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都没有办法再像上一次那样出现在丁一面前。
过了好一会儿,丁一才缓过来,轻声说道,“我们收拾东西,去新家。”
闫浩宇松了一口气,“嗯嗯,牙膏牙刷还没有拿。”
“好的,我去拿。”
最后,整理出来了一大箱子。
总的来说,应该算比较少的。
拉着行李箱,往外走去。
把房东要求赔偿玻璃的五十块钱放在桌子上,然后这才离开。
拿着行李箱,慢慢地走到了新家。
丁一想起了新家厨房还有天然气的事情。很认真地问闫浩宇,“你会做饭吗?”
其实在她心目中,闫浩宇是全能的。
闫浩宇:“煮稀饭算吗?”
“你果然会。”丁一说道。“那咱们晚上自己做饭吧。”
宝贝,我只会稀饭,就是那种加把米,然后倒水,接着插电就行了的稀饭。
不靠谱啊。
但是见丁一好不容易又摆脱那种低落的情绪了,也就假装自己会做稀饭,也是会做饭。
丁一在闫浩宇的指导下,买了一个电饭煲。
然后又买了米。
后来,便开始做饭。
总的来说,也算是新的生活了。
晚上,寂静的夜里,睡着前,丁一轻声说道,“谢谢你。”
她的声音中,带着依赖和信任,毫无保留的信任。
闫浩宇愣了一下,他突然想,反正现在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做,而且也找不到回去的办法,还不如陪着她一段时间。
她现在也只有自己了。
闫浩宇想到自己也离开了,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每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由地心疼。
他甚少会去心疼别人,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他都觉得,大多数困境都是自己作出来的。
但是,丁一不一样。
她只是想简单地活着,也在努力。
从丁一会做(稀)饭了以后,丁一便日常在家里吃饭了。
基本上,丁一就在家里录小说,闫浩宇就看大型灾难电影,感觉挺好的。
除了那个帮忙上传小说的青梅竹马,让闫浩宇很不舒服以外。其他一切都挺好的。


第10章 无言以对
这个所谓的青梅竹马,每天收到录音以后,就会想方设法的跟丁一聊一会儿。
哪怕丁一已经说了晚安了。
闫浩宇也是这才知道,两个人已经合作三年多了,丁一负责想小说的内容,并把它说出来,录音。
而对方则负责听录音并打出来。并上传到网站上。
两个人是三七分成。
当然,丁一是七。
但是,闫浩宇还是觉得很吃亏,因为,可以把这个录音打出来的人很多,这谁都可以做。而想出这些内容,确实非常不容易的。
然后,突然有一天,王颂就跟丁一告白了。
真的是非常的突然。
闫浩宇听到那个声音的时候,觉得非常的不对头。
因为实在是太兴奋,喜悦了!
那种喜悦,闫浩宇觉得,有种被镶了钻石的馅饼砸中的感觉。
丁一愣了一下,然后便语音说道,“抱歉,我喜欢一个人过日子。”
虽然她对世事了解不多,但是也知道小家伙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因为这太反科学了。
那边的男人愣了一下,然后接着就说道,“你再考虑考虑,我觉得我们挺适合的。”
丁一依旧拒绝了。
那边也就没有继续说话。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闫浩宇就被吵醒了。
同样吵醒了的自然还有丁一。
丁一拿过手机,接了起来。
然后就听到那边的男人说道,“丁一,你起床了吗?我在你家门外。”
丁一吓了一跳。
闫浩宇同样也愣了一下,这个男人要是有没有猫腻,他就跟他姓。
对方说道,“我给你带了早饭。”
丁一皱了皱眉头,然后紧接着反应过来,对方知道的是自己以前住的地方,她现在住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了,还好搬家了,要不然也是麻烦。
“谢谢你的好意,我已经搬家了。”
对方立马就问道,“你搬到哪儿了?一一,我们从小也是一起长大的,你真的这么狠心,连个机会都不给我吗?”
丁一按了按太阳穴,她跟这个人合作,纯粹是因为从小到大的友谊,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同样也是了解这个人的,“我们不太合适。”
“什么不合适,我可以改。”那边的人问道。
闫浩宇越听越觉得,就是有问题。太古怪了。
在这之前,对方都没有想过见一面,怎么突然就要来见了?而且还这么急切。
闫浩宇能够想到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跟丁一的小说有关的事情。
丁一拒绝了对方来她家看她的主意,挂了电话以后,闫浩宇问丁一,“你们当初是怎么开始合作的?”
“我以前跟他是邻居,有一次,我在房间里录小说,被他听到了,他说我写得不错,问我要不要发表在网上。”
“但是我没有办法把语音转成文字,我试过语音输入,但是,语音输入不可能让我一直说,它需要反应,有时候还会自动停止,我自己也不知道它有没有错别字,很麻烦,他就说他帮我人工把语音转成文字,但是我要把报酬的一半给他。我没干,一半实在是太多了,于是我们讨价还价变成了三七分。”
“你注册的笔名是什么?上网查一下。”闫浩宇说道。
于是,丁一打开了浏览器,语音输入了“曙光”。
闫浩宇在看下面的内容,就看到第一个就是晋江文学城网站的作者专栏。
闫浩宇让丁一点了进去。
闫浩宇怒不可遏,问道,“一一,你一共写了多少部小说了?”
丁一提过,她是三年前开始写的,肯定有不少了。
“我没数,但是应该有七八本了。”
闫浩宇看着手机页面,那个作者专栏上只有一本。
丁一见他问这个问题,自然知道肯定是出了问题。
丁一忍不住说道,“我这个运气…”
闫浩宇让丁一点开这唯一的一本,然后就发现,实际上这本已经发到30万字了,但是收藏和点击都很少。
闫浩宇跟丁一说道,“这上面只有一本。”
丁一倒是非常冷静,“等一下,我搜索一下我昨天晚上写过的内容。”
以前的可能都忘得差不多了,还得去翻录音,但是昨天晚上都还记得。
丁一按照闫浩宇提示,退了出来,然后搜索了一段话。
紧接着下面就弹出了一系列的网址。
“末日狂欢作者风采花——第三章 ”
闫浩宇让丁一点了进去,然后点进了作者专栏。
“作品数:7,创作字数:728.96万字,创作天数:1042”
闫浩宇问丁一,“你现在在写的这一部叫末日狂欢吗?”
丁一:“…叫预言。”
闫浩宇让丁一点开了第一章 ,闫浩宇看了下来。
闫浩宇对于第一章 印象很深,因为当时是直接把他扔到了那个世界,就是那一章,然而,问题是,女主角直接变成了男人!其他的一个字都没变!
闫浩宇:“…”
能够确定了,这个叫做风采花的作者,就是李颂。
然后就看到评论里在骂人。
闫浩宇愣了一下,就看到是讨伐作者,睡粉丝?
闫浩宇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以前觉得,自己身边奇葩挺多的。
但是现在看来,他身边,都是些好人。
闫浩宇把事情告诉了丁一,包括,把她文里的女主角变成了男人,以及睡粉丝。
丁一表情难看极了。
然后两个人合作看了一眼睡粉丝的事情。
然后就发现,还睡了不止一个,正是因为睡了多个,所以才被爆出来的。
闫浩宇:“…”
丁一说道,“签约的时候,用的是我的身份证。”
“你确定?”闫浩宇问道。
毕竟,丁一看不到,对方如果糊弄她应该也很好糊弄过去。
丁一说道,“每个月网站都会给我打钱。”
闫浩宇突然想起来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你觉得你签约的哪个网站?”
“晋江。”
闫浩宇好像抱住她,“这个事发表在终点网的。”
他一个不看小说的人都知道是最大的男性小说网站。
丁一退回主菜单,打开支付宝。
每个月钱到的时候,都会有提示,“晋江文学城向你转账xx元”。
丁一在闫浩宇的帮助下,找到了账单。
果然,不久前就有一笔进款,是晋江转进来的。
然而,点进去,闫浩宇就发现是个人。
丁一:“…”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所以,没有用我的身份证签约。”丁一说道,“那他现在跟我告白,是想干嘛?洗白睡粉丝的事情?”
“应该不是,他太激动了,他那个时候的语气可不是睡粉丝事情被揭发了的样子。”
闫浩宇有九成的把握,应该是有好事,但是,又担心丁一这边出岔子,所以这样对她。
闫浩宇想了想,“咱们先找一个律师。看看怎么维权。你的小说录音都还在,而且聊天记录找找,应该也能找到。不怕这个。”
想想,曾经怼天怼地的大少爷,现在遇到事情第一个想法就是找警察找律师,这是多么深的觉悟。


第11章 报应
基本上是没有悬念的。
王颂大概一开始是觉得丁一一个盲人,肯定也没有办法找到这些。
可能也没想过自己以后会大火。
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现在,自然是不愿意把录音继续交给王颂了。
然而,丁一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就有人联系上她了。
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要多少钱?”
丁一没有听出这个女人是谁,“你是谁?”
“我是谁你就不用知道了,反正是你惹不起的人。”这语气,那一个猖狂。
闫浩宇听着,觉得这个声音有点熟悉,应该是以前听过。
然后接着就听到对方说道,“你喜欢王哥对吧?喜欢他,也不能毁了他啊!”
丁一:“所以,王颂跟你说了什么?”
“看你也怪可怜,我就不跟你计较那么多。你就直说要多少钱吧。反正我有的是钱。”
这个语气,闫浩宇想起了对方是谁,他们圈子里一个出了名的暴发户的女儿。
闫浩宇皱了皱眉头,但是,还是相信,他们这边有证据,就算打起官司来,应该也是稳赢。
所以,闫浩宇让丁一挂了电话,没必要接下去。
丁一把电话挂了。
她虽然不把录音给王颂了,但是,不影响她继续写下去。
而这个时候,王颂那边,同样是鸡飞狗跳。
最新的这一本,才写三章,就有游戏公司来买游戏版权,他原本以为是天上掉馅饼,但是又想到,现在能够卖出游戏版权,过不了多久应该就能够卖出影视版权了,到时候,很有可能就会被丁一发现。
王颂并不觉得自己有错,甚至觉得丁一应该感谢他。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是选择发表在晋江网站上。
然而签约都过不了,更别提赚钱了。
是他,他突然有了灵感,而女主角都改成男主角,然后发表在终点网站上。
这才慢慢有了起色。
如果是丁一那样,一辈子都挣不到钱。
而他现在还是愿意,给一部分钱给丁一,已经是很大的恩赐。
如果不是这一次游戏版权,他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所以,他起了其他心思,丁一眼睛看不到,他知道,而丁一的母亲嫁人了,当初为了结婚,直接把丁一赶了出去,肯定也不会管她。
自己如果娶了她,到时候,她肯定也得乖乖听话。
王颂虽然觉得自己有点吃亏,娶了一个瞎子当老婆,但是想想,对方能挣钱,到时候自己在外面,想要几个女人没有?
王颂觉得自己得为大局着想,不应该着眼于小利益。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一居然拒绝了他!
他从小到大从来不缺女孩子追,当上作者以后,在粉丝群里面稍微晒一下照片,就会有一大群女生追捧。
丁一居然拒绝了他!
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很快,他就收到了律师函,丁一告了他。
虽然他觉得自己没错,但是,他还是慌了。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粉丝里,有一个是富家女。
于是,就有了丁一接到那位富家女的电话的事情。
前面,终点作者风采花睡粉丝闹得沸沸扬扬的,不少人还表示不相信,说是文品见人品,他这么多年没有断更过,没有在文中收过妹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睡很多个粉丝的人。
然后没过多久,就看到人家置顶了道歉微博。
众人简直是目瞪口呆,居然有这样的操作!
文圈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
当然,两个人的真名都打了码,但是,问题是,性别还在。
不少人都惊叹,“我就说,好多的人称代词都是混乱的,原本我以为作者他她不分,搞了半天是他直接把女主角改了性别,替换人称代词的时候,替换得不干净。”
更多的人是在气愤,人们本来就对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种行为非常的厌恶,更何况他不但窃取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有这个劳动成果作恶,更加让人愤怒的是,对方还是盲人!
接着,就有技术帝,依靠以前王颂发过照片,把王颂直接人肉了出来。
人肉出来了以后,顺手把他的所有黑历史打包给他周围的人都发了一份。
丁一居然也收到了。
因为,对方发的是跟王颂有个Q/Q来往的人。
这下王颂算是出名了。
丁一和王颂并没有上法庭,因为律师告诉她,起诉的过程实际上是很麻烦的,最后也只能是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律师跟王颂沟通了以后,王颂被吓傻了,立马表示愿意道歉私了,所以她们算是私了的。
原本闫浩宇还觉得不够痛快,但是没有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王颂那边,公司所有人都收到了那份邮件。
他原本在公司人缘很好,因为出手大方,给大家买点吃的,出去吃饭也都是他请客,平时公司买东西,他垫付点钱,都不是问题。
但是现在,看到那份邮件,所有人看过来的目光就不对了。
他们原本都以为他是个富二代,有人问过他,他也默认了,现在才知道,是个吸二代。
这心里得多黑暗,才能三年如一日地从一个盲人姑娘身上吸血。
在公司里,所有人都把他当作透明,他想要买点东西讨好大家,却又想起来,他的存款都赔给丁一了,还欠了不少…
原本对他和蔼可亲,经常帮他的同事,话都不愿意跟他说一句。
因为他平时太高调了,这一次算是带着他以前爆过的照片,红出了圈外。
再加上睡粉丝的事情,原本还因为他的作品而相信他的人,现在几乎是加倍回踩。
闫浩宇把网上的言论看了一遍,又得知对方失业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样一来,丁一就没有可以人帮她翻译了。
因为游戏公司那边看中的是男主向,虽然说作者换人了,但是依旧来联系过丁一,但是丁一并不想把女主换成男主,于是,只能作罢。
闫浩宇想起了她语音码字的时候,自己被陷入她创造出来的世界,他现在已经能够摸清楚一个规律了,就是,在她情绪波动较大的时候,他能够看到她的世界。
而她写想说的时候情绪波动是有多大,他才能看到整个世界。
所以,闫浩宇思索着,自己能不能情绪波动也大一点,让她看到自己的世界。
但是一直没成功过。
当然,网上不少人都愿意免费帮她把语音转成文字。
但是丁一到底不愿意麻烦陌生人。
而且,她还是想回晋江,因为她并不准备把女主变成男主。
闫浩宇想了想,再招一个人帮忙的话,还是会存在同样的风险。
然后想起了丁一没怎么用过的电脑,他思索着,写字不行,打字可以慢慢教。
反正他现在也不知道做什么,而丁一…是真的喜欢小说世界。
看她的情绪波动就知道了。
于是,闫浩宇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丁一。
丁一愣了一下,她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学键盘打字,但是她看不到,完全没有办法学。
闫浩宇在瞬间又看到了万花朵朵…
看得出来,这是非常高兴。
只是,他现在也很高兴,为什么没有办法让她看到他面前的事物呢?


第12章 操碎了心
如果说别人是万事开头难。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宇有点后悔,该少买一点。
丁一感觉到了它的情绪波动,以为是它也想吃东西了,毕竟后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东西的。
于是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修成人形?”
闫浩宇:“…”我也想知道。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气还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这段时间,通过加入的水逐渐减少,闫浩宇已经成功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两个人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锻炼,不是盖的。
每次接收到信息,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应。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没有什么障碍。
洗好了以后,闫浩宇便指挥着丁一用酱油把翅中腌制一下,就像网上说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