男孩身边的女孩定是非常善良的,而且反应很快。在这学习雷锋都快成为消极事例的年代里,她没有任何思量就向我跑来,为的就是将我拉出路中央。
表妹很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她说何小景又没有真把将你拉出马路,你怎么就知道她是过来救你的。
我很认真地想了想,觉得当时何小景向我跑来的确是为了救我,当时情况危险,她总不可能是单纯跟着跑过来凑热闹玩自杀的。因为当时她如此幸福,不比我。
可能说到这里,你们就觉得奇怪了,既然何小景都向我跑来了,为什么她没有拉住我,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人怕她危险所以跟着跑来把她拉住了。
而这人就是瑾瑜,我失神就是因为看到了他。
真的是一个很喜感的画面,我去拉狗,何小景来拉我,叶瑾瑜又上来拉住了何小景,就像一条食物链绕在我心里,让我明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在衡量什么人比较重,什么人比较轻,尤其是在关键时候。
直到现在,我都还不能忘掉瑾瑜把何小景抱在怀里那副惊慌失措的表情,然后当他看向我,想伸手过来拉我的时候,这辆失灵的小车已经将我撞倒边上。
我在做抛物线的时候,看到瑾瑜整个人变得怔怔的,他的手伸在空中保持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就像被定格一样。
我不是福大的人,却是个命大的人,当时小车失灵,速度达到了70来码,我被撞得从路中央飞去了路边上的垃圾桶边上,场面刺激得像是拍好莱坞动作片似的,但是我的负伤情况,只是伤了一只腿外加断了一条肋骨而已。
整件事情已闹剧开始,所以我并不意外以闹剧收场,当时场景被一位路过的晚报记者给看到了,新闻嗅觉敏感的他第二天就在Z市晚报登了一篇名叫《奔驰车下人狗情深,Z市路中人心暖人》的报道。
然后就因为这篇1000多字的报道,我莫名其妙“被炒作”,“被采访”,然后“被红”。
我醒来的时候是半夜12点,整个医院静悄悄的,病房漆黑地看不见五指,只有一丝微弱的走灯光从门缝里透进来。
我当时有瞬间怀疑自己已经死掉,然后兴奋自己终于可以去找宝宝了。
“潮歌,你醒来了吗?”有人开口问我,突然响起的声音在夜里显得很突兀。
我很好奇这人怎么会呆在这里,抬起眼皮看向坐在床边椅子上的瑾瑜,夜里光线太弱,我最多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但是没认错,病房里的人真的是瑾瑜,秦潮歌朝思暮想一年多的叶瑾瑜。
心里酸疼得溃不成军,我闭上眼睛,为了让眼里汹涌的泪水倒流回去,我发出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
“嗯。”我应了声,便没有言语了。
“感觉怎么样?医生说今晚你大概会醒来…”他音质低哑,似许久没有喝上水一般。
“我没死啊…”我没回答瑾瑜的问题,反而问了一句不搭腔的话,整个人感觉就像刚回过魂来的摸样,浑浑噩噩。
“说什么傻话,不过你已经睡了快一天了。”瑾瑜说,然后他站起来去开灯,开了一盏光线最弱的壁灯。
病房顿时亮了起来,瑾瑜的模样清晰映入我的眼里,我看了他许久,只觉得很陌生。
“你伤到了腿和一根肋骨,不过幸好情况并不严重。”瑾瑜来到我边上,看了我一眼,整个人僵了下,然后低着声音问我:“你哭了?”
我想,如果还剩下那么点情意,大概就是他话里还带了那么点的紧张。
我说:“没啊,突然见光了,眼睛有点疼而已。”
瑾瑜“哦”了声,也不知道相不相信我说的话。
沉默了半晌,他似乎张嘴想说点什么,我直直地盯着他看,很期待还能从他嘴里听到什么。
“我去找值班医生…”瑾瑜站起身往外走。
我想提醒他说墙上有按铃,不需要他亲自去找值班医生,不过转眼想明白瑾瑜其实就是找个借口离开病房而已。
我觉得自己很理解瑾瑜现在的心情,他不想面对我,却又不能不面对我,所以纠结了呗。
瑾瑜离开后,我很想发笑,但是碍于胸腔下方这边断了根肋骨导致笑起来太过疼痛,所以只是哼了两声。
在这漫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左侧离心脏最近的这根肋骨常常会习惯性疼痛,就像发炎似的,现在这根肋骨断了,我着实要感到庆幸啊。
“庆幸”俩字来得如此不易,因为代价太大。
瑾瑜很快就把医生叫过来了,医生见我没多少情况给他看,随便交代了几句,又离去了,他离去之前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我对瑾瑜说:“你也回去睡吧,大晚上还留在这里,准困了吧。”
“你继续睡会,我留着陪你。”瑾瑜坐回原来的椅子上,欲伸手去关灯。
我说:“谢谢你好意啊,不过真不需要…”
瑾瑜看着我,这眼色跟我之前看他的时候的一模一样,我觉得他陌生,而他,同样觉得我陌生。
“潮歌,别那么客气。”
我“哦”了声,问他:“肇事司机没逃走吧?”
瑾瑜:“没。”过了会,他说,“你别担心医药费的问题,只需要好好养伤就行了。”
为了驱走眼睛的不适感,我转了转眼珠子,顿了下,我又问:“那只狗也没死吧?”
“什么狗?”瑾瑜看着问我。
我形容了下露露的样子,说:“一只马尔济斯犬,她叫露露来着。”
瑾瑜说他没有看到什么狗,然后他问我那只狗重不重要。
“重要啊。”我煞有介事地说,“比我重要呢。”
瑾瑜盯着看了我一阵,一双波谷寒星般的眼睛布满血丝,我也毫无顾忌地瞅着他看,然后开口说:“你看着我做什么,不会是一年多不见,想念了?”
瑾瑜似乎在压抑情绪,终于开启了一个话题,含糊而沙哑地问我这一年多去哪里了。
我觉得没隐瞒的必要,就老实回答说:“家里欠了点钱,所以就出去躲躲债主。”
“你应该告诉我的。”瑾瑜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度。
我转移话题说:“对了,那女孩是你女朋友吧?”我在瑾瑜没有回答我之前,又问道,“她没有受伤吧,我当时看到她距离小车挺近的,如果被划伤什么的,我真得很歉意。”
“她没事。”瑾瑜说,“对不起,潮歌,我当时没看到你。”
我非常理解地说:“说什么什么对不起啊,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如果当时你没抓住你那女朋友,我就要成为千古罪人了…”顿了会,“所以你千万别有什么歉意啊,当时情况紧急嘛,如果换做我,也是先拉我男朋友的,咱们又不是圣人是吧,是吧?”
第十四章
虽然伤了筋骨和肋骨,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次车祸里还是因祸得福的。首先是Z市晚报的记者要见我,他说最近正在做一个收养流浪狗的宣传活动,而我的形象非常适合做他们这次活动的代言人。然后是马尔济斯犬的主人林太太给我送来了15000的慰问金,她说我冒死拯救露露这行为非常让她感动,所以就给我送来15000的慰问金,说是让我多买点补品吃什么的。然而这些全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叫秦潮歌的傻缺女孩终于活回来了。
18岁之前的秦潮歌,一直很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人,她很幸福,虽然没有完整的家庭,但是她有秦白莲;她很快乐,即使常常烦恼口袋里没多少零花钱;她很幸运,因为她喜欢上一个男孩,而那个男孩也正好喜欢她。
然而之后的她,变得不那么幸福,不那么快乐,也不那么幸运,尤其在这个夏天里。
但是这次车祸之后,估计脑袋被撞开窍了的关系,我突然又觉得自己还是个挺有福气的孩子,我四肢健全,不疯不傻;我聪明漂亮,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我发育良好,即使营养没跟上,还有我还是很幸运啊,我幸运得仿佛金刚护体一样,车祸现场那么严重,质量那么好的奔驰后视镜都被我撞坏了弧度,而我只是轻微伤了筋骨和肋骨。
医生说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院了,我认为自己三天后就可以走出医院了,虽然我的左腿被打了石膏,但是并不是什么大事,只需要回家呆着就可以了,另外我很想念秦白莲,虽然她并不在家。
至于杜美美,在我多次解释下,她终于相信我的车祸只是个意外,不是我存心寻死导致的。
我把林太太给我的15000给了她10000,但是她没要,说以后我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让我留着。
我想了想,就作罢了,我打算用这钱报个什么夜校培训班,高中毕业的我很难找工作,虽然我曾经是Z中的文科高材生,但是我还是需要有一技之长。
躺在病床上,我开始规划我的未来,之前的秦潮歌心里有块地方是空的,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未来了,但是现在,这块被挖空的地方又开始长出血肉来了。
我在脑里想着未来,心里变得很充实,虽然以后的我也许只能当个普通的技术工人,或是一个基层的小文员,但是想到自己以后的工作还能养活自己和秦白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愉悦,这种愉悦甚至可以冲销些那晚瑾瑜在病房里给我带来的不愉快。
那晚真是糟糕的一晚,那晚不仅我跟瑾瑜撇清了关系,他也跟我撇清了关系,我最后还是问了他是不是真跟那女孩在一起了,瑾瑜说还没有,然后我问他“你喜欢她吗?”,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喜欢。
表妹说我怎么不问问他那时候心里还有没有我,我回答说没必要,我固执地认为,即使当时我多么落魄多么爱瑾瑜多么需要一个人陪,也不需要一个心里有了别人的男人。
不过我的心理素质被修炼得多么强大,瑾瑜的这话对我是有了很大冲击性的,之前有亲眼看到听到,但是亲自从他嘴里听到他的确喜欢那女孩,我还是很不好受,很不好受。
我说:“既然你喜欢她了,大半夜守在我病床做什么?”
瑾瑜看着我,眼里不见一丝波澜:“因为我们需要谈谈。”
“谈什么?”我居然笑得很开心的样子,“谈什么,谈情还是谈爱啊?”
瑾瑜皱眉看着我,他这副神色我很少见,因为以前的叶瑾瑜是舍不得对秦潮歌生气的。
“潮歌,你离开我的姑父吧,你们距离太大了。”瑾瑜这句突然冒出来的话着实让我怔了下。
“你昏迷的时候我姑父来过,潮歌,我真的很意外那公寓里住的女人居然会是你。”
“你很意外啊,我也很意外呢,瑾瑜。”我收起笑容,看着他说:“你有什么权利来指使我?”
瑾瑜不说话,我继续说道:“一年时间,你认识了新的女孩,我就不可以认识其他的男人吗?”
“我跟你不一样,如果我跟小景在一起了,那是因为爱,但是你呢?”瑾瑜的声音冷了几分,“你就不能爱惜点自己吗?”
呵呵,毫无疑问,瑾瑜的话伤到我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撑起身子去按墙上的响铃。
很快,一个值班护士进来,我指着瑾瑜对她说:“这人严重影响我休息了,请您帮我赶——走——他!”
瑾瑜被护士“请”走后,我整个人立马瘪了下来,滑下身子把脸埋进被子里,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
也好,就最后哭那么一次吧,我在心里念道,以后的秦潮歌再也不受这样子的委屈了。
第二天,喝着杜美美给我送来了一小锅鸡汤,正当喝得挺有滋味的时候,病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陈梓铭。
陈梓铭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说:“看到你见报了,所以来看看你。”
对面陈梓铭我是感到别扭的,别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家是欠了他的,但是我还不上。
“你有心了啊,还特意过来一趟。”我说。
陈梓铭笑了下,摇头:“不是顺便,我爸就住你隔壁,所以很方便。”
陈梓铭没撒谎,陈叔叔的病房就在我隔壁,陈梓铭离去后,我拐着手仗在病房外杵了一会,转身要离去的时候,陈梓铭走出来说:“我爸让你进去。”
陈叔叔被秦白莲气得脑溢血中风,现在人醒过来了,却没真正清醒过来,陈梓铭说:“他不记得很多事了,很糊涂。”
然后陈叔叔却记得我叫秦潮歌,他亲切地唤我“小歌”,还让陈梓铭给我削水果吃。
陈梓铭不乐意如此厚待我,不过还是扔了一只橘子给我。
手中的橘子像是一块烫手山芋,烫得我脸都烧了起来。
离开陈叔叔的病房,我拐着腿跟在陈梓铭的身后,长腿长手的陈梓铭走得非常快,然后他突然停下来,扭过头说:“秦潮歌,你的假证让我很生气,我本打算上诉的。”顿了会,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上诉吗?”
我说:“你是个好人。”
陈梓铭嘲讽地笑笑:“因为我知道你有个孩子,觉得你很不容易。”
我低下头,轻声说:“谢谢啊。”
陈梓铭:“孩子呢。”
“没了,没了…”我的声音轻得大概只有自己听到。
陈梓铭僵了下,过了会,很别扭地吐出一句:“呵,因果报应吧。”
陈梓铭很忙,很多时候他没来得及给陈叔叔送饭,而护工准备的食物陈叔叔又不爱吃,所以每到饭点的时候,我就拐着腿到楼下食堂给陈叔叔买饭菜。食堂打菜的阿姨特别喜欢我,每天都会多给我打一些,提着饭菜回去的时候,偶尔晃神的时候,老觉得以前那个讨人喜欢的秦潮歌又回来了。
自从那晚之后,瑾瑜再也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倒是何小景来过两次,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买了一束满天星过来,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了许多生活用品过来。
“潮歌,你还好吧,我是何小景,你没忘记我吧,小学那会我们常玩跳格子游戏呢。”
我笑了笑说没忘记。
眼前的何小景让我意外,她比我记忆中的样子漂亮多了,也白多了。
何小景是小学五年级那会转来的,我和她因为兴趣相投,所以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候班里的同学取笑我们好得就跟孪生姐妹似的,还说我们两人长得像。
我和何小景都是尖下巴大眼睛,不过那会我心底觉得自己比何小景好看些,因为那时候的何小景黑得像以前买的烧卖似的。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以前的瑾瑜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