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作者:痴梦人
相约来生,大学时候的陈玉,和好友莎莎同时爱上了才华横溢相貌出众的艺术学院男生陆东霖,但因为自卑,她一直躲在好友的身后默默地支持着他们两人的爱情。刚走上社会的陆东霖,身无分文,莎莎的母亲对女儿的爱情横加阻拦,陆东霖和莎莎最终忍痛分手,莎莎出国嫁人。

失恋的陆东霖跌入低谷,陈玉无声地陪伴着他,一次洒后二人发生了关系,从此陈玉无怨无悔的做了好友的替身。但是,陆东霖以为,彼此只是慰藉身体的寂寞和灵魂的空虚,不久后就离开了她。

莎莎知道了当初和陆东霖分手的真相,毅然回国寻找他。这时的陆东霖已重返这个城市,事业有成,陈玉和他一直维系着周末情人的需求关系,感情是他们之间的禁忌话题。看好友抛弃一切回来寻找失去的爱情,陈玉决定默默地退出,成全他们。可是随着她的离去,陆东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爱上了陈玉。他决心去寻找挽回一切,竟然发现她隐藏着那么多深爱他的秘密,如飞蛾扑火般地奋不顾身,而他这么多年给予的只有心碎…
可以说是除了橘生淮南外把暗恋的卑微纠结写得入木三分的一篇文,但是作为都市言情而言,情节太俗套,三角恋三个人物没一个讨喜,三分之一后的情节没法看。 有些人的喜欢,真的只能是一场黑白默剧,开场谢幕,戏终人散,悄无声息。
【正文】
80后的都市男女
接到莎莎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卧室里铺床。
“陈玉,我离婚了。”她从大西洋彼岸甩给我这么一句话。
我顿时怔在床边,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她也并不等我的回答,只是为了告知我这样一个事实,所以自顾自的接着又说:“过两天我就启程回国了,刚好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我们到时见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却一直发着愣,举着手机听着里面的“嘟嘟”声一直在我的耳畔鸣叫。
直到东霖从浴室里走出来。
“怎么了?”他看见了我的异样。
我扭头看向他。
他刚沐浴完,一件深蓝色的浴袍随意的在他腰间打了个结,领口低低的敞着,卧室暖黄的灯光下,他精健而匀称的胸肌呈现出一种密色的性感光泽。
我低头去铺床单,随口说着:“莎莎来的电话,她要回国了。”
隔了一会才听见东霖“噢”了一声。
铺好床单我抬头去看他,他临窗站着,窗外是淡淡的清冷月色,屋里暖融的灯光罩着他的背影,他本该不冷,可他衬在那一框冰冷的月华里,修长的身子仿佛找不到依托的影子,那样孤寂。
我心头莫名的就一抽,转身拿起床头的浴衣,对着他的背影说了句:“她离婚了,这次回来后大约就不会再出国了。”说完不等他回答就进了浴室。
在浴室我呆了很久。
蓬头“咝啦咝啦”的喷着水线,雾气弥漫着整个浴室,我知道我在糟蹋水资源,但我却不想动,不能动,像个木偶似的,一直在马桶盖上呆坐着。
莎莎和东霖,除去有血缘关系的家人,他们应该是我最亲近的人了吧。一个是大学四年上下铺的死党,一个是两年来每周同床共枕一两夜的男人。
我把他们当亲人,不知我在他们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
东霖有把我当他的亲人吗?我甚至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他的正式女友,即使经常陪他睡觉。
我不知道现如今的城市里像我们这样的男女关系多不多,我没有去咨询过,也没有去探究过,但总觉得也许像我们这样的,以这种模式相处的,不在少数。
因为寂寞,因为孤单,虽然孤单寂寞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丧失了再爱的能力,说白一点就是由于自己想要的人跟了别人,而自己又无力自拔,于是,只能在身边找一个宽容的可以理解自己的人,一边疗着伤,一边做着貌似正常的都市男女。
于是,即使不爱,仅是凭着好感,凭着相互之间的了解和熟悉,两个忙碌的都市男女,也可以在漆黑的夜里搂在一起相互取暖。
严格一点来说,这样的关系,或许只能算是性伴侣吧。虽然一个未娶,一个未嫁,但是因为知道对方爱的不是自己,所以就算是有男女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两颗心,却还是驻扎在各自的地盘,不愿越界,也不敢越界。
因此,我们从不以恋人的姿态出现在熟人的面前,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少数的那么几个人。
有时候也反思,是不是因为我和他都是80后,所以才随便,所以才会走到这一步。
可是,一切的因果又仿佛不是出于偶然。
东霖和莎莎,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而我,一直只是他们中间的电灯泡。
但我不是拆散他们的第三者,他们也不是因为我分开的,导致他们爱情夭折的,是莎莎的母亲和无情的现实。
在几年前的T大校园里,他们是让那么多人羡慕的一对著名情侣,郎才女貌,况且东霖不光有才,还有俊朗的面容和挺拔的身姿。
他是学环艺的,比我们大一届,在校的时候,他设计的一个景观就在国内的园艺大奖赛上获得了头等奖。毕业的时候,他放弃了去上海一家外资园艺公司的发展机会而选择了留在本市。当时很多人劝他,包括他的导师和所有的好友,但他一概置之不理,因为他要留在莎莎的身边。
莎莎是本市人,是独女,父母很宠溺她,她不会离开父母去的很远。
在这个城市东霖没有谋到很好的工作,去了一家不起眼的装饰公司做起了普通的打工一族。每天天不亮就挤着公汽上班,下班再回到租住地,那里靠近市郊,租金便宜。
这样的代价换来的回报是他能和莎莎不分开,日子虽然清贫,但他们很幸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直到我们毕业。
那时我在本市的一家出版社找到了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已经报了到。作为一个边疆省份来到这个大城市的外地人,我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
莎莎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但她并不着急,她外公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里,母亲是规划局的,父亲在市政府上班,她早晚会有一个好去处。她操心的,是毕业以后住家里还是住外面。对她而言,住外面,也就是和东霖挤在一间廉价的简陋民房里。
毕业前的最后几天,有一天晚上她却没回宿舍睡觉。
要搁在以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她家在本市,经常回家住。但现在到了临别之际,我们寝室四姐妹说好了要夜夜通宵达旦厮混,谁也不准缺席,她的不出现,换来了我们的一致骂声。我的另外两个死党晴子和雪梅一口咬定她肯定睡在了陆东霖的床上。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我却被手机铃声吵醒,昏昏沉沉接起电话,只听了一句,我就顾不得刷牙洗脸,从四楼一路奔到楼底,宿舍楼的大门才打开,我一出去,就在花坛边看见了一脸憔悴的陆东霖。
他全然没有了平时的淡定从容,两眼无措,脸上袒露着掩不住的焦虑和痛楚,见了我就问:“莎莎昨晚回了宿舍没有?”
“明知故问!”我也不耐烦,我还想找他要人呢,“你们俩吵架了?”
他没回答,伸手去摸口袋,手竟像是有点哆嗦,掏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掏出来,这时我瞄见他脚边摊了一地的烟蒂,我反应过来,大约天还没亮,他就在这守着了。
“你们俩到底怎么了?”我急躁起来。
“…我说和她分手…她就不见了。”总算摸出一个烟盒,他却在里面没找到烟,用劲的揉着空烟盒,他神情呆滞的回答着。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冲他嚷起来:“你为什么要和她分手?”
他竟然落寞的笑了,好看得唇角抽了一下,眼里似乎就有什么东西在渐渐破碎,然后是一抹凄凉:“…她妈来找我,说我要是真心爱她的话,就应该放弃她。”
我的呼吸停滞了两秒:“你答应了?”我见过莎莎的母亲,一个衣着精致的机关干部,待人很客气,但却那样疏离,仿佛她永远站在高处,一切矮于她的人,都需仰视她。
他静静的站着,干涸的声音像六月燥热的空气一样让人窒息:“她妈说,她女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来爱…我放弃她,就是给她幸福。”
那时蝉鸣的很响,夏天的太阳很早就升在了头顶,我看见他眼里有点晶莹的亮光,晴朗的日光里,那点光芒似乎在滚动,但却那样黑暗,仿佛无尽的黑洞,只带人坠入深渊。
我的心一阵抽痛,因为他那自尊和自信受到彻底打击的绝望眼神。
在T大,他以前是那样令老师和同学骄傲的一个人。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有点像恶俗的八点挡连续剧,我们毕业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莎莎就跟着父母安排的一个男人出了国。
陆东霖天天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醉了就来找我,终于在一个晚上,陪着他喝了几口酒的我和他睡在了一张床上。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似乎他不再那么痛苦,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总是提起莎莎,但是我和他都清楚我们之间不存在爱情。
我们在一起,只是因为莎莎。他要找人诉说,而我,是最好的听众。
A市的夏天窒闷,酷热,我们常用冰啤酒来消暑解渴,喝得微醺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搂抱在了一起,每次他意识模糊□来临的时候,我都能听见他喃喃的喊着莎莎的名字。
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就分开了,可能感觉到这种状态的不正常,也是对我的不尊重,夏天过完的时候,他在深圳的一个同学打电话叫他过去,他几乎是立即就答应了。
他走的那天A市下了那年的第一场秋雨,我送他上了火车,他靠窗坐着,我站在窗下,两人都默默不语,看着雨雾里不知道延伸向何处的铁轨。
火车启动的时候,他忽然丢了句“对不起”,我眼眶里骤然涌满泪水,不想让他记住一个流泪的自己,我迅速的低下了头去。
猛然就记起以前的很多次,也是雨里,他和莎莎合撑着一把伞走在我的前方,我阴魂不散的跟在他们后面,他有时突然就会回头对我说一句:“对不起”。
A市雨水充沛,有一次我就不解的问他哪里觉得对不起我了,他居然认真的回答我说:“把你的好朋友抢走了,对不起,让你孤单了。”
我却不敢对他说,我失去了莎莎,但是并不孤单,因为,我能经常看见他。
不能说的秘密
我不知道在浴室到底呆了多久,镜子里,我看着现在的自己,盈盈一握的肩,蝶翼样薄且单的锁骨,两颊没有了红润,只有细生生的白,莎莎见了我,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那丰腴的肩,红富士一样的面庞,早在三年多前,就消失了。
出来的时候,东霖背对着我侧身卧着,似乎睡着了。
床头一盏浅橙色的壁灯,我伸手把它关了,轻轻的也上了床。
床很大,被子很宽,我蜷缩着,尽量不挨到他。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按理说应该有一次亲密的接触,因为我们一周没见了。
我们一直按部就班,每到周末我就会来他的公寓,两人一起过一两夜,做正常男女在一起会做的事。白天有空,我会帮他打扫下房间,收拾下衣物,礼拜一再回到自己的住处,直到下个周末的到来。
两年来,我们始终这样若即若离的相处着,也许是距离保持的适当,相互之间倒也始终不厌倦,但也没有逾越的热情。
今天东霖却没有等我,先睡了。
也许是我在浴室的时间过长。
也许是听到了莎莎的消息。
我不愿多想,闭上眼睛也想睡着。可是时令接近冬天,被窝有点阴冷,我一直暖不起来,也就无法入睡。
在我自己的住处,我已经用上了电热毯,我有点贫血,一直怕冷。但东霖这里,却没有这个东西,其实也确实不需要,因为他很暖和,我只要贴着他,就会热起来。
可今天我不能靠近他,因为他在想着莎莎,我知道。
但真的很冷,我不自觉的偎向他,他的周围暖烘烘的,在尽量能吸到他热的情况下,我尽力不碰到他。
大约还是惊扰了他,他轻轻的动了一下,脚无意间触到了我的脚,我条件发射的移开,怕自己的低温冰到了他。仿佛他僵硬了两秒,但也许是我的幻觉,他应该已经睡着了,可他却转过了身,一伸手,把我搂进了怀里。
我微微的吃了一惊,原来他并没睡着。
“你怎么这么凉?”他轻声说了一句。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吱唔着“嗯”了一声。他手脚并用的把我拢紧,我蜷在他怀里,没一会身体就暖融融的了,鼻子,却渐渐的塞住。
他刚刚默不作声的躺着,是在想念莎莎吧。
想起两个月前和莎莎通电话,她告诉我说又和丈夫吵了架,还是为了她执意不肯生孩子的问题。
我忍不住发怒:“你连孩子都不愿意替他生,当初干吗要嫁她?”
她突然哽咽:“我愿意给陆东霖生孩子,可是他却不要我了。”
我顿时滞了一下,接着却脱口而出:“他从来都没有不要你!是你妈当初嫌他穷,硬逼着他离开你的。”隐瞒了几年的真相,就这样被我说了出来。
电话里瞬间只剩呼吸声,隔着一个大西洋,我都能感觉到莎莎的心扑通一声沉入了海底。
隔了好一会,她才颤着音说:“…不可能,你骗我!”
我不客气的对着电话喊:“你去问你妈!看我骗你没有!你妈是规划局的,大约也听说过,陆东霖现在与人合资开了家自己的园艺公司,他每次参与园林竞标都能中标,随便一个工程就赚几百万,你问问你妈,看她后悔没有?”
电话里一阵死寂,然后是“嘟”的声音。
两个月以后的今天,莎莎就告诉我她离了婚。以前她从没说过要离婚,即使过得不幸福,她也说,反正不可能嫁给陆东霖,跟哪个男人,都是一样的。
她离婚,是为了东霖,回来,也是为了找东霖的吧。
下个周末,就是T大的百年校庆,那时,她就会见到东霖,所有的一切,不出意外,大约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
她不知道我和东霖的关系,我也不会告诉她,大约她做梦都想不到,她走了以后,我会和她从前的男朋友搞在一起。
那时她除了约会,其余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有次我过生日,两人都喝了点张裕干红,她就乘着酒劲抱着我的胳膊对我说:“陈玉,除了男朋友,我其它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享,你知不知道,我,莎莎,就是这样对你掏心掏肺的。”
我当时心里热辣辣的,立马就对她说:“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封酸唧唧的情书?徐志摩的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了,陆东霖不是很好这一口吗?”
她抓着我的胳膊使劲摇,头点的小鸡啄米一般,搞得我唔哩哇啦大叫着说受不了她。
东霖第一次吻她,就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东霖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也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
只是这些是始终不能说的秘密,东霖永远不会知道。
身体热了起来,被窝里暖烘烘的,两人贴着的地方也有了火炭的感觉。东霖慢慢的动了起来。他的脸俯了过来,温热的唇贴住我的脖颈,不断下移。他吻着,轻轻的啃咬,就像在我的身上烙着封印,滚烫,烧毁心智,我渐渐觉得喉咙干哑,呼吸有点不畅。
床第之间,我们一直非常和谐,或许,这也是东霖始终和我在一起的原因。
抚着我的肌肤,他覆上我,我忍不住闷哼一声。
“我重吗?”他低语,鼻息打在我的颈上,仿佛轻柔的手抚过我的心,一阵阵酥麻,从心底泛起,遍布全身四肢,涌向脚底,我只觉得踩在云端,身体不知飞向何处。
“像个磨盘…”闭着眼,我恍惚觉着那声音不是来自于我。
他低头吻住我,把所有的颤栗和呻吟都堵在我的喉间,我感觉自己真的在被他推碾。
屋里一点晕昏的光,好似三月般的春光弥漫了一室,就这样忘乎所以,在这种无可救药的子夜十二点,如果忘记莎莎,我会觉得,我的未来,或许还能有朵甜梦。
假使,如果的话。
东霖睡着了,微微的鼻息喷在我的头顶,空气中只剩了他的呼吸声,宁静而温暖。我轻轻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从下颚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脸部轮廓显得更深邃,长长的睫毛在眼敛上投下了一弯半月般朦胧的阴影,它看得见,却摸不着,恍如蝴蝶的影子,我永远捕捉不到。
我眼里升起淡淡的白雾,眼前渐渐模糊,喉咙像被哽住,或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爱的始终是莎莎,他并不爱我,我一直都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了床,把床单和他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快速的把屋子收拾了一遍,东霖起来的时候,衣服床单都挂了出去,白粥也熬好了。
和他吃着早饭,我与他说着话。
“烟少抽一点,对肺不好。我给你买了咖啡,在橱柜里,你要提神的时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参与了一个大型开发区的环艺工程竞标,他在赶一份标书,我知道他会熬夜。
“嗯。”他喝着粥,随口应着。
“阳台上的那盆葱,你不要忘了浇水,每次我来的时候,都枯的只剩几根绿芽,你是不是从来都不管的?”
不知为什么,我对养花没兴趣,只喜欢养葱。上学的时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养了一盆小葱,这个癖好,没少被人嘲笑。
东霖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记不住,要不你每周多来一二次,它就不会干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为了小葱从城南赶到城北,划不来。”
东霖凝望了我一秒,没说话,又继续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多留一秒,就会在我的眼里看见失落。
我一直住城东,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上个月我告诉过他我要搬家,但刚才我对他说是从城南而不是城东赶到城北,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住哪,他根本不关心。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突然从他的世界里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时候,在这个钢筋水泥筑起的沸腾尘世中,他知道要在那个蚁穴里才能寻到我呢?
假使他的车丢了,没关系,有定位仪,他马上就可以确定它的方位,然后找回。
但是,如果我丢了,他还能寻到我吗?
他没有储存我的坐标,除了我的手机号,别的,他一概不清楚。只要切断和他的这点联系,我立即就能遗失在他的世界里。
可也许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会认真的去寻我呢?
或许会去打听,但不久,就会放弃吧。
我对他,始终无关痛痒,是可有,也是可无。
是这样吧。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而我,又怎么忍心拖着他的后腿?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男人,与其到时三个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动退出,我一直有着这份觉悟。
很久以前,从他把我当莎莎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就这样留在他身边,哪怕他不爱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来,我都会无怨无悔。
也许很矫情,但却是真的,我从没奢望过拥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着,如果不可以,我就离开,仅此而已。
号称精英的现代都市男女,不都应该这样拿得起放的下吗?
况且,失去了东霖,除了眼前变得有点灰暗,花朵失了些颜色,地球一样在自转,太阳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脏跳动依然,没有谁会离了谁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这样说过。
我也一直教导自己要活得这样透明而潇洒。
他的公寓里,我的痕迹并不多,也就在卫生间和卧室这两个地方。
我们一直有份距离,所以我始终不让自己侵入他的地盘太多。
卫生间就几瓶简单的化妆品,爽肤水,乳液,滋润霜,我都收走了,唯独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东霖偶尔也会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两条大约也不奇怪。
然后我去到卧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个抽屉,几件换洗内衣和睡衣,还有一两件毛衫。不会有外衣,因为我每次来最多两天,外衣都是穿着来又穿着走的。每到换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装,装完之后,才发觉东西真的很少,一个中号的帆布背包都没有塞满。
一直蹲在抽屉旁,许是时间稍稍久了点,我感觉小腿微微的有点发麻。
突然就很无力,腿一软,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凉,我看着眼前空空的抽屉和敞开着的帆布背包。
双手紧握着自己的胳膊,也许坐了一分钟,也许坐了五分钟,我的时间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抓不住的东西从我的指间在流走。它一直不属于我,我一直在无声的追逐它,可是终究还是握不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