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在乎的,只是,爱到最高点,你也总得要自爱,不这样,谁又能够来爱你呢?
这期间薄言晚上依旧会去那家大酒店里做迎宾,白天要上学,没有课的时候偶尔也会去街头发传单,这样酷热难当的天气,她出去需要穿得严严实实的,因为怕晒黑,还涂了很多的防晒油,戴了个鸭舌帽子,然而就算这样,皮肤也明显比从前黑了一点点。但好在年轻,又实在称得上是天生丽质,所以看上去并不是十分明显。薄言因此还十分的自鸣得意。
两周前她开始陆续接到顾俢捷的电话,之前没有告诉她,原来竟是去非洲参加了某个大型的越野车赛,为期半个月,只是顾大公子流年不利,车子在山道上漂移过弯的时候不小心翻了下去,所以受了点儿伤。顾俢捷打电话来的时候说得异常轻松,但林薄言却听得胆战心惊,因为他到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告诉她说:
“死了两个参赛的兄弟,都是法国人,才刚满二十岁。薄言,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林薄言不知怎么,听到这里猛地用手捂着嘴,放下时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变了:
“那你还玩这种游戏,你不知道这是会要人命的吗?!”
顾俢捷没料到她的反应竟是这样激烈。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又说:“薄言,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为我伤心啊?”
林薄言只觉得生气,胸膛里咕嘟咕嘟的,仿佛那次被他用强狼吻了一样,忍不住就想提高了声音吼他:“你去死吧!说什么倒霉话?你想死就给我死远一点!”
没想到顾俢捷不仅没有生气反倒笑得跟什么似的,“呵呵呵呵”,隔着电话傻乐,林薄言气得简直都快要冒烟了,忍不住又吼了他一声:“你笑什么笑啊?!”
顾俢捷这才“呵呵呵”收住了笑意,慢慢地回答她说:“薄言,你紧张我?”口气里却没有太多疑问。而林薄言却不知怎么,好好的心情,一下子恶劣至极点,说话的语气冲得跟头牛似的:“我紧张你?我紧张你什么?!你就臭美去吧你!”说完没等那边回话,“啪”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
可是还是给顾俢捷拨了电话,因为忘了问他伤势如何,现在是不是还在非洲,什么时候可以回国。顾俢捷笑说只是左腿受了点轻伤,也没有那么严重。又说:“薄言,难道你缺心眼儿吗?我是用家里的座机给你打的电话。我已经回国了,老头子派了专机过去接的。现在家里养伤,只是我完了,关禁闭呢!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吓得我爷爷差点心脏病发!老头子让人连我的身份证都给收走了,短时间内,我恐怕是哪儿去不了了!”
林薄言没理会他的抱怨,直接说:“你活该!谁叫你这么大人还那么不懂事儿呢!哪也别去,乖乖在家里面壁思过吧啊!”
气得顾俢捷把手里的电话一扔,整个人往大床上一躺,放声哀嚎:
“可是,薄言,我好想你啊…”
林薄言在这边毫不客气地回了他一句:“去死…”

第十六章
尽管话说得挺狠,薄言心里却仍然有些担心顾俢捷的伤势。因为虽然他说得轻松,可到底是车子从半山腰翻了下去,侥幸捡回一条命,真可以说是死里逃生。她以前不知道赛车究竟可以危险到什么程度,现在想一想,若是顾俢捷这样一个矫健英气的人突然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她会不会觉得遗憾呢?也许不止遗憾吧,她还会为他感到心疼。因为他是如此爽朗亲切的一个人,跟他相处她可以完全不必掩饰自己的情绪,开心或是不开心,都可以毫不客气地展示给他看。
薄言跟蓝天说了这件事情,蓝天一听说顾俢捷受伤也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不知这些男生究竟都在想什么,明明是要命的事情,偏偏还要上赶着似地跑去冒险。一面说,一面却拉着薄言一起跑到学校附近的花店里挑了一束百合要去探病,临到付钱的时候薄言突然想起来了:
她们得把花儿往哪儿送啊?
并不是没有见识过那个地方,在大门外,电视或者是报纸上,红墙黄瓦,雄伟庄严,大门口警卫挺直的腰杆和配枪上明晃晃的刺刀是这个国家神秘而难以逾越的一道风景线。
花店的老板是个看上去十分爽快的中年男人,听她们犯愁于是大大方方地说:“嗐,这有什么关系啊?看你们的样儿肯定是清华的学生,这样吧,我给您打个八五折,您给我留个地址,待会儿我让我儿子给您把花送过去。”
那副大包大揽的模样,看得林薄言和蓝天忍不住扭头相互看了一眼,"哧"一声笑了出来。蓝天笑说:
“我看还是算了吧。只怕您这东西待会儿到不了病人手里,就得给门口的警卫反反复复地探测十个来回!回头要是不小心再携带个什么菌的,给人当成了生化武器,这事儿可就闹大了。咱们吃不完,那就只能兜着走了。”
不伦不类的一番话,把个林薄言听了笑得跟什么似的。偏偏那花店老板还不信这个邪,到底是北京城长大的人,再大的场面再大的人物就算是没见过听也听得多了去了,“哎呦”一声反唇相讥:
“看您这话说的。您那朋友谁呀?不会是菲利普王子吧?报纸上不是说人家前两天刚结束访问回国去了,难不成这一转眼的工夫就又二次访华了?”
不愧是皇城根下长大的人,对当下这些时事的关注程度远胜于她们这些大学生。林薄言听得“嘿嘿”直笑,蓝天却颇有一点儿不服气,因为好端端的诚心想去探望病人,竟然根本不得其门而入。这活生生的距离叫她心里面感觉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还被花店老板好一通挤兑,于是拧着眉头一脸不服气地瞪着门外。薄言见她竟然真地生起气来,忙走过去搂住她肩,笑嘻嘻地安慰说:
“算了算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儿。不就一束花嘛,赶着去献殷勤的人多了去了,咱们也不在乎去凑这个热闹。”
谁知林薄言不说倒还好,一说起这个蓝天越发较起真来,气咻咻地说:
“不行。我今天就非要凑这个热闹不可。我倒要看看,这顾公子究竟能矜贵到什么程度,见他一面,还真要递帖子朝见啊?!”那模样,黑着个脸,也不知道无缘无故地究竟是在谁的气。
薄言想了一会儿,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那个人不是还在这学校里吗?可是,要她因为这种事情主动去找陆东宁,她是做不到。蓝天心里却似乎早已有了主意,这天下了课,她就主动跑过去去找陆东宁,拜托他有空的时候把慰问的礼物转交给顾俢捷。只是人家陆东宁又不是什么送花小弟,薄言说像他这样的大忙人,恐怕也得等抽了空才可能去找顾俢捷。因此没再选择送花,而是各自挑了礼物,细细地用盒子包装好,这才拿去给陆东宁。
陆东宁是在去停车场的路上被蓝天叫住的,林薄言就站在她身后。当蓝天把手里的礼物递给他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眼她,她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笑了一下以示感激。
她笑的时候也没有看他。眼光略略向下,只到他的胸口。其实他抱着她的时候她也就只到他的下颚,她很娇小,而他的身高足有180公分,所以他每次只消微微一低头,下巴就能抵在她的额头上。她的皮肤十分细腻光洁,发丝健康黑亮,偶尔从肩头垂下来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地伸手替她拨开…
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她和那个女孩已经走远了。背影姣好,但和旁边长相略显欧美化的蓝天一比,就像个中学生,那些碎金子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在她身上,连她的落寞都是那么的小孩子气…
他知道她和他的那些情人不同。一个人的欲望,就算掩饰得再好再细心,也总会透过一些细枝末节而表现出来。眼睛是一个人表达自己感情的窗口。他注视过她的眼睛,真漂亮,平和安宁,找不出一丝贪婪的影子。可这样的眼睛看着他的时候太过专注沉迷,像一只手,骇然掀起他掩在心里的那层遮盖,底下却是惊涛骇浪,连带着翻卷起他心里深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
他承认自己最初不过是想和她玩玩。因为你知道,他有钱,他初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一个自负的猎手遇到了符合自己口味的猎物,那气味对了,没有道理,诱惑得人快速地出手追捕。而他,他太过清楚自己的魅力,何况,还有钱财为他镀得一身金光,所以,她的落入,毫无悬念,更无挑战。
得来的太过容易,他也就只把她当作自己衣柜里众多衣服中的一件,平时无事,挂在那五颜六色的衣服一起,偶尔他打开衣柜看一看,也算素白可爱。他累了倦了或被五颜六色迷了眼睛时,看到这片素白,心就安定下来,仿佛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长途飞行之后,步下飞机,有豪华舒适的黑色车子在机场外接起,然而一路繁华过去,灯红酒绿、舞榭歌台,不过被冰冷的车窗隔在了尘世之外,只有当步入酒店,登记完毕,拿了钥匙刷开房门,最后放下手中的行李,这才安定,这才安定…
可她毕竟不只是一件衣物。她喜欢他,他看得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爱,但她的眼睛里面写着仰慕。他原以为她喜欢他,而他看上了她,已把她当成了一件私有财产,谁知这件财产竟和他完全没有干系。是的,她喜欢他,可是,那又跟他有什么干系?离开他陆东宁,她再坏再坏,不过是失去一段感情而已,而这样委曲求全地和他在一起,她失去的,有可能就会是她自己。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子已驶过了那道朱红的影壁,然后经过了一片水域,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原以为会看到一派繁华,谁知道首先进入到眼帘的竟只会是一片水域。那一刻,他原本已经沉寂的心不知怎么就那样空了,再也填不起,他以为,是永远也填不起了。

第十七章
并不想走进这个园子,如果他还能够自己选择的话。进去的时候经过警卫室,值班的老袁告诉他说:
“祖孙俩正在客厅里下棋呢。都坐了小半晌了,入定了都。阿捷那小子这回受了点儿伤,窝在家里别的事儿不干,尽想着怎么折腾他们家老爷子了。”说到这里又冲着陆东宁挤挤眼,压低了声音笑说:“憋不住了已经。前两天就私下里跟我打商量,想要出去溜达一圈,‘袁哥’‘袁哥’叫得那叫一个热乎,也不知道到底外面什么吸引住他。”
陆东宁听了会心一笑。老袁紧接着又说:“凌波也回来了,在楼上呢。”
陆东宁“嗯”了一声,脸上表情淡漠,事实上他就早已经看见顾凌波的车了。本来就不想过来,刚才更是有转身就走的冲动。做了将近六年的夫妻,大概没有人比他更加抵触和妻子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会时常吵架,如今却早已经是形同陌路,唯独必要时,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罢了。
陆东宁走进客厅,顾家的老爷子和顾修捷果然还在下棋。那老的眉头深锁,一双眼睛盯着棋盘,表情很是凝重。顾修捷抬头看见了陆东宁,笑着招呼一声:“姐夫。”
保姆徐阿姨正在厨房里头煲汤,听见动静连忙迎出来,笑说:“东宁回来啦?今天真是巧,凌波也来了,你们坐坐,晚饭这就好了。”正这样说着,抬头看见顾凌波刚好正从楼上下来,看见陆东宁,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声音平平地说:“你怎么有空过来啊?”
陆东宁一听这话不自觉地就站了起来,伸长胳膊把手边的补品和一个袋子递给顾修捷,说:“特地给阿捷送东西来,约了‘凌云’的杨董事,这就准备要走了。”
顾凌波没说什么,扭头看着窗外,脸上的表情几分淡漠几分茫然。顾修捷见状忙站起来:“这么快啊,晚饭都已经做好了,什么应酬非得排在今天不可呀?”顾老爷子闻言只是飞快地抬头扫了一眼面前的子孙,随即便低下头去继续聚精会神地研究自己面前的棋盘。
儿孙之间的这些琐事,他轻易已经不再会去多说什么了。

不过还是没能就那样说走就走了,因为夏瑾瑜的秘书刚才打电话过来,说是半小时后就能到家,让女儿女婿留在家里一块儿吃饭。
夫妻两人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顾凌波原本还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现在看陆东宁竟然头也不回地直奔洗手间,不由得就有些怒火中烧,抬手将手里的手机往床上一扔,压低了声音指责:
“你还知道回来啊?这么为难,怎么不干脆永远消失算了?”
陆东宁根本都懒得和她说话,洗了手用毛巾擦干净,随手往洗手台上一扔,拉开房门就要走出去。顾凌波气不过,反射性地飞身挡在了陆东宁面前,一双眼睛愤怒地紧盯着他:“陆东宁!”
他根本都不愿意再看她。因为虽然已经隔了这么多年,可是只要他每次一看见她,忍不住地就会想起从前。想起秦施施,想起那场爆炸,想起他赶到现场之后,心爱的女人早就已经灰飞烟灭,而他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中间还在耶路撒冷转了一趟机,却只是为了瞻仰她覆灭了以后留下的那片废墟,那时心里的仇恨就像条毒蛇一样恶毒地钻进了他的心脏。他那时就决定了要和眼前的这个女人结婚,因为既然是她毁灭了他的幸福,那么她就得拿她的一生来赔给他,哪怕是纠缠,哪怕是痛苦,哪怕是他病了老了死了,他都决定不会再放过她。
顾凌波觉得委屈:“我根本都没有想到过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区别吗?每年世界上死在战地的记者都会有上百号人,为什么不能是她?他想起了九月的哥伦比亚,那时的他怎么会那样的迷信,竟会跑到图书馆前的女王雕像下寻找那个传说中的猫头鹰,他那时一定是发了疯了,才会想如果找到那个小小的雕塑的话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一点儿好运气,中国人都坚信“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猫头鹰其实是传说中的逐魂鸟,可他那时竟然会给忘掉了。他在那座雕像旁遇见了顾凌波,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她究竟是谁的女儿,而她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嫌恶,那时候的她并没有现在漂亮,但很高,很瘦,一头焗成酒红色的短发,发梢微微地向上卷起,说起话的时候声音又亮又清脆,她一点儿也不怕生,在雕像旁埋头寻找时,不经意间抬头看见了对面的陆东宁,用英文和他打招呼,说:“Hi,你找到了吗?我都已经找了半天啦。”
那说话的模样,尤带着三分在家时冲父母撒娇时的口气。他当时笑开来说:“还没。等我找到了,一会儿再告诉你。”
没想到顾凌波根本不领情,讪讪地将嘴一撇,说:“才不要呢。说实话我根本就不信。我就是好奇,想知道它究竟藏在哪儿。”
陆东宁没有答话,微笑着低下头继续寻找。过了一会儿突然叫了起来:“快看,就是这儿啦。”
顾凌波忙把头凑过去,看见雕像上隐约的猫头鹰造型,一双眼睛变得亮晶晶的:“原来就是它啊。”又忙拉拉陆东宁的胳膊说:“赶快赶快,赶快许愿。”
陆东宁忍不住扑哧一笑,很小声地嘀咕说:“你不是根本不信的吗?”

第十八章
陆东宁坚信顾凌波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厄运。因为如果没有她,他和秦施施还会像以前一样住在下城区的公寓里,他们各自上学,各自打工,只有当两个人都闲下来的时候才能聚到一起,她给他煮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偶尔从床头底下掏出一只臭袜子,便皱着鼻子捏着一只角拎到他的面前,咬牙切齿地叫他的名字:“陆东宁!”他刚开始还会脸红,后来时间长了脸皮厚得简直跟城墙似的,笑嘻嘻地说男人都是这样男人都是这样。秦施施拿他根本没办法。
那时候他和家里的关系闹得很僵,最后一次和父亲说话,陆世荣气得只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不肖子,你给我滚出去!陆家没有你这样的忤逆子!”他嘿嘿冷笑,心里却想你当谁还愿意做你的儿子了。
陆东宁是陆家唯一的儿子。陆世荣的原配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嫁了个老公,那么巧也是姓陆。但是到底此陆非比陆,差别大得很,陆世荣虽然老了,这一点儿倒是分得清清楚楚。
陆东宁和家里闹翻了辞了报社的工作,开始出国读书,那时候经济条件不好,但是秦施施却一点也不嫌弃她。施施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个知名作家,家庭条件其实不错。
他们陷入热恋,并且很快开始同居,秦施施的个性十分单纯,或许因为出身书香世家的关系,所以大部分的时候很文静,说话轻声轻气,显得教养非常的好。
现在想想顾凌波其实应该早有预谋的。假期的时候母亲打电话来叫他回港,刚好她和同班的另外几个同学乘机飞到香港血拼,在飞机上他们就遇见了。于是他作为东道主邀请他们到家里玩,她也去了。带去一尊很精致的纯金佛座,不知道到底贵成什么样子,但是他父亲很是惊讶,问她父母是谁,她很谦虚地答了,在座的那么多人听了都吃了一惊,还以为只是凑巧同名同姓,谁知道竟然会是真的。
某某某的女儿成了他们陆家的上宾。他被迫陪着贵宾环游香港,西贡、尖沙咀、中环…,结果一个假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其实他根本不信这些地方她没有来过,但顾凌波的兴致很好,教养也好,对着谁都是笑嘻嘻的,而且学识很广,谈吐得体,他父母看了都觉得十分满意,说毕竟顾凌波是大家出身,那些小家碧玉根本没得比。
回到纽约以后顾凌波时常会过去找他。秦施施一开始并不在意,后来慢慢地也察觉出了不对劲儿,所以他们开始吵架,他那时候年轻,也不懂得应该让着她,吵着吵着她就会哭,他心里乱,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因为觉得自己其实也挺无辜,他对顾凌波根本没什么其它心思,可是秦施施不信。所以他决定和她结婚,两个人抽空返港见他父母,没想到连他妈妈竟然也会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他知道,他们是认定了顾凌波了,因为中国那么大,恐怕也已经找不到多少女孩子身世可与顾凌波匹敌。他只觉得自己其实是上了顾凌波的当了,所以越发反感她。最后和家里闹翻的时候,陆世荣态度十分坚决,公开表示如果他陆世荣的儿子要娶老婆,那么对象只能是顾凌波。
陆东宁陪着秦施施回到北京,他们在报社找了工作,租房子住,商量好了要在年底结婚。谁知道那时候社里的调令下来了,秦施施被派往中东。因为是紧急任命,所以两天之后就上了飞机。而当时那边的局势已经十分紧张了,陆东宁根本不想让她去。但是谁都知道能进她们社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何况据说到了那边都是雇佣当地居民做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危险。谁知道呢,她会就那样长眠在了那里,就连顾凌波也没有想到,因为她当时根本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她只是喜欢他,不想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谁知道秦施施竟然就会那样死了,以那样残酷的方式。她知道,自己这一生恐怕再也得不到陆东宁的爱情了,因为他爱的那个女人已经死了,而死去的东西从来都是最好的,只因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东宁从长安街出来了以后,慢腾腾地开着车子游走。其实这个时候不过晚上七点多钟,一路灯光璀璨,照得天地之间一片雪浪,前头车子堵得密密实实,好半天没见动弹一下。他心里头悲愤犹存,只觉得快要忍不住嘶吼出来。抽出根烟叼在嘴里正满世界地找打火机,忽然脚边有什么东西冷光一闪,他低头拾起来的时候看清楚了,是一只小巧的半圆形耳坠,款式老旧,这个年头戴这种东西的女生并不是很多,因为大部分人喜欢那种坠子很长样式很繁复的那种,或者有些人喜欢简单,一般只戴个耳钉,看起来又小巧又精致。他认识的女人中只有少数几个人戴过它,而她们多半长相娇小,戴这种坠子不仅不会显得笨拙,反而会为整个人增添一抹亮色。其实林薄言已经极漂亮了,他那一次吻她,她穿的是一件很亮很鲜艳的针织薄衫,橘红色衬得她整个人光彩夺目,皮肤洁白无暇,他喝多了,所以没忍住拼命地低头吻她,她的双唇,嘴角,脖子、锁骨还有耳垂,刚开始还有点不太明白这坠子怎么会掉了呢,现在想想,应该是他急切中取下来的,因为它妨碍到他更深入地接近到她。那时候的他十分冲动,如果不是他们还在车上,真不知道自己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脑子里想着那张脸,她叫他叫得很好听,“东宁”,那一刻他的心已经融化掉。

第十九章
他没想到那小妮子的脾气竟然那样倔。那天在酒店门口看见她,一袭紧身的蓝底烫金旗袍,脚上踩着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一打眼看上去,真真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他敢说那天只要是看见她的男人,当天晚上或多或少都会想起她。但这惊艳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紧接着他就觉得生气,心里夹着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特地去了一趟大堂,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隔着透明的旋转玻璃门隐隐约约能看见她的影子,倔强的样子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竟会想起:她是不是生气了?倔强地挺直脊梁,固执的样子像个小孩子。就是这个时候看见了她趁人不备往后两步退至阴影里,表情痛苦地用力捶了捶腿,看见人来又立即站回原位置,脸上堆起笑,尽心尽力地迎接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客人。