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周世礼何德何能,能让她欧韵致为了他与别的女人争风吃醋?简直就是个笑话!说到底,大家不过玩玩而已,好聚好散才是至紧要的事情。
刚才那样的情景,她根本无心恋战,非是不能,而是不愿!相信那时她如果争辩,无论说些什么,旁人都只会认为她是在因为吃醋而同周世礼怄气。
实在是有失身份!
所以她立即鸣金撤退。
这会儿回到家中,只觉得手脚冰冷,气得浑身发抖。细一想想,又觉得自己当初实在鲁莽,实不该就那样轻易地将身体交给一个糟糕透顶的男人!
失贞并没有什么要紧,要紧的是选错了人。
她懊恼地将自己扔进了热水里,囫囵洗了个澡,然后套上家居服,就那样披着未干的头发坐在书桌前,打开电脑,沉痛忏悔,打算为自己的鲁莽行为写上一份长及三万字的检讨,并且沉痛保证,保证自己以后绝不再犯此类愚蠢的错误了!
欧医生的一世英名,决不可让一个男人轻易毁了!
她十指敲动键盘,正在琢磨着如何慷慨陈词,就听楼下的门铃响了。
她一动不动,淡定地坐在电脑前,运指如飞,待那门铃声响过两轮,这才慢悠悠地站了起来,脚步悠闲地下楼去。
不意外地看到周世礼。
但她并没有让他进门,一道金黄色的防盗锁链大咧咧地横在他们中央,他两手搭在门框上,看着那锁链,然后缓缓地抬起了头,看着她说:“韵致,把门打开,让我们谈一谈。”
欧韵致摇了摇头。
她看着那门外,看着周世礼,像是要通过他的眼一直看到他的心里去。
“不用了周大少。”她笑着对他说,“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出来玩嘛,最要紧就是要开心,好聚好散才是硬道理,我长这么大最讨厌的就是跟别人的男人拉拉扯扯,那样实在太难看了,你说是不是?”
周世礼倏地睁大了眼,双眼发红,一脸不可置信地怒视着她。
欧韵致一动不动。
好一会儿,周世礼松开了手。
朱红色的大门被人缓缓地关起,然后只听“咔嚓”一声轻响,她的身影就那样消失在门后。
四面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声控灯亮起又很快熄灭,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沉沉的黑暗中,唯有那一声清脆的声响,像是惊雷一般,就响在他心上,久久不肯散去。
令他的心都随之一抖。
但他很快恢复镇定,整整衣衫,从容地下楼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赶得太急,觉得没有把我的意思表达出来,于是修改了下。看了楼下一些筒子的评论,说到底,还是站在世俗的角度上看的。女人一旦轻易地跟某一个男人上床,如果不受伤那自然好,一旦受到伤害,那就活该谁叫你不自爱。
为什么一定要以这种眼光来评价韵致呢?她就是因为觉得周世礼合眼缘,因为寂寞,因为想终结一场没有指望的等待而去跟周世礼上床、恋爱,甚至逢场作戏,最后她失落了,受伤了,被人看低甚至是后悔了,无所谓,她都可以自己承担,她承担得起。
为什么不可以呢?
韵致一直活得比别人坚强。她从小到大,顶着私生女的名头,在校园里做最优秀的学生,本身就是受人非议的事情,她一路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成长,受伤也罢,孤独也罢,无所谓,她都过来了,而且活得无比精彩,谁也不能阻止她一路顽强地成长!
按照下文欧韵致对周世礼说的话:“无所谓,我茁壮着呢,你们谁也打不倒我!”
☆、第十九章
欧韵致认识谭明朗那年,十六岁,正是稚嫩得可以掐出水的年纪。
她十四岁那年,她的父亲翟九重第一次被发现外面有了其他女人,或许是出于对情侣的惩罚,或许是因为伤心失望,她的母亲欧峥嵘不顾她父亲的反对将年幼的女儿送到了美国留学。
那时候的她还是个略有些娇气的小姑娘。从小被人娇宠到大,突然之间离开家,只感觉自己仿佛是被人抛弃了一般,分外的委屈,因此每逢父母抽空去看她,总要依依不舍地拉着他们不放。
那一年的平安夜,翟九重到他们学校里去看她,给她带了她喜欢的圣诞礼物,但同时也声明只能够陪她在草坪上坐一会儿,因为他要赶去台湾参加一个商场的开业庆典,而司机正在学校门外等着他。
她当时只觉得委屈极了,拉着父亲的衣角说什么也不放,然而翟九重急匆匆地安抚了她几句,还是顾自走了。
她伤心得坐在一棵巨大的月桂树底下哭泣。一个人正哭得起劲,就听到耳朵边突然间有人笑她说:“这么大的小姑娘了,怎么还坐在地上哭鼻子啊?”
说的是中文,而且是普通话,但是听在她这个远离家乡、满耳朵都是ABC的同胞耳朵里,仍觉得无比的亲切。她立即就转过了头,将目光调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自己身后两米开外的草坪上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英姿飒爽的男孩子,高、瘦,真真剑眉星眼,五官说不出的俊朗,穿一身藏青色的夹克衫,单手叉腰,正站在傍晚如火如荼的霞光里,眯着眼睛笑看着她。
欧韵致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谭明朗时的感觉,但她彼时觉得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可以被加诸在他的身上,如果那时的大学校园里就有“男神”这么一说的话,那么不用怀疑,谭明朗就可获封她的“男神”。
不过她当时可没有对他客气,在听到他的嘲笑以后,她立即就口齿伶俐地反唇相讥:“你是中国人吗?中文不合格哦,‘这么大’怎么能和‘小’一起混用呢…”
谭明朗当时一呆。等过了两秒,忽然间“哈哈”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眼神像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她的脸慢慢烧起来,不由自主的,在这样爽朗的笑声中慢慢地低下了头。只因她的一口普通话说得实在是蹩脚,而她不知道他究竟听懂了没有。
谭明朗站在绚烂绮艳的夕阳下,身姿笔挺,一脸好笑地看着她。
中国人一向重感情,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说辞,虽然她和谭明朗这两人的家乡隔得稍微远了点,虽然沟通也不是很顺畅,但是不妨碍他们一见如故,再见生情。
两个人坐在草坪上聊了一会儿天,在太阳完全沉下去之前,已经熟到能够一同去参加学校圣诞party了。她的国标舞跳得一般,而他则完全相反,而且他有一副让人羡慕的好身材,身体线条堪称完美,仿佛天生是为舞台而生,他跳舞的时候,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魅力四射。
欧韵致从来没有服气过谁。
从小到大,她的父亲母亲一直灌输给她的概念就是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凡事只要你想要,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
那个让人愉快的平安夜后,欧韵致开始通过电脑收看CCTV的新闻联播,并且经常对着镜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普通话发音,除此之外,她还请了一个爱尔兰舞者做自己的国标舞老师。
只要努力就没什么不可以。在和谭明朗分手之前,欧韵致一直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她的母亲一辈子都没有得到过婚姻,但这不妨碍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对婚姻和爱情本能的向往。欧韵致喜欢谭明朗,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从来没有动摇过,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有什么不可以。
直到他们交往后的那一年春天,谭明朗带着她一起到华盛顿去拜会他来美访问的母亲。在索菲特酒店温暖明亮的咖啡厅里,他的母亲看着她,说:“朗朗,你怎么带了这么个人来?”她这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努力就可以的。
其实他们并不是刚认识就在一起的。大概是因为她的年纪小,起初那几年,谭明朗看着她的时候总像她是个乖张有趣的小孩子一般,又温和又纵容。直到她十九岁那年的圣诞节他才向她表白,然后在一起,恋爱,感情一发不可收拾。
她从未怀疑过他对自己的感情,就像从未怀疑过自己也爱他一样。虽然遭到了家中反对,但是谭明朗还是坚定地选择留在了美国、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哪怕不惜和自己的父母翻脸——直到他的母亲因病入院,直到一通又一通的越洋电话从北京打过来,直到他的父亲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他为“畜生”,直到那一天,他提着收拾好的行李悲伤地站在她面前…
没有谁对谁说对不起,只因一开口,他们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在临别的那一天晚上,她把他留在了自己JHU的宿舍里,他们长时间的亲吻、拥抱,仿佛没有明天一样,谁也不肯松开手。
最后还是她先放开了他。她半跪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看着他的眼,仿佛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他的心里去,她一个一个字地告诉他说:“明朗,我想要你…”
谭明朗眼中含泪,温柔地吻遍她全身,但却还是没有要她。
现在想来,他大约早就已经料到了他们的感情会有这样的结果吧?所以无论多么想要,他还是勉强自己克制住了。
到底是不忍心伤害她。
其实第二天早晨他离开的时候,她并没有睡着,但她没有起床送他,而是躺在床上,压抑地哭泣,任凭眼泪一滴又一滴打在她苹果绿的床单上。
这是欧韵致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最后一次哭泣。那一年她22岁,博士尚未毕业。但是,已经能通过一场又一场的离别,渐渐成熟到明白何谓“离别是人生之常态”了。
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哭泣的小女孩儿了。
就像渐渐习惯了离开父母一样,她渐渐地也习惯了没有谭明朗的日子。工作和学习之外,逢有时间她总要出去旅行。一个人背着行李,踏遍了欧美的很多地方,渐渐的,她也习惯了孤单。且也终于明白到,原来“人生的常态”不仅仅只有“离别”,而且还有“孤单”的。
只是她再也不会因此而哭泣了。
初到北京的时候,经常有人会问她,“为什么要放弃国外那么好的条件回到北京啊?”她记得她总是会回答:“我喜欢北京嘛!”其实不仅如此。
她之所以会选择留在北京,一方面是因为她始终是中国人,一方面是因为她的母亲早已察觉到翟家的情势不对,担心她留在香港会卷入不必要的纷争中去,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因为她心中还对谭明朗存着一点痴想?
说到底,这里始终是他的家乡。
她来北京三年了,何尝没有期待过,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点遇到她想要遇到的人?
然而她遇是遇到了,只是已经太迟了——谭明朗已经结婚了。
就在半年前,她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他和他的妻子的照片,她当时看着那个相貌平凡但是出身“清白”的女孩子,心里头突然明白,自己的那一点痴心妄想终于幻灭了。
仿佛另一只鞋子落了地,她知道他结婚的消息时,并没有怎么伤心,只是微微有些失落而已。
她跟周世礼在一起,没有什么类似“报复”、“伤心”、“移情”等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影响,只是因为他合了她的眼缘,而她也恰好寂寞而已。
海乔集团的大少爷周世礼,相比城中的其他豪门公子而言,情史可算是干净的了,没有什么花名在外,为人口碑又一向不错,且幽默而不轻佻,风流而不下流,虽然年龄大是大了点,但长得也还不错,身材也算可以——如果一定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狂妄自大和坏风度实在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你说你要结束可以,好歹喊声“game over”呀,那她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撞到他的眼前去,至少可以避免尴尬。
你要面子也可以,至少不要那么自大呀,她的家不是他的行宫,她也不会乖乖地待在家里,等候他来宠幸。
不过,也无所谓了。她说她没有同别人的男人纠缠不清的习惯,这句话不只是说说而已——拜她的母亲耳濡目染,她对别人的男人真真敬谢不敏。
谭明朗前一阵子来找她的时候,他对她说不知道她在北京,其实他说了谎,她知道,因为他每次说谎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突然间感到失望。
连他都开始对她说谎了,她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还有周世礼,总而言之,今天的分手给他们这段时间尚算和谐的交往划上了一个不和谐的句号,实在是令人有些无奈。
短时间之内,她是不会再考虑此类事情了。
还是乖乖工作好了,至少,工作不会让人失望。
她如是想,合上电脑,给自己近段时间的生活下了一个总结。
作者有话要说:晚间发现编编给配了封面,真漂亮!多谢多谢!太喜欢了!
☆、第二十章
周世礼几乎是有些狼狈地回到了家中。
苍天可证,他周大少自出娘胎,四十一年的人生从未被女人拒绝过。
但今晚是个例外。
他站在欧韵致的家门外,看着她明显刚刚洗过、干净剔透到几乎吹弹可破的脸,看着她透彻到不带半点留恋的眸子,突然间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慌意乱。
他不知道究竟哪里出了错。
道义上讲,他们的关系还没有结束,在他正式宣告“game over”之前,她仍有维护他男人脸面的义务,怎可这边同他拉拉扯扯,另一边却同他的至交好友纠缠不清?
简直就是打他的脸!
所以他立刻就先发制人,严词勒令她先离场,否则的话,今天丢脸丢到家的就铁定是他!
他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除了当时的口气稍嫌重些,但,在外人面前男人的脸面大过一切,聪明的女人应该懂得一致对外,坚决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
聪明听话的女人应当如邢筠筠,无论有多少委屈,无论有多少不平心思,当着外人的面,都要给他乖乖地咽回肚里。这样他事后论功行赏才不会叫她失望。
坦白说,他同欧韵致这段时间相处得十分不错,精神上愉快,肉体上和谐,暂时还没有分手的打算。虽然她同那个姓谭的纠缠不清这一点让他感到有些不快,虽然她那天晚上的确是胆大包天地打了他,但是他的吃惊震怒也只不过持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醒来,仔细想想,非但没有感到生气,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他那天晚上确实是有些不知节制,弄痛了她,他事后也觉得有些过分。
可是他不打算纵容她的坏脾气。
女人适当地有些矫情骄矜的小脾气,这个可以忍,但是如果过分就不太好了。
哪能把巴掌伸到男人的脸上?
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阵子他不去找她,也是想暂时冷冷让她受点教训,谁知道她倒好,转头就搭上了战翃谋,叫他以后还如何在这个圈子里立足?
他当时真是气极了,毫不犹豫地将她训斥了一顿,待出了高尔夫俱乐部,立即就吩咐司机把车子开到她家楼下,本来是想同她谈一谈,可是她倒好,竟然将他拒之门外!
不仅如此,还说只是“同他玩玩”,现在她大小姐不玩了,而他周世礼被甩了!
真是不可思议!
他周世礼活了几十年,从来就只有他拿钱去打发女人的份,还从来没有被女人打发过——他简直都懵了!
一直等车子停在了自家门口他都没有缓过劲儿。
他心不在焉地敲开门。
佣人林嫂一见是他,立即就笑着打招呼:“周先生回来啦…”
周世礼点了点头。
厨房里的邢筠筠已经如小鹿一般,欢快地奔了出来,一面殷勤地伺候他换鞋一面同他招呼:“世礼你回来啦…”眼中有着不容错识的惊喜。
她是今晨才到的北京,在此之前已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到周世礼了,这让她感到十分不安。
刚才他出了高尔夫俱乐部就丢下她走了,她自然知道他是为了谁,可是她不敢生气,不仅如此,还一脸讨好地让他“一路小心”。原本她还以为他要在那里过夜,谁知道他竟然回来了,怎能不叫她喜出望外?
她抱着他的胳膊进了客厅,待他在沙发上坐定,又立即转身接过林嫂端过来的茶,小心翼翼地递到他手里,温柔地看着他说:“世礼你喝茶…”
不知道为什么,周世礼转过了头。
他被那样的目光看得心里头怪怪的。
欧韵致从来都不会这样看他。她看着他的时候,眼光是温柔的,平和的,是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从来没有哪一刻是这样的卑微,带着明显的讨好意味。她对谁都温润有礼,从不刻意亲近,也不冷冷冰冰、让人感觉不好亲近。
周世礼放下了茶杯。
那一边,林嫂已经将晚餐准备好了,一边请他入席一边向他介绍:“今天的菜都是邢小姐做的,周先生您快来尝尝,味道一定很好…”
周世礼站了起来。
广东有句俗语说:“饭前先喝汤,胜过良药方。”周世礼喜欢喝汤,邢筠筠为此,特求了港城闻名的荣福馆的大厨教她煲过汤,手艺还不错,周世礼因此还赞过她“懂事”。
她一脸期待地看着周世礼。
周世礼扫了一眼自己面前的党参驴骨汤,拿起勺子喝了两口。
又很快放下了。
邢筠筠见状连忙放下筷子,问他:“怎么,味道不好吗?”神色微微不安,看得周世礼不觉皱起了眉,又拾起了筷子。
邢筠筠的表情更加忐忑,又急忙给他夹了一筷子鱼。
周世礼顺着她的动作看到桌上的鱼,果不出所料,鱼眼已经被挖去了。
不知是哪里传出的迷信说法,怀孕不能吃鱼眼和鸡爪。
他的眉头不由得皱得更紧。
邢筠筠看到他这幅模样,表情已经快要哭了。
眼中包了一包泪,模样楚楚可怜,看上去要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可惜周世礼无心观赏。
他满心烦躁,草草吃了几口饭就回了房间,洗完澡,一个人趴在卧室的阳台上怔怔地望着远方出神。
不由得就想要抽一根烟。
那边邢筠筠吃力地端了一盆洗脚水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到小厅里的沙发旁,招呼他:“世礼啊,泡个脚吧…”累得满头大汗。
周世礼看着脚下黑乎乎的一盆水问:“这是什么?”
邢筠筠答:“是我妈妈从广东乡下求来的中草药,据说用来泡脚,百分之九十以上会生儿子…”
话音未落,周世礼闭上了眼。
邢筠筠却不敢停下,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的神色说:“我听我妈妈说,这个广东阿婆很灵的,好多人用了她家的祖传秘方都生了儿子,圈里好多人都去求药呢…啊,世礼!世礼…”
周世礼拔脚就走!
女人蠢不可怕,蠢得不自知就太可怕了。这个邢筠筠,以为他周世礼真是想儿子想疯了吗?外间盛传周永祥盼孙子盼到连眼睛都红了,而他们周家的两位公子为了哄得父亲开心,想儿子想到法宝尽出。
——真是天大的笑话!
现在是什么社会?科技先进,医学昌明,他周世礼又不是不能生,何必非要劳动她邢小姐?他之所以迟迟没有生出孩子,不过是因为他不是那么想要而已。
他对孩子没有什么强烈的期待。年纪轻些的时候,简直连想也没想过,现在之所以默许她可以怀孕,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年纪不小需要一个继承人,另一方面,争产需要而已。
大户人家的习俗,弄璋数字越多越好,除去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外,还有实际的分产问题。通常情况下,男孩更有机会继承家业,女孩子就是再聪明,一朝外嫁,始终还是别家的人。家族的子孙兢兢业业才打下这片江山,没有道理便宜外人。
因此,周世礼需要儿子。
他并非重男轻女。只是这周家的锦绣江山,是他的母亲一手一脚和他父亲一起打下来的,到现在都还冠着他母亲的名字,如今他的母亲含恨而死,他又怎么会让一群无耻宵小攫取她多年的心血?
简直就痴心妄想!
周世礼需要儿子,然而,不是非邢筠筠生的不可,不是非自然受孕的不可,只要他想要,无论是试管婴儿还是代孕,他都可以接受,完全没问题!
事实这两种方法他早已深思熟虑过。
所以才一点也不着急。
退一万步讲,周世礼即便一辈子没有孩子,也绝无可能将海乔的江山拱手让人。
偏偏邢筠筠没有眼色,自己生不出孩子也就罢了,竟然异想天开地要来折腾他,当他周世礼真是不行了?
平常她无论怎样装腔作势、矫揉造作他都可以不跟她计较,就像邱秉心一样,拿女人的矫情肉麻当有趣也未尝不可以,只是他今天实在是没有心情,没有工夫看她演戏。
原就是个技巧拙劣的三流演员,否则的话,也不会拍了十多年的戏还在剧集里跑龙套,亏她还以为自己的演技精湛到赛过Oscar影后,简直是叫人气结。
周世礼气到要吐血。
一个人跑到书房里转了两圈,又抽了两根烟,这才感觉脑袋清醒了些。
心情实在不好。
不知道欧韵致现在在干嘛,以往这个时候他应该都已经身在她的家中,或和她一起一边看新闻一边谈天说地,或在她的书房里同她一起办公学习,或和她一起窝在沙发上看一集半集泡沫剧,或相拥着到床上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性事了…
他越想越烦躁,不由自主,又抽了一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