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嫣把陆臻抛在脑后, 骑车来到天桥底下,桥底的光碟摊位有人, 不过不是沈括,是钟恺。
“钟叔,沈括不在么?”
钟凯笑着说:“小姑娘, 你要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可以叫我一声钟哥或者恺哥,实在不行, 叫钟钟或者恺恺也行啊, 你这一声叔,哈哈哈哈那我还真是占便宜了。”
“那个…恺哥,沈括回来过吗?”
“看到对面那座石拱桥没, 你沈爷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去那里抽烟。”
“好的,谢谢恺哥!”
陆嫣重新骑上自行车,朝着石拱桥驶去。
小桥横跨于城河之上,两旁都是较为复古的低矮建筑,这一带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还没有被开发,保留着原滋原味的古风面貌。
小河两边多是挑担子做生意的,甚至有时候还能看见赶着牛和马经过的农夫。
沈括坐在拱桥上的石栏,身子朝外,凝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道,脚后跟有一搭没一搭磕着桥面。
他那漂亮的深咖色眸子折射着日光,越发显得剔透而浅淡。
陆嫣将自行车停在桥旁,小心翼翼走到他身边:“沈括,对不起,我食言了。”
“没什么对不起。”
沈括跳下栏杆,转身欲走。
陆嫣追上去,解释道:“因为陆臻说爸妈都来了,想说如果有机会让他们复合的话...”
然而话音未落,沈括忽然反手捏住了她的后脑勺,将她拉近了自己,看着她那双与陆臻神似的桃花眸子,沉声说:“别太自以为是了。”
“呃。”
“你是陆臻的妹妹,天知道老子多讨厌你。”
沈括的声音发狠用力,宛若拉紧的橡皮筋——
“所以...不要以为自己多重要,你在我心里,什么都不是。”
霎时间,女孩脸上楚楚可怜的神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微妙的被辜负的神情。
“你、你讨厌我还带我打游戏,还...还来听我唱歌。”她眼睛微微泛红,眼眸也沾染了湿漉漉的水色:“我还以为...可以当朋友。”
“当朋友?”沈括蓦然握紧了女孩纤细的手腕:“你哥没有说错,老子玩你呢。”
陆嫣蓦然睁大眼睛,至少,在她有限的人生经历中,从里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狠话。她身边萦绕的满满都是爱,家人、朋友的爱...
她从没有被人这般伤害过。
“所以...你是说,你讨、讨厌我。”
女孩都哽咽了,断断续续话都说不清楚。
沈括松开她的手,一把推开她:“滚。”
他转过身,强忍住胸腔里锥心刺骨的疼意,闭上了眼睛。
陆嫣低着头,颤抖的手在帆布包里摸啊摸,摸了好久,摸出一枚约莫指头大的蓝色小盒,用力塞到他手里——
“生日快乐。”
她带着哭腔说完,匆匆跑下桥,骑上自行车歪歪斜斜地离开了,临走的时候还抹了一把眼泪。
沈括愣在原地,久久没能回过神来。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自己的生日,她又怎么会知道...
他冰凉而僵硬的手拆开了蓝色小盒,里面烫着一枚做工无比精致的机械打火机。
沈括摸出打火机试了试,“呲”的一声,细小的火苗跳动着窜上来,又被风灭了。
**
施雪娴带着施雅,出现在了世纪城饭店门口。
施雅看着饭店门豪华的金色狮子,战战兢兢问施雪娴:“妈,陆叔叔没让我们来,咱们过来他会不会生气啊。”
“生气也得来,我就知道那个狐狸精对你陆叔没有死心,还想着要复婚呢,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妈,一般来说,狐狸精是原配对小三的称呼...”
施雪娴瞪了施雅一眼,施雅立刻噤声。
穿着规整、待客有礼的宾礼小哥询问施雪娴有没有预订,施雪娴说了包间名字之后,宾礼小哥便带她们走进去。
施雅觉得自己老妈真有本事,连他们吃饭在哪个包间名字都能打听清楚了。
这一次的聚餐,陆臻谋划良久,也是他好说歹说,才把老妈拉过来,一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吃顿晚饭。
他让老妈和老爸现在包间里点餐,自己站在门口,当起了“门童”。
陆嫣无精打采地站在他身边,看上去不太得劲儿。
“喂,你怎么了?”
“别跟我说话。”陆嫣转过身,将脑袋磕在墙壁上:“被人讨厌了。”
陆臻揽住她的肩膀,漫不经心问:“沈括?”
“嗯啊。”
“他就是个贱人,脑子有毛病,你少搭理他。”
“爸,你干嘛总和沈括作对啊?”陆嫣终于抬起头,好奇地问他。
“我跟他作对,明明就是他总跟老子过不去好吧!”
提到这人,陆臻就是一肚子气:“从初一开始,那家伙就总跟老子对着干!明里暗里陷害老子!不然谁他妈吃饱了撑的要和他搞事情!”
“为什么呀!”
“嫉妒你哥长得比他帅呗。”
陆嫣嘴角抽抽,单论长相,她觉得可能沈括还要更胜一筹吧,只不过他没陆臻这么讲究,所以皮肤没陆臻白,穿着打扮也没他精细,但是仅看颜值,沈括绝对完胜。
“我觉得沈括针对你肯定是有原因的,你有没有想过要和他心平气和聊聊,化干戈为玉帛呢?”
“化个锤子。”
“……”
“喂!我发现你这丫头,三句话离不开沈括。”陆臻拎着她的衣领兜圈子:“你想干嘛,啊,看上他了啊?”
“没、没有,只是被讨厌了。”
“被讨厌就被讨厌,他这种人,全世界他都讨厌吧。”
“呜...”
陆嫣打了陆臻一下,陆臻立刻还手,就在父女俩门口打闹得不可开交之际,施雪娴牵着施雅出现在了包间门口。
“陆臻,你爸在里面吗?”
陆臻眉头蹙了起来:“你怎么来了?”
施雪娴笑着说:“一家人吃饭,我当然应该过来啊。”
“一家人?不好意思啊,今天是爸妈给我妹庆祝,跟你没什么关系。”
陆嫣轻轻扯了扯陆臻的衣袖,凑近他低声说:“会不会是爷爷叫她过来的?”
“没这么狠吧。”
陆臻也拿捏不准,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叫这女人破坏了他们一家人的团聚。
“不好意思啊施阿姨,请回吧,今天这顿饭跟你没关系。”
施雅走上前来,不甘示弱地说:“陆叔叔都没叫我们走呢,你凭什么叫我们走啊。”
恰逢陆简走出来,问陆臻怎么还不进屋。
他和孟知宁两个人呆在包间里,空气尴尬得都要爆||炸了。
“简哥。”施雪娴立刻贴了上去,温温柔柔地揽住他的胳膊:“我听说你们在这边吃饭,就想着赶过来,咱们一家人一起请孟小姐吃个饭。”
陆简没想到施雪娴会过来,神情有些不自然,将手从她怀里抽出来,压着嗓子说:“今天的饭局是我和她妈一起给嫣嫣庆祝,你来做什么?”
“我...我也来给嫣嫣庆祝啊。”
“快回去。”陆简似乎也觉得不太合适:“回去让厨房给你做饭。”
“简哥,你看我这...我来都来了。”
陆简素来不喜欢女人擅作主张,因此脸色也沉了下来:“回去。”
他是说一不二的性子,施雪娴也不敢轻易惹恼他生气。
这时,孟知宁的声音从包间里传出来:“外面这么热,难得施女士顶着烈日过来守着自家老公,精神可嘉,进来坐吧。”
孟知宁都开口了,陆简当然也不好多说什么,让开了路让她进门。
陆臻和陆嫣对视一眼,陆臻眉头聚起来都能夹铅笔了。
施雪娴倒是调了个好位置,进屋径直坐在了陆简和孟知宁中间。
吃饭过程没有陆臻预想的其乐融融的场景,大家都闷声吃饭,气氛一度很尴尬。
施雪娴想跟陆简秀恩爱,不住地给他夹菜,陆简说了好几次,让她自己吃,不要给他夹,施雪娴对孟知宁说:“我们简哥就是这样的,口是心非,咦,怎么没有点红烧肘子呢,他最喜欢吃红烧肘子了,对了,怎么有鱼腥草,难道不知道简哥最讨厌鱼腥草吗?”
孟知宁得体地微笑道:“这是你家先生点的。”
说完她夹了一筷子鱼腥草,放在碗里:“桌上点的都是我喜欢的菜品,如果不合施女士的胃口,那真是抱歉了。”
这话说出来,施雪娴脸色就有些不太好看了。
她不甘示弱,继续说道:“现在社会上推崇什么女强人啊,我觉得那些都是胡说八道,女人最终的归宿,还是家庭。如果能连自己老公喜欢吃什么菜都不知道,也无怪现在离婚率为什么这么高了。”
施雪娴冲孟知宁笑了笑:“孟小姐,你说呢。”
孟知宁面无表情说:“既然施女士强调家庭的重要性,认为女性应该回归家庭,那么想必施女士做饭洗碗、拖地擦砖肯定是一把好手咯。”
“我...”
陆臻及时道:“她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好吧,成天出去打麻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能让老公每天下班以后轻轻松松,听老公的话,不会和他吵架,这些就够了,是吧,简哥。”
陆简揉着额头,一言未发,很郁闷。
陆嫣看着爷爷这模样,能够理解他现在的心情,前任和现任在这里夹枪带棒打嘴巴仗,他夹在中间,自然说什么都不对,护着谁都不对。
经过这一遭,陆嫣心情反而好了不少,饶有趣味地看孟知宁怎么收拾施雪娴。
“我懂了,那么施女士的意思是,女人的价值就是在家里像金丝雀一样,讨着丈夫的欢心,丈夫高兴了,就给你喂点小食儿,对吗?”
“难道不对吗?”
“以色侍人,若如果有朝一日年老色衰,讨不了丈夫的欢心了,又该如何?”
“我、我什么时候说我要以色侍人,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
“别激动呀。”孟知宁从容地笑道:“再说,咱们只是讨论社会现状,我也没有点名说就是施女士你啊。”
施雪娴呼吸着,丰满的胸脯一起一伏,不管她如何圆滑讨巧,但是她这点市井小聪明,不是孟知宁的对手。
“我是觉得,女人总在外面拼事业,不顾家庭不顾小孩,这样是不对的。”施雪娴重新把话题拉回到正题上。
“我同意你的说法,但是人各有志,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应该囿于家庭和厨房。如果丈夫不能给与尊重和支持,那么即便是离婚了,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孟知宁说完,看了陆简一眼。
陆简敛这眸子,漆黑的眼底泛过一丝波澜。
孟知宁望向陆嫣:“嫣嫣,你也要记得,女孩子永远不要为了爱,失去自我,不管你多喜欢那个男人,但你首先应该要爱的…是你自己。”
“嗯,我记得了。”陆嫣乖乖地点头。
施雪娴见孟知宁教育女儿,不甘示弱,转头对施雅说:“雅雅,你以后要以家庭为重,不要学社会上那些女孩,讲什么女权啊独立啊,不然到头来吃苦的还是你自己。”
孟知宁拿着包站起身:“这样,我也吃得差不多了,就先走一步,陆简,你陪你的夫人好好吃饭。嫣嫣,小臻,送妈妈出去。”
陆嫣和陆臻立刻从座位边起来,准备送孟知宁离开,陆简抬头对她说:“关于陆氏和孟氏合作的事情,下次我来公司找你详谈。”
“先预约。”孟知宁睨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有没有空呢。”
“嫣嫣找你,你说随时有空,我找你就没空了。”
“你能跟我女儿比吗。”孟知宁淡淡一笑,摸了摸陆嫣的脑袋:“是不是啊乖女儿。”
陆嫣牵起了孟知宁的手,不得不说,她真的太喜欢孟奶奶的作风了,哪怕是放到未来二十年以后,这样的女人魅力都无可抵挡。
孟知宁踩着恨天高,加快步伐走出了饭店,这才露出了真性情,气得不轻:“你爸这是找的什么人啊我也是见识了!”
陆臻和陆嫣面面相觑,异口同声说:“你才知道啊。”
“就她这样教小孩,啊!真是太可怕了!”
孟知宁摇着头说:“不行,我不能放心把你们留在你爸家,让这样的女人呆在你们身边,还得了!”
陆臻见状,连忙说:“妈,你要是跟爸复婚,我们就不会被她影响了。”
助攻陆嫣也连连点头。
“复婚是不可能复婚的,永远不可能,就算那个死男人跪在我面前求我,都不可能复婚!”
“妈,你也别把话说这么绝。”
“行了,回去了,你俩...”
她沉吟片刻,说道:“我再去咨询咨询律师,至少我得把嫣嫣争取回来。”
陆嫣立刻抱住陆臻的腰:“我不要跟我爸...我哥分开!”
陆臻哭丧着脸:“妈,你只要妹妹,不要我嘛?”
孟知宁拍了拍陆臻的后脑勺:“多大人了,行了,走了。”
*
晚上,陆嫣独自坐在露台上,抱着她的吉他弹着不知名的小调子。
心里闷闷的。
不知道为什么那样在意,在意沈括说的那番话。
上一世她以为沈括就是个没有任何感情的阴狠男人,人到中年,孤家寡人,全部的心思和计较都搁在怎样报复陆臻身上。
这样的家伙何其可怕,陆嫣哪怕只是多看他一眼,都忍不住哆嗦的。
可是回到二十年前,见证了他年少时的困顿与挣扎,偶尔也能见到他笑容里带了几分真挚。
陆嫣心里翻涌着许许多多的滋味,这些滋味落到她的指尖,播出了一串清灵的旋律。
她想给他写一首歌,作为自己食言的补偿。
就在陆嫣缓缓抬头的时候,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街口,高个子的少年独自站在路灯下,半袖下修长的手腕拎着打火机。
一开,一合。
火苗在黑暗中忽起忽灭。
他抬起头望向她,漆黑的眸子掩于眉峰之下的阴影中,看不分明。
陆嫣感觉自己的心跳忽然加快了几分,她站起身,走到露台的栏杆旁,想挥手跟他打招呼,可是想到沈括说的那番话,她的手又战战兢兢地缩了回去。
沈括说,讨厌她。
今夜无月,夜色浓得像是化不开的墨,陆嫣隔着浓郁的夜色,与他遥遥对视,只能看见他并不清晰的身影轮廓。
几分钟后,沈括将一个小口袋挂在了陆宅门口的铁栏围上,转身离开,消失在了湿漉漉的长街尽头。
陆嫣连忙放下吉他,匆匆下楼跑出去,取下那个白色口袋。
口袋里装着小巧的透明纸盒,里面有一块草莓形状的小蛋糕。


第23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陆嫣刚把蛋糕带回家, 迎面撞上肚子饿下楼搜寻食物的陆臻。
陆嫣本能地将蛋糕往身后藏, 但还是没能逃过陆臻的火眼金睛。
“藏什么藏, 老子都看到了, 什么好吃的老实交出来。”
陆嫣愁眉苦脸把蛋糕交出来, 只说道:“朋友过生日,给我送蛋糕来的。”
“什么朋友这么耿直。”陆臻夺过陆嫣手里的蛋糕盒,拆开,蛋糕的甜香四溢飘散。
“正好老子饿了,替我谢谢你朋友。”
“哎,不是...”
还没来得及阻止, 陆臻这大嘴老王一口咬掉了半块蛋糕。
陆嫣无语至极, 看着他端了蛋糕盘喜滋滋地回了房间。
为了报复他, 陆嫣等他吃完了,才告诉他那块蛋糕是沈括的生日蛋糕, 于陆臻冲进厕所里催吐了无数次。
陆嫣冷眼看他,说你太夸张了吧,至于么。
陆臻摆摆手, 有气无力地说:“吃他的生日蛋糕, 老子宁愿吞pi霜。”
“本来不是给你吃的。”陆嫣撇撇嘴:“人家专程过来给我送蛋糕的。”
“他干嘛要巴巴跑过来给你送蛋糕?”
“道歉咯。”陆嫣嘴角抿起笑意:“谁让他说讨厌我的话,肯定过意不去。”
“无事献殷勤, 非奸即盗, 你离他远点。”
那段时间,陆臻和沈括算是杠上了。
见沈括已经开始自主创业,他也计划跟梁庭和秦皓凑凑钱, 做点生意。
他不想再被人说成是一无是处的富二代,沈括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在陆嫣看来,她爸叫嚣着要创业,也不过纯玩票的性质。
陆臻真正开始创业,是在他大学时期跟陆简断绝父子关系之后。
那时的陆臻,才算是真真正正一夜成熟了起来,从零开始。
其实...也不算真的从零开始,因为奶奶孟知宁一直明里暗里在帮扶陆臻。
这会儿陆臻嚷嚷着什么要做生意,也纯粹是不爱学习的吊车尾整天没事儿做闲得慌。
陆嫣很想把她爸拉回学习的正轨上,以前陆臻苦口婆心教育她好好学习那一套,陆嫣全部还给了陆臻,说得口干舌燥。
没辙。
真是天道好轮回,以前陆臻操心她的学习,头发都磨白了,这会儿,现在换她尝尝“当家长”的滋味了。
陆臻觉得,要干就干一票大的,开个游戏室,现在游戏室生意多火爆啊,不仅能挣钱,自己也还能玩。
陆嫣坚决反对老爸开游戏室:“绝对没有前途,未来年轻人都用电脑玩游戏了,这一批游戏室的老旧设备过不了两年,就会全部被淘汰掉。”
“小丫头片子懂个屁,我看游戏室前途光明得很,我进一批新设备,至少能用十年!”
陆嫣翻白眼:“我有个不成熟的建议,未来二十年乃至三十年,世界都是属于互联网产业,咱好好学习,大学念个电脑专业,将来无论是做游戏还是做社交软件,或者支付软件,肯定都是大大的赚啊!真的,你相信我,你不做沈括都要去做的!”
陆臻不相信陆嫣的话:“胡扯,什么互联网,你看咱家那台电脑,除了扫雷和蜘蛛纸牌,还能玩什么!无聊死了。”
“哎...”
陆嫣好说歹说,没辙。
活该你破产!
*
下午,陆嫣背着吉他溜达到天桥下,沈括依旧守在他的光碟摊前,手里捧着一本旧书,专心致志地看着。
陆嫣瞥见沈括手上居然拿的是一本电脑编程的理论书。
书的扉页贴着省图书馆的标签,应该是他问图书馆借来的。
那日陆嫣随口提了一句,让他注意电脑方面的动向,没想到沈括竟然真的听进去了。
再想想陆臻这蠢猪还一意孤行要开游戏厅,陆嫣真觉得...二十多年后沈括干掉她老爸,绝对是历史必然。
“咳咳咳。”
陆嫣站在摊位边,装模作样咳了半晌,沈括颀长漂亮的指尖衔着书页,头都没抬,淡声道:“感冒了去医院。”
陆嫣蹲到他身畔,闷声说:“某人这么讨厌我,还请我吃蛋糕啊?”
沈括平静道:“买多了,吃不完。”
“那明明就是独立装的小蛋糕,你是特意给我买的吧。”
“不是。”
“就是!”
“我说了不是,离我远点,我还是很讨厌你。”
陆嫣才不相信他,女孩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相当准确的。
沈括性格淡漠,讨厌一个人通常就是以冷漠相待,绝对不会恶言相向,更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沈括,当女生假装生气说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大部分情况都是喜欢他,难道你也是吗?”
“做梦。”他反驳得相当迅速。
英俊的脸庞骤然泛起几缕不自然的潮红
陆嫣耸耸肩,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沈括那样的未来互联网大佬,整个北城都要尊一声“沈爷”的男人,将来他身边少不了有女人前赴后继地贴上去。
陆嫣可要不起这样的大佬,而沈括也不可能喜欢她啦。
她现在只想安安稳稳帮她老爸化解仇怨。
陆嫣将吉他从盒子里取出来,对他说:“沈括,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此言一出,沈括翻书的指尖蓦然一顿,诧异地望向她。
“那天我食言了嘛,挺对不起你,所以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唱给你听啊。”她说着拨了拨吉他弦:“挺好听的。”
这首歌的调子淡淡的,带了点小民谣的意味,宛若冬日里的阳光轻轻洒落在发梢间,暖暖洋洋。
沈括从来不知道,这般温暖的调子,会是属于自己的歌。
他的手依旧保持着捏书页的动作,但是他的视线抬了起来,落到了陆嫣身上。
阳光在她的脸上打了一个光圈,耳垂因为燥热而染上绯红,宛若水樱桃一般,白皙的脸颊格外清透动人。
忽然,他攥住了陆嫣的手腕,止住了她弹吉他的动作。
音乐戛然而止。
他的掌腹有茧,略带粗砺的质感,这样用力地捏着她,有些疼。
“沈括...”
她不解地看着他,挣了挣手腕:“你弄疼我了。”
果然,她白皙纤细的手腕已经漫上了一层红痕。
明明近在咫尺,可这女孩...却是他可望不可即,不能肖想、也不能碰的人。
他用力甩开了她的手,脸色沉了下去,冷声道:“别再做这样的事了。”
陆嫣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翻脸,明明刚刚听她唱歌的时候还...很温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