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逸只载了她一个月,有天上坡时,来茴跟他说,家逸,以后不骑车了,我们走着回家好吗?

家逸很快就知道了不骑车的好处,许多条路都可以回家,他们走的是乌漆麻黑的巷子,可以放心大胆地牵手,拥抱,亲吻,每当看到巷子口的光亮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到了有灯火有人的地方,就意味着他们要放开手了。来茴说,要不我们再走回去?家逸说好,牵着她的手转身又走回黑巷里。

那条巷子每天都要被他们走个三四遍!

往后想起来,来茴总说,那时治安真好啊!

家逸说,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谢家逸发动汽车,驶离南岭别墅,车灯照亮黑漆漆的山路,前方仍是无止尽的黑,这段路去的时候来茴还坐在他旁边,回来的时候,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路牌上显示离遂道还有五公里,过了遂道便是市区,那里住着肖钰,往后的黑路,有肖钰陪他,仿佛确定了一般,心如磐石落回原处,他不孤独,一点也不。

手往上抚住左胸,那里,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来茴坐回梳妆台前,从一堆珠宝首饰中拿起桃木梳,在头发上来回梳动,眼里含着莫名其妙的泪花,心里有种酸胀的疼,梳子梳到纠结的发,手一使劲,头皮传来针刺般的痛,打转的泪花终于有个理由流出来,落到梳子上,梳齿上缠着一撮红发,梳柄上刻着“幸福吉祥!”

爱和往事在多年前连同心一起被火化,只剩黑色的灰烬,她认为,此时的悲泣只是在哀悼,在相聚的这天为过去哀悼!

只要妈妈活着就会幸福,她不要别人的保护,真的不要!

周于谦回来的前一天,程兰被人打伤了,来茴赶到医院时,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病床前走来走去,宽阔的肩上架着一张杀气腾腾的脸,像武侠剧里面的江湖浪人一样,黑黝的大手一掌拍上床架子。

“他妈的!那贱人竟敢找人打你,阿兰,你放心,回头我就跟她离婚,那贱人不知道是谁给她借了胆…”

来茴推开门走进去,说道:“欧阳的怒气还真不小呢!程兰刚受了委屈,你不关心一下,反而在这里发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呀?”

欧阳擎少见来茴进来,稍稍敛起怒气,浓眉仍是烦躁地纠紧。“你来了就好,阿兰从进了医院就不说一句话,你劝劝她…”

“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跟她聊聊!”来茴把他的公事包递给他,逐他出门。

待欧阳擎少走了以后,来茴才敢仔细看床上的程兰,脸肿得老高,破皮的地方被贴了膏药,乌青的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细缝,缠着绷带的右手吊在脖子上,嘴唇烂掉了,红红的肉从里面翻出来,那张脸,怎么看都恶心!一个纤弱的女人竟被打成这副模样,来茴又是愤怒,又是怜惜,眼看又要哭出来,她赶紧背过身,揉了揉鼻子,才坐到病床上。“阿兰!”

细缝稍稍睁开了一点,破烂的唇翕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别问他们是怎么打我的!”

“没,我没要问,阿兰,还有其他地方伤到吗?我是说腿!”

程兰惊恐地瑟缩了一下,半晌后才说道:“骨折了!”

来茴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地滚落,她握住程兰唯一没被伤到的手指,哭道:“离开欧阳吧,你犯不着为他受这种委屈,你可以再去找份好的工作,为什么还要受这样的委屈!”

细缝里流出一股清泪,滚到耳后,烂唇微微地颤抖。“我死也不离开,至少现在不会离开,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不会让她好过!”被来茴握着的手指用力弯曲,在她的手掌心上划出一道火辣的伤痕,程兰蓦地拔高音调,像走音的笛声一般刺耳:“你知道吗?她找了五个男人打我,我痛得昏死过去,她还叫人用木棒打断我的腿,昏死的我又痛醒过来,她穿着高跟鞋踩在我的脸上,这种屈辱,这种痛,你说我会放过她吗?”

来茴骇然地哆嗦了一下,两眼睁大了望着程兰,透过细缝,她看到的不只是眼泪,还有仇恨,那种抽骨剥皮的仇恨,她知道程兰毁了,即便是她离开了欧阳,这次痛苦的经历在她的人生中也留下了磨不去的阴影,直到死,她都会恨着那个人,也许,她的人生从这刻起,就只有恨了!

她不知道程兰会用什么手段再报复回去,但程兰的性格向来刚烈,爱上欧阳让她改变了许多,同样的,因为这份爱受到伤害,她极可能依循原本的性子,做出傻事来。来茴忍着手掌心的痛握紧她的手指,颤抖地说道:“阿兰,别做傻事,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这事让欧阳去解决,你好好养伤,别胡思乱想,好不好?”

程兰没有理她,乌青的眼睛缓缓阖上,像两朵复仇的黑色曼陀罗,灵魂和鲜血都汇入那里,灌溉着刻骨的仇恨。来茴的心彻底寒了,再说什么都是无益的,只能用汗湿的手心紧握住她的手指,仿佛这样,程兰就不会走得太远…

惨淡的阳光一缕缕地被收回云层,月亮幽幽地挂上天际,苍白的月光溜入病房内,覆在来茴的黑色凉鞋上,再悄悄地攀到苍白的床单,攀到她苍白的脸上,病房里除了隐在黑暗里的程兰,入眼皆是苍白的。

她握着程兰的手指,陪她坐到天亮,中途有医生护士进来,欧阳也来探过,谁都没有说话,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空间里,仿佛只适合说一句话:“节哀顺便!”,所以,谁都不敢开口,连喘息听起来都是悲痛的。

天亮时,甫下飞机的周于谦直接赶到医院,把一天滴水未尽的来茴拉出病房,逼她喝了点粥才送她回南岭。

给木偶一样的来茴盖上被子,见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周于谦心里打了个突,紧接着胸口有些闷疼。他脱了鞋上床,温柔地搂着她,手覆到她眼睛上,低声说道:“我不会让你受到这样的伤害!”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轻颤了一下,随即手心被睫毛轻轻划过,他松开手,见来茴已经闭上了眼睛,他才把手移到她腰上。“睡会儿吧,我陪你!”

来茴侧身,脸埋在他怀里,周于谦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在轻轻颤抖,以为她冷,正要给她压紧被子,却听见一阵细微的抽泣声…

胸口一片湿热,他心底升起一股久违的怜惜,纤腰上的手臂收紧,将她嵌入自己的怀抱中…

正文

来茴闷头抽噎到半夜,睡过去前,屋里漆黑又寒冷,周于谦鼻子里哼出轻微的鼾声,也许不算打鼾,只是睡得熟了,呼吸声大了些,无论是什么,那声音都不是在回应她的寂寞,也让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抽噎下去,把冷气调到二十八度,便一头黑地睡了过去。

翌晨醒来,拉开落地式大窗帘,出乎意料地,是大晴天,阳光如金色瀑布倾泻进室内,阴暗霎时被驱逐到墙角,来茴赤足站在艳丽的金色光圈里,蓝天白云,飞机航行划出一条清晰的白痕。

她打了个呵欠,转身从衣柜底层找出牛仔裤,T恤穿上,头发随意的绾了个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固定,一缕红色的卷发掠到颊边,她打算一会儿去医院探望程兰和母亲,所以脸上脂粉未施。

“起床了?”周于谦推开门,把手上的《财经报》扔到沙发上,转头看见来茴不同于平常妖娆妩媚的妆点,而是偏于简单清爽的打扮,他稍稍恍神,记起第一次见到她,就是这个样子。

认识来茴,是缘于四年前,他因公务去了B城,接待他的合作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姓江,具体什么样子,周于谦忘了,印像深刻的是,他的脸像抹了层桐油,黑得发亮,肚子里该是藏了个酒桶,坐着站着都吃力。听他的员工说:江总都坐坏了好几张大班椅,他要站起来非得撑住桌子,不信,你看他的办公桌,都被磨出两个手印儿来。还别说,周于谦到他办公室洽谈工作,真看到光亮的桌面上有两个磨得褪色的印子。

江总为了拿下周于谦这个大客户,邀请他去了B城的“天上人间”,走进豪华包房,周于谦看到有五六个清纯漂亮的大学生排排坐着。他结婚三年,虽然夫妻并不和睦,却鲜少出轨。江总分明是打探过了,以为他对小姐不感兴趣,才费心思找来名牌大学的学生。

来茴那晚就在其中,几个大学生中,她算是最漂亮的,但比起演员出身的李月琴来,就如同山鸡比凤凰,周于谦没有放心思进去,如果没有发生那场冲突的话。

那天在的男人都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涉世未深的学生哪敌得过这些人,不多时,女学生几乎都被灌醉了,只有来茴还有警觉心,不管男人说什么,她始终不端杯子,到了中途,她背起包要离开,江总肯定是不放人的,拉拉扯扯中,来茴被一个耳光打得摔到沙发上。周于谦自始至终都冷眼旁观,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受点教训,换句话说,来的学生都毫无背景可言,今晚就算是这些人强硬地把她们怎么着了,也只能吃闷亏。

直到扣子被扯掉了几颗的来茴抓了个酒瓶,摆出要跟人拼命的样子,周于谦才喝了口酒,语气淡定地说道:“江总,今天到此为止,我送她回去!”

或许是厌恶江总,亦或是被当时的乌烟瘴气烦透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终归是帮了来茴,而后来再遇到这类事情,周于谦却再未理会过,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转身离开,也不愿意给自己惹上任何麻烦。

周于谦一直记得那张漂亮的脸蛋有多倔强,明明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偏偏死咬着唇,他那时候以为,她很坚强,后来才知道,她是害怕得忘了哭,因为——

她为了谢家逸,可是流了不少眼泪。

“你还没走…去上班?”来茴抬起皓腕,手表上日期显示7月22日,周四。

周于谦忙敛了神,说道:“正要走,你要出门?”

“想去医院看程兰!”

“我顺路送你去吧!”

来茴到医院门口下了车,周于谦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医院门口,如今那张脸上再找不出一丝倔强,他知道是自己的杰作,以钱易物,来茴就是那个物品,议价,签约,成交,付款,简单又纯粹,她的自由,骄傲,倔强,一同被出卖,成了一只没思想没灵魂而被豢养的鸟。

他发现,他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是很满意。

车子朝喧嚣飞驰而去,周于谦埋头浏览文件。不管满不满意,他是商人,只计较有没有赔本,爱情,艺术那一类抽象的东西,不适合商人。

他知道在支票的空格里填上数字,便可以从银行里取出钱来,却不知道该在心里填上什么东西,才能从其它的地方取得同样的东西。

他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凉的空洞,唯一能填充的,只有钱。

程兰仍是没有说话,呆呆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她心里却潮湿得发了霉。来茴只能从她的眼晴里发现一些情绪,忿恨,恶毒,嘲讽,还有…

有那么一种人,受到侮辱或伤害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振作或反省,而是报复;要报复又没有计划,这时,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幻想的状态中,幻想用各种方法报复回去,人家怎么伤害她,她便幻想出狠毒十倍百倍的方法,想着仇人被她的恶毒法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她便有一种心灵被撞击的痛快感。

来茴便从程兰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快意的光彩。

那种光彩是她极为熟悉的,小学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欺负她,用毛笔给她的脸画上八字胡,放学后,死对头小绿特意跑到她跟前,弯腰看了看她低垂的脸,故意 “哇!”的大叫一声:“来茴,你看看你的脸哦,好丑!”路上的学生都好奇地看着她,有的捂嘴偷笑,有的放声大笑。来茴哭着跑回家,镜子里的她——真的好丑!

洗干净脸后,她就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幻想《上海滩》里的许文强是她哥哥,把欺负她的男生吊起来打,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骂小绿:“你是个丑八怪!”

现在想起来,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和程兰的眼睛没什么两样。

来茴陪她坐了一会儿后就走了,只希望程兰和她一样,一两年后就忘了那件事情,就像当初,欺负她的男生上高中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小绿,也仅是比比谁的辫子多,谁的衣服好看,着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然小时候,她把那个男生跟小绿列为头号仇人,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了吗?没有!人生中的磨难多的是,哪记得了那么多,若程兰也同她一样,面临失去亲人的境地,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认为因爱而抛弃一切,是值得的!

说她来茴不够朋友也好,被打一顿,真的,只是件小事!

尽管,她昨天也被吓到了!

七楼VIP病房里,来如芸被小余和来茴的说话声音吵醒,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定在来茴身上,皱巴巴的黄皮脸笑了笑,说道:“今天不上班?”

来茴剥了颗荔枝送到嘴里,手掌心接着吐出的核,说道:“妈倒是把日子记得挺清楚的,事情做完了,就来看看你!”

小余摊开热毛巾给来如芸擦脸,抢过话头:“茴姐没看到台历吗?你的生日和假日伯母都让我记上了,一到放假就跟我说——小余,你茴姐今天会早来吧!”

来茴走到病床前,桌上的台历正对着来如芸,转头就能看到。她接过小余的毛巾,仔细地给母亲擦起手来,那是一双枯瘦脱皮的手,从前能给她编出满头的小辫子,能给客人做出流行的发式,现在却只能靠别人挪动。躺在床上五年,她就是母亲唯一的支柱,数着日子等她“放假”来探望。

热毛巾擦过手背,皮肤湿湿的,汗毛还有白鳞一样的皮屑被熨平,来茴的眸子里闪过激动的流光,她从包里拿出一管护手霜,挤一点在手心,均匀地涂抹在来如芸手上,柔柔地为她搓着指缝。

“妈,家逸回来了!”她不能再以为延续母亲的命就尽到了责任,与家逸重逢的事,在她心里再也闷不住了,她是那么急切地想找个人分享,而母亲,正是最希望能分享她心情的人。

来如芸激动地张了张嘴,愧疚地望着来茴,终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他有女朋友了,妈,你放心,我不爱他了,我跟他现在只是朋友。”来茴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眼睛窥伺着母亲的神情。“他说想来看你,算他还有点良心,记得你当初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份。但我不让他来,妈,你说,要他来干什么?不是惹着您伤心嘛!”

“有女朋友了?”来如芸低喃着,又说道:“也是没办法的,该你们没缘份。家逸第一次来家里,好像是你们放暑假。那孩子真勤快,我们娘儿不能干的重活,他两天就做完了,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以为你们有个好结果,所以,你们年纪小,我也没反对。唉!小茴,既然回不了头就别多想了!”

“我没多想,再说,当初是我提出分手的,这么多年,我哪还会想着回头?”来茴抽出纸巾,抹干净手,状似无所谓地说道。

“小茴,你说实话,是不是因为妈才跟家逸分手的?”来如芸一直介怀这件事儿,看女儿愿意同她谈了,便试着问出来。

“不是,上大学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总是吵架,或许是彼此都太了解了,缺点掩都掩不住时,互相都厌烦!”

“唉,那是你们年纪太小,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感情!”

应该是吧,那时候的他们究竟怎么了?来茴想不出个所以然,爱情是没有逻辑的,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开始急躁,互相撕扯,伤害。一旦失去了,理智重回大脑,清醒了!

便清醒着悔不当初!

正文

谢家逸同周于谦签订了他上任以来的第一份合约,MOIO新产品的代工。周于谦除了让秘书将利润的百分之五汇入谢家逸在海外的户头外,又宴请MOIO各高层在夜总会大行其乐。

人到齐后,艳丽的妈妈像母鸡带小鸡一样,牵出一群形色各不同的美女,清纯的,美艳的,妩媚的,真是百花齐放。众人陆续点了合自己胃口的。谢家逸放眼望去,要了一个脸上留有几分“纯真”的小姐,周于谦是老顾客,自然有常陪的,倒是不必费心。

灯红酒绿间,“名流公子”已是醺醺陶陶,西装脱下,衬衫敞开,揽着小姐摸捏调笑。周于谦和谢家逸却把小姐扔在一旁,心不在焉地谈些无关紧要的“公事”。

其实,谈“公事”只是个名头,两人中间夹了个来茴,一个是前男友,一个是情夫,这般别扭的关系,加上曾有过节,导致他们在暗中互比着耐性,谁也不肯向对方先露出色令智昏的一面,这无关于爱,而是男人的脸面。

男人,就是这种奇怪的动物。明明心里养着个禽兽,却仍是要用锦衣华服来遮遮掩掩,充装门面。

到了下半夜,MOIO的几个手下开始撺掇谢家逸唱歌助兴,谢家逸连连摆手,接着,周于谦带的几个下属也跟着起哄,自作主张地让小姐从排行榜上选了首通俗易唱的歌曲,又把无线话筒塞到他手中。自家同事的面子可以不给,合作公司的面子却不好驳回去。

盛情难却,然而,当歌名显示在大屏幕上,再熟悉不过的音乐响起时,家逸愣住了,很快的,他又恢复如初般镇静,只是首歌而已,他虽这样想,启口却是艰难的

低低的男声,如一片秋叶从枝头轻轻落下,带着凉凉的微风,拂面而过,他的心却愈渐沉重,记忆猝不及防间一涌而上,沉沉地压向心头。

高三毕业时,班上的男同学聚在简陋的卡拉OK厅里庆祝高考结束,没有豪华的包房,没有昂贵的名酒,没有漂亮的小姐,只有一堆穷酸的学生,手抓着750ML装的青岛啤酒,豪气万千地举瓶碰撞,借着几分醉意,他和同学瞎吼出这样一首歌---“秋天的风,一阵阵地吹过…”

同样是秋天,去年,来茴在操场上对他说---我喜欢你!他回头,身后只有情绪高涨的男同学,他骤然失了兴致,从椅子上勾起外衣,默默地走向门口,没人发现他的悄然离开。

街上的风含着夜深的凉爽,昏黄的路灯拉长他的影子,人行道上,他歪歪斜斜走到一个小商店前,提起柜台上的话筒,任性地在凌晨拨出来茴家的号码。

我想你!他低低地说。好想抱抱你!

可是我醉了,如果还能走到你家楼下,如果能去你家,来茴,我一定要抱够你!

他说完挂了电话,拿出一块钱付给老板后,坐在店铺旁的台阶上,他醉得不能走了。

风越来越急,他久久地仰望着天上那一轮圆月,仰到脖子酸痛,才把视线转向前方,醉意朦胧中,穿着白色T恤的来茴噙着笑站在他面前。

来茴!你怎么会在这里?他讶异地站起来,走下台阶,手试探地搭上她的肩,确定他不是醉了,她真真实实地站在他面前。

我来给你抱的啊!她笑着。你走不到我家,我就来找你!你忘了我家的路,我就来接你!她朝他伸开双臂。家逸,抱我吧!

月亮移到头顶,洒下柔和清辉,小城凌晨的街头,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他紧紧地抱住她,用倾其一生的热情抱住她。

你怎么会找到我?他在她耳边轻声问。

我们的城市好小,相信么?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来茴那时这样说。

也许不该到大城市的,否则,你怎么会找不到我了?家逸难过地想。

众人皆醉,只有周于谦静静地听着那份忧伤,像是从心底嘶吼出来的忧伤,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到了,谢家逸的眼眸隐约飘浮着一层泪光…

音乐的尾音渐渐消失,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房间,谢家逸笑容可掬地应付众人的称赞,仿佛,他没有唱过那首歌,仿佛,这个房间从来都没有过忧伤。

喧哗又起,小姐的娇嗔声,男人的调笑声,杯壁的碰撞声,谢家逸悄然走出房间,没有人发现他身上的落寞。

宁静的露台上,他背靠着栏杆,海风从身后吹过来,手机屏幕亮着蓝光,上面显示着一串他从未拨过,却烂熟于心的号码,拇指按在拨出键上,久久没有揿下去,因为房间里的周于谦,他永远都没办法如四年前那样,毫不犹豫地拨出去…

他的心里在拔河,一边告诉自己,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问声好;一边又在否定,只是一首歌而已,只是想起了往事伤感而已,无关感情,你并不是在想她!

大脑正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手机却振动起来,“肖钰 来电”覆盖掉那串号码,他滑动手机。

“家逸,你在哪里?”

“郁江路的---夜总会!”他很少对别人撒谎,除了来茴。

“夜总会?你有没有叫小姐?”

“叫了,不过没碰她!”

“家逸,我想见你!”

他沉默了会儿。“我喝醉了!”

“哦!知道了。”

那边失望地切断了通话,未拨出的号码又出现在屏幕上,他看了很久很久,看得眼睛都花了,看得那串数字都模糊了,才把拇指移到“C”键上,连按了十一下…

其实,手机上还有个键,只要按一下可以把数字全部清除。

那个键,是拒听键。

他也许没想到,也许是因为,每按下一个数字,他就多了一秒的时间去考虑,考虑要不要听听她的声音。

屏幕的背景灯灭了,渴望的火苗也随之熄掉了,手机像一块燃烧过的黑炭,没有温度地躺在他手中,他挺直身躯,把手机放回上机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