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嘴。”他立刻打断她的话:“我从没拿你当女儿。”
她强烈地压抑着身体里上涌的恶心感,依旧不动声色:“爸,说什么呢,一日为父,终身为父,你不当我的父亲,还想当什么?”
“我想当什么,你知道。”他依旧没什么表情:“这份殊荣,外面多少女人,想都想不来。”
陶荻推门下车,弯下腰,站在花丛边,全身阵阵痉挛。
她想吐,一看到他的脸,听到他的话,她就反胃。
陈牧山也下了车,站在边上,远远地看着她:“我就这么…让你不舒服?”
何止是不舒服,简直恶心得要死!
“陶荻,这么多年,你留在我身边,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清楚。”陈牧山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对你的心思一直都有,但是我没有动过你一根头发,我在等你长大,等你明白我的心意,等你接受。”
他深情的模样,她根本不想多看一眼。
“十二岁那年,你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给我一个家,我很感谢你。”陶荻站直了身子,退了几步,远远看着他,嘴角掠过一丝苍白的笑:“你永远…都是我的…”
“我说了!不准叫我那两个字!”陈牧山两步上前,伸手直接掐住了陶荻的脖颈,凑近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信不信,我今晚…就可以办了你!”
“我不是处女。”陶荻突然冷笑了一声,迎上了他的野兽般凶狠的目光:“早就不是了。”
陈牧山的手骤然收紧,陶荻的脖子被他桎梏着,身体开始缺氧,她用力地呼吸,肺部发出嘶哑的呻吟,脸色越渐苍白,手紧紧抓着他的手腕,宛如一头垂死挣扎的鹿…
终于在最后的瞬间,陈牧山松了手,陶荻跌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汲取着他周围的浑浊空气,眼泪鼻涕跟着流了出来,狼狈不堪…
“那个叫穆琛的,你想跟他?你觉得他能保护得了你吗?”陈牧山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嘲讽:“信不信我分分钟捏死他。”
陶荻冷冷地抬眸,定定地看着他:“你敢吗?”
陈牧山突然笑了起来:“小荻,你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啊!以为找个条子,就能保护你一辈子?”
陶荻没有说话。
…
陈牧山是一个很讲究生活品质的男人,生日晚宴是家庭简餐,红木的长桌上,灯影烛光闪烁,映照着两个人结了冰的脸。
陶荻已经换上了一件新衣服,陈牧山替她准备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颈上系着一根白丝带,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绸质手套。
像一个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强忍着内心的屈辱,将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陈牧山是个很敏感,且带有一点神经质的男人,如果不乖乖听话,后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开始她真的很喜欢他,叫他陈叔叔,虽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准,不准便不叫,他很疼她,给她买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国的,做工精致价格不菲,她有一整个房间的漂亮裙子,这些年,成长在他为她所营构的梦幻王国,骄傲得像个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陈牧山并没有逼她太紧,这么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宁折不弯,他也害怕,太过激烈的行为会毁掉他们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着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里,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
“等这几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带你出国,咱们俩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陈牧山持刀切牛排,动作优雅矜贵,不可否认,48岁的他完全不显老态,模样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让女人着迷。
陶荻知道,陈牧山做的事,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是正经的生意,他怎么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里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乐。”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起身离开。
幽暗昏惑的烛影下,陈牧山将刀叉重重插在了带血的牛排上,隐忍着,沉声道:“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那个姓林的家伙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顿,长指甲狠狠攥进了柔软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无疾而终的初恋,是她第一次爱上异性,两个人偷摸地只在小花园牵过一次手,便被陈牧山知道了这件事,大发雷霆。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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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知延已经离开三天了,叶嘉整个人都像是冬日里打了蔫儿的植物,提不起精神。连着三天,都在吃担仔面,犹食之无味,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面条,轻轻吹散热气,然后呼噜呼噜,香喷喷地吃面条的场景。思绪不由得又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多年以后,他晚上下班回家,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坐在桌边,托着腮帮子,看他胃口大开的模样,想来人世间最温暖的时光,莫过于此了。
傅知延回了首都,但每天都会有信息过来,有时候一天一条,有时候连着两三条,内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叶嘉闲来无事,便会拿着手机,翻看他给她发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来得更为迅猛,纷纷扬扬,若有机会,你来,我带你去看上了银妆的故宫。”
“雪停了,很安静,我在书房,一盏灯,无眠。”
“几个朋友约了郊游,想去什刹海,尝尝荷叶粉蒸与河鲜冰碗。”
叶嘉倒是不知道,傅知延的心思竟会如此细腻,有时候又有点文艺,坚硬冷沉的外表下,内心其实住着一个感情丰富的诗人,会说想念鹿州的飞雪,想念夏天的风,想她的担仔面…反正就是不会直说想她,甚至被叶嘉直白的言语撩得上了火,他也只会说,今夜要失眠了,不会说,想和你做。
与傅知延谈恋爱,叶嘉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校园,男生女生,私相授受,传递情书,纸上有山有水,有诗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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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是在年二十七的时候接到陶荻的电话,电话那边,她声音似乎很急:“小嘉,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出去旅游吗?现在收拾收拾,姐带你出去玩儿。”
“哎?”叶嘉睡得迷迷糊糊:“…现在啊?”
“嗯,现在,机票我都定好了,十点,两个人的,去首都看故宫,十三陵,还有啥啥颐和园,赶紧的,别磨蹭。”
叶嘉翻身从床上坐起来:“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梦到故宫了?”
“少废话你整天心心念念啥的我还不知道呐!快起床来机场,我在这儿等你。”
“不是…陶荻姐。”叶嘉揉了揉眼睛,还有点懵:“马上年三十儿了,这时候出去旅什么游啊?”
“三十儿怎么了,难不成你还要回去陪你那扑克牌脸的舅妈过大年啊?反正都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不如跟姐出去玩儿。”
“那陈叔叔那边…”叶嘉想起来她还有个养父,平时待她也挺好的:“你是不是和陈叔叔吵架了?”
陶荻似乎并不想说这个话题,胡乱地“嗯”了一声,道:“到时候陈牧山打电话过来,你给我接,就说跟我在外面玩儿。”
懂了,是要抓她当挡箭牌。
“陶荻姐,有什么事你跟陈叔叔好好说,多大人了,别一言不合就闹离家出走。”
陶荻站在机场大厅外面,带着墨镜和口罩,左右张望着,生怕陈牧山突然出现把她给抓回去,这种事,她不可能告诉叶嘉,所以叶嘉并不知道陈牧山对她有越轨的心思。
“少废话了,来不来?不来我自己走了…”
叶嘉心一横,牙一咬:“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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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吃霸王餐
机场, 叶嘉见到陶荻, 一脸懵逼。
她带了一个超大号的拉杆箱, 身上还大包小包地提着背着,站在换登机牌的地方等叶嘉。
叶嘉就拉着一个小号行李箱,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 惊讶地问陶荻:“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
陶荻摘下口罩,一本正经地解释:“我怕冷。”
这个理由, 好像并不能说服叶嘉。
陶荻走过来拉着叶嘉:“行了行了, 走吧。”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叶嘉没动, 难得地严肃了起来:“杀了人,跑路?”
陶荻一巴掌招呼到叶嘉后脑勺:“神经病啊,我杀人跑路我往首都跑?”
叶嘉嘟哝着捂着自己的后脑。
“行了。”陶荻呼噜着叶嘉的脑袋:“准备过去多呆几天,看看有没有发展得机会,如果可以的话,就留下来了, 你知道我一直都想当明星的。”
“不是旅游…你打算留在首都?”叶嘉惊愕地看着她, 不知道该说什么:“不回…回来了?”
“是旅游。”陶荻拉着她去排队换登机牌:“还回来的, 只是去那边…探探情况, 毕竟从小到大,没有出过远门。”
一直被陈牧山圈禁在身边, 从来没有离开过鹿州,即将发生的一切,未来,都是不可预知的, 但是陶荻还是想要试试,远离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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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陵,颐和园,故宫,长城…”
“十三陵,颐和园,故宫,长城…”
陶荻抓着床单将自己的脑袋塞进去,堵住耳朵:“嘉爷…你能不能别在我耳边叨叨叨,没完没了,跟蚊子似的,烦死啦!”
叶嘉盘腿坐在床上,看着酒店窗外的大雪纷飞,一脸怨念。
“骗纸,骗纸,骗纸…”
陶荻终于爆发,伸展双臂大喊了一声:“老子真的要疯啦!”
“骗纸,骗纸,骗纸…”叶嘉不依不饶。
来首都这两天,白天陶荻拉着叶嘉到处去看房子,晚上流连于酒吧夜店,看有没有地方要招聘驻唱歌手,一没事儿就拿着ipad上网找租房和兼职的信息,叶嘉严重感觉到,自己是被猛坑了一把!
陶荻放下ipad,爬过来堵住叶嘉的嘴:“行行行行,怕了你了,明天带你出去玩。”
叶嘉跟川剧变脸似的,一脸惊喜:“我想去故宫哎!我要看穿了银装的宫殿。”
“那个…故宫肯定人多,咱过去也是看人头,没啥意思,要不姐带你去看海吧。”
“好呀好呀!”
-
什刹海公园,叶嘉满头都是黑线,怨念更深。
“这就是你带我来看的海啊?”
“我哪知道,他妈一破湖,取这名字,不是坑人吗?”陶荻手拍着湖面的栏杆,装模作样地骂道:“坑游客!讨厌!差评!”
什刹海是首都的历史文化旅游景点,风光秀美宜人,夏日里暖风吹拂,绿柳荫荫,沿着湖周围鲜花盛放,摆着桌椅板凳,喝茶避暑,倒是一处好风光。只是冬天里,湖面都结冰了,杨柳也干秃秃地张牙舞爪垂下来,叶嘉和陶荻站在护栏边上,北风辣个吹,俩人冻得直哆嗦。
陶荻对叶嘉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指着冰封的湖面:“去不去…溜冰。”
“…”
溜你妹!
什刹海这些年游客增多,沿湖边上,也开了一整条的古文化商店,包括酒吧,还有小吃街什么的。
虽然是大冬天的,但是文化街这边倒是热闹非凡,也有不少游客在这里驻足,拍照和吃东西,给冬日里带来一丝热闹的暖意。叶嘉和陶荻没逛多久,陶荻便道:“我在网上看着这里有几间酒吧在招歌手,要不,你自己先烤个羊肉串吃,我马上就回来。”
叶嘉算看明白了,陶荻压根就不是过来玩儿,她是过来求职的!
“骗纸。”叶嘉白眼。
“乖啦!”陶荻摸摸她的刘海,又给她紧了紧围巾:“别闹,姐姐很快就回来。”
叶嘉一个人百无聊赖地逛着什刹海,心里琢磨着,要不要给傅知延发个短信,说自己来首都了,可是转念一想,今儿都年二十九了,他肯定得在家里陪着家人,而且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跑来首都,事先都没有告诉他,万一他不乐意怎么办。
哎,还是…算了吧。
突然想到了《四方食事集》里面爸爸有写过,什刹海有一间名叫会仙堂的饭庄子,风味独特,每每他来首都,定是要过来吃上一遭。
叶嘉找了半晌,终于在封冻的十里莲塘边上,找到了这家饭馆,场面并不大,但是高朋满座,生意极好,热闹非凡,屋子里都坐满了食客,不少都是过来这边旅游的游客,慕名前来,还有一些是老常客,被安排在较为雅致清净的窗边座位。
叶嘉找了个单人的小桌坐下来,点了几样较为出名的小菜,包括之前有自己学着做的荷叶粉蒸和水晶肘,只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河鲜冰碗已经不供应了,叶嘉也觉得颇为遗憾,水晶肘先上来,色泽鲜嫩,浓淡也颇为适宜,叶嘉拿筷子撩了上面的一层皮,放进嘴里尝了尝,糯糯的口感,毫不油腻,尤其入味,叶嘉一边品尝着,一边从包里掏出笔记本,开始记下食用的感觉,以及碗里的一些可见的配菜。
荷叶粉蒸也上来了,味道和叶嘉那一次所做的,稍稍有点差异,兴许是所用的荷叶不同,现在是冬天,荷叶稀少,这边用的,可能是已经晒干的荷叶,做出来的粉蒸,别有一番滋味。
总的来说,还是不虚此行的。
就在叶嘉埋着头一边记笔记一边品尝美食之时,背后隔着一簇树荫的雅座也满上了客人。
“荷叶粉蒸,河鲜冰碗和水晶肘,就要这三样。”一个低醇的声音传来。
“抱歉,先生,河鲜冰碗现在没有了,您可以尝尝我们的冰糖银耳,或者雪羹莲子粥…”
“没有了?”他似乎有点郁闷,看向了周围的几个男人:“那你们点吧。”
“来个雪羹莲子粥吧。”
“好的,请稍等。”
叶嘉拿筷子的手一瞬间顿住,她心心念念的低音炮男神!
悄悄地回头,背后是一排发财树,碧绿的树叶掩映着,正好挡住在了她和他之间,纵然只是背影,叶嘉也能一眼就把他认出来。
两个男人,年纪与他相去无几。
叶嘉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无法思考,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快要爆炸,好热…
她扯了扯围巾,记得他在短信里提起过要与朋友来什刹海,没想到恰恰是今天。
还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啊…
“知延,我记得你以前不讲究吃食,怎么这会子主动提起来,带我们来这样雅致的小馆吃午餐?”边上一个时不时便爽朗大笑的男人问傅知延。
“以前是食不知味,现在倒像是突然开了窍。”
他背对着她,叶嘉看不到傅知延的表情,但她猜测,说这话的时候,他一定是微笑着的,他的微笑很节制,很温柔。
“食色性也。”另外一个声音清朗的男人开口道:“知延仅仅只在食事方面开窍,可还远远不够呐!”
“这倒毋须你操心了。”
男人们之间的荤话,也能被说得这样雅致,傅知延的朋友,果然都是蛇鼠一窝。
咦?这个成语还想用得不大对。
气味相投?是了,就是气味相投,都是文艺青年。
叶嘉暗挫挫地偷听着他们的聊天,连桌上的食物冷了都浑然不觉。
“知延你可要加把劲儿,咱们几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里面,就你还单着了。”爽朗的笑声再度传来。
“快了。”傅知延柔声说。
“哎哟,有情况?”
傅知延只是浅笑,没有应他的话,很快,菜品便一一呈上了桌,三人下筷品尝。
“不错哎!”
“好吃,难得知延你能找到这样的馆子。”
傅知延夹起一块荷叶粉蒸鸡尝了尝,皱眉,摇了摇头,又尝了口水晶肘。
“怎么了知延?”
“味道不对。”傅知摇了摇头,说:“这味道…不对!”
“这家店可是老字号,这些菜,难不成你还吃过更正宗的?”
“倒不一定更正宗,只是…”他放下了筷子,不再去动这些菜食,只喃喃叨了一句:“除却巫山不是云。”
那不是她的味道,傅知延说完那句话的时候,思念竟如潮涌般席卷而来,他的心,蓦然便空了好大一块。
叶嘉手里筷子一抖,掉在了地上…
-
服务员赶紧又拿了一双筷子过来递给叶嘉,叶嘉匆忙起身便要离开,这里不是适合重逢的场景,她也不知道怎么的…现在只想落荒而逃。
所谓近乡情更怯,一来到首都,叶嘉迫切想要见他的心情,反倒收敛了,正如现在,害怕,踟蹰,退缩…
叶嘉直接朝着店门口大跨步地走去,服务员很有眼力劲儿,见势不对,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声:“有人吃霸王餐!拦住她!”
全店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包括傅知延这一桌。
叶嘉脚下一溜儿,险些一头栽下去。
首都人民果然心直口快哈!
叶嘉将围巾扯上来盖住嘴,又用发丝撩挡住侧脸,压低声音不住地说道:“别…别嚷嚷,我会付钱的。”
服务员一脸狐疑地守着她,等她掏钱,叶嘉手忙脚乱往侧身的挎包摸去。
一摸一个空。
她的挎包还背在陶荻身上呢!
那家伙忘了把挎包还给她,钱和手机都在包里面。
叶嘉心慌意乱地把手往包里摸,不祥的感觉,包里只有沉甸甸几个硬币,坐公交车用的。
服务员脸上的疑色更重,已经招手让门口的几个穿西装的男人过来。
干什么!难不成把她打一顿?
“抱歉,有没有电话,我给我朋友打个电话,我的手机还有钱包都在她那儿!我不吃霸王餐,我会给钱的…”叶嘉欲哭无泪,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们。
就在这时候,边上另一位服务员过来说道:“这位小姐的饭钱,那边的先生已经付过了,所以,您可以走了。”
第36章 见父母了
叶嘉回头, 遥遥地, 迎上了傅知延侧身回头的目光, 片刻讶异之后,他的嘴角,扬起了枯木逢春般的微笑。
窗外飘零的雪花也已然静止…
身边的两个男人看着傅知延嘴角的蜜汁微笑, 惊呆了。
“知延,你怎么…”
“如果我没猜错, 知延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传说中的…撩妹?”
…
傅知延回过头, 依旧含蓄地笑,嘴巴根本合不拢,抑制不住地想笑。
“那妹子,挺中意。”他已经放下筷子,起身了:“我去要个电话号码。”
-
叶嘉没跑两步就被傅知延追上了,拉住她的手臂, 她连忙撩起高龄毛衣挡住脸, 低着头, 不敢看他。
他将她拉进了, 放开手,问:“挡住脸我就认不出你了?”
叶嘉终于是放下领子, 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穿着一身呢子大衣,里面一件单薄的黑色V领毛线衣,脖子上环着她送他的那条范思哲围巾。
几日不见, 兴许是首都更冷了些,他的脸,有越发地硬质了。
“把天涯路都望断,深闺小怨妇索性跋山涉水觅夫君来了?”
叶嘉点头,寒风里,脸越发地红透了。
没听错?他刚刚说…夫君?
周围冒出来这么多粉红泡泡是肿么回事?
“可是拔腿就跑。”他依旧不依不饶地问:“是怕见我?”
叶嘉小鸡啄米一般点头。
“如果不是偶然遇到,来这一趟,就准备不告诉我了?”
点头。
“见了我,就没什么想说的?”
有啊有啊!
“怕给你添麻烦。”叶嘉压低了声音,看了他一眼,喏喏地说道:“想来看看,你看过的风景,银装素裹的故宫,冰封的什刹海…还有,在寂静的夜里,和你看同样的雪,这样我就觉得很开心了…”
叶嘉抬头看了他一眼,这是她的真心话,也是她字句斟酌,憋了好久的大…
傅知延的脸绷了好久,终于认不出扑哧一声笑出来,这一笑,叶嘉才知道,谦谦君子,美人如玉的风华。
好看得无以复加。
雪都融化了。
“是不是,还想和我呼吸同一片雾霾?”
“哎?你怎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