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三人当中,罗亦安是个方向感极强的引路人,韦尔斯是个经验丰富的旅行家,而赵箐则是个体力充沛的好奇者。这三人合力,他们一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耽搁,用悠闲的姿态,技荆斩棘的挺进着。现在,按地图上的标示怀特曾经建设的营地离此地不过两公里。
韦尔斯领着赵箐向前奔去,不过奔行了五、六米,他们的身影已遮蔽在葱葱密密的幽暗林间,只听到树叶的响动渐渐远去。罗亦安回转身来,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长啸,希望借此将那些响动引来自己身边。
一只蝙蝠,不,不能说是蝙蝠,似乎是一只鸟,不,不能说是一只鸟,它没有翅膀,好像是一只小猴,然而电却身披羽毛,具有类似于鸟的长喙。它利用四肢,采用猴子的姿式,从一根树枝滑翔到另一根树枝,就这样,它在林间跳跃着。
一眨眼之间,这种奇忙的生物越聚越多,它们利用长长的尾巴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从一根树木灵巧的滑翔到另一根树木,嘴里唧唧的叫着,像是猴叫,又像是鸟叫。
罗亦安毫不犹豫地拉开了弓,闪电般将一支支箭射了出去,片刻间。一壶箭射光,树枝间钉上了20只嗷嗷叫的怪兽。
“36支箭,命中21支,命中率超过50%,这样的射击成绩还算令人满意。”
罗亦安弃了弓,拔出了手枪,犹豫不决的在林间搜索着这些怪兽,迟迟未敢扣动扳机。
与常人所想象的不同。弓箭地射击强度与持弓人的力量毫无关系。只与弓箭的材质有关。一个爆发力为1000牛顿的强弓,在力大无比的人手里,与在勉强能拉开这张弓的人手里,射出的箭没什么不同。就好像一柄手枪持在一个壮汉手里,与在一个孩童手里。射出的子弹力量完全相同一样。
罗亦安虽然力大无穷,但受弓箭材质地影响。他射出地箭不可避免的受到林间枝叶的干扰、风的阻力,长长地箭矢很容易偏离方向,在丛林中能有这样的精准度已经很难得了。
被钉在树间地怪兽发出凄厉的惨叫,怪兽群稍一犹豫,立刻前仆后继地向罗亦安发起攻击。直到避无可避的那一刻,他仍舍不得打出那珍贵的子弹。他枪交左手,右手闪电般拔出砍刀,绕着大树奔跑着。利用人树的身躯躲避着群兽的扑击,同时,手中的砍刀挥舞着,准确地砍落着身边的怪兽。
按照武侠小说的传统演绎,罗亦安这时候应该闭目,通过风声判断周围的攻击,准确的闪避,同时回去对方。但在整个搏斗过程中,他的双眼炯炯因为熟知进化论的他明白,具备了双眼的立体视力是人类优于其他动物的优势,没道理把双眼闭上、让进化论倒退一次反而是优势。只见他在躲闪中准确的扑捉着群兽的身影,用锋利的砍刀斩下对方细长的脖颈,凭借着灵活的步法,依靠树枝藤蔓的掩护,总是让自己的正面只承受两到三只怪兽的袭击“砰”的一声,在避无可避的情形下,罗亦安左手的枪响了,子弹巨大的后座力将一个扑击的怪兽迎面轰出,震耳欲聋的枪声使怪兽群稍稍一滞。系着这间隙,他一不做二不休,手中的枪接二连三的轰响起来。
眼明手快的他开枪时并不总是直对目标,相反他总要利用身体的晃动,选择合适的角度,争取一担子弹击中更多的怪兽。随着他的枪响,附近的怪兽像雨点般自枝叶间坠下,有一枪只击中了爪间的伤者,也有一枪直接轰碎了脑袋的死者。
林间响起了一声悠长的鸣叫,这一叫声立刻招来了罗亦安的枪击。枪声响过,怪兽们稍销一愣,顿时发出一声悲鸣,随即一哄而散。他这次击中的是怪兽中的王者,正是它指挥怪兽前仆后继的攻击。
但它没想到,罗亦安具备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怪兽之王的数次鸣叫,都导致了攻击方式的吏更,他在数百只怪兽的呜叫中,将这个声波筛选出来,一直等待着这个机会一击而中。
罗亦安寻到了怪兽之王的尸体,将其拎在眼前仔细观察。这似于是一个进化更为完善的怪兽,它的前肢已变得出现翼的雏形,借助尾巴的平衡力与风力,这怪兽可以实现在空中的身型转折,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滑翔。它的尾骨已变得很纤细,尾骨上密布着长而巨大的羽毛,似乎有尾羽的先期特征,也似乎更像壁画中那绚丽而巨大的凤凰一样。
在一片血泊中,罗亦安拎着怪兽细长的脖子,环视了一下四周,收起了枪刀,匆匆选了几只身体完好的怪兽,不管它们死活,卡住脖子,紧追韦尔斯他们。
“这是小蓝龙,它们以偷盗恐龙蛋为主,群居,报复心极强”,韦尔斯叹了口气,啧啧出生的表示遗憾:“罗,它们是鸟类的始祖,你瞧,这只小盗龙首领后肢退化,前肢已经有了翼的雏形…你这一枪打下去,鸟类的进化又被推迟了一百万年,或许数百万年,也许上千万年也不一定。”
罗亦安板着脸,回答:“啊哈,我可不打算拿我的生命为鸟类的进化历程作贡献。”
赵箐畏畏缩缩的凑上前来,探头探脑的张望着小盗龙的尸体,是她地枪走火惹来盗龙的报复,因此耽搁了鸟类的进化。但她却没有一点身为祸首的内疚感觉,这畏缩仅仅出自于对未知生物的恐惧。而她脱口而出的话更令两个男人与哭无泪。
“这个。是始祖鸟吗?好吃不?”她说。
事尔斯叹了口气,而后,他意犹未尽的再次深深叹息:“它可比始祖鸟更古老…”
“盐煸?烧烤?或者按叫化鸡的做法做成叫化龙?”赵箐饶有兴趣地盯着罗亦安手上地几只小盗龙,不住地吞咽着吐沫。
连续走了数小时,众人确实都已经饥饿难耐,经赵箐一说,也忍不住泛起饥肠辘辘的感觉。令韦尔斯气急的是,罗亦安不仅没有对他推迟鸟类进化的恶行感到羞愧。反而立即与赵箐探讨起厨艺来。
“没有盐。烧烤、盐焗都没有味道,不如拔了毛,做成叫化龙,回去后沾着酱油吃。你觉得怎么样?”罗亦安问。
“可是我好饿呀,还好渴。快要死掉了”,赵箐抱怨说:“我现在能够吞下两头龙。”
小盗龙身躯并不比鸡大多少。能吞下两头龙不是夸张地说法,罗亦安捉摸着自己怎么样也能吞下七八头龙。倒是韦尔斯忍无可忍,打断了两个无耻之人的探讨会:“按照标记,怀特地营地就在前方200米处,我们先进营地再说。”
巧合的是,怀特地营地也选在大树之上,但他显然没有罗亦安那样的体力,将营地建设得格外舒服。靠近树屋不远是一条小溪,怀特将溪流稍微整理了一下,沿溪边扎了一排栅栏,如今这栅栏已发出了绿芽,藤蔓缠绕着栅栏生长,更加使树下的空地显得狭小局促。
怀特设在树顶的树屋也仅仅是利用枚权搭设的一个小窝棚,人在其中甚至不能直立,但是,怀特的村屋其明显优于罗亦安搭建的树屋的特点是:高。怀特选的大树高约30余米,树屋建筑在大树的顶端,远远超越于丛林之上。在这里,阳光整日普照,群鹰盘旋左右,云朵处处,居高临下,利用一架望远镜就可以俯视林间万物的竞争与进化。
这棵高大的巨树被无数气生根缠绕着,形成一道天然的藤体,韦尔斯花了半个多小时爬上这三十余米高的村屋。当他极目向四周探索时,刚好看见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远处地平线前。他打开手电,检查着怀特小屋内的物品,树下隐隐传来罗亦安与赵箐在溪流边的欢声笑语。
罗亦安根本没有攀登树屋的欲望,他忙着与赵箐在淫流边清洗着小盗龙的尸体,开胎破肚,拔毛剥皮。
树下的话语隐约不可辨,传到树朽,这声音几乎如同虫鸣。但傍晚时分是森林中最寂静的时刻,白天活动的动物已经回巢,夜晚猎食的动物还没有出动。
静寂中,赵箐咯咯的笑声显得格外清晰,显然,罗亦安又不知说了什么笑话,惹得她开心大笑。
韦尔斯用手电检查着窝棚内摆放整整齐齐的物品。很显然,怀特定时很沉稳,他没有带上的随身物品都摆在狭小的窝棚内,用藤蔓编成的筐篓盛满了怀特生前遗留的私人物品。
秘族为长老级探险人员装配的设备很完善,一台微型照相机通体由不锈钢机件构成。看得出,怀特生前曾不断地擦拭这台照像机,项链内的全息相片就是由这台照相机拍摄的,如今这台照相机上的漆已全部抹去,露出灰蒙蒙的金属面。在照相机旁边摆放的是一支蓝宝石激光笔,激光笔的核心那块蓝雪石已经碎裂,想必最后一次使用它,输入能量过大,使蓝宝石碎裂。
照相机旁边的吊篮内摆放着厚厚一摞莎草纸,这种最耐存放的莎草纸可以保存数千年,纸上写满了怀特的随笔。
韦尔斯没有着急的翻动这些莎草纸,他手电继续转动,转向了怀特的枕边。那里存放着怀特其他的随身物品,小刀、登山镐、马灯等等。从这些物品判断,怀特当初离开时目的地明确,他扔下了所有用不上的物品,坚定的踏上了行程,并最终成功地返回了故乡。
事尔斯检点完物品。默默地摘下帽子,向这位在孤独中奋战,从不放弃自己目标的前辈探索者致哀。怀特地坚韧令人尊敬。
烤肉的香味飘上树来,韦尔斯已在黑暗中坐了许久,他心情沉重地爬下树去。默默地坐在炉火边。他接过罗亦安递上的叫化龙,敲开泥壳,安抚着饥肠辘辘的肚子。
也许是感受到韦尔斯心情沉重,罗亦安与赵箐收起了嬉笑。默不作声的吃着食物。许久。事尔斯放下烤龙,掏出手绢来,优雅地擦拭着油腻的手,同时他头也不抬的问:“你觉得这怎么样?”
他问的是罗亦妥。经过多日地相处,他已经明白罗亦安地习惯。眼前这人不摸清周围数百米的情况,绝不会安心坐在火堆上烤肉。赵箐以为问的是她。
才张嘴,便被罗亦安油腻的手指按在嘴唇上。她嗔怪地作势欲咬他的手指,却突然感觉嘴唇麻酥酥地抽筋起来,她不由地一阵羞涩。
“环境还可以,周围有十数株类似于安法拉卡潘树的巨大乔木,树上结地巨大果实也类似于安法拉卡潘树果。每个果实有三公斤左右,富含淀粉、糖类、水分。用这种淀粉烘烤面包,味道极佳。
还有,我还在附近找见了三株木盐树,树上分泌由的盐分足够我们做食物的调料…这条溪流是活水,完全可以充当我们的生活用水。树很高,把我们旅行灶上的太阳能板拆下来安在树顶,可以保证我们生活用电。
树上的风很大吧?直升机尾翼螺旋杀完全可以改造成风力发电机,专门用于将淫流中的水提升上树屋。嗯,这棵树底部的藤蔓砍伐一下,还可以把尾翼螺旋桨改装成一台升降机,上下树屋刺通过升降机来完成。”
“木盐树?!”,韦尔斯脱手扔掉了烤龙肉:“这么说,这肉上抹的是木盐树分泌出的盐,上帝啊,木盐树分泌的是硝酸盐,你想毒死我们吗?”
赵箐惊愕的举起手中的烤龙肉,看了又看,想丢又不舍得。罗亦安却毫不在意的说:“放心,我知道它分泌的是硝盐,我有做硝肉的经验。绝对不会毒死你的。”
韦尔斯责怪的看着罗亦安,赵箐在旁边喃喃自语:“怪不得,我吃着这肉舌尖老发麻…”
“得了吧”,罗亦安半向赵箐说话,半向事尔斯解释:“过去,中国的土盐有一部分就是硝盐,它又被称为‘绵盐’。因为它比海盐绵软、洁白,晚清时候甚至当作上好的盐供应皇室。少吃一点,吃不死人。不过,它确实致癌,所以皇帝都短命。但我他对控制好了分量。”
其实,叫化鸡所用的泥土就包含硝盐,只不过有韦尔斯在,罗亦安不好意思明说而已。但他最后那句能致癌的话,让赵箐彻底下定决心,抛弃了烤龙肉。
“我还没吃饱,你说周围有什么树果?快去,摘几个来”,赵箐嘟囔着:“真是害人。”
罗亦安一点赵箐,说:“你屁股下坐的就是。”
众人坐的是个类似南瓜状的椭圆形大木球,赵箐闻言摸摸臀下,诧异地说:“这明明是个人木疙瘩,怎么是树果呢?”
韦尔斯插嘴:“是的,真像安法拉卡潘树果,赵小姐,别急,这外壳很坚硬,一般的子弹都打不透,但敲开木壳就是鲜美的果肉,这是大象最爱吃的果实,所以又被称为象果。罗,替赵小姐敲开几枚果实,让她到一边继续进餐,我要与你单独谈谈。”
沉吟许久,韦尔斯组织好话题,开口说:“根据怀特的描述,这片大森林足足有240平方公里,在这里,白垩纪生物是主流,但也有一些其他时代生物存在。
这片大森林涵盖了四道大山与两个山谷,在山谷中,怀特曾遇到了重重困难,没能继续探索下去,他怀疑山谷中存在其他人类这需要我们去证实。
一个偶然的机会,怀特来到遥远的森林边缘,他发现,那里处于不稳定的时空乱流阶段,他软次进入森林边缘的大草原,按照眼睛的目睹,那里应该是一个史前恐龙圣地,生活着无数种类的史前恐龙,但怀特从没能走入恐龙圣地,他总是在森林边缘,不停地闯入时空乱流中,遭遇了不同时代的人类。
终于有一天,怀特开始寻找维持着世界的能量系统,他从这里走出去时,曾在记录里留下一些推断,但此后,他的激光笔损坏了,没能给我们留下任何线索。他在日记里曾提到过一些片言只语,但好像他受到某种压力,总是有隐语,说得又支离破碎。我希望我们从这里开始,探索这个世界。
你知道的,这里与地球无数神秘失踪事件有关,而百慕达曾经也是一个失踪的高发地带,我想,这二者之间肯定有一定联系,让我们来解开这个谜团吧。”
罗亦安微微而笑:“你还没有提到那能量系统,维持这样一个庞大空间的存在,那能量系统一定很厉害,谁掌握了它,就能支配世界,不是吗?换句话说,你来这里不是为了寻找怀特的踪迹,而是为了取得怀特的发现成果,而美国人之所以破天荒地拦截我们的人,也是因为这诱惑足够大,或者,他们不想让这发现被别人抢先获得。”
第四卷 丛林惊魂 ♀
第123章 - 争夺
韦尔斯盯着罗亦安看了半天,突然嘿嘿笑了,笑得很开心、很爽朗,完全脱出了那种温文尔雅的贵族做派。
“你现在还在相信亚特兰蒂斯那套神话吗?”韦尔斯笑得喘不过气来,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轻蔑:“亚特兰蒂斯已经消失上万年了,有人还在执迷于寻找那失落的城市,你不觉得这很好笑么。”
“什么意思?”罗亦安平静地反问。
“失落的城市…这里就是个失落的世界,为什么不到这里来寻找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这决任务需要动用你这个外围人员?为什么他们不告诉你任务的主要目标?”
“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疑惑!”
“好吧,让我告诉你,告诉你探索的乐趣,你到过我的古堡吗?…古壁里的东西你感觉怎么样?如果我告诉你,这仅仅是我其中一点点收获品,你有什么想法?实际上,若干年前,组织里的绝大部分的人已放弃了无望的寻找,他们已完全沉浸在发现的乐趣中,因为按照国际法规定,探险看发现新宝藏后,有权对新发现命名,并有权获得宝藏价值的三分之一至少三分之一作为自己的报酬。
组织有丰富的探索经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许多人利用组织的经验与人力,在发现的道路上功成名就,而同时,组织也在不断的探索中获得了难以想象地巨大收益。于是。有人开始把组织当作企业来经营,自那以后,组织才摆脱了财政窘境。
知道我们为什么吸收你么?这全是见鬼保罗的主张,他认为你的出身地号称‘探险家的坟墓’,所有探索发现都必须上缴国家,归少数人支配。罗,我记得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报道,贵国山东有个农民在自家田地里发现一块狗头金。
这是贵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太原生金矿石。它现在摆在你们的博物馆里。但最后他获得了什么?经过村委会的提留,奖励基金到他手里只剩下300元人民币。
嗯哼,罗,你的行军锅价值多少无。三百元能够买下你地行军锅吗?而现在又有谁能够记得那发现者山东农民地名字?可笑的是保罗当初吸收你加入组织,其目的是认为这可能会减缓组织的‘衰亡’。然而。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你最后竟不可避免地走上与我们相同地道路。
也许你要问。我刚才说的话与这次行动地日标有什么关系…不要急,马上就要说到了。
你知道,一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总是与当时所采用地能源体系息息相关,在木莎、时代,人们采用青铜器、铁器,煤炭时代人们采用蒸汽机,电气化时代也就是石油的时代,但现在,石油煤炭储量渐渐枯竭,于是,新的能源时代必将到来,正如你说得,谁先掌握新能源,谁就是新时代的爱迪生!目前,所有的工业活动都在围绕着探索新能源而展开,才人在研究如何利用太阳能,但太阳能的能量值太低,这意味着色只能作为一种辅助能源;也有人在研究乙醇燃料,但仍然有能量值太低的弊病下一世纪,人类的旅程决不仅仅止于地球,这就要求我们寻找到更强大的能源体系。
…核电池?热核电池,也许是个正确的研究方向,谁知道呢?据说月亮上有丰富的氦同位素,如果开发作热核能源,足够地球使用60万年。但我认为这远远不够。
以地球目前的能源系统,飞行到太阳系边缘需要25年,你才从摩亨佐·达罗回来,应该知道我们地球上存在外星生物造访的鲜明证据,那么,外星生物是如何到达地球的呢?在目力可及的范围内,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文明星球,这一目力可及的范围涵盖几十万光年,同时,目前没有任何已知的金属可以存在几十万年而不变成粉末、变成宇宙尘埃。
也就是说,如果真有一般太空船从某个文明星球出发,以光速航向地球,且不说那些宇航员是如何在这几十万年里生存的,即便那艘太空船出发时完整如新,几十万年航行后,无论哪大空船是什么材质的,也会在到达地球后变成宇宙尘埃。
换句话说,这意味着‘神’一定有一种方法,让他们能够超越空间的障碍,来到地球。这是无可置疑的。或者,我们说得更直白点:一定有一种能量,可以让空间旅行速度超越光速屏障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罗亦安悚然而惊,缓缓地说:“这礼是‘神’的能力吗?真可怕,谁掌握了这种力量,他不仅能掌握整个世界,而且能掌握太空、掌握宇宙难怪那么多人为之疯狂。”
“不错!”韦尔斯正色说:“人类为了这一可能性创造了许多猜想理论,比如空间跳跃、超时空飞行等等,然而,目前所具备的能源体系完全不能支持这些猜想,唯一的可能是:还有一种巨大的能源存在,我们尚未发现。按照目前的科技知识推断,唯一的可能只能是反物质或者暗物质。
罗,新能源的诞生已经迫在眉睫,因为现在人类有了这个需要。而且我预言它很快就会诞生。因为历史的发展规律如此,所以,怀特的发现才会震惊世界。
你知道,怀特带出一块晶体,据说这是飞龙帝国所用的能量体。那块晶体有一个小空腔,里面封存一块反物质。那里的那能量是如此庞大,足够把地球毁灭。这些反物质是怎么封存的?它们是怎么稳定输出能量的?罗,你明白吗。只要发现了电的工作原理,地球又重新有了希望。人们不必再挖掘媒矿、开产石油、砍伐树木,只需要一公斤反物质,就足以供应整个地球所需要地能源。想想看,经过一段时间体生养息,地球将恢复植被,焕发新的生命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前景呀,罗,你不打算与我共同努力吗?”
听到串尔斯所说的这番话。罗亦安的兴趣也给吊了起来。他沉吟半晌。
终于忍不住诱惑,确定道:“谁发现,谁拥有,对吗?”
韦尔斯斩钉截铁地回答:“谁发现。谁拥有!”
“成交!”罗亦安伸出手与韦尔斯紧紧相握。他心中隐隐觉得:这位事尔斯恐怕不仅仅是个退休人员?看他这样对组织的事指点江山,也许。他根本就是某位长老装扮得。盘点自己未见过的寥寥几位长老,罗亦安已把目标锁定在其中一个可能性上。
“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重新整理怀特地笔记。同时,对照他地笔记探索一下附近地区”,罗亦安彻底倒向韦尔斯后,爵士开始规划未来,提出要求:“罗,在此期间我需要一个宽敞、安定的营地因为我们不知道要待多久,所以,我希望你把营地尽量建成要塞。”
罗亦安一边点头答应,一边忍不住询问:“爵士,你看我们需要多久才能找见回去的路不会像怀特那样花上20年吧。”
韦尔斯扬扬手中的一叠笔记,回答:“不,怀特当年是一寸寸探索这里,才发现了回去地路,而我们只需语着怀特的路走上一圈。如果可能,我们甚至能选择出现在现实世界地时间,如果我们做到了,那么不管我们在此地探索多久,当我们回去时,我们只相当于在现实世界里消失了数分钟。
怀特曾经预测到了这一可能性,我正在研究这些笔记,也许,我们能实现怀特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