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晰见面的频率慢慢的固定在一周一次。由此引出了那个BFGF间的经典问题:Pill or condom?
“你吃药。”他一开始就坚持。
“自私的男人都一样。”我恨恨的回答。
“吃药99.99%有效,TT只有80%。”他说,“如果你觉得心理不平衡,也可以既吃药又带套。”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是不是上次在医院吓破胆了啊?”
“是啊是啊。”他忙不迭的点头。
另一个则是我的经典问题:长发vs.短发
90年代末的短发潮过去之后,新世纪伊始又开始流行长发。一次看runay sho回来,我照着镜子问他:“你喜欢长头发还是短头发?”
“长头发。”他想也没想就回答。
“为什么?”我问,心里说,TMD没见过这么不会说话的。
“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就跟喜欢乳房和大腿一样。” 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回答:“而且我还知道,你也喜欢长头发。”他走过来和我一起端详镜子里的我,然后说:“把头发留长吧。”
我突然明白自己反反复复问这个问题,想要的似乎就是这样的答案——喜欢什么,就去做吧。
于是,那个春天,我开始一心一意的留长头发。其间修修剪剪,到03年毕业的时候,终于留到我理想中的长度:披在后面可以让肩胛骨若隐若现,拢到前面来能遮住胸部。这件事,林晰又一次说对了,长发和乳房大腿一样是种性感的东西。短发可能很酷,很称那种小巧立体的脸型,但是在床上绝对是扫兴的东西。就是这几十厘米的变化,让我慢慢的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女人,我逐渐养成一些秀气的小动作。而林晰也乐在其中,他会帮我把刚洗过的头发吹直;会把头发拢到一边,在露出来的脖子上印下一个吻;睡觉的时候我的头发在枕头上铺散开来,他会把脸埋进去,闻混杂着香波和香水味儿的气息。
2003年夏天我从BU毕业,在纽约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领到第一份薪水的同时,我信心满满的剪掉了妈妈给我的信用卡。不过,第二个月收到第一张自己的信用卡帐单的时候,我发现差100美元没办法全额还款,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生活不易啊。
与此同时,我终于搬进了林晰的公寓。那一年,他已经开始有机会和时薪上千美元的模特合作,身边也有了专门的助理和灯光师。不用说,收入肯定不差。不过他根本没坦白过赚多少钱,更不用说像传统的上海男人那样上缴收入。他给我买昂贵的礼物,带我去旅行,但是从来不会帮我还信用卡的欠款。
35)
我的工作非常非常非常的底层。主要干的都是贴database和盘点库存之类的简单重复劳动。Mason这个23岁的老麻豆依旧在做着fitting model这种不露脸不上台面的工作,却也口口声声说,你怎么这么想不通,去做这样无趣的工作。
而我自己知道,这个无趣的工作也来的不易。毕业前的大半年,就开始疯狂的job hunting。履历表一沓一沓的印,穿梭在马州和纽约州各处的Talent fair,填申请表,参加充斥着各种古怪问题的assessment。然后,如果运气足够好,就会得到一个30分钟的机会,在未来雇主面前摆出职业的表情,努力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某个大机构里可以被随时替换的零件之一。
在做论文的同时,我终于在一间不大不小的银行得到一个实习的机会。在Treasury部门,当然不是金库main treasury,而是财务部的那种,具体工作是核对几个中转账户的资金进出,把相对应的划入和转出匹配起来,然后对冲掉。听起来很白痴,实际上也是,但是这样的进出帐每天有成千上万笔,牵涉汇率问题,做起来却需要很大耐心和仔细。
而且,这样一个预计年薪不到5W刀的位子也不是拿稳了的。原本在财务部做Part time的Ms. Morrin也想要转成全职工作,加入了竞争。我开始觉得她挺可怜,因为此女30多岁,做家庭主妇多年,离了婚,因为经济原因才出来做事。她只有一个社区大学成人再教育的文凭,穿超级市场里买来的几十块钱的鞋子,做事瞻前顾后磨蹭的不行。但是,两个月之后,我就是输给了这样一个人。带我的mentor给我的评价是smart but not the best fit for this job。财务部经理与我握手,祝我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属于我的career opportunity。两年之后,我和Ms. Morrin在机场偶遇。她已经升了两级,刚刚从伦敦培训回来,减了肥,穿着得体,带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不得不承认,当年的我比起她真的缺少了一些东西。生活,我慢慢体会到真正的生活的滋味儿。
我回去气的大哭,恨死了这个女人,觉得她肯定是马匹功夫了得。
“我要是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哭哭啼啼的问林晰。
“会找到的。”他只管摆弄他的相机。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我追问。“我觉得好累。”
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要工作,我养你。但是,他却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最好问问你自己怎么办,你会想到办法的。”
我发现我的境况斌不比有个拖欠抚养费的前夫的Ms.Morrin好多少。我的男人会帮我改履历,帮我写信封帮我寄信,和我练习握手、模拟面试的情景,但是不会说:“你看起来好累,停下来吧,我来养你。”
第二天我擦干眼泪,继续写我的求职信。一次去一家化妆品公司面试一个市场部的职位,到了那里发现他们竟然通知了所有寄去简历的人,房间里坐得满满登登,当然原本约好的时间也是不作数的。从下午3点等到6点多,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终于轮到我了,HR的女人看看我的黑色Jipsy单肩包,说,“我们要找一个年薪4万五千元的市场部助理,你觉得你合适吗?”语气里透着些揶揄。我很想说,适合适合,求你考虑一下我吧。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恐怕不合适,再见,女士。”然后,转身,骄傲的走出去。
到了外面才发现自己又做了件完全没有sense的蠢事。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开车回去。天已经黑下来,经过一个冷落的街区,等红灯的时候,我正想心事,突然有人来开我的车门,一个黑人,拿起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包就要跑。我一下子扑上去,抢回来,他拉住背包带子往外拖,我力气没他大,就整个人压在包包上面,一面拼命的大叫。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可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又有车子经过,那人才松手跑了。我浑身发抖的关上车门,锁上,立刻离开那里。一路上慢慢的平静下来,擦掉眼泪。想想实在后怕,自己当时很有可能受伤甚至送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勇,或者只是借机会出一口怨气,好把找工作受的委屈排解掉。
这件事我后来始终没有告诉林晰,只是对他感叹,4000刀的包包果然比较牢。我再也不想让他因为舍不得我而做出有违他初衷的事情,我不想强迫他说“我来养你吧”。就像他说的,我看到自己骨子里是坚强的人,我不想再做出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03年春天,在1次笔试,1次assessment center测评,和3轮面试之后,我终于拿到现在这份工作的offer。我很得意地拿给林晰看,然后可怜巴巴的对他说:“这点薪水在纽约只能住贫民窟,能不能来跟你住啊?”他拥抱我,点点头。也许注定了的,他永远要对我让步。
2008-10-29 11:24:23(第45楼)
36)
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洗一次衣服,换下来之后喜欢到处乱丢;拿书出来看,看过了从来不会放回原处;护肤品化妆品,各种首饰小摆设浩浩荡荡摆了一桌子;我的衣服鞋子占了他衣橱里的半壁江山,而且常常抢他的地盘。
他说,原以为我从小没有妈妈照顾自理能力应该很强,怎么会这样?
我告诉他,我爸是那种衣服从来不洗,穿起来照样玉树临风的人物,我俩过日子家务活儿一切从简,小时候就是觉得洗头梳头麻烦,他才骗我去剪了个男孩儿似的短发。
他这下知道上当了,跟在我屁股后面收拾了一阵儿,然后请了个housekeeper了事。
我们就这样过起热闹亲密的小日子。慢慢的,我就像他担心的那样开始彻底依赖于他的照顾,我不必担心房租水电,吃喝全由他买单。于是就心安理得的把开头几个月的薪水全部用在衣服鞋子化妆品上面。被他骂了一顿之后,我开始了强制储蓄计划,增加了保险,规定每个月只能花薪水的1/2,余下的1/2一半存款一半投资。
我和他的工作都常常要出差。我们经常share一辆cab去机场,然后在候机大厅匆匆吻别,因为我们的目的地从来都不一样。我去的是些听名字就很闷的工业城市,而他总是飞往Milano,London,Tokyo ,当然少不了的,还有Paris。单单看着印着这些地名的机票就叫我向往死了。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下个月能请假吗?我去巴黎出差,可以带上你。”
我惊喜地尖叫,抱住他一顿亲。我要去巴黎了,那个从小就向往的地方,那个机缘巧合错过了的地方。当然我不后悔来美国,毕竟在这里我得到了林晰,这个从一开始带着点法国味的冶艳烙印的“情人”,或许真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要由他来把巴黎展现给我看。
我一下用光了15天的年假,加上周末,可以有3个礼拜不用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妈妈,她也很高兴,说:Enfin, tu vas venir a paris.终于你要来巴黎了。接下来就计划着要带我游览,参加派对,去看歌剧。出发的前一晚,我无论如何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又检查了一遍行李,林晰睁开眼睛看看我,说了一句:“小孩儿快回来睡觉。”又睡着了。
飞机在傍晚时分起飞。我零零碎碎带了许多东西,一件小礼服生怕压坏了单独放在一只印着公司Logo的行李袋里,没有托运,准备随身带上飞机。林晰说:“这袋子真难看,我不拿啊。”
“不拿就不拿。你装作不认识我就好啦。”反正也不重,我心情好,不计较。
拿好登机牌,他拖两只拉杆箱,我拿着行李袋,乘自动扶梯到上一层的候机厅。我突然觉得似乎有人在看着我,不是那种路人随意投过来的一瞥,而更像是注视,尽管是远远的,还是能感觉到那道目光的温度。我回头四处张望,只看到行色匆匆的陌生人。
2008-10-29 13:56:01(第46楼)
37)
公务舱果然物有所值,我这个坐惯支线飞机经济舱的小职员,这次终于可以舒展身体,睡得很好,时差几乎对我没有影响。清晨6点多飞机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我正神清气爽,搂着林晰的脖子来了个货真价实的French kiss,邻座的法国大爷用磕磕巴巴的英文问我们,是来法国度蜜月的吧?我笑着说,Kinda…搞得大爷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恍然大悟的跟身边的大妈说:“C’est sur qu’ils envisagent de se marier a Paris.” 他们一定是来巴黎结婚的。
9月份的巴黎已经微微有些凉意,早晨的太阳升起来,阳光却特别明媚。我妈和Jon大叔在机场迎接。妈妈对林晰一直照顾我表示感谢,直到发现原来我不打算住在她那里,而要跟林晰住酒店,目瞪口呆的看了我们一会儿,才笑起来,拥抱了我们,小声对我说:“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人。”
中午我们在我妈和Jon大叔的房子里吃饭。他们住市中心一栋外墙灰黄,雕梁画栋的老式公寓的顶层,像黑白电影里一样,里面有螺旋形的楼梯和黑色折叠铁门的狭小电梯。房间层高很高,光厅就有4个,几乎每个房间都有壁炉,屋顶露台布置的像个真正的花园一样。妈妈依旧年轻,不知道靠的是日复一日的精心保养,还是每年一次的瑞士美容之旅。Jon大叔似乎也在努力健身,瘦了一些,神采奕奕。当然比起白种人,亚洲女人更不容易显老,何况差了十几岁的年纪。他还是觉得有这么一个太太很有面子,在一旁殷勤伺候着。公开了我们的关系,林晰多少有点不自在,妈妈总是一幅忍不住要笑的样子看着他,他就看窗外,装作观赏风景。我饶有兴味的看着这一切,周围有那么多富丽新奇的东西等着我去发现,这种感觉像新鲜空气充满肺叶一样把我的心装的满满的。
吃过饭,我们回林晰住的酒店check-in放行李。酒店在塞纳河的左岸,位置几乎就在埃菲尔铁塔的影子下面,从房间的阳台上看出去,不远处就是巨大的塔身,跟通常图片里看到的小小的剪影似的不同,那么近,大的不像真的。次年2月份,看SATC大结局,Carrie 在Hotel Plaza Athenee的露台上转身看到艾菲尔铁塔兴奋的跳跃,我当时的反应和她如出一辙。只不过Hilton Paris没有那种古典韵味,而是彻头彻尾的摩登风格。
我站在阳台上歪着头看着懒懒的午后阳光里的铁塔,林晰走过来在我身后抱着我。“这样真好。”我说,然后美美的吐出一口气,“我爱你,林晰。”他默不作声,怀抱变得紧紧地,把我转过来,然后用人类能想象到的最温柔的方式久久的吻我。如果不是因为他下午有工作要做,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爱的昏天黑地。
2008-10-29 16:38:31(第47楼)
38)
这回我才知道,出差去巴黎也不单纯是轻松的美差,公务舱的跨洲旅行和市中心的豪华酒店也都不是白白享受的。林晰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周六有时也要开工。不过这一点也无碍于我们的幸福。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他的亲吻中醒来。吃早饭的时候,他会去Au nom de la rose(以玫瑰的名义)给买我一束玫瑰,嫩粉色的苏醒玫瑰,白色的芬德拉,浅橙色的舞后,酒红色的樱桃白兰地,淡紫色的海洋之歌,肉粉色的戴安娜,粉中带白的玛丽亚,白里透粉的蜜桃雪山,桃红色的瑞普所迪,紫红色的米兰玫瑰…柔软剔透的花束渐渐摆满了整个房间,叫人心都酥软了,然后慢慢的也变得如那些沾着露珠的花瓣一般澄澈而干净。
上午我们去博物馆,Orssay,Louvre,Gallerie nationale…我终于看到了J.B.Corot的作品,不是在MET,而是Louvre,最好的那一些。第一次知道了颜料也可以表现那么多种轻烟薄雾般的灰色,让画面静谧优美的像略带诗意的梦境。
中午在塞纳河边的小餐馆吃饭,总是坐露天座,看着行人和河上的游船。喝一杯espresso,吃一块黑巧克力。
下午四处闲逛,或者哪里也不去,搂在一起午睡,直到柔和的风吹开窗帘,红色的晚霞出现在埃菲尔铁塔的后面。
晚上穿华丽的衣服在Montaign街那间有着一万支水晶灯的饭店用餐。去歌剧院听女裁缝唱起我的名字叫咪咪,鲁道夫对咪咪诉说“odolce viso di mite circonfuso alba lunar月光如纱般轻拂着你的脸庞”,一直到哲学家柯林的咏叹调,永别了,我的外套。Pretty Woman当中Edard对Vivian说的话是真的:第一次看歌剧的人反应是很两极的,不是极端热爱,就是极端讨厌。我一定属于前面一种。而普契尼的《波西米亚人》在我心里将永远代表者爱情和巴黎。
然后,戏院散场,夜渐深沉,即将来临的深深的夜,显得从来没有过的性感和沉醉。
三个礼拜之后,我先一步回纽约,而林晰要在那里呆到十月中旬。我们仿佛刚刚渡完蜜月又要分离的新婚男女,在机场走走停停,难分难舍,一直到广播里响起last call,才真的分别。我隔着玻璃远远的看他,满心想着不远的将来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我们一起去体会,美好的就像刚刚过去的三个礼拜一样。浑然不知命运又有怎样的转折等我去经历。
回到纽约家里,我打开电脑查收邮件,公司邮箱里塞满了各种forard来cc去的信件,一封一封看下去,无关紧要的统统删除。有一封的标题是Hello,发自一个不熟悉的地址,我看也没看就拖到Trash,拖完之后纳闷儿,好像刚刚看到在previe里显示的是一句中文句子。又去垃圾桶里找出来看,信里写着:你好,你是程雯璟吗?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
39)
发信的日期是我去巴黎之后的第三天。
我茫然的坐在那里,感到心脏砰砰砰的跳,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颗忙乱的抽动着的老式水泵机。30秒之后,我一下关掉电脑,去浴室洗漱,然后上床关灯睡觉。我躺在黑暗里,被子盖过头顶。飞机落地是东海岸时间将近晚上10点钟,在巴黎已经是零晨,但我却全无睡意。我闭着眼睛,左边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过去3个礼拜里装满了的心又空了,生出一股挥之不去的思念的感觉,却不确定对象是哪一个。
不知道过了多久,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拿过来看,是林晰发来的短信:Just had a dream about you: you ere lying beside me in deep red lace lingerie ith your fingers gliding across your body - lips, neck, breast, tummy…
巴黎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是早晨了。我努力在脑子里想象这个香艳场景,然后回了一条短信:Then I ordered: Tear my clothes apart and fill me up, no. 他没一会儿工夫回了一条:RU ZI KE JIAO( 孺子可教)。
蒙蒙亮的黎明的光线从窗帘的缝隙透进来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的睡着,梦里没有深红色的蕾丝睡衣,没有sex fantasy,只有一片炫目的夏日的阳光,温热的碧蓝色的水,抚过我的皮肤,穿过我身体的缝隙,像锋利无比的刀刃一样让我一瞬间体无完肤,却不觉得疼也不见血,而在这所有一切的背后,一种细洁的鲁莽稚嫩的触感悄悄的浮现,
早上我回公司上班,三个礼拜的长假之后,积了不少事情,手脚不停的忙了一个上午。吃午饭的时候,给同事看在巴黎拍的照片,几个姑娘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表示艳羡。似乎一切正常,但我心里知道那封邮件,我仍旧留在收件箱的封:“你好,你是程雯璟吗?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 每次回到办公桌电脑前面,它就安静的横在那里,我装作没看见。
三天之后又一封同一个发件人的邮件跳出来,“Sa u in Madison Avenue this morning.” 他说过会来找我,真的来了。不仅在纽约,而且就在曼哈顿。这个区区几百万人口的小岛,我们可能在任何时刻在任何地点不期而遇。有的时候,他就看着我,只是我不知道。鼠标在reply和delete中间来回反复,最后点了reply。光标在一片空白当中跳动,我删删改改,最后只是简单的写:“Ho are you recently?Every thing goes ell?”,然后在再一次犹豫之前发出了邮件。至少在那一刻,我没有更多的企图,这的确就是我唯一想对他说的话。
2008-10-30 11:22:29(第54楼)
40)
没有半小时,回信来了:“1pm, lobby, let me kno if u can’t make it.”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简单的话让我想起Tear my clothes apart and fill me up, no。好像都是轻轻的说的,但却是命令的语气。就像前戏里说Take off your clothes这样命令的语气。我对着电脑发呆,一个同事经过我的座位,说:你脸怎么那么红?我伸手摸,脸是烫的手冰凉。接下去的几个小时,脑子里木木的做事,手始终没有暖起来。到吃饭的时间,办公室里的人逐渐走光了,有人招呼我一起去餐厅,我说已经约了人。却还没决定究竟要不要去赴这个约会。
电脑时钟显示1点零一分,我还在纠结。零五分,我开始想象周君彦站在楼下四处张望的样子,我不知道现在的他会是什么模样,想来4年时间一定会改变许多。但在我的想象里,那个站在楼下人群中等我的人是多年前虹桥机场里那个呆呆的看着我远行的少年,脸上带着一种小孩子一样的失落的表情。当那个表情渐渐浮现的时候,我拿了衣服和包冲出办公室,搭电梯下到底楼。电梯门打开,我走出去,几乎立刻就看到了那个高个子的身影。站在初秋冷冷清清的阳光里面,没有四处张望,反而低着头,两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好像肯定我会出现,会一眼看到他。
我有种要退回去的冲动,但又觉得那样做实在很蠢。就装作一副单纯的老同学重逢的样子,笑着走过去,拿包包在他身上打了一下。他转过头看到我,也绽开一个同样单纯的笑容,说了声“嗨,还没吃午饭吧。”然后就说带我去吃饭。正是饭点儿,我们在人群里走着,没说什么话,没有拉手,时不时的被路上的行人隔开。我注意看他,他穿的非常漂亮,深灰色西服,白衬衫有精致的斜纹,没有打领带。跟林晰在一起久了,我几乎可以在一群男人里面一眼分辨出穿2000刀名牌西服的得意青年,5000刀高级定制西服的成功中年,以及其他不入流的路人甲乙丙丁。而眼前这一身行头足可以叫这个23岁青年不会在任何体面场合露怯,他的境况一定跟几年前说“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截然不同了。
果不其然,他把我带进附近一间五星酒店的餐厅,熟门熟路的选了一个角落里的两人位坐定,点了菜。他的英语说的非常好听,不太美式,也不带其他任何口音。
等菜的时候,我问他:“怎么找到我的?”
“上个月在机场看到你了,你拿了个有你们firm logo的旅行袋,我们公司刚好请了你们做审计,我拜托其中一个审计员查纽约Office,surname Cheng,initial W J的邮件地址,只有你一个。”他不紧不慢的解释。
“你在纽约工作?”我问。
“暂时的。我还在Ann Arbor读书,明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