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紫末怒从心起,不在意她就算了,连儿子要出走也不理不睬。果然是小惠回来就万事大吉了么?那么她在他心里的地位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临时保姆。
她拉起童童,声音高亢地撂下一句:“我们走!”
照旧没得到回应,灰溜溜地牵着小同盟军,重重地关上门。
童童像出笼的小鸟,很快活。江紫末仍憋着一肚子气,“童童,干脆我们今晚别回家了。”
“可以吗?”童童问,“不怕爸爸生气吗?”
可以不回家,当然好。可童童也不希望父母为此吵架。
“我不会跟他吵的。”紫末说。当然不会吵,她已打定主意在娘家赖个几天,童自辉不来接,就不回去。
到一楼,他们往小区外的路走,童童突然停下脚步,“妈妈,你不开车吗?”
“开车?”江紫末一愣,对了,她是会开车的,但也忘记怎么开了,“不,我们坐车吧。”
坐车!江紫末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雪白的套裙,干干净净,平平整整,绝不会在某个地方装着一个鼓鼓的钱包。
她踌躇了一会儿,在童童面前蹲下,语重心长地说:“童童,妈妈今天要教你个道理!”
“什么道理?”童童歪着脑袋。
“大丈夫能屈能伸,偶尔一次屈服不算是失败,屡败屡战,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童童不明白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妈妈真正想对我说的话是什么?”
“我们回去跟你爸爸道歉。”
“啊?”
“妈妈没带钱出来,”江紫末沮丧地说。
童童也顿时消沉了,鄙视地看着母亲,“早说嘛!”
然后丢下母亲,很识时务地往回走,看样子是去投靠父亲了。
江紫末无奈地跺跺脚,彻底看清了这小叛逆的真面目。
于是,离家出走不到十分钟,江紫末和已背叛她的小同盟军又站在了家门口。小惠开门后,童自辉看着他们俩,仿佛早知道他们会马上回来似的,淡淡地讥笑到:“这么快就吃好了?”
原本想道歉,并已为此打了许多腹稿的江紫末听到这句话,又被挑拔起了怒火。
童童已奔向餐桌,童自辉对悔悟的儿子表示欢迎,把童童的碗递给小惠,“饭冷了,重新盛一碗来。”
江紫末见这一幕更加下不来台,气鼓鼓地走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声音开到最大,震耳欲聋。
其间小惠来过客厅,并给她盛了一份饭菜端来,她没再回餐厅,端着自己的碗静静地坐在紫末旁边吃饭。
江紫末多少获得了一点安慰,瞥了一眼小惠,也许是看多了的原因,她脸上的那块印记已不若最初那么吓人了。
“小惠,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她问。
小惠扒了一口饭,摇摇头,“我不知道,亲戚说童先生去乡下找人,见了我,就把我带来了。”
说了等于没说,江紫末想。
小惠见紫末没有答话,看看左右无人,便朝紫末坐近了一点,小声说道:“这次回乡下,我听亲戚们说,城里人找保姆专找丑的,是为了家庭和睦。”
江紫末“哧”一声笑出来,小惠也傻笑起来。
开心归开心,江紫末可不信童自辉那么冷漠的人会想到这一层去,大概就是不想费心思,随便挑了一个踏实能做事的。
想到此,她看着面前的饭更没了胃口。父子俩吃完饭便进了书房,一个工作,一个写作业,没有人来过问她饿不饿。
苦肉计没有效用。江紫末洗过澡后便要躲回卧室。
经过书房,门照旧虚掩着,站在门口可以瞥见童自辉坐在椅子上,对站在面前的童童说着什么。
江紫末见状放轻脚步,贴门站稳。
“童童,你今天对同学说,你会对她们负责任,”童自辉神色凝重地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错的。”
童童不解地摇摇头。
“一个成年人都难以承担起的东西,你都不能自食其力,又怎么做得到?”童自辉温言责备道,“负责任不是你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娶了一个人就算是负责了,真正的做到给另一个人安稳无忧的生活,真正做到给予她所要的快乐,给予她所要的幸福——现在我跟你说再多,你可能也不懂,既然连我的话都没办法真正理解,你又能为别人做什么呢?”
童童不语,但神情显然是有些不服气,可也没有大胆到顶嘴。
“更何况——”童自辉顿了顿又说,“许一个很多年后才能兑现的承诺,那是很轻浮的人才会做的事,因为人生是充满变数的,你永远不能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
“轻浮?”童童抓住了关键字,“是什么?”
“就是像你这样,轻率地对别人许诺。”
“那样不好吗?”
童自辉点头。
“那我不要做那样的人,”童童终于明白了道理,并学他父亲抿紧唇,状似在反省了。
童自辉用深思的目光盯着儿子,良久,摸着他的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童童,你太小,所以不知道做一个从不叫人失望,或一个总是失望却永远坚持的人有多么难。”
门外的江紫末心似猛地往下一跌,这样的语气,疲累而又无奈的,总不像是由冷漠得不近人情的童自辉口中说出来。
是什么让他感到力不从心,甚至有埋怨的情绪?
她想不明白,也没有惊动他们,悄然回到卧室。窗户忘了关,清冷的风一阵阵扑向她,真正有些秋天的意味了。
江紫末向来不擅长应付纷杂繁复的情绪,更不会感伤,只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便关上窗户,回到床上睡了。
半夜,她又饿醒了。敌不过困意,腹中却饥肠辘辘,似乎哪一种生理需求都不能忽略。痛苦地挣扎了许久,她终是离开了床,在黑暗中摸索到厨房。
厨房的墙壁上有盏小灯幽幽亮着,那是为了半夜起床找水喝的人预备的。
江紫末双眼朦胧着走到厨房门边,酒柜前的高凳上已经坐了个人,是童自辉,他看起来像是还没有睡过,柔和黯淡的灯光照着他的脸,双眼略微发红,嘴唇边已长出细密的新胡茬。
一个自斟自饮,尤其寂寞的样子。
他知道紫末在旁边,并没有理她,仍喝着酒。紫末也不自找没趣,打开冰箱,拿出面包片烤上,倒了杯牛奶,便坐到他旁边。
静默了一会儿,她忍不住说:“下午我去了260号。”
童自辉端酒的动作一顿,“有什么收获?”声音很冷淡。
“我记起那里原来的样子了。”紫末说,“与咖啡店的老板聊过,但他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跟我说起那套产业?”
“记起来了?”童自辉惊愕地看着她。
“并不是都记起来了,就是那个地方原来的样子也是忽然冒出来的,”她皱了皱眉,“对了,我还遇到了刘大爷,我对他有印象,但在他没有对我说起他是谁知道,我却不记得。”
“到现在也没有想起来?”
“有点模糊的印象,似乎跟他打过交道,具体的却记不起来。”
童自辉重新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便沉默地看着柜沿那一排小灯,像许多双眼睛幽幽暗暗地注视着他。
他又喝了一口酒,像是定了主意,“那套产业名义上是我们的,但实际上是我父母的产业,因此才没跟你说。”
“你父母?——对了,他们在哪儿,回家后一直没见过他们。”
“他们在另一个城市养老,很少到这里来。”
紫末了然地点点头,又想起了什么,“那个刘大爷让我们有空去他家吃饭。”
她刚一说完,童自辉就摇头,“我没有空。”
紫末以为他性格乖僻,也不再提,反正她也没有太大兴趣去一个不怎么熟的人家里。
“你可以跟我说说以前的事吗?”她说,“至少告诉我一些有关我们之间的事。”
“没什么好说的。”童自辉把酒杯倒扣在桌面上,状似要离开。
刚站起身,他似想到了什么,又坐回来,盯着紫末出了好一会儿神。
“真想知道?”
紫末赶忙点头。
chapter 11
其实童自辉对初认识的事记得不太清楚了,仅有那么几件事印象深刻。
那天是整个夏季中最热的一天,抬眼望去,阳光像是巨大的金箔纸,把天空罩得密不透风。那高悬在天空中的火红的日头似被逼缩成一个小红点,空气都仿佛是透明的火焰,火舌窜上了眼皮,□在外的皮肤被塞得热辣辣的疼,衣服不知道已经被汗湿过多少次。
童自辉刚从国外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车,但也不是穷学生,还是坐得起出租车的。
一下车,热气便由脚底席卷上来,霎时将全身烘得汗涔涔的。他打起精神,快步走进楼里,经过门前的小屋,刘大爷透过窗户,举起他那只夹着纸烟的手跟他打招呼。
童自辉返过身,走进小屋。
刘大爷低笑道:“今天又来了几个,有一个等到现在,还在等着呢。”说完脸靠向窗户,朝前呶呶嘴。
童自辉顺着往前看,是有个女孩子百无聊奈地站在楼下。
“您怎么没跟她说清楚?”
刘大爷笑了笑,“我看这个人还不错,淮扬不是正需要照顾吗?活儿也不轻,她有耐性等到这时候,我料她应该是个能做事的人,就没跟她说,你要有主意,就跟她谈谈,没有就把事儿说清楚也没关系。”
他不胜烦扰地摇摇头,“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傻子还真不少。”
“不管怎么说,这丫头运气好,总是骗不到她身上来了,”刘大爷又朝女孩儿看看,“你们没搬来前,我天天守在这里,来的人多呀!房子装修得也豪华,其实都是表面,那些金光闪闪的装修全用的假货。谁都相信了,拿了自己的积蓄出来,到了一个月该收钱的时候,人早没了踪影——”
“呵,一天两百块,”童自辉用讥讽的口吻说,“什么要求都没有,什么都不干,一个月就有六七千的收入?连学生都这么蠢!”
“总有人相信自己命好,”刘大爷拿起他的大茶杯,悠闲地站在窗口看那个女孩子在门前走来走去,“小丫头知道这事,肯定是又羞又窘,大概也会觉得人心太坏,以后对人对事都要防备起来了。”
童自辉踌躇了一下,捞起刘大爷桌上的报纸,版面上赫然是张姓嫌疑人卷款潜逃的新闻,随手卷起来走出去,到门口,掏出钥匙。
女孩笑着迎上来,“你是张先生?”
童自辉转头仔细审视她一遍,短发,发梢自然地往外翘。不算漂亮,但是个健康有活力的人,本来眼睛不大,但睫毛很长,则显得深邃而智慧。笑容坦诚无心机,也许是成长背景良好,想来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天太热,刘海被汗水粘在额上,一缕一缕的,十分狼狈,但眼睛里依然有活泼的笑意,仿佛并不受这躁热的天气影响。
童自辉想起刘大爷说的话,摇头,“我是新搬到这里的人。”
“啊?”她很失望的样子。
童自辉想了一想,“你要找工作?”
她连连点头,很直率地与他攀谈起来,“我是单亲家庭,老妈一个人养我,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但不能再让她老人家养着。随便做点事补贴家用也好。”
“我没法帮你找到那个张先生,”他略沉吟,“工作倒是有,很辛苦,也没有一天两百块那么多钱,不知道你愿不愿做。”
她高兴起来,“真的?什么工作?”
“照顾一个病人,”他说,“一天一百,每周结算一次薪水。”
“什么样的病人?”
他抿唇想了一下,把她拉得离门有些距离才小声说:“生命末期,不只是把他的身体照顾好,还要照顾到他的心情。”
“啊?”她同情又惊讶地看着他,“是你的家人吗?”
童自辉摇头,“是我的朋友,”顿了顿,神色伤感,“最好的朋友。”
“我愿意做,”她一冲动,立刻就应了。
童自辉露出高兴的笑容,“那么你明天来,有简历吗?哦——把你的资料也准备一份带来吧。”
“我叫江紫末,”她笑着向他伸出手。
“童自辉。”他回握。
两人都十分激动。童自辉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心甘情愿做这件事的人,江紫末意外这份工作不但钱不少,职责还不乏高尚。
“你手上拿的报纸?”平静后,她问,“可以借我看看么?”
童自辉把报纸折成几折,藏在身后,“过期的报纸,我拿回家垫桌脚,没什么好看的。”
又相视笑了,是年轻人特有的爽朗而坦诚的笑容。
灯光似乎更微弱了,江紫末坐在阴影里,两手捧住额头,有些不那么确切的回忆隐隐浮现,模糊而又陌生,如同是将别人的故事记得很深刻一般,只有怅然,没有痛苦。
“说起来,好像是有那么个人,纪准扬,”她蹙眉,然后又似笃定了些,才说道,“终于有点印象了,夏天也穿得严严实实,喜欢黑衣,脸比照片上要俊俏,但苍白,带着病容。大概也是因为病的原因,脸上总有散不尽的怒气和怨气。不过很有才华,似乎也是有钱人家出身。是这样吗?”
“有钱,有才华,有样貌,又怎么样,照样躲不过噩运,”童自辉语气悲哀。
童自辉有些诧异,“既然记起他来,你说他却像是在说一个普通人。”
“嗯?”江紫末不解,“我能记起这些就很不容易了。要知道连这些都还是模模糊糊的。”
童自辉见她的语气的确平淡,不像是装出来的,便又问:“你还记得些什么?”
江紫末又蹙起眉,“是有一些,电影片断那样的,恍恍惚惚,就像看着别人的事——”
她记得第一次走进那个房子,刷得粉白的四壁,天花板很高,家俱很少,简单又则更显得空寂。她头次进那个房子,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大开着。对了,好像那天下着雨,进入大楼时,门房的刘大爷嘴上叼着烟卷,脸贴在玻璃上朝她笑着,她那时跟他不熟,觉得那笑很诡秘,她以为是不怀好意的,瞪圆眼睛,对其扮了个凶狠的鬼脸。
房门开着,叫了声童先生,没人应。在门外等了很久,她开始疑心是昨天的年轻人耍她,心头有点窝火——这年头哪还找得出这么一号热心人?
疑心了,耐心也就失去了,她索性走进去,张嘴就要高呼:“童先生,出来说个清楚。”
屋子里暗沉沉的,她没有喊出来。或许是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收敛了她的气势。
没有人,也没有灯,借窗外的光线视物,但今天不是个好天气,阴霏的雨丝飘到庭院的石头小径上,巨大的落地长窗透进一丝暗靡的光。突然一阵电锯切割的声传到耳朵里,她毛发竖起,却勇敢地没有夺路逃去。
仔细聆听,是从屋后面的院子里传来的。她胆壮地寻着声音走去,正是下午梦里的那个院子,她被电光火石吸引去了目光,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背着她专注地操作手中工具——
想到这里,江紫末很不可置信的捧着额头,画面源源不断地涌入大脑,仿佛是原本就记得的,但却突然在此中断,有关后面发生的事无影无踪。
童自辉紧张地盯着她,却也在她的沉默里耐心等待时间过去。
“记不起来了,”她沮丧地嚷道,“那个男人是不是就纪准扬?你要我照顾的人?”
“哪个男人?”
“穿黑衣的,很瘦,在棚子里干活的人。”
童自辉惊了一跳,“你记起来了?”
紫末摇摇头,“记不得,只记得第一次去,走进院子里看见了一个人,我猜是他。”
童自辉仿佛释然了一点,她没记起那一幕。
chapter 12
童自辉唯一的好友准扬自慢性工业中毒、被诊断出血癌末期后,受到巨大打击,精神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偶尔绷得太紧便会崩溃一次,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来。虽然这些举动不至于构成人身伤害,但总要把人吓到,如此一来,引起亲友近邻的抱怨。因为这个缘故,他的父母才同意自辉的意见,在自辉接受国内一家公司的聘请后,将他带回国,由自辉负责照顾。
那天自辉没有去上班。他毕竟不是纪准扬,不用做任何事,家里的财产也够他挥霍一辈子,普通家庭出身的自辉得工作。当天没去单位,一是约了紫末,二是准扬的情绪也不稳定,半夜就起床了,一直就在后院里做模型。
他自然也不能睡了,在后院陪准扬一起工作到九点,才去买早餐。他想不到紫末会这么早来,也想不到老街的早餐店里偏偏那天客人多,店老板忙不过来,等了很久才拿到。
到家听到尖叫声,东西都来不及放,便冲到后院一看,眼睛都瞪直了。
准扬揪着紫末的领子,脸部肌肉已经扭曲了,熬了半宿,布满血丝的眼球仿佛凸露出来,最骇人的是另一只手上还拿着焊头,尾部一根粗黑的电线连着轰鸣的机器。他一步跨上前,拉开准扬。
他来了,准扬也就松了手。江紫末依然靠着墙,四肢已经瘫软了。
“吓到了吧,”他将她扶进客厅,触到微微发抖的手臂,内心感到一丝愧疚。
江紫末见到沙发就扑过去,稳稳当当地坐住了,才腾出空来白他一眼,仿佛是在埋怨发生这么可怕的事,居然还问她有没有吓到。因她还在后怕,发不出声音,只好继续用眼睛瞪他。
纪准扬跟在后面进来,自辉明显地察觉到紫末的身体往里缩了一下。
这时的纪准扬情绪已稳定,又恢复他那如希腊神像般英俊冷漠的脸。
“原来是你的客人,她没声音地走到我后面,我只不过是本能地揪住她而已。”他到对面坐下,这句话只是在对好友解释,但目光却紧紧地盯着紫末,表情傲慢,没有抱歉的意思。
“谁说没声音,是你的机器太大声,听不见而已,”紫末愤慨地说,“我只不过是被桌上的模型吸引去的,想走近看看,你的反应却是想杀我——”
“杀你不是不可能的事。”准扬冷酷地抢过话,仿佛很不屑地睨她一眼,便站起来,去院子了。
江紫末气得全身又发起抖来。
目睹一切,童自辉心知要她来工作是妄想了,仍然跟她道歉,又向她解释准扬偶尔会情绪不稳。
“他说杀我不是不可能,要死的人就有权力藐力别人的生命了么?”江紫末忿然问道。
自辉当然要替朋友辩解,沉默了下,才低沉地说:“若他真是那样,早就可以杀人了,但他没有,甚至没有故意去伤害过谁。也就是言语上厉害——他这样经历的人,若到了这个时节还不能我行我素一些,难道要他憋屈着去死?”
也许是他温和的语气里透出了悲悯,江紫末不那么愤怒了,表情也平静许多。
“他需要发泄,”自辉又说,“可是不会伤害人,我了解他。否则我离他这么近,早死了百八十次了。在国外,也有人被吓到,这些人都害怕他,准扬不想被关在医院里,我才会带他回国。所以,你相信我说的,他没有危险性。”
过后,江紫末没有离开,也没有说话,抱着膝盖沉思。
院子里的机器声又轰轰呜呜地响起,童自辉瞥了一眼庭院,回过头,江紫末也朝那方向看,目光对上,一个怜悯,一个矛盾。
江紫末临走时把资料留下了,“我先试着来几天,你最好也在。”
自辉想过她答应是因为本身心地善良,抑或是她比一般人都勇敢,总之,这个结果让他感激紫末。
“要加一倍薪水!”随后是这么一句,江紫末的脸凑近,“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来的。”
准扬一贯不爱跟生人接触,雇个人在这里转来转去他不会乐意,更不用提让他负担薪水支出了。
童自辉那时的收入虽然也不算低,一月六千,也是咬牙答应的。
那时,童自辉想到这里不觉微笑,22岁的江紫末初生牛犊,一路扬着大旗,烽烽火火地闯入260号,几天后了解到纪准扬也不过是个从不搭理她的病猫,便逐渐占山为王,连暴躁的准扬也对她束手无策。
他没有告诉紫末这些事,她既然能记起别的,偏偏忘记了准扬,或许是长久以来,潜意识早代她选择了遗忘。
他亦是作如此想,假如他们能重新认识一次,他一定不会让她见到准扬。
再看向紫末,他的眼睛里浮现出许久未有的怜爱,情不自禁地轻按住她的发顶。
他突然的触碰吓了紫末一跳,但对上他专注的凝视,虽然不明所以,心里却涌起了感动。也就任由他按着,任他的手指轻轻摩挲,像是皮肤上的毛孔一齐张开了,紧张刺激里冒出一丝兴奋的战栗。
那手却突然拿开,规规矩矩地端放在桌上。
气氛微妙而尴尬,江紫末伸手拿过他面前的酒,仓促地饮了半杯。
“那时候你是个热心的人,”紫末说,“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现在也还是热心,”童自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