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皱了皱鼻子,在心里不满地龇牙咧嘴了一番,还是认命地拿出拖鞋,关上门。
“我很饿。”他换上拖鞋,很自然地走到沙发上躺了下来,还放松地扯起了领带。
“客人,”世纭冷冷地说,“我们店已经打烊了,麻烦你去别家吧。”
“不要。”他很断然地拒绝,躺在沙发上看着她的眼神有点耍赖的意味。
“那你想怎样?”她瞪他。
“给我弄点吃的,随便什么——但是别再用刀切任何东西了。”
她还是瞪他,除此之外拿他没有一点办法。她想了想,叉起腰说:“去楼下吃吧,我请客。”
“不要。”他也还是断然地拒绝,抿着嘴角,眼睛却带有笑意。
哼!想耍我…
世纭眯起眼睛,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点子,于是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几颗蛋以及面条,开始烧水。
她没有去看他,只是自顾自地做着饭,心底有一种小小的快乐,那是她“偶尔”发挥她那潜在的恶劣个性时,才会有的快乐。
面条很快好了,上面加了两片荷包蛋,被恭恭敬敬地递到袁祖耘面前。
他坐起身,看着她,似乎也在考虑她葫芦里究竟是卖的什么药,但他还是果断地接过来开始吃起来。
世纭原本微笑的嘴角渐渐有点抽搐,他竟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就狼吞虎咽地开始吃起来了呢。
“喂…”她按住他的手腕,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抬起头,嘴里塞满了面条与荷包蛋,吃得很满足的样子。
“你…不觉得咸吗?”
他看着她,神情自然,接着很没心没肺地笑了:“不觉得…”
不觉得才有鬼!她几乎倒了半瓶盐下去呢,要不是找不到辣椒,否则她可能更加狠…
然而,此时此刻,面对他这样的笑脸,为什么她心里的得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愧疚感?为什么他每一次恶作剧以后都能露出那样得意的笑容,而自己却总是体会不到那种所谓的“得逞后的快乐”呢?
是不是,她真的不适合恶作剧…
“别吃了…”她想从他手里拿过碗,却怎么也拿不动。
“不行,”他微笑地看着她,眼神里却有一点点淡淡的忧伤,“这是你特地做给我吃的…”
“…”她说不出话来,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再给你做一碗更好吃的。”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硬是从他手里夺过了碗,转身走到厨房,把碗里的东西都倒掉,然后又再开始烧水。
她没有看他,或者说,是不敢看他,怕看到他的表情,也怕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忽然,一只手越过她的肩膀撑在她头顶的橱柜门上,另一只手则从她腰下伸出来,拿起她那只曾因为切东西而受伤的手指,细细地端详起来。
“我想你以后最好别再用刀了,因为切到过一次手指的人,从此之后就会有心理障碍。”他的气息从她耳后传来,口吻是异常的淡定。
“我不觉得…”她不自在地抽回手指,却发现自己还是在他双臂的包围之下,无法动弹。
“为什么你还是这么倔强呢。”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好像是一个疑问句,又好像是一个肯定句。
“…”她没有回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告诉我,”他说,“你是不是上天派来,专门跟我作对的…”
这一次,他的语气,像是真的带着疑问。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回答他,只是还是不敢转过身看着他。
他轻笑了一声,忽然放开了包围着她的双臂,说:“不管怎么说,我想都要感谢老天对我的‘眷顾’,你说是吗?”
他没有等她回答,就径直走回客厅的沙发上躺了下来,懒懒地说:“我先眯一会儿,好了你叫我。”
世纭没有回过头去看他,只是自顾自地开始下面、煎鸡蛋。
其实,她也很想知道,他是不是上天专门派来跟她作对的,或者说,真正被‘眷顾’的那个,到底是谁?

七(下)

平安夜的这一天,天气很冷,世纭从衣橱里翻出妈妈给她买的那件羽绒服,忽然有点惆怅地想起了在伦敦的日子,这件厚重的羽绒服就像妈妈一样紧紧地把她裹在怀里,给了她许多温暖,也陪伴她走过艰难的路。
上海的圣诞气氛自然没有伦敦那么浓厚,但还是让她有点吃惊,公寓的大堂、繁华路段的街道两旁、以及各式各样的百货公司、写字楼门前,都挂着富有圣诞氛围的装饰物,很多甚至搭起了巨大的圣诞树,让她忍不住在等待红灯的时候仔细端详起来,好几次都是后车按了喇叭她才发现自己前面的车已经走光了。
来到办公室,同事们都一副好像休假中的悠闲模样——因为老板们都回国过年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Carol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含糊不清地说:“你知道吗,Shelly过完年就要回来上班了呢。”
“…哦,真的…”她抬起头看了看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她应该高兴的吧,就要“脱离苦海”了,可是为什么,心里却像是有点——“很不舍得吧,就要离开你的袁经理了。”自从世纭为袁祖耘挡了咖啡之后,Carol就自动在脑海里将她归为袁祖耘的追求者。
“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再多解释了,不过我还是要重申,”尽管她有点怀疑不管重申多少遍Carol都不会放在心上,“我根本、从来没有追求过袁祖耘那个家伙!”
“哦。”可是,Carol竟然很爽快地接受了她的“重申”。
“…”
“男女之间偶尔耍耍花枪也很好,就不觉得枯燥了。”
“…”世纭颓然地用手捂住脸,觉得很无助。
下午,袁祖耘扔下一句“晚上等我一起下班”之后,就消失了。
世纭看着办公室里其他的同事,年轻人们似乎晚上都有节目,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对这种西洋节日毫不在意,只想着早点回家买菜做饭。她不知道,是不是几年之后,前者也会变成后者,那些对玩乐的激情全部转换为平淡的责任?
她又想到了一年前的那个平安夜,如果没有遇到见飞,她还会回来吗,还是继续做一个平凡的图书管理员,每天路过楼下餐馆的时候都忍不住向里面张望,然后回到公寓,安静地烧一壶水,等待又一个寂寞的夜晚的到来?
她以前并不是住那家中国餐馆楼上的,毕业的时候先是找了一个学校后门的公寓,因为那样离图书馆比较近。她很喜欢去中餐馆隔壁一条街上的一间酒吧,她在艺术学院结识的朋友们时不时都会在那间酒吧聚会,在那里,她又认识许多新朋友,学戏剧表演的人大多很和善,还常常邀请她去看他们的表演。酒吧所在的那条街停车不太方便,而且离她住的地方不算太远,于是她一直是走着去的。中餐馆是她必经的路,附近总是停着大巴士,都是来观光的中国旅客,甚至有很多次她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她会面带微笑地走过他们身边,想象自己就在故乡的街道上,一种思乡的情怀会油然而生。
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下了班向酒吧走去,路过中餐馆的时候习惯性地扫了几眼,却忽然愣住了。
她看到角落里一张小小的双人桌前坐了一个男人,手里捧着一本小说,看得很专注,服务生端了饭和汤上来,他抬起头微笑着道谢。
她想,无论谁看到那样的笑容都不会相信他是一个性格恶劣的人吧?
他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想要向她这里望过来,她连忙躲到一边他看不到的角落,心里像是有人在用力敲打着,连呼吸都变得混乱。
她绕了一个远路继续向目的地走去,到达了酒吧的时候,大家正热络地聊着天,有朋友问她怎么了,她苦笑着摇摇头,说没事。
一个星期后,她就搬到了那家中餐馆的楼上,只是自此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性格恶劣的男人,尽管每次经过的时候她都会心情紧张地悄悄扫视一遍,直到…她在那里遇到了见飞。
也许,人在寂寞的时候就会做一些无聊的事,就好比她的那次莫明其妙的搬家,她为此赔了一个月的房租给原来的房东,而新住处离图书馆却更远。
“他们都走了吗?”袁祖耘提着笔记本电脑走进来,一脸错愕地看了看空荡荡的办公室以及墙上的挂钟。
“…大概吧。”她不太能确定,因为她也是刚刚神游回来的。
他看了看她,忽然微笑着说:“好吧,为了奖励听话的你,晚上带你去吃好吃的东西。”
“…”她无奈地看着他回办公室整理文件的身影,行行好,还是不要了吧。
“走吧。”五分钟之后,他就从里面出来,像是怕她会跑了似的。
“哦…”世纭兴致索然地拿起背包,跟着他一起走出去。
今天她没有开车,自从在公司楼下的车库出口差点撞到人之后,她就很少开车来上班。
他们很幸运地在楼下的出租车下客点拦到了一辆车,袁祖耘让她先上去,然后坐到她旁边,用力关上门,等到司机开出办公楼以后才报了一串地址——那是他家的地址。
“为什么去你家…”她瞪大眼睛看着他。
“你现在的表情,真的很像认清了狼外婆真面目的小红帽。”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她忽然发现他已经没戴那副眼镜了,是因为角膜的炎症好了么?
她皱了皱眉,别过头去看着窗外:“你说的好吃的东西是什么…”
“就是我亲自下厨做的大餐啊。”
他的厨艺她领教过一次…还不赖。可是,去他家吃的话,不是会很别扭吗?
路上很堵,出租车足足开了四十分钟才到了袁祖耘家楼下,他下车的时候顺便拽着她的手臂一起下来。
“你怕我跑了吗?”她苦笑。
“我怕你被拐跑了。”他微笑。
又一次来到他家里,世纭有点陌生,因为他客厅的角落里多了一个挂壁式的鱼缸,厨房的餐桌也换了张大一些的。
他似乎早就准备好了材料,回来直接洗了手开始炒菜,世纭走到鱼缸面前,看着里面各种颜色的金鱼游来游去,忽然想到: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孩子气的人。
十分钟之后,他就大叫一声:“好了,来吃吧。”
“好了?…”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他系围裙的模样很…可爱。
“是啊。”
“这么快…”
他笑起来,把两个盛了饭菜的盘子放在餐桌上,又拿出两罐啤酒:“你以为我要请你吃法国大餐吗,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只提供热呼呼的盖浇饭而已,过时不候哦。”
世纭摸了摸快饿扁的肚子,只好硬着头皮坐到餐桌前。两个盘子里是同样的饭、鱼香肉丝和炒青菜——那果然真的就是盖浇饭…
“要吗?”他把啤酒的易拉罐放到她面前,立刻引来她警觉的瞪视。
“我从来不在晚上单独跟男人喝酒。”
“不是单独。”他微笑地看着她。
“?”
他起身去窗台上拿了一只褐色玩具小熊放在桌上:“还有它在,所以我们是三个人。”
“…”世纭翻了个白眼,冷冷地说,“我不要。”
“那好吧,”他打开易拉罐自己喝起来,“你饿了吗,快吃吧。”
她迟疑了几秒钟,还是拿起筷子吃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饿了的关系,她觉得味道很好,至少比她公寓楼下对面小餐馆做的好吃。
“吃过我做的菜的人,都会爱上我…”
“?”
“…的厨艺。”
“…”
他喝着啤酒,眼睛却不着痕迹地看着她,像是不想错过她任何一个表情。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说你很烦人?”被他盯得难受,她忍不住说。
“有啊,”他一脸无辜与无奈,“我以前的很多个女朋友都这么说过,可是她们在说完这句话以后都毫无保留地爱上了我。”
“…当我没问。”她垂下眼睛认真地扒着饭。
他们没再交谈,一个吃饭一个喝酒,就好像这是一个平凡的夜晚,他们在这所平凡的房子里做着平凡的事。
“喂,”袁祖耘忽然说,“如果我喝醉了,你会留下来陪我吗?”
“不会。”想都别想!
“哦,”他还是喝着啤酒,“那就带我去你家吧。”
“…”她没理他,继续吃着盘子里的饭,桌子有点低,椅子有点高,她必须低下脖子,于是忽然觉得自己很像小猫小狗。
“因为,我喝醉了就会变得很寂寞,也很…难缠。”
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定定地看着她,眼神有点飘忽不定。
世纭努力吃完最后一口饭,很想拎起背包就走。
他这样说…是在暗示什么吗?!
林宝淑的婚礼定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世纭打开请帖的时候,就好笑地想,很少有人会选在跨年的这一天吧。不过到了这一天,天气却很好,陆陆续续下了一个多礼拜的雨突然停了。
平安夜的晚上,袁祖耘最后并没有任何喝醉的迹象,只是有点伤感的样子,她开始觉得,越接近他就越不了解他——那会不会是他那种恶劣的性格造成的?
她很早就起床,开始整理房间,她有一个习惯,只要感到紧张就想要整理房间,不过这一次,与其说是紧张,倒不如说是兴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兴奋,仿佛要出嫁的那个人是她一样,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林宝淑,请帖照片上的她,还是没有变,一脸的孩子气。
下午四点,她拿着之前买好的结婚礼物早早地出发了,她好像抑制不住自己想要快点见到世纷的那些旧同学的冲动。来到会场,她远远地看到忙碌的梁见飞,以及站在迎宾处那对旁若无人地聊着天的新人,在失笑的同时又生出一种感动。
她想起梁见飞说过的话,如果世纷还在的话,这里会不会多出一个忙碌的身影,她一定忙得不亦乐乎吧,说不定还要抽空教训这对事不关己的新人,然后又踩着高跟鞋去追调皮地拿走了新娘捧花的小男孩。
“世纭!…”林宝淑看到她,惊喜地挥舞着双手向她走来,一点也顾不上新娘的矜持。
世纭走过去,微笑地伸出手臂跟她拥抱了一下。哦,没错,这就是她认识的林宝淑。
她们抓着彼此的手臂,露出喜悦的笑容,林宝淑一瞬间红了双眼,有点哽咽地说:“太好了…本来我还不好意思邀请你,可是见飞说没关系,所以我就…可是我现在才知道,真是太好了…你能来真是太好了!”
世纭忍住泪水,看着眼前这个激动到说话也断断续续的林宝淑,不由地微笑。并不是她不激动,只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好了,现在还没到要哭的时候。”梁见飞走过来,用纸巾轻轻地抹着新娘的眼睛,但她自己的眼眶也有点红。
她们在一起合影、聊天,要不是宾客们陆续到了,世纭想,也许林宝淑都要忘了自己今天是要结婚的人吧?
她独自走进会场,回头看着她们,她也想说一样的话:太好了,她能来真是太好了。
她能够为世纷做的,或许也只有代替她为好友送上最真挚的祝福,这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件太好的事。
她没有被安排在同学的那一桌,因为梁见飞说,这样大家会很尴尬,她必定要忙着解释自己并不是世纷,而是她的双胞胎妹妹。她找到自己的名字,忽然惊讶地发现,那上面还有一个让她有点目瞪口呆的名字:袁祖耘。
他…也会来参加婚礼吗?
世纭带着郁闷的心情坐下,看着来宾们陆续进入会场,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说的就是他们吗?
她苦笑着,觉得像被捉弄了,不是被他,而是被命运。
“没想到你也来了。”一个意料中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这句话,应该是她说的吧?
袁祖耘在她身旁的位子上坐下,他今天穿着一身黑灰色的西装,衬衫是黑色的,鼻梁上架着那副久违的黑色金属边的眼镜,看上去很成熟。
“可以吗?”他拿出烟盒,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作势要点起来。
世纭无奈地点点头,想了想,又说:“最近你烟瘾很厉害。”
“嗯…”他已经点起来,抽了一口,用指尖轻轻地弹了一下,“当我需要的思考的时候,烟会是很好的催化剂。”
“思考?”她看着他,尽管闻到了淡淡的烟味,却没有把头别过去。
袁祖耘扯了扯嘴角,微笑着:“你…很有兴趣知道吗?”
世纭咬了咬嘴唇,移开视线:“不说就算了。”
他又笑了,尽管她移开了视线,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却知道他在笑。
“在思考一些…想不明白的事情。”他像是在卖关子。
“?”她忍不住拉回视线,挑眉看着他。
“你从来没有遇到想不明白的事情吗?”他夹着香烟的手指很修长,凸起的中指的指关节上长着一层薄薄的茧。
“这好像不是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话题。”她提醒他。
“你很不喜欢让别人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是吗,”他忽然说,“无论我怎么问你,你都只是回答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却从来不透露自己的想法。”
“…”
“我在想,”他看着她,顿了顿,“你要么很讨厌我,要么就是…”
“?”
“…很怕我。”他的指尖抖动着,细细的烟灰不出所料地掉落在烟灰缸里,那是它们本来就应该出现的地方。
“没有,”世纭很果断地矢口否认,“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说的前者是正确的。”
袁祖耘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继续抽着烟:“不,我想你没有理由讨厌我。”
“?”
他一脸无辜地笑容可掬,是那种故意装出来的笑容:“因为我这个人…很讨女人喜欢。”
世纭看着他,看着他的笑容,还有那对看不到底的眼睛,忽然笑了,笑得很开心,像是想起了什么可笑的事——哦,他的确是很可笑。
她想起一个少年的笑脸,尽管现在回想起来,有点笨拙,可是那个时候却觉得轻狂——一种与生俱来的,没有理由的轻狂,可是却又带着羞涩。少年的额头上有伤痕,脸颊很脏,他胡乱抹了一把,说:“喂,据说我很讨女人喜欢,你说呢?”
她早已忘记了自己是如何回答的,或者,自己到底有没有回答。她只是记得那种轻狂,以及…轻狂中的一点点羞涩,那是一个少年,最可爱的表情了吧?
“笑什么?”他看着她,可是眼神却透露他不见得非要知道。
“没什么。”
世纭收起笑脸,只是眼角眉梢还有淡淡的笑意,袁祖耘看着她的眼睛有点失神。
同一桌的宾客陆续来了,大家彼此之间几乎都不认识,世纭不禁想,也许这一桌上坐着的,就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插到别桌去的人。她看了看身旁一根接一根抽着烟的袁祖耘,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么会不会,他们都是那种与别人格格不入的人?
婚礼仪式没多久就开始了,灯光暗下来,一束追光灯打在新郎余正的身上,他走到麦克风前稍稍清了下喉咙,带着自嘲的口吻说:“有人告诉我说,今天来参加婚礼的许多女性以前都是我的崇拜者。”
台下响起嘘声和笑声一片。
“那么首先我要说一句‘非常抱歉’——因为我的心里从来只有林宝淑。”
大家都会心地笑了,在爱情这条道路上,能坚持走到底的人,会有多少。
“很多年来,当我面对她的时候,总是想起泰戈尔的一首诗。”他的表情渐渐平和而认真起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离别,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会场里一片沉默,新娘流下了眼泪。
世纭以为自己不会落泪,却发现安眼角已经湿了。当这个都市里的许多人都不再相信爱情的时候,余正和林宝淑却上演了一出爱情喜剧,使得一些人再次相信,爱情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我们所能想到的最美好的东西。这些人里,会不会也包括她自己?
“但是今天,”余正的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们之间再也没有距离,因为我们彼此相爱。谢谢各位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交出你们的礼金,并且见证我们的爱情。非常感谢。”
台下响起笑声和掌声,不止为他们的幸福婚姻,也为了自己还能被爱情感动。
世纭抹了抹眼角,黑暗中,一块白色的手帕递到她面前,她惊讶地看了看手帕,又看看袁祖耘,最后还是迟疑地接了过来,悄悄擦起来。
仪式还在继续着,世纭却怔怔地望着舞台出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离别,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